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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曼恩释放了黑夜

鸢鸟赖恩引领它归来——

牛群回到牛棚和茅屋

我们得以纵情恣意直到天明。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间,

看那利爪獠牙和铁钳。

哦,还有那呼喝——祝大家狩猎愉快

遵守丛林法则的众生!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一个温暖的傍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正值七点。他挠了挠痒,打了个哈欠,把爪子依次舒展开去,以抖掉指尖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地上,灰色的大鼻子埋在歪斜成一团、呜呜叫啸的狼崽子之间。月光从洞口洒了进来。“嗷呜!”狼爸爸高声嚎叫,“又到打猎时间啦。”他正待跃下山去,一块带着毛茸茸的尾巴的小个子身影挡住了洞口,阴阳怪气地说道:“祝您好运,大王。祝您这些出身高贵的孩子,长一口白晃晃的好牙,永不忘记世间还有挨饿的。”

说话的正是那只专食残羹剩饭的胡狼塔巴克。印度狼群都瞧不起他,因为他总是心怀鬼胎,四处乱晃,搬弄口舌,在村里的垃圾堆里胡乱扒拉破布和烂皮吃。可是他们又挺怕他,因为塔巴克比丛林里其他任何生物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忘了自己曾经有多害怕其他人,在丛林里横冲直撞,谁挡道就咬谁。要是遇上了发疯的小个子塔巴克,就连老虎也忙着跑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都觉得,世上最丢脸的事情,莫过于犯疯病了。我们称这种病为狂犬病,动物们则叫它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就要赶紧逃开。

“那就进来看看吧。”狼爸爸生硬地说道,“可惜这里没什么可吃的。”

“对于一头狼来说,是没什么可吃的。”塔巴克答道,“不过对于像我这种微不足道的家伙来说,一根干骨头就算得上一顿大餐啦。我们算什么?一群胡狼而已,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呢?”他匆匆冲到山洞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还剩点肉的公鹿骨头,赶紧一屁股坐下,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太感谢啦,为我提供了如此美妙的一餐。”塔巴克舔着嘴巴说道,“您的孩子真是不仅高贵,还如此漂亮!瞧他们那些大眼睛!况且他们还这么年轻!说真的,说真的,我早该知道,大王的孩子嘛,自然打小就已经是一副男子汉的模样啦。”

其实,塔巴克和别人一样非常清楚,当着孩子们的面说这些假惺惺的恭维话着实令人尴尬。因此,当他看到狼爸爸和狼妈妈一脸别扭的表情,心里那股窃喜劲儿就别提了。

塔巴克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反复享受着他刚刚的恶作剧。接着,他又不怀好意地说道:

“大块头希尔坎已经更换了他的狩猎区域。下个月开始他就会在这片山区狩猎了。这可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希尔坎是一只老虎,住在离这里二十英里的韦恩昆加河边。

“他没有权利这么做!”狼爸爸气急败坏,“根据丛林法则,他没有权利不事先发出警告,就随意更换他的领地。他会吓跑方圆十英里内每一头猎物的。而我——我这些日子还要猎取两个人的分量呢。”

“他妈妈给他起名为‘瘸腿’不是没有道理的。”狼妈妈冷静地说道,“自打他一出生就瘸了一条腿。这就是为什么他只猎杀牛群,结果搞得整个韦恩昆加地区的村民都火冒三丈。现在,他又想来惹我们这边的村民生气。村民们会为了搜寻他而烧了这片丛林的。那时,他已经走得远远的了,却害得我们不得不带着孩子一起逃离这块土地。哼,真是多谢希尔坎了啊!”

“需要我向他转达您的谢意吗?”塔巴克问道。

“滚!”狼爸爸厉声喝道,“滚去陪你的老大打猎吧。你今晚的坏事干得已经够多的了。”

“我这就走,”塔巴克淡淡地答道,“反正你自己应该也已经听得到,希尔坎就在下面的灌木丛里了吧。这样我倒也为自己省下了传达消息的力气。”

狼爸爸侧耳倾听,从下面那条通往小河的山谷里,传来老虎沙哑单调的咆哮,暴躁如他,一定是没抓到猎物,不过他也全不在意整个林子都听到。

“这个白痴!”狼爸爸说道,“晚上的狩猎才开始,居然就吵吵嚷嚷成这样!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跟他那些韦恩昆加村里的小肥牛一样笨吗?”

“嘘!他今晚猎杀的既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道,“是人!”

咆哮变成了一种低沉的呜呜声,回响在周围每一个角落。这响声常常会把露天而睡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弄得晕头转向、迷惑不已,有时甚至吓得他们自行送入虎口。

“人!”狼爸爸龇牙说道,“呸!难道池塘里的甲虫和青蛙还不够多,他非要吃人吗,还在我们的土地上!”

