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好奇地携着一捆大葱,跟在大壮后面朝厨房里走,不时回头看和程舒志很熟络的大姑娘,小声问:“大壮,门口那位姑娘是谁啊?”
大壮回头看了一眼:“她啊,她是李叔的女儿,从小跟少东家一起长大,俩人应当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心中掂量着青梅竹马四个字的分量,安歌没有再说话。
此行他们带来的东西很多,两个人非得折返四五趟,才能把东西搬完。安歌第二趟回来的时候,程舒志和那个大姑娘便都不见了。
好不容易把所有东西归置妥当,安歌来到内宅里,坐到井边,打算舀一勺清凉的井水来解渴。她一扭头,就看见那位大姑娘在大壮说的,那间给少夫人留的正房里出来。
安歌这才有时间细细打量她。她虽然画了眉眼,但容颜也不是十分好,最多只能算清秀可人。她也看到了安歌,俩人互相看了很大一会儿,她突然冷声问:
“你是志哥哥带来的丫鬟吗?”
和安歌说话时,她的声音一点儿都不甜,甚至带着几分凌厉。安歌看得出,她是喜欢程舒志的,所以对自己带着敌意。
安歌摇头:“我不是丫鬟。”
大姑娘神色更冷,刚要开口逼问,程舒志便从房里走出来,轻声道:“秀云,走吧。”
甜甜的笑脸一瞬间又回到李秀云脸上。她点头“嗯”一声,看见大壮从厨房里走出来,甜甜地招呼道:“大壮哥,你也跟着志哥哥一起,去我家吃午饭吧。”
“好嘞!”大壮笑应一声。
只一个照面,三两句话,安歌便对这个李秀云喜欢不起来。她扭头从古井里捞出来半桶水,从里面舀了半瓢水出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口,把水瓢丢回水桶里,抹一把嘴角的水渍,打算把自己最后一个烧饼翻出来,当成午饭解决了。
她抬脚刚要往东厢房里走,程舒志开口道:“林姑娘,咱们一起去吧。”
李秀兰笑容明显僵住一下,随即甜甜地招呼道:“是啊林姐姐,厨房里暂时开不了火,你跟着一起去吧。”
安歌也绽出笑脸来,有热饭菜吃,何必在家啃冷烧饼呢。她不客气地凑过去:“既然如此,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老宅建的偏,说是住宅,倒不如说是一处别院。四周风景倒是好,傍湖依柳,但人家却不多,周遭只有四五家。
李秀云的家和老宅紧挨着,就隔了一道半坡,从李家篱笆围成的院子里,正好能看见老宅大门口的动静。也难怪程舒志刚回来,李秀云便乐颠颠地跑过来了。
李家的院子不大,却胜在干净。李叔和李婶守在门口,远远地看见程舒志来,老两口急忙迎上去,笑容堆满面,恭谨地询问道:
“公子,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
“这次回来便不走了吧?”
“说不好。”
李叔点着头,推搡自己的婆娘,差使道:“去把那只老母鸡杀了,给公子炖上。”
“不必,我随意吃些便好。”
说话间,一行人便走进门。李叔拉着程舒志进了客厅,安歌拘谨地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一斜眼,便看见李婶已经捉住一只肥胖的老母鸡,拎着朝厨房去了。
她状似无心,耳朵却尖着听李叔和程舒志说话,李秀云不时插句嘴。从他们的谈话中,安歌捕捉到,李叔竟然是老宅里之前的管家。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变故,总之程舒志的父亲过世了,程舒志便遣散了家中下人,跟着展云去了平安镇。
李叔忠心,留下的老宅无人照看,于是他便在老宅附近安了家,每隔半个月进去打扫一次,这一住,就是十多年。
安歌暗自称赞李叔一声有情有义,眼睛又瞄到了李秀云身上。李秀云站在李叔身后,不时殷勤地给程舒志端茶倒水,眼中尽是情意绵绵。
程舒志倒是无情,一双眼睛看看自己,看看大壮,或者看看这房中摆设、手中茶盏,总之不往李秀云身上瞄。
当他的目光再一次停在安歌身上,李秀云终于闹了脾气,嘴一撅,脚轻跺,声音发着颤嗔问道:“志哥哥,你总看林姐姐做什么,难道林姐姐脸上长了花不成?”
李叔瞪李秀云一眼,低声斥道:“胡闹什么,还不快去厨房里帮你娘做饭去。”
安歌则一口水呛在喉咙里,险些呛到,心想这李姑娘还真是个醋坛子。程舒志不过多看了自己两眼,她就吃味成这样,若叫她知道程舒志很快就要娶妻了,又该如何?
想到两个女人为了程舒志争风吃醋的样子,安歌就替他头疼。他倒是坦然,噙着茶,慢条斯理地说道:“秀云做的红烧肉我许久没吃过了,十分想念那个味道。”
看似生硬的话题转换,李秀云竟一瞬间提起精神来,撸起衣袖兴致高昂道:“志哥哥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安歌心里暗叹一声,李秀云走后,她倒自在很多。
炖鸡煮红烧肉,一顿折腾,安歌足足在大厅里坐了大半个时辰,几乎喝了个水饱,才吃上热饭。
李秀云的手艺确实好,安歌挑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煮的稀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她吃了小半盘红烧肉外加一碗米饭,便饱了。
李叔还要留程舒志说说话,安歌没有端出自己是客的姿态,吃过饭,由大壮知会了程舒志一声,回了老宅,一同跟着回来的还有李秀云。
直到进了老宅门,李秀云随意找了个借口支走了大壮,才露出自己真实面孔来,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盛气凌人道:
“我不管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野丫头,识相的就赶紧从志哥哥身边离开,不然的话,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此时俩人正在二道门里,二道门是道圆拱门,靠门墙的地方正摆着一张石桌、两个石凳。夏日里,爬山虎爬满了院墙,攀上葡萄架,遮出一片树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