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贞操——占有欲和纯种的需要
强调贞操是在母系进入父系男权以后的事情,是从男权一夫多妻的“个体婚制”开始,是从妇女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失败开始,用恩格斯的话说:“男子对妇女的绝对统治乃是社会的根本法则”[1]成为事实之后,男子要求妻子“严格保持贞操和夫妻的忠诚”成为必须,是男子权力的一种体现——男性占有欲的需要,是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属与财产及物化的体现,是男女权力绝对不平等的后果。当妻子成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后,妻子的身体与性作为物被丈夫永久性地独占,谁敢窥视与侵占,成为伦理道德谴责与法律制度制裁的对象,因为男权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维护丈夫对妻子永久独占的权利。如果妻子敢不忠于丈夫,将受到最严厉甚至失去性命的惩罚,以保男性绝对的占有,以保男性权力与财产继承人的“纯种”。为了这种血脉的纯正,孩子绝对是丈夫的骨肉,要求生育“纯种”的女性这台机器绝对的贞洁,才能保证家族的利益,所以女性要被看管起来,要进行贞节观念的规范、教育和灌输。
出于男性占有与纯种的需要,我国从商末周初,特别是周初开始,在经过孔子整理编撰与孔子弟子及后代整理撰写的《周易》、《周礼》、《礼仪》、《礼记》等儒家五经典籍中,对此进行了最初也是最严密周全的规定。贞节的理据正是来源于《周易》与周三礼。有关贞节的观念,在《周易》中是这么表达的:
恒其德,贞,妇人吉,父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周易·恒卦》)[2]
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在夫妻关系中保持长久不变,对妇人来说是贞吉,对男子来说是不吉利的。妇人要从一而终,丈夫却坚决不能,否则是凶卦。为什么恒其德贞对妇人是吉,对男子是凶?前提男子是主体,一切以男性利益为总则。这已道出贞节在两性中的双重道德标准,两性中要求贞节的是女性,而非男性,从一而终是对女性而言而非男性。女性不守贞节将自取其辱,“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3],秦代姚贾说: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一个女人能从一而终地贞节,就会在婚姻市场受欢迎,否则,将无容身之地,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就这样早在周代的《周易》中就产生了。贞节的道德观念,意在维护男子的权力与利益,却是架在妇女头上的一把刀,一不小心刀落妇人头落地。
二 儒家道德礼教中的贞节观
贞节观念的基本形成在春秋战国时代,《礼记》(孔子弟子编撰孔子与弟子言论的书)对女子贞节行为提出许多规范。如果说《周易》的贞节观念是总其纲,《礼记》中的规范就是具体细目,继续阐释、扩充《周易》中的贞节思想。为了男女有别,杜绝男女交往,保持女子贞节,孟子提出:
男女授受不亲。
孔子提出:
无再醮之端。(《孔子家语·本命解》)
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4]
为严防男女,儒家想尽办法,
男女不杂坐……不亲授。嫂叔不通问。……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礼记·曲礼上》)[5]
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礼[6]记·内则》)
汉代班昭说:“男有再娶之义,女无再醮之文”,在此强调贞节的双重道德标准。宋代程颐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已将贞节看作女性的第一生命。朱熹赞同程颐的观点,也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认为儒士倡导从一而终是识经明理的行为。随着时代的变迁,贞节的标准越抬越高,明清时贞节成了衡量女性的唯一标准,失去贞节就等于失去生命。
三 贞节观念的流变:从宽到从严
(一)先秦时期