丛林法则从不无故乱做规定,它禁止任何野兽食人是有原因的,除非这头野兽是在向自己的孩子示范如何狩猎。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远离自己的族群和土地。这项规定的真正原因在于,杀人就意味着白人终将到来。这是迟早的事,白人会骑着大象,扛着猎枪,周围跟着成百上千的深肤色奴隶敲锣打鼓、高举火把。那时,丛林万物都将惨遭迫害。野兽们自己对这条规定的解释是,人类是最最软弱和不堪一击的生物,去碰他们真是太不道德了。他们还说——事实也的确如此——吃人的野兽的皮毛会变得肮脏不堪,满嘴的獠牙也会脱落。

低鸣声逐渐响亮起来,终于变成一声用尽全力的咆哮——“嗷呜!”老虎扑了出去。

紧接着,希尔坎突然发出一声哀嚎。“他没抓住。”狼妈妈说道,“怎么回事?”

狼爸爸跑出洞几步,听见希尔坎在灌木丛里滚来滚去,奋力挣扎,嘟嘟囔囔地骂个不停。

“那个呆子竟然直接蹦到樵夫生的篝火里去了,还烧了自己的脚。”狼爸爸哼了一声,“塔巴克跟他在一起。”

“有什么东西上来了,”狼妈妈竖起了耳朵,“快,准备好。”

灌木丛沙沙轻响了几下,狼爸爸伏下身,随时准备跃起。这时,如果你仔细在看的话,就会见到此生最不可思议的场景——狼在空中跃起一半,又突然定住。他在看清自己即将扑倒的猎物前就跳了起来,又试图立刻阻止自己。结果就是,他直挺挺地向高空冲出四五英尺,接着又几乎落回起跳原地。

“哇!”他叫道,“是个人类幼崽。快看!”

在他正前方,站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小孩,棕色皮肤,手里拄着一根小树枝,才刚刚学会走路——这毫无抵抗力的孩子,就这样笑着站在那里,露出浅浅的酒窝,在这样一个夜晚,独自来到狼洞前。他抬头看见狼爸爸的脸,大笑起来。

“那是个人类幼崽吗?”狼妈妈问道,“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带他过来让我瞧瞧。”

狼习惯用嘴衔起幼崽,必要时甚至可以叼着蛋而不弄碎它。因此狼爸爸咬住孩子的后背,把他放到自己的孩子中间,却没有留下哪怕一点点的擦伤。

“多小啊!浑身赤条条的,而且——真是大胆啊!”狼妈妈温柔地说道。男孩在狼崽里摸索着,试图挤到暖和的狼皮旁。“啊哈!他跟其他孩子一道吃起来啦!原来这就是人类的幼崽。从古至今,我们狼族里什么时候有过人类幼崽呢?”

“我听说过一些这类事情,不过可从没听说过这种事竟会发生在我们的狼群里,或者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狼爸爸说,“这个没毛的小孩,我一脚就可以杀了他。可是你瞧,他抬头看着我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那是希尔坎方方的大脑袋和两臂已经挤了进来。塔巴克跟在他身后,尖声怪气地说道:“大王,大王,他朝这里进去了。”

“感谢希尔坎大驾光临,不胜荣幸。”狼爸爸说着,眼里却燃着怒火。“请问希尔坎有什么需要吗?”

“我的猎物。一个人类幼崽,朝这边来了。”希尔坎答道,“他父母都跑了,把他给我吧。”

正如狼爸爸之前说的那样,希尔坎跳到了一个樵夫的篝火里,烧着了四肢,痛得他暴跳如雷。但是狼爸爸知道这个洞口很窄,老虎进不来。就在希尔坎现在待的地方,他的两臂和前爪已经挤得动弹不得,好像一个人被束缚在木桶里打架。

“狼是自由的族群,”狼爸爸说道,“他们只听从群狼首领的指示,而不是带条纹的牛群杀手。这个人类幼崽是我们的,要不要杀他是我们的选择。”

“你们的选择?你们没得选择!凭我杀死的公牛发誓,难道我还得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狗窝里,为了本就属于我的猎物?这里由我——希尔坎——做决定!”

老虎的咆哮震耳欲聋,充斥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抖掉身上的幼崽冲上前来,黑暗中的眼睛仿佛散发出两束绿幽幽的月光,直射入希尔坎火一般的眼睛。

“这里由我——魔鬼拉克夏——做决定。这个人类幼崽是我的,瘸子,他是我的!谁也不许杀他。他会跟着狼群一起奔跑,一起生活,一起狩猎。到头来,看看吧,你这个追杀无助幼崽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杀鱼的家伙,这孩子终究会来捉你的!现在,立马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公鹿发誓(我可不吃挨饿的牲畜),滚回你的娘胎里去,你这只丛林败类,你会死得比来时更惨!滚!”

狼爸爸惊讶地看着狼妈妈,眼里充满骄傲。他几乎已经忘记了那些日子,他为了赢得狼妈妈的芳心,曾跟总共五只狼决斗。而狼妈妈那时在狼群里就被称为“魔鬼”,这可绝不仅仅是一种奉承。希尔坎或许还能和狼爸爸打斗一番,但他可没法对付狼妈妈。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也了解狼妈妈的位置优势,知道一旦真打起来,她定会为此奋斗至死。希尔坎只得怒吼着退出洞口,到了洞外才咆哮道:

“狗只会在自家门前乱叫!咱们走着瞧!看看狼群里有谁支持你们养这个人类的幼崽。他是我的!我终会吃掉他的,你们这些毛尾巴盗贼!”

