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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扛着一张大课桌的校工。打瞌睡的同学都惊醒了,大家起立,像是正用功被搅扰了似的。

校长做手势让我们坐下,然后转向班主任,低声对他说:“罗杰先生,我给你带来一个学生,先让他进五年级[17],学习和操行都好的话,就按年龄,把他编到高年级吧。”

新生站在门后墙角几乎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个乡下孩子,十五岁左右,个子比我们谁都高。头发顺前额剪齐,像乡村教堂唱诗班的孩子,神情规矩而又十分局促不安。他肩膀不算宽,但身上那件绿呢黑纽扣的上衣,抬肩似乎太紧,袖口露出裸惯的红红的手腕子。浅黄色长裤的裤管被背带吊得老高,穿蓝色袜子的小腿露在外头。脚上穿一双钉了钉子的皮鞋,非常结实,但擦得不亮。

我们开始朗读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连腿也不敢跷起,胳膊肘也不敢支在课桌上,像听布道一样专心。两点钟下课铃响了,班主任不得不提醒他一声,他才随同我们走出教室。

我们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腾空了手好做功课。做法是一到门口,就把帽子扔出去,穿过凳子底下,一直飞到墙根,扬起一片灰尘。这是我们的拿手好戏。

但这新生不知是没有注意到这种做法,还是不敢照着做,祷告完了,他仍然把帽子放在膝盖上。他那顶帽子可是颇有特色,既像熊皮帽、骑兵盔,又像圆筒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布睡帽,总之不三不四,十分寒碜,它那不声不响的难看样子,活像一个表情莫名其妙的傻子的脸。它呈椭圆形,里面用鲸骨支撑;帽口有三道环状绲边,往上是由丝绒和兔子皮镶成的菱形方块,彼此交错,中间有红道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和硬纸板剪成的多角形帽顶;帽顶蒙着一块图案复杂的彩绣,中间垂下一根过分细的长带子,末梢吊着一个结成十字形花纹的金线坠子。那顶帽子倒是崭新的,帽檐闪闪发光。

“站起来。”老师叫道。

新生站起来,帽子掉了,全班同学笑开了。

他俯身去捡帽子,邻座的同学用胳膊肘把它捅到地上。他再次弯腰才捡起来。

“放下你的战盔吧。”老师风趣地说道。

同学们哄堂大笑,窘得这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该把帽子拿在手里、扔到地上,还是戴在头上好。他又坐下,把双手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又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结结巴巴,说出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他吞吞吐吐又说一遍,引得全班哗笑,还是一个字母也听不清。

“大声点!”老师喊道,“大声点!”

于是,新生下了最大决心,口张得大大的,像喊人似的,扯开嗓门儿,嚷出这样几个字:“夏包法里。”

整个课堂哄的一声吵嚷开了,越闹越凶,夹杂着尖叫。(有人乱吼,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重复:“夏包法里!夏包法里!”)吵嚷好一阵子,才变成零星的嘘叫,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但间或一排学生之中,还有人禁不住笑出声,就像没有燃尽的鞭炮,东一声,西一声响起来。

老师一再威胁要重罚作业,课堂秩序才渐渐恢复。他让新生拼音,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念,再连起来重说一遍,这才弄明白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然后老师立刻命令这个可怜虫坐到讲台前面那条懒学生坐的板凳上。新生站起来,打算离开自己的座位,但又显得犹豫不决。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帽……”新生怯生生地说,不安地四下张望。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老师一声怒吼,就像涅普顿的咒语[18]一样,制止住了另一场风暴。“不许吵闹!”老师怒不可遏,一边继续训斥,一边从帽子里抽出一块手绢擦着脑门儿,“至于你,新生,给我把‘ridiculussum’[19]这个动词词组抄写二十遍。”

然后,他把语气放缓和些:“哎!你的帽子嘛,会找到的,又没人偷走!”

整个教室又安静下来。一颗颗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小时,尽管不时有人用笔尖弹起一个小纸球,飞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只是抬手揩一揩,低眉垂目,纹丝不动。

晚自习时,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细心地在纸上打线。我们看见他学习认真,每个字都查字典,很卖力气。他大概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才没有降班,因为他语法掌握得还勉强可以,造句却半通不通。他的拉丁文是村里的本堂神父开蒙的,他父母图省钱,迟迟不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本是助理军医,1812年,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退役。靠天生的长处,即长相英俊,赢得了一位帽商女儿的爱,毫不费力地捞到六万法郎的陪嫁。此人是个美男子,爱夸夸其谈,故意让马刺碰得铿锵作响,颊须生得连着八字胡,手指上常戴着戒指,所穿衣服颜色鲜艳,外表颇像一位勇士,见人就打招呼的那股热情却像一个旅行推销员。结婚头两三年,他全靠妻子的财产生活,吃得考究,常睡懒觉,抽细瓷大烟斗,夜里看完戏才回家,是咖啡馆的常客。不料岳丈仙逝,遗产甚少,他一气之下做起了制造业,结果赔了钱,于是退居乡村,希望在那里发家。可是,他一不懂种田,二不懂织布,几匹马只供自己骑,而不让它们去耕地,苹果酒一瓶瓶喝光,而不一桶桶运去贩卖,最肥的鸡鸭都宰来吃掉,用猪油擦打猎穿的靴子。这样,他很快就发现,一切碰运气发财的念头最好从此打消。

