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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尼泊尔菩提(4)

但老腊跟得很识相,他总是和珠珠保持一定距离。路过仓央嘉措和情人秘密约会的酒吧时,她站在那儿很久,就看着酒吧楼上窗口伸出的那张女人的画像,她不确定那是个真实的故事,为爱情失踪的僧侣,只留给虔诚的西藏信徒一点猜想和一点遗憾,这有点扯。珠珠的脑子里,爱情从未触及她的敏感点,她身后只有老腊,她的继父,杀死自己母亲的继父。

“这人渣居然一直跟我跟到尼泊尔,单凭这就证明他是个变态!”

老腊是不是变态,大抵在天台上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不一样的评判,至少从凤眼的角度去看,她认为那是个背负沉重包袱的人,甚至远比珠珠想象中的更沉重。

珠珠把她和老腊故事讲完后,发现阿春不见了。

“阿春呢?死哪儿去啦?”银子大惊小怪地一通乱叫,珠珠则四处张望。

凤眼看见银子背后站着的“宠物侍者”指了指天空,抬头望去,发现阿春就站在天台上一层的水泥小房顶,张开双臂,把自己吹得稀里哗啦的。

阿春像是在风里流淌的一滴眼泪,T恤紧紧勒住他的前胸,暴露着笔画苍劲的肋骨。

“好想跳下去哟,加都就是积木之城,我们都是里面的玩偶,摔下去应该会掉在一堆棉花糖上吧。”他说。

那一刻,凤眼有些希望阿春跳下去,把身体涂在泰美尔区的窄街上,那里还有昨晚留下的红粉,墙上的佛脸涂鸦与阿春重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尼泊尔。

四、阿春

从泰美尔区到杜巴广场的路很近,四个人步行半小时就能到。所以凤眼和珠珠特意起了个大早,把自己收拾干净后准备去叫醒每天睡到自然醒的银子和阿春姐弟俩。结果,敲了半天的门却没人开,于是两人先去吃早餐。在这个每天只供电十二小时的城市里,用WIFI都变成奢侈的事情,所以她们愈加享受白天的明朗。

没想到下楼的时候,却撞到满头大汗的阿春。阿春说他凌晨五点就去杜巴广场逛过一圈了,还拍了很多在街边汲水的妇女们的照片,她们清一色长着黑红的脸膛,穿着艳丽的宽腿裤,眉心点着祝福的朱砂。

“为什么那么早去?不是说要一起的吗?”凤眼有点不开心。

“哦,因为等一下我要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帕舒帕蒂神庙。”

那是银子坚决说“不要去”的地方,因为听说频繁的火葬已经把那里弄得烟熏火燎,跟西藏的小昭寺一样让人喘不过气。但是,阿春似乎比姐姐的意志更坚定,看他的眼睛就知道。

凤眼和珠珠只得下楼找到正在吃早餐的银子,三个人商量着去杜巴广场能不能找到中文向导。

银子慢吞吞地喝着带羊奶味的咖啡,吹开咖啡面上那层厚厚的油衣,说:“去完杜巴广场之后,一定要赶去帕舒帕蒂神庙。”

“为什么?”

“因为我敢保证,我弟一定会在那里干什么傻事。”

于是,三个女人向杜巴广场进发了,虽然银子已经把路走过一遍了,但还是在错综复杂的巷道里迷了路。每条路上都有花团锦簇的披肩店,卖纪念品的摊子上挂满了菩提,甚至五块钱就能淘到一串大金刚。所以她们走得很慢,所有店面都是磁铁,会把她们吸过去。尤其是购物狂银子,永远三步一停,每隔十分钟包里就会多几件小玩意儿,一个铜钵、一挂牛铃,抑或一串红皮凤眼……珠珠和凤眼表现得比较节制,多半只看不买,因此才能注意到一群群穿着蓝西装和白衬衫的尼泊尔学生。