狼妈妈大口喘息着躺倒在幼崽中间。狼爸爸一脸严峻地说道:

“你知道,希尔坎说得没错。我们必须带这个人类幼崽给狼群看看。孩子他妈,你还是打算留着他吗?”

“留!”她气喘吁吁地说着,“天色这么晚,他独自一人,衣不蔽体,饥肠辘辘地来到这里,却毫不害怕。看呐,他已经把我的孩子推倒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到韦恩昆加去的。这样,这里的村民就会追杀到我们的巢穴来复仇,把我们这里翻他个底朝天。留不留他?当然要留。躺着别动,你这小青蛙。哦,莫格里,我给你起名为青蛙莫格里。现在希尔坎追杀你,终有一天,你会有机会反过来追捕他的。”

“可是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道。

丛林法则明确表明,一旦结婚,该狼有权利退出原属狼群。但是当他的幼崽顺利成长,能够独自行走时,必须立即带他们回到狼群议会上来让大家过目。狼群议会基本每月满月之时举行一次。检查幼崽意在让其他狼族认识新的族人。审查结束,幼崽们就又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行动了。在幼崽们首次猎杀成功前,任何成年狼都不得对其痛下杀手。否则,凶手将立获死刑。只要你稍微动动脑筋,就会明白必须这么做的道理。

等到他的孩子们能够奔跑了,狼爸爸便带着他们,还有莫格里,以及狼妈妈,趁着夜色一同前往狼群议会。地点在议会岩石,一处怪石嶙峋的山顶举行,狼群得以隐藏在乱石间。阿克拉,伟大的孤独之狼,凭借他的力量和头脑称首群狼。此刻,阿克拉正舒展四肢,趴在巨石上。下方坐着四十来只体态、颜色各异的狼:有经验丰富的獾色老狼,据说可以独自面对杀死一只公鹿,也有一众血气方刚、自以为也能如此的三岁年轻黑狼。孤独之狼带领他们已经有一年了。他年轻时曾两次落入陷阱,还有一次被殴打后遗弃在一边,等待着慢慢死去。因此他很了解人类的行为和习性。议会岩石前没什么狼交流。狼爸爸和狼妈妈们坐成一个圈子,他们的幼崽跌跌撞撞地歪在其间。老狼不时悄悄地走向幼崽,仔细端详一阵,再转身轻轻地离去。有时狼妈妈会推推自己的孩子,好让他们对着月光,一览无余。阿克拉便从巨石上大声喊道:“你们都了解丛林法则。你们都了解丛林法则。看清楚了,群狼们!”焦急的狼妈妈们便会跟着叫道:“看——清楚了,群狼们!”

最后,终于到了这关键的时刻,狼妈妈颈后鬃毛都根根直立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正如他们在家称呼的那样——推到圈子中心。莫格里坐在那里笑着、闹着,玩弄着月光下闪闪发光的鹅卵石。

阿克拉根本没把头从爪间抬起来过。他继续单一地喊着:“看清楚了!”这时,一声低沉的怒吼从岩石后面传来,那是希尔坎在咆哮:“那个幼崽是我的。把他给我。自由子民要一个人类的幼崽做什么?”阿克拉却连耳朵都没抖动一下,只是继续说着:“看清楚了,群狼们!自由子民只听自由子民的命令,其他什么都别管。看清楚了!”

群狼沉声应和着。接着,一头年仅四岁的青年狼把希尔坎的问题甩向阿克拉:“自由子民要一个人类的幼崽做什么?”这种情况下,丛林法则规定,如果狼群对于某个幼崽被接纳的问题产生了争执,除了该幼崽的父母,须由至少两名其他狼群成员表示赞同,才能想接纳他。

“谁愿意为这只幼崽说话?”阿克拉问道,“自由子民啊,谁肯站出来?”狼群中没有回应。狼妈妈知道,她很可能即将迎来自己的最后一战,她已经做好准备,迫不得已时,必将殊死一搏。

这时,巴鲁,狼群中唯一一位不属于狼类的动物举起了他蒲扇般的手掌。巴鲁是一只常常打瞌睡的棕熊,专门负责教育狼群幼崽丛林法则。老巴鲁只吃坚果、植物根茎和蜂蜜,因此他能在丛林里来去自如。此刻,巴鲁低沉的声音隆隆响起。

“一个人类幼崽?人类幼崽?”他问道,“那我为这个人类幼崽说话。人类幼崽又不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我虽然不会说那些花言巧语,但我说的都是实话。让他跟着狼群奔跑吧,让他和其他群狼一起活动吧。我会亲自教他的。”

“我们还需要一位证人。”阿克拉说道,“巴鲁已经表明态度了,他是我们的孩子们的导师。还有谁和巴鲁一起站出来?”