尽管儒家的孔孟及弟子极力倡导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但在先秦的春秋战国时代,这还仅仅停留在高标的道德要求层面,并没有深入到人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还是以实际生存需要安排自己的生活。这时,儒家的道德礼教还只灌输到贵族女性这一阶层,即使在贵族阶层的女性中,自由的恋爱风气,甚至淫乱的男女关系,也比比皆是。《左传》中就记载了许多这样的事例,齐国诸姜嫁到鲁国,卫国国君的夫人,几乎个个都有淫乱行为。贵族男子更以淫乱为常事,长辈可以霸占儿媳,晚辈也可占有庶母、婶母。到了战国时代,贞节观念受时代解放思想的影响,比春秋还要宽泛,可谓一个自由开放的时代,男欢女爱无处不在。上至皇帝皇后,下至《诗经》中的平民百姓,洋溢着一份欢乐自然的男欢女爱的情愫,是中国进入文明历史后唯一一个洋溢着活泼爱情的时期。《诗经》到处是既见君子,到处是山盟海誓生死不渝,到处是你情我愿,到处是或调皮活泼、或沉郁深浓的情感,这充分说明这时的下层民众中,还没有受到儒家贞节观念的影响,夏商母系生活的影响还在。那时是中国社会的青春期,人们还能正常而欢快地生活。《诗经》中男女自由恋爱的场景,感情表露大胆,甚至赤裸裸。《诗经》中《国风》161篇,其中涉及男女关系的有79篇,而且大部分写的是女性的情感表达与需求。在各国的“风”中,郑风的言情诗比例最大,也最为大胆热烈。朱熹就说郑风“皆为女惑男之语……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孔子也说“郑声淫”,朱熹说“淫奔之诗”。如“召南”中的《摽有梅》和《野有死麕》,似乎还带有一点点的情色意味,这些女子主动、泼辣、大胆、粗犷、天真率直、无拘无束。
但春秋时候已经有了个别极端守贞的例子,如春秋贞姜殉节小故事。贞姜是楚昭王的夫人,昭王出游,留夫人在渐台上,这时突发洪水,昭王派使者来营救夫人,但忘了带专用的符,使者让夫人跟他走,但夫人不走,并且说为了守贞节死不足惜。结果洪水来,把贞姜冲走。任何时候都有一些被害者主动迎合施害者的主张,可惜的是这些自行高标的女子的故事,被别有用心的男人和道德家用来宣传守节。还有一位贞女伯姬,家失火,众人劝她出来躲避,她坚决不从,认为父母不在,不能随意外出,毁坏自己的贞节,结果送了性命。先秦时代贞节观念已经产生并一定程度地作用于妇女的社会生活,特别是贵族女性的自由被大大限制,一些贵族女性的贞节观念开始加强。但另一方贞节观念又相对淡薄,改嫁、再嫁的事频频发生,就是在贵族阶层,甚至君王身边也见惯不怪。而女子出轨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甚至王后、嫔妃的“淫荡”之举也到处可见。
因此,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是贞节观念的首次强调,一方面是对贞节并无太多实质性的要求。观念先行,践行于社会需要一个过程,这时先秦时代贞节实例还不多,只是个别现象而已。
(二)秦代女性贞节观念
腐儒的提倡,统治者的褒奖,法律的规定,风俗的习成,社会舆论的压迫,使对女性的贞节观念越来越被强调。
秦代开始用政治行为来强制约束女性的贞节观念,这是用政治行为约束贞节的开始。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会稽刻石,言明:有子而嫁,倍死不贞。禁止寡妇改嫁,要求从一而终。民间寡妇清用财自卫,不见侵犯,能守贞节,秦始皇特为她建怀清台以示表彰,敦促妇人守节。秦始皇嫔妃无数,却要处死曾经在民间流亡时与母亲私通的嫪毐,这是明显的男权行为,为了确保男性宗族子孙的纯洁与男性的独占,绝不同情任何凄苦女性最起码的生命需求,就算母亲也不例外,因为他要维护作为男人的父系的利益。大一统后的秦始皇雄心万丈,包括正风俗、禁淫乱,用政治胁迫的手段要求女性谨守贞节。政治胁迫、利益诱导与倡导就大不相同了,用黑格尔的话说: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更何况是皇帝倡导,等同于强行的政治胁迫。因此从秦代开始,贞节开始作为统治的手段实施于女性生活。
(三)汉代女性贞节观念
秦代虽有皇帝倡导贞节,但并未在全社会强制执行。汉代是贞节观念真正宣传与扩散的时代,统治者通过表彰的方式提倡贞节,儒士通过著述的方式扩大贞节的影响。汉统一帝国的建立,使得统治者可以将“三纲五常”作为统治思想大力推行,形成所有人的道德规范,所以在汉代,“从一而终”的观念被强调起来,“三从四德”的思想被广泛传播。这一切得力于腐儒们为了统治者的统治限制女性的权利而做的一系列工作,他们从先秦礼学中寻找限制女性的根据,为这些思想作传作注,形成一套女性道德礼教。