少年们迈着长腿,顶着卷发,太阳神一般成群走过;女孩子都有丰满的胸脯,眼睛又大又深幽,嘴唇上凝聚着细碎的青春。他们都以同样单纯的表情在行走,还有长得完全与中国人一样的孩子,笑容腼腆,额染朱砂,鞋尖上布满欢快的尘土。

凤眼看得有些痴了,尽管她头顶上有胡乱缠在一起的电线,但电线下面有那么洋溢的美少年与美少女。对于他们来说,上学似乎只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只要能看懂字,学会说英语,就能过很悠闲的人生,和每条街面上横躺的流浪狗一样。那些狗都是睡着的,懒洋洋的,三五成群,躺在各个街道转角。破破烂烂但都绘上漂亮图案的小轿车在如此窄的街道里驶过,没有一个司机害怕摩擦,他们甚至会在狭路相逢时探出头来互相打个招呼聊上几句。

珠珠喜欢关注每一道低矮的门廊,门上缠满了精美而陈旧的木雕,她对那些木雕的专注程度甚至远远超过菩提。这些木雕门都因年久失修而刻满了时间的裂痕,慵懒的尼泊尔人从不在意它们的腐蚀程度。

“这里果然是会让阿春着迷的积木之城。”银子不由感慨。

在杜巴广场前买门票的时候,凤眼问银子说:“为什么你觉得了阿春去帕舒帕蒂神庙会做傻事?”

“你相信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吗?那是真的。”银子指了指自己的脑门。

“那你能感应到他会干什么傻事吗?”

“他会自杀。”银子说。

于是,杜巴广场之行就变得有些急吼吼了,珠珠和凤眼自然不太信银子的说辞。阿春是他们中间最乐观豁达的旅人,能在任何地方制造阳光的人,这种人不太容易死,上天会让他在年轻时代逍遥自在,到老才施以严惩。何况银子也不太坚持自己的论调,她们依旧在杜巴广场参观皇宫以及后花园的露天澡堂,把每座庙宇门廊上的色情雕像收进手机。

一个乞丐模样的老人把一串东西拿到凤眼面前,向她兜售——是用铅丝穿起来的一颗植物果实,一半包着棕色果皮,另一半附满类似绿锈的东西。

“这是什么?”凤眼用蹩脚的英语问老人。

老人嘴里含糊不清地用尼泊尔语向她解释,她听不懂。

倒是珠珠拿过来看了看,又把东西还回老人手里,说:“好像是没有清理过的金刚菩提籽。”

现在满大街都是清理了穿好线的大金刚和凤眼,谁还愿意要一颗没处理好的菩提?凤眼很自然地推拒,绕过老人,往另一幢庙宇走去。可是老人一直跟着她,叽里呱啦地说话,不停把菩提拎起放下,抚摸数遍,眼睛紧盯住凤眼的脸。似乎从凤眼的脸上,老人能看到许多软弱来,这软弱能为他挣得今天的午饭钱。

珠珠凶着脸,驱赶那老头,在泰美尔区住的那几天,她们每个人的旅行箱里都塞满了金刚菩提,实在是不想再要了。

但老人如此坚决,他跟着凤眼她们,一路从祭祠坛跟到皇宫门前,再从皇宫跟到一间设在天台上的餐馆里。老人不停地说着她们听不懂的话,颇有强讨叫花子的气势。在餐桌旁,凤眼喝了一口可乐之后,终于拿出一张千元尼币,收下了那颗绿迹斑斑的金刚。老人心满意足地拿过钱,转身便走,就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凤眼一样。

“你啊,就是心软!这种垃圾还要给他一千块?你知道一千尼币值多少人民币吗?六十几块呢!能买到一堆金刚。”珠珠气呼呼地为凤眼算了一笔账。

银子支着下巴,坐在旁边不停地笑,说:“如果阿春在,刚才到皇宫那儿的时候他就买了,哪里还能等到现在?”