一条黑影跳进圈子,原来是黑豹巴希拉。他全身乌黑发亮,在月光下犹如一袭光滑如水的绸缎。人人都认识巴希拉,谁都不愿意招惹他。他像塔巴克一样狡猾,野水牛一样胆大,受了伤的大象一样横冲直撞。可他的声音却像树上滴下的蜂蜜那样甜蜜柔和,他的皮毛比绒毛还要柔软舒适。

“哦,阿克拉,还有诸位自由子民,”他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没有权利参与你们的会议,但是根据丛林法则,如果遇到处理新生幼崽的问题犹疑不决,不知该不该杀了他时,这个幼崽的性命是可以用一定的价钱买下来的。不过法则并没有规定,这笔价钱谁有权买,谁无权买,对吗?”

“对!对!”那些总是感觉吃不饱的年轻群狼们应和着,“巴希拉说得对,幼崽的生命可以拿一定的价钱换取。这是丛林法则规定的。”

“我知道我在这里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同意我再说两句。”

“说吧。”二十个声音一齐响起。

“杀死一个赤身裸体的小孩子是可耻的。况且,当他长大后,他或许会成为你们的好帮手。巴鲁已经为这个孩子说话了。我就接着巴鲁的话,再加上一头公牛的性命。一头刚刚杀死的新鲜大肥牛,离这里半英里路都不到。只要你们愿意,根据丛林法则,接受这个人类幼崽。这难吗?”

狼群中响起一阵喧嚣,大家纷纷附和:“这有什么关系?他会被冬雨淋死的,他会被烈日烤焦的。一只赤身裸体的小青蛙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危害呢?让他跟着狼群奔跑吧。巴希拉,公牛在哪里?我们愿意接受他。”狼群中响起了阿克拉拉长声音的嚎叫:“看清楚了——看清楚了,群狼们!”

莫格里仍然深深地沉浸在玩弄石子中,全然没有注意到群狼们依次上前仔细看了看他。然后,狼群都下山吃那头公牛去了,只剩下阿克拉、巴希拉、巴鲁,还有莫格里自己的狼爸爸和狼妈妈。希尔坎的咆哮仍在夜空回响。他气急败坏,莫格里竟然没有交到他手中。

“哼,叫吧叫吧。”巴希拉的声音从胡须下面传来,“总有一天,现在这个赤身裸体的小家伙会让你哀嚎的,不然我就是对人类看走了眼。”

“干得不错,”阿克拉说,“人类和他们的幼崽都是非常聪明的。这孩子或许在需要时能成为我们的一大帮手。”

“的确,困境中的好帮手,毕竟没人能一直领导狼群。”巴希拉答道。

阿克拉没再接过话。他想到了一代代群狼首领的命运:气力消散,身体越发虚弱,终于被群狼杀死,于是新的首领上台——等待又一轮杀与被杀的命运。

“把他带走吧,”阿克拉对狼爸爸说道,“像训练我们自由子民一样好好训练他。”

这就是莫格里以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鲁为他说话换来的进入西奥尼狼群的始末。

现在,你一定不介意跳过十年到十一年的样子,自己想象一下莫格里在狼群带领下的美好生活。要想把这些日子都写下来,那一定得写几大本书。总之,莫格里和其他幼崽一同长大。只不过,其他幼崽都长成成年的狼时,莫格里还是个孩子。狼爸爸教他丛林里的一切,教他每一个生命的意义,包括草地的每一阵沙沙声,夜晚每一股温润的风,头顶的猫头鹰发出的每个音符,蝙蝠倒立在树上时嵌下的每个爪印,鱼儿在水塘里跃起时带动的每一滴水花,莫格里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就像公司职员记得办公的每一件事务一样。不学习的日子,莫格里会在阳光下玩耍、睡觉、觅食,然后又沉沉睡去;觉得自己脏了,或者热了,就到丛林里的池塘游个泳;想吃蜂蜜了(巴鲁告诉他,蜂蜜和坚果都跟生肉一样美味)他就爬上树去掏,这是巴希拉教他的。巴希拉常常躺在一根树枝上向下喊:“小兄弟,快上来。”起初,莫格里像树懒一样死死扒在树上不肯放开,不过没多久他就放开了胆子,像灰猿一样能够在树枝间穿梭跳跃了。狼群议会时,他也有份。他发现,只要他用劲盯着一只狼的眼睛看,那只狼一定会垂下目光。于是,有一阵子,他便常常以此为乐。有时候,他会帮这些朋友们拔除脚下的荆棘刺,这些荆棘和芒刺扎在脚上,着实令群狼痛苦。他还会趁着夜色下山,溜进耕地,满怀好奇地窥视小屋里的村民。但是他对人类并不信任。巴希拉曾给他看过一个带有活门的方方正正的盒子,狡猾地藏在丛林里,他差一点儿就走了进去。巴希拉告诉他,那其实是一个陷阱。莫格里最喜欢的莫过于跟着巴希拉深入丛林幽暗而温暖的腹地,在阴雨濛濛的白天睡觉,等到夜晚来临,便爬起来看巴希拉狩猎。巴希拉饿了的时候,见什么杀什么,莫格里也是如此——除了一种猎物例外。莫格里刚刚懂事的时候,巴希拉就告诉他,永远不要去伤害公牛,因为他现在在狼群的生活,是用公牛的生命换来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只要你有能力,能杀死一切。但是看在那条换来你生命的公牛分上,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无论小的还是老的。这是丛林法则。”莫格里也就忠实地服从着。