他每年出二百法郎,在科和皮卡第两地区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座半像农庄半像住宅的房子。从四十五岁起,他就守在家里不出门,闷闷不乐,懊恼万分,抱怨上天,见人就妒忌,声称自己厌恶尘世,决心清静地过日子。

他妻子过去爱他爱得神魂颠倒,百依百顺,结果反而使他变得不冷不热。她早年性格活泼,感情丰富,充满爱心,上了岁数,就变得(像酒走了气,变酸了一样)脾气古怪,唠唠叨叨,喜怒无常。她看见他追逐村野的浪荡女人,夜里经常从一个又一个下流的地方被人送回家来,烂醉如泥,酒气熏天。起初她心里非常痛苦,但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使她再也忍不下去了,就干脆不言不语,忍气吞声,直到离开人世。她终生劳碌,东奔西跑,今天去找律师,明天去见商会会长,想起欠款到期,还得去交涉缓付,在家里不是缝缝补补,就是洗洗烫烫,监督雇工,开发工钱。而先生呢,成天无所事事,晕晕乎乎,半睡半醒,还总像窝了满肚子气,坐在火炉边抽烟,往灰里吐痰,就这样不清醒过来还好,清醒过来净对她说些没心没肺的话。

她生了一个男孩儿,不得不送到奶妈家喂养。小把戏回到家里,被娇宠得像个王子似的。母亲喂他蜜饯,父亲让他赤脚奔跑,甚至冒充哲学家,说他可以像幼畜一样,赤条条去外面玩耍。对于幼儿教育,这位父亲抱着某种男性的理想,力图排除母性的影响,按自己的理想培养儿子。他以斯巴达的方式,让儿子经受严酷的磨炼,练出一副强健的体魄。他要孩子睡觉时不生火,教他大口喝朗姆酒,让他咒骂宗教仪式的队伍。可是,这孩子天性温顺,他父亲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母亲成天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块,讲故事。母亲一讲起来就没个完,一个人喋喋不休,充满忧郁的快乐和闲聊的甜蜜。她日子过得孤单寂寞,对虚荣的渴慕早已支离破碎,便把希望一股脑儿地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高官厚禄,仿佛看见儿子已经长大成人,风度翩翩,才华横溢,当上了土木工程师或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弹着她的那架旧钢琴,教会了他唱两三支浪漫小调。可是,包法利先生轻视舞文弄墨那一套,看见太太所做的这一切,只是说:“白费力气!”难道他们有能力送他上公立学校,给他买一个官职或提供一笔做生意的本钱吗?再说,“一个人只要天不怕地不怕,在社会上就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夫人咬住嘴唇不说话。

孩子成天在村里野跑。他跟在犁地的农夫后面,扔土块赶得乌鸦乱飞,沿河沟摘桑葚吃,拿根长竿子看火鸡,收获季节翻晒谷子,去树林子里乱跑,雨天在教堂廊檐下玩造房子,遇到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的杂役让他敲钟,整个身子吊在那根粗绳子上,在空中荡来荡去。

这样,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两手粗大,肤色健康。

他十二岁的时候,母亲才争取到让他开蒙,请本堂神父当老师。可是,上课的时间短,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什么效果。神父不是忙里偷闲,赶在行洗礼和葬礼之间,在圣器室,匆匆忙忙站着给他讲点功课,就是在晚祷之后,不出门时,打发人叫他过来学。他们上楼,到神父卧室里坐下,蚊子和蛾子绕着蜡烛飞旋。房间里闷热,孩子很快就昏昏欲睡,老头子不一会儿也打起盹儿来,双手搁在肚皮上,张开嘴,鼾声如雷。有时,神父给附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事回来,看见夏尔在田野里玩耍,就把他叫到跟前,在树荫底下开导他一刻钟,顺便教教动词变位,但往往天上掉下雨点或一个熟人经过,就能打断他们。不管怎样,神父对自己的学生是满意的,甚至说小家伙记性蛮好。

不能让夏尔这样长此下去。太太下了决心。先生呢,也过意不去,或者不如说厌倦了,没怎么反抗就让了步,同意再等一年,就让孩子接受初领圣体。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总算决定把夏尔送进鲁昂中学,是接近10月末,由他父亲亲自送去的,其时正逢圣罗曼庙会[20]。

夏尔当时的情形,现在我们恐怕谁都记不清了。总的来讲,他是个性情温和的孩子,玩的时候就玩,学习的时候就学习,课堂上用心听讲,进宿舍安静睡觉,在饭堂好好吃饭。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一位五金批发商,星期天铺子不营业,每个月把他接出来一次,打发到码头去散散步,看看船,然后一到7点钟就赶在晚饭前送回学校。每星期四晚上,夏尔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写好之后用三个面团封好,然后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的旧书《阿纳喀尔席斯》[21]。散步的时候,他常与校工聊天。校工和他一样,也是从乡下来的。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始终保持着中不溜儿的成绩,有一次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个一等奖。可是,第三学年末,父母让他退了学,准备让他去学医,深信他靠自学就能达到中学毕业的水平。