“你弟弟本来就是个缺心眼,能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珠珠有些焦虑,言语自然而然地带有攻击的成分。也许是在想老腊,这老男人现在在哪里?有没有找到蜘蛛旅馆呢?

“走吧!”

银子突然推开吃了一半的鸡肉咖喱,霍地站起来,往楼下冲去。

珠珠和凤眼也放下餐叉,跟着她跑下楼去。三个女孩开始奔跑,她们什么也没有交流,就只是跑步前进,迅速绕过一大片地摊,跑过奇异街,拦下一辆晃悠悠的出租车。

帕舒帕蒂神庙在炎热的天气里根本就称不上景区,燃烧尸体的白灰渗入巴格巴蒂河两岸,桥上卧着一只老黄牛,和游客们一起打算见证一场神圣的火葬。河水很浅,石桥一端是平民区,另一端是供贵族安寝的石雕墓室。几个脸上涂满油彩、身披袈裟的冒牌苦行僧斜倚着身子靠在墓室前,他们大抵已经挣够了一天的生活费,再也不想和游客们合影了,所以当凤眼的手机摄像头对住他们时,他们都很默契地用报纸挡住了脸。

三个女人没有找到阿春,她们停在桥的中间,和老牛待在一起看火葬。那是一场进展缓慢的葬礼,一块平板上摆着用白布包裹的尸体,尸体用黄色和红色的鲜花堆盖,一些健壮的男子正往河边的火葬架上堆木头,他们抬了一根又一根,动作特别慢,有气无力的,像是已经对这种事情产生倦怠了。

“怎么还不开始?”性急的珠珠问凤眼。

而凤眼关心的是阿春在哪里。

银子在贵族墓室的那一端打电话,打了很久都无人接听。她只得向桥上的凤眼和珠珠打了个手势,表示想往墓室上头那块高地再找找。

阿春……

凤眼心里模糊想着阿春的样子,他短薄的头发,他笑起来风流的气质,他说到“野兽蛋”和“野兽逼”时的愤慨,他和银子坐在一起时把暗夜点亮的巨大能量……他甚至都没能让别人产生邪念,一个无法让人联想到性的美男子,也许本身就是纯洁的一部分。

桥下竹板上的尸体被裹上了明黄色的长布,石台变成了用木柴搭成的焚烧台,只要浇上油,扔一根火柴就能熊熊燃烧。

阿春没有出现,也许他早就参观过葬礼,已经回到蜘蛛旅馆了。

那场火葬像是举行了几百年那么久,每一步都有条不紊且极致漫长。坐在墓室前的游客们开始不耐烦了,他们四处张望,拿手机不停拍照,凤眼这辈子都没那么期待过往那木柴堆上丢一只点着的打火机。

终于,就在银子去高地的墓室群里挨个儿翻了一遍之后,尸体被架上了柴堆。一个男子高举火把,走向尸体,人群骚动了,他们知道葬礼的关键部分即将开始,也意味着事情快要结束。

火焰不停舔舐柴堆,卷上明黄色的尸身,黑烟翻滚着流向巴格巴蒂河,火光里探出乌云般的脑袋,向参观葬礼的人绽放笑容。

“阿春!是阿春!”从上面跑下来的银子指着下面大喊。

凤眼顺着银子的指示望去,阿春修长的身影正向火堆移动,他光着身子,踏过大大小小的鹅卵石,艰难地往燃烧的尸体走去。空气里弥漫着脂肪燃烧的焦香味,阿春张开双臂,向火光靠近、靠近、再靠近……他腰间绑着T恤,勉强遮住下体,内裤都不见了,银子挥舞着阿春的牛仔裤,向桥下大喊:“阿春!阿春!你这个蠢货!阿春——”

“他……他这是要干什么?”