和其他男孩一样,莫格里一天天变得强壮。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在学很多东西,世界于他来说,除了吃,别的什么都不考虑。

狼妈妈告诉过他一两次,希尔坎不可信,总有一天,莫格里要杀了希尔坎。但是小狼可以分分秒秒记得妈妈的告诫,莫格里却很快就忘得一干二净,毕竟他是人类的孩子。只不过,如果他会说人类的语言,他大概会称自己是一头狼。

莫格里常常在丛林的小道上遇到希尔坎。随着阿克拉一天天变老衰弱,这只跛脚老虎竟然和狼群里年轻一代成了好朋友。年轻群狼们会跟在希尔坎身后,舔食他的残羹剩饭。要是阿克拉敢于严格行使他的权力,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希尔坎还不时奉承年轻狼群,假装苦思不解地问,为何如此优秀的狩猎者们竟甘心受一只濒临死亡的老狼,和一个人类小孩的管束。“我听说,”希尔坎这样说道,“狼群议会时,你们都不敢直视莫格里的眼睛。”年轻狼群们听了,就会竖起毛发怒嚎起来。

巴希拉知晓周围发生的一切,自然也不会漏掉这件事。有几次,他曾十分明确地告诉莫格里,希尔坎终有一天要来杀他的。莫格里总是大笑着答道:“我有狼群,有你,还有巴鲁,虽然他很懒,但他应该会为了我反击几个回合呢。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在一个非常暖和的日子,巴希拉突然又有了个新想法——这个想法来源于他听到的一件事。或许是豪猪依基告诉他的。当他和莫格里深入丛林,小男孩把头靠在巴希拉美丽的黑色皮毛上时,巴希拉发话了,“小兄弟,我多长时间就提醒你一次,希尔坎是你的敌人?”

“像棕榈树上的坚果一样多,”莫格里答道,他自然是不会数数的。“他怎么了?巴希拉,我困了,希尔坎不就是有条长尾巴,爱吹牛,跟孔雀莫奥一样吗?”

“现在可不是睡觉的时候。巴鲁知道,我知道,狼群知道,甚至蠢到不行的鹿都知道。塔巴克也告诉过你。”

“哈哈!”莫格里说道,“塔巴克不久前来找过我,说了好多粗鲁的话,什么我是个赤身裸体的人类幼崽,不应该去乱挖花生。不过我抓住了塔巴克的尾巴,把他往棕榈树上甩了两次,教训教训他最好表现得好点儿。”

“真是愚蠢,塔巴克虽然爱恶作剧,但是他能告诉你不少跟你息息相关的事情。小兄弟,睁大眼睛看看吧。希尔坎是不敢在丛林里杀了你的。但是你要记住,阿克拉已经很老了,过不了多久,他就再没力气猎杀野鹿了。到那时,他将无法继续领导群狼。你第一次被带到狼群议会上的那次,许多目睹了你的到来的狼也都老了。而年轻一代的狼都追随了希尔坎教他们的那一套。他们认为人类幼崽是不应该待在狼群中的。况且没多少日子,你就要长大成人了。”

“长大成人了又怎样?长大了就不能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奔跑了吗?”莫格里问道,“我在丛林出生,遵守着丛林法则。我们狼群里没有哪只狼,我没有帮他拔出过脚上的荆棘刺。他们当然都是我的好兄弟!”

巴希拉长长地舒展了下身体,半眯着眼接道,“小兄弟,摸摸我的下巴下面。”

莫格里伸出强壮的棕色手掌,在巴希拉光滑的下巴底下,密密麻麻的毛发里隐藏着健硕雄浑的肌肉,在那儿,他摸到了一小块光秃秃的地方。

“丛林里没有人知道,我,巴希拉,身上带着这个印记——项圈的印记。小兄弟,我实际上是在人类那里出生的。我的母亲就是在他们那里死去的——死在乌德普尔的王宫里。正因如此,我愿意在那次议会上,在你还是个赤身裸体的小崽时,为你付出那笔价钱。是的,我也在人类中出生。我从没见过丛林。他们把我关在铁栅栏后面喂我养我。直到有一天,我觉得我是黑豹巴希拉——不是什么人类的玩物。于是我用脚爪猛地击开了那把愚蠢的锁逃掉了。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我了解人类的言行,所以在丛林里我比希尔坎更可怕,不是吗?”