汉代的女性道德礼教观是通过董仲舒、刘向、班固、班昭等人逐渐建立起来的,他们从理论到细则逐一地制定了女性规范。这些规范女性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下列观念中:“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从一而终”,最著名的名言是:“丈夫虽贱皆为阳,妇女虽贵皆为阴”(董仲舒)、“妻事夫,犹地之承天”(班固)、“男有再娶之义,女无再适之文”(班昭)。在汉代,董仲舒提出纲领性的阳尊阴卑、男尊女卑观念后,刘向是第一个对女性道德礼教进行系统规范的人。刘向是第一个写《列女传》的人,他为什么要写《列女传》,他为什么要从规范女性行为的角度为七类女性列传,这与汉代的宫廷权力之争与女性地位有关。自刘向等强烈要求规范女性行为,约束、限制、降低女性权力地位始,女性的地位才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彻底下降,女性才真正地被驱赶出政治及公共领域,而在这之前不是这样的。
汉承秦制,皇族妇女的地位很高,皇太后、皇后的地位更高。汉426年,皇后临朝的就有好几位,从吕后开始,西汉的霍氏、王氏、傅氏及东汉的六后临政,这都是承秦太后地位尊崇的原因。汉荀爽《论亲丧、尚主、宫女》中提到:
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治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宜改尚主之制,以称乾坤之性。
但是在刘家天下开国之初,刘邦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并不认为自己的女儿比起她的丈夫就地位卑下,男尊女卑虽然在《周易》中早已定性,男权社会的男人们也都认可,但自己女儿与其他百姓相比,刘邦不认为给自己女儿分田论爵,并让女儿在自己的领地内“以妻治夫”是以卑临尊,有违乾坤之道,因为这天下是刘家的,刘家女儿当然尊贵,这是从阶级论说起。因此,刘邦当上皇帝12年后,颁发《布告天下诏》,赏赐一批人高官厚禄,与打天下的功臣并列的就有刘氏家族女性。
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
刘家的天下,他的女儿们也有份,这是常情。后来有些皇后专权,个别公主勾结大臣叛乱,有时权力被外戚、宦臣掌握,引起社会动乱,于是知识精英阶层与刘姓皇室的男人们,就频频向皇帝上书建议节制皇后外戚权力,他们想到的办法是利用儒家礼教中有关乾坤阴阳的理论限制这些皇室家族女性的权力。作为皇族男性后代的刘向,是一个比任何大臣都更有使命感与危机感的本族男性,当其他大臣只是偶然进谏谈论节制皇后权力时,更希望有作为的刘向却决定编写一本规范教育女性的读本,引起皇帝、后妃、世人的注意。刘向《列女传》前六部分中的女性形象是女性的榜样,第七部分罗列了红颜祸水的女性事例,告诫皇帝要时时处处警惕这一类女人。成帝时期刘向的《列女传》,在当时的影响倒不至于立竿见影,但几十年后,到了班固的年代(汉光武帝),却朝着刘向为女性规范的方向,开始了制度性的对女性的种种束缚与规范。而对女性政治、经济地位最彻底的削弱办法是:不再给公主们封田论爵,也不再设“尚主”制度,从此女性地位大幅度下降。
刘向收集了先秦历史中一百多个女性人物的故事,宣扬女性的行为要符合礼义,一切以维护国家、社稷、男性的利益为中心,为了男性的利益、名誉与礼法要勇于牺牲自己。生命并不重要,礼义高于生命,为礼义牺牲生命才会留得美名,成全男性与家族。刘向所选取的这些为守礼法牺牲性命的女子故事,在先秦时本是评价不一,有赞成有反对,但在刘向这里却统统给予肯定与赞美。在刘向看来,女性血淋淋的生命为礼教献祭,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在他的书写中,对这些牺牲的生命没有丝毫怜惜之意,而是大唱赞歌,因为这有利于男性统治,这正是他写作的出发点。女子为礼法动辄白白牺牲性命,正是从刘向开始才给予坚决肯定和大力宣传的,这给后世留下了极坏的影响与榜样作用。等到了班固生活的时代,更作为官方态度给予肯定,几乎成了必须遵循的女性行为规范。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刘向的《列女传》,没有董仲舒、班固这些官方御用文人对女性的有意打压,没有班昭这种女人的以身说法,没有汉代许多力图规范女性行为的儒士的推波助澜,后世女性的生活就不至于那样悲惨。正是因为他们定下了限制女性的规范并一再强调,后世才循此规范与风俗,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