珠珠瞠目结舌地看着阿春,阿春的裸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有腿的、被透明鳞片包裹的人鱼。辨认很久才发现他身上涂满了油,只需扑进火焰,就会化为灰烬。

操办葬礼的当地人终于愤怒了,两个刚刚抬过木柴的男人一左一右架住阿春,冲他一通乱吼,同时把他挟持到远离尸体的河岸,将他驱逐出仪式的领地。

“你瞧,他果然有点疯吧?”

在神庙外的平房廊沿下,银子把用矿泉水蘸湿的牛仔裤擦拭阿春身上的婴儿油。阿春就真像个婴儿一般,闭着眼,乖乖张开双臂,让姐姐为他清理身体。

“好过瘾!”阿春突然大叫。

“死了就更过瘾了。”看得出来,银子很心疼。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刚才是想把自己活活烧死吗?”凤眼问得小心翼翼。

“嗯,我要做凤凰,我要涅槃,很酷吧?”

阿春用力挥了挥手臂,以为那是他的翅膀。他身上已被坚硬的牛仔布擦得红一块紫一块,像盛开着大朵的红蕃,他的脸也是红的,浸满干燥的尸灰。

“不作死就不会死。”珠珠冷冷下了评语。

“不是作,阿春有病。”

蜘蛛旅馆的天台上,银子点了一根烟,然后缓缓向凤眼和珠珠吐露真相的烟雾。

银子和阿春是大家眼中的“好”,姐弟俩什么都好,家世好、长得好、功课好,走到哪里都是亮点。他们更年轻的时候不明白,这种“亮”有时过于刺眼,会招来嫉恨。

阿春在上初中时就画了一张肖像,是他想象中的一个女人,大红焰唇,细长眉眼,头发柔直,眼角处有一粒细痣。他把画像拿给银子看,说是他未来的老婆。银子发现那是与他们整个家族的美人都相反的长相,便隐约意识到阿春的叛逆,并且认为他的孩子气坚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像整个家族里的其他男人一样,把高鼻深目的贵族女孩娶回家。

见鬼的是,阿春果然在二十三岁那年找到了和画像里一模一样的情人,那个唤作玛卡的女子比阿春大五岁,皮肤雪白,衣服也喜欢穿得很白。每次看到她,银子就以为看到了一只幽灵,一个缠住阿春的幽灵。

阿春是在草莓音乐节上认识的玛卡。那一年,他那隐居多年的女神张曼玉首次在音乐节亮相,他期待得夜不能寐。结果,当张曼玉开腔唱第一句“甜蜜蜜”的时候,他的激情便枯萎了,那是他这辈子听过最难听的《甜蜜蜜》。阿春都等不及张曼玉谢幕就逃了出来,在路边抽烟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通体雪白的玛卡,玛卡正拿着一只装满黄色液体的矿泉水瓶子走出来,把瓶子丢进了垃圾桶。

“别告诉我那是尿。”阿春皱着眉头说。

“很抱歉,那就是。”玛卡红着脸抚了一下额前的刘海,“为了张曼玉,我都不敢去趟厕所,结果却听到这么烂耳朵的东西。”

“我也奇怪怎么会对她的唱功如此期待,现在想起来,她以前唱歌就很烂的嘛。”阿春一脸的沮丧。

“也许是因为她隐居太久了,久到我们都忘记她唱歌有多难听。”

阿春看着仙气飘飘的玛卡,心里塞满了对造物主的感激之情。

从那以后,玛卡渗入了阿春的生命里。她在一家很小的外资企业里当秘书,平常不太喜欢和人说话;她喜欢穿白衣服,有点神经质,比如阿春给她的两只筷子不一样就会发火;她喜欢旅行,更喜欢看纸质小说,有时候窝在阿春的床铺上看到忘记上班;她偶尔会去酒吧驻唱,也唱《甜蜜蜜》,唱得比张曼玉好一百倍;她会在酣睡的阿春额头上用口红写一行王尔德或济慈的诗,让他醒来照镜子的时候又惊又喜……

玛卡,专属于阿春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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