“是的。”莫格里答道,“整个丛林都害怕巴希拉——只有莫格里不怕。”

“哈哈,你可真是个人类的幼崽。”黑豹温柔地笑道,“不过即使如我,我也回到了我的丛林。所以你终究也是要回到人类那里——回到你真正的兄弟身边——如果你还能活着走出狼群议会的话。”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要我死?”莫格里不解。

“看着我,”巴希拉说。莫格里直直地看向巴希拉的双眼。半分钟后,这只大黑豹就扭头避开了莫格里的目光。

“这就是为什么,”巴希拉在树叶上蹭着脚爪,“连我也没法直视你的眼睛,而我,小兄弟,我还是出生在人类之中,并且深深地爱着你的呢。其他狼却恨你,因为他们无法与你对视,因为你太聪明,因为你能帮他们拔出脚掌的刺——因为你是个人。”

“我以前不知道这些,”莫格里闷闷地说道,一双浓眉下,眉头紧锁。

“丛林法则是怎么规定的?先动手,再动口。他们就是因为你大大咧咧,才知道你是个人。但是,你要保持机灵。我深知当阿克拉下次猎杀失手时——要知道,现在每一次狩猎,都要消耗他更多的力气——狼群就会集体反对他,也反对你。他们会在议会岩石举行丛林大会,那时……那时……有了!”巴希拉突然跳了起来,“快下山,去村子里人类的屋子,带些大红花回来。这样,到时候你或许会有个比我、比巴鲁、比狼群里那些还爱你的大家更有力的朋友了。快去取大红花。”

巴希拉所说的大红花,就是火。只不过丛林里没有生物敢直呼火的名字。大家都对它异常恐惧,于是发明了无数种方法来形容它。

“大红花?”莫格里说,“就是那些黄昏时,他们屋外开出的花吗?我这就去取。”

“这才像人类的好孩子。”巴希拉自豪地说道,“记住,那东西长在小盆里。快去拿一盆回来,好好保护它,以备不时之需。”

“好!”莫格里答道,“我这就去。不过,我的巴希拉,你确定吗,”——他伸出胳膊环住巴希拉光滑的后颈,定睛看着那双大眼睛——“你确定这些都是希尔坎干的?”

“凭那副还我自由、被我砸坏了的锁发誓,我确定,小兄弟。”

“那么,凭换来我生命的公牛发誓,我会叫希尔坎为此付出全部代价的,或许还要多一点。”说着莫格里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那是个人类。那真是个人类,”巴希拉自言自语着又躺了下来,“哼,希尔坎,没有哪次狩猎比你十年前猎杀这只青蛙更糟糕的了!”

莫格里一路飞奔,穿过丛林,他的心脏怦怦作响。黄昏笼罩大地时,他已经回到山洞。他喘了口气后,向下面的村子看去。狼崽们都出去了,狼妈妈在山洞最里面,一听喘气声就猜出她的小青蛙正被烦恼困扰着。

“孩子,怎么了?”她问道。

“一些关于希尔坎的烦心话,”莫格里朝洞里喊道,“我今晚要到耕地那边去打猎。”说着他就冲下山坡,穿过灌木,来到谷底的小溪旁。然后他停下脚步,因为他清楚地听到了狼群狩猎的嚎叫,一头公鹿被追赶的吼声,还有他陷入困境后急促的呼吸。接着,传来年轻群狼们狡黠、尖锐的呼喊:“阿克拉!阿克拉!让孤独之狼展示自己的力量。给狼群首领腾出地方!扑上去吧,阿克拉!”

孤独之狼一定是扑了出去,却没抓住猎物。莫格里听见他牙齿咔嚓一声咬了个空,接着是被公鹿用前蹄踢倒在地的痛苦狼吠。

他没再听下去,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狼吠被他甩在身后,随着他奔向村民们的耕地,声音渐渐远去。

“巴希拉说的没错,”他在一间小屋旁停了下来,躲在窗户下的饲料中,气喘吁吁道,“明天就是最关键的一天,对阿克拉和我都是。”

他把脸贴近窗户,看见壁炉里燃烧的火焰。就着夜色,他看见农夫的妻子走过来,往里面添加一块块黑黑的东西。到了早晨,白雾降临,寒气逼人,他又看见农夫的孩子拎起一个里面抹了泥的柳条编织的罐子,往里面装了几块烧得通红的木炭,再把它塞在自己身上披着的毯子下方,走出来照看牛棚里的母牛去了。

“这就行了?”莫格里自言自语道,“如果一个人类小孩都能做到,那也没什么好怕的。”于是他转过拐角,大步迎上男孩,直接从他手里拿走了罐子,消失在蒙蒙白雾中,留下男孩吓得大叫。

“他们长得倒跟我很像呢。”莫格里一边说着,一边学着那个农夫的妻子往罐子里吹气。“我要是不拿些东西喂它,这玩意就会死掉。”这般想着,莫格里往火红的东西上不断添加树枝和干草。走到半山腰,莫格里遇到了巴希拉,身上还披着晨露,像月长石一样闪闪发光。

“阿克拉失手了,”黑豹说道,“本来他们昨晚就想杀了他,但是他们还想连你一起杀死。所以他们还在山上到处找你呢。”

“我去耕地那边的。现在,我准备好啦。看!”莫格里提起火罐。

“很好!我见过人类把干木棍伸到这玩意里面,然后木棍的另一头就会绽放出一朵大红花。你不害怕吗?”