母亲到她认识的一位染匠家,在五层楼为他挑了一间临洛贝克河的房间,讲定膳宿费,买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等家具,又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还买了一个小小的铸铁炉子和一些劈柴,免得她可怜的孩子挨冻。她一直待到周末才离去,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说从此他一人在外,无人管教,一定要处处学好。

印在布告牌上的课程表,他一看都吓呆了:什么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学,全是一些闻所未闻的名词,像一座座神殿的大门,黑洞洞的,森严可怖。

上课时,他像腾云驾雾,听也白听,半点不懂。然而,他硬着头皮学,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每课必上,一次实习也不缺,当天的功课当天完成,像一匹拉磨的马,两眼蒙住,绕着磨盘转呀转,根本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替他省钱,母亲每星期托信差给他捎来一块烤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拿它就午饭吃,一边用鞋底跺墙。撂下碗,又朝教室、解剖室或救济院跑,然后又穿过一条条街,回到寓所。晚上,用完房东预备的简单的饭食,便上楼回到卧室,埋头于功课,身上汗湿的衣裳经熊熊的炉火一烤,直冒热气。

晴朗夏日的傍晚,暑热消散的街上行人稀少,女佣们在门口踢毽子,他便打开窗户,趴在窗台上观看。打窗下流过的小河,在一座座小桥和栅栏之间,呈现出黄色、紫色或蓝色,给鲁昂这个破旧的小区,增添了几分威尼斯的风味。一些工人蹲在岸边洗胳膊。各家阁楼顶伸出的竹竿上,晾着成束的棉纱。越过对面的房顶望去,一轮西沉的红日,辉映着明净、高远的天空。那边该多么宜人啊!山毛榉林子下该多么凉爽!他仰起鼻孔想吸那沁人心脾的田野气息,但什么也没吸到。

他消瘦了,个儿长高了,脸上总现出忧郁的神情,让人见了有点怪可怜他的。

他天性懒散,早先下的决心,终于都抛到了脑后。有次实习缺席,第二天课也没去上,他尝到了偷懒的滋味,便渐渐地干脆不上学了。

他养成了上酒吧的习惯,迷上了骨牌。每天晚上,钻进一家肮脏的赌坊,坐在大理石赌台边,掷带黑点的小羊骨头,觉得这是体现自由的可贵行为,平添了几分自尊。这无异于初涉人世,初尝禁果。每次进赌坊,一抓住门把手,就感到一种近乎肉感的乐趣。于是,心头被压抑的许多东西膨胀起来,他学会了为女伴们唱几支小调,迷上了贝朗瑞[22],会调五味酒,最后,懂得了谈情说爱。

由于功夫都下在这些方面,他的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惨败。而当天傍晚,家里人还等他回去,庆贺胜利哩!

他步行回家,走到村口停下来,请人叫母亲出来,向她坦白了一切。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归咎于主考人的不公,勉励他几句,并负责安排一切。这件事情的真相,直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但已经时过境迁,也就不再追究。再说,他不能设想,自己的孩子会是一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新埋头苦读,起早贪黑,温习考试科目,事先把所有问题都背得烂熟。这回他通过了,分数还相当高。母亲欢天喜地,全家大摆酒宴。

他到什么地方去行医呢?去道斯特。那里只有一位年老的医生,包法利夫人早就盼他死,没等老头子卷铺盖,就让夏尔在对面安顿下来,准备接替他的位子。

但是,对包法利夫人来讲,把儿子哺育成人,让他学医,并帮他在道斯特挂牌开业,心愿还不算全了,还要给他讨媳妇。媳妇找到了,是迪普一个小吏的寡妇,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这位杜布克夫人尽管相貌丑陋,瘦得像根干柴,满脸疙瘩多得像春天的树芽,却不愁找不到男人。包法利夫人为成全儿子的好事,不得不把其他人一个个挤掉,甚至有个猪肉店老板,有教士们撑腰,手段十分高明,也被她巧妙地击败了。

夏尔以为结了婚他的地位就会改善,行动会更自由,可以我行我素,随意花钱。谁知妻子竟成了一家之主,他在别人面前什么话当说,什么话不当说都不能自己做主。每星期五必须吃素,穿衣服得合她的意,对拖欠诊费的病人,得按她的旨意登门催讨。她拆阅他的书信,窥伺他的行动,每当有妇女登门就诊,她就隔着板壁偷听。

她每天早晨要吃巧克力,没完没了地要求他照顾。成天不是抱怨神经痛、心口疼,就是抱怨心情烦躁。听到脚步声,她受不了;你走开,她又嫌寂寞得很;你回到她身边,那大概是想看她死。晚上夏尔一回来,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要他在床沿坐下,开始诉说她的苦恼。说他不再把她放在心上,必定另有所爱,本来人家早就说过,跟着他,她会不幸的!末了,她要求夏尔为了她的健康,给她点糖浆喝,更要多给她一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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