“不害怕。为什么要怕呢?我想起来了——如果我不是在做梦的话——我记得在我成为狼群一员以前,我常常躺在大红花旁边,又暖和又舒服。”

接下来的一整天,莫格里都坐在洞里忙着照顾他的火罐,把干树枝一根根伸进去,看它们烧起来是什么样。他终于找到一根让自己满意的木棍。于是到了傍晚,塔巴克来到洞口粗暴地叫他去议会巨石,说大家都在等他时,莫格里放声大笑,吓得塔巴克赶紧逃开。往议会去的路上莫格里仍在大笑着。

孤独之狼阿克拉躺在曾属于他的岩石旁,表示狼群首领位置已经对大家开放。希尔坎和他那些蠢蠢欲动的追随者们大摇大摆来回走动着,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巴希拉紧紧躺在莫格里身边,火罐则放在莫格里两膝之间。等大家到齐了,希尔坎开始讲话——这是阿克拉掌权期间希尔坎绝对不敢做的事情。

“他没有权利,”巴希拉悄悄说,“你来说吧。这个狗娘养的,他会吓坏了的。”

于是莫格里跳起来,“自由子民们,”他大声说道,“难道现在是希尔坎在带领狼群吗?一只老虎跟我们选首领有什么关系?”

“我是看到你们首领的位置还空着,况且我是受邀发表讲话——”希尔坎开口道。

“谁要求的?”莫格里说,“难道我们都是走狗,只会奉承你这个专杀牛群的屠夫吗?狼群的首领只能由狼群中选出。”

有人高呼:“安静,你这个人类小崽子!”“让他说完。他一直遵守着丛林法则。”终于,一头长老狼的声音盖住了嘈杂的嚷叫:“让‘死狼’说话吧。”狼群首领狩猎失败后,尽管他还活着,也被叫做“死狼”,何况通常这个狼群首领也活不了多久了。

阿克拉缓缓抬起他衰老的头:

“自由子民,还有你们,希尔坎的走狗们,我带领你们十二载,在丛林里来去狩猎,没有谁落入陷阱,或者受伤残疾。现在,我狩猎失败,你们都知道这个阴谋是如何得以实施的。你们自己清楚,你们是如何把我带到一头精力旺盛的公鹿前,好让我出丑。真是聪明啊。现在,你们有权利在这里,在这块议会巨石前杀死我。那么,我要问问,谁来给孤独之狼最后一击呢?根据丛林法则,我有权利和你们一一对抗。”

一片长久的沉默。没有哪只狼敢独自上前与阿克拉决一死战。于是希尔坎咆哮起来:“呸!这只没牙的蠢货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反正他早晚是要死的。倒是那个人类幼崽活了太久。自由子民们,他本来就是我的盘中之物。把他给我,我早对这种又是人又是狼的事儿烦透了。把他给我,不然我就永远在这里狩猎,不给你们留下一根骨头。他是个人,是个人类崽子,我恨他,恨到骨子里去了!”

过半数的狼群应和道:“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到他该待的地方去。”

“然后让村民们都跟我们作对?”希尔坎烦躁地吼道,“不!把他给我。他是个人,我们中没有谁能直视他的眼睛。”

阿克拉再次抬起头说道:“他和我们吃一样的食物,一起睡觉,一起追跑玩耍。他没有违反任何一条丛林法则。”

“况且,当初他被狼群接受时,我花了一头牛的代价。这个代价不算什么,但是巴希拉的信誉可不算件小事,这恐怕才是他需要为之奋斗的。”巴希拉用他最温文有礼的声音说道。

“一头十年前用来交换的公牛!”狼群骚动起来,“我们干吗要关心十年前的老骨头?”

“那么十年前的誓言呢?”巴希拉说道,露出唇下的獠牙。“好哇,你们可真不愧是‘自由的子民’!”

“人类崽子绝不能跟丛林子民一起生活。”希尔坎大吼着,“把他给我!”

“除了体内流淌的血液不同,他一直是我们的好兄弟。”阿克拉接过话头,“你们却想在这里杀了他!没错,我活得已经太久了。你们当中,有些成了专吃牛群的狼,还有的,据我所知,受希尔坎教唆,趁着夜色从村里的门阶上抓人类的孩子来吃。我由此看清了你们这些懦夫。听着,懦夫们,我现在是在对你们说话,我是肯定要死的了,我的生命已经不值一文,不然我会用它来换取这个人类小孩在狼群中的位置。不过,为了狼群的尊严——这个由于没有首领而似乎已被你们遗忘的小事——我保证,如果你们放这个人类幼崽回到他自己的地方,那么在我死前,我连牙都不会对你们龇一下。我将安安静静,不战而死。这至少能拯救狼群里三条生命。多了我恐怕也做不到,但是只要你们愿意,我就能使你们不至于为杀害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兄弟而丢脸——这个依照丛林法则有人站出来为他说话和赎买而来到我们身边的兄弟。”

“他是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狼群骚动着。大多数狼开始聚集在希尔坎周围,希尔坎的尾巴骄傲地摇摆起来。

“现在的任务就交到你手中啦,”巴希拉对莫格里说道,“我们除了战斗,别无他法。”

莫格里笔直地站着,手里捧着火罐。只见他伸了个懒腰,对着整个狼群议会打了个大哈欠,其实内心此刻却因愤怒和悲哀而激荡不已。这些狼真狡猾,从来没有表露过他们有多恨他。“听好了!”他喊道,“你们何必继续咋咋呼呼乱成一团。你们已经说过太多次,我是一个人(尽管我其实会跟着你们一起,一辈子做一只狼直到生命尽头),让我不得不认为你们说的是真话。因此,我不会再称呼你们为兄弟了,而要叫你们为野狗,就像人类提起你们的那样。你们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不是你们说了算的,而是我说了算。让我们把事情说得更明白些,我,一个人,给你们这些野狗带了点让你们害怕的大红花来。”

他把火罐掷向地面,烧红的木炭飞了出来,点燃了几处干草垛,瞬间燃起熊熊大火,吓得群狼直往后退。

莫格里把他的枯木枝伸进火堆,直到树枝点燃,噼啪作响。他站在畏缩不前的狼群之中,高举火把,在头顶挥舞。

“你现在是首领了,”巴希拉轻声说道,“救救阿克拉,别让他死掉。他一直是你的朋友。”

阿克拉,这头衰弱的老狼,一生从未祈求过同情,此刻正哀怜地看着莫格里,看着这个赤身裸体的男孩,长长的黑发垂至双肩,在火光的映照下,许许多多的黑影在跳跃、颤抖。

“很好!”莫格里缓缓地环视四周,“看得出来你们就是野狗。我会离开你们去找我自己的族人——如果他们是我的同类的话。既然丛林已经容不下我了,我必须忘掉你们说过的话和一起走过的日子。但是我比你们仁慈得多,既然我除了血液,曾经完全算得上是你们的兄弟,那么我保证,当我回到人群,我绝不会像你们背叛我那样背叛你们。”他用脚踢了踢火堆,火星四溅。“我不会带领族人跟你们狼群交战的。但是在我临走前,还有一笔债要算清。”他大踏步地走向希尔坎,后者正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对着火焰不停眨眼。莫格里一把揪住希尔坎下巴上的胡须。巴希拉紧随其后,以防万一。“起来,野狗!”莫格里喝道,“当人在发话的时候,你必须站起来,不然我就点燃你的皮!”

希尔坎双耳软绵绵地搭在头上,火焰离得太近,他不得不闭上双眼。

“这个专吃牛群的屠夫说,因为在我还是个幼崽时,他没能杀掉我,所以他要在今晚的议会上杀了我。那么,我是不是该像个人一样教训下他这条野狗呢?瘸子,你敢动一下胡须,我就把大红花往你喉咙里塞!”他手握树枝猛抽希尔坎的脑袋,老虎被恐惧和痛苦折磨得不住呻吟、哀嚎。

“呸!烧焦了的丛林老猫——滚开!记着,下次我以人类的身份再来议会巨石时,头上一定披着希尔坎的皮。至于你们其他狼,让阿克拉自由自在地过他的日子。不许你们杀了他,因为我不允许。我也不认为你们要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伸着你们的舌头,好像你们很厉害似的,而不是一群被我驱赶的野狗。好了!滚吧!”火焰在枝头热烈地燃烧着,莫格里在圈子里左挥右舞,火花四溅,点燃了群狼皮毛,狼群纷纷嚎叫着四处逃窜。最后,只剩下阿克拉、巴希拉,还有大约十只支持莫格里的狼。接着,什么东西似乎从内心弄疼了莫格里,他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他喘息着,抽噎着,眼泪滑下脸颊。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他问道,“我不想离开丛林,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巴希拉,我是要死了吗?”

“不,小兄弟。那只是人类的眼泪。”巴希拉答道,“现在,我可以确定你长大成人了,不再是个人类的孩子了。从此以后,丛林是容不下你了。让它们落下来吧,莫格里。那只不过是眼泪。”于是莫格里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仿佛心都要碎掉一般。他这一辈子还没这样哭过呢。

“现在,”他说道,“我要去找我的族人了。但我要先跟妈妈道别。”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居住的山洞,趴在狼妈妈身上哭泣,四只幼崽在周围悲伤地嚎叫着。

“你们不会忘了我吧?”莫格里问道。

“绝不会,只要我们还能嗅到你的行踪,”幼崽们答道,“等你回到人类那里后,要记得到山脚来,我们会和你聊天,晚上也会来田地里找你玩的。”

“快点回来!”狼爸爸说道,“哦,聪明的小青蛙,快点回来。我们已经老了,你妈妈和我已经老了。”

“快点回来,”狼妈妈说道,“你这个赤身裸体的好孩子,我的好孩子。听着,虽然你是人类的孩子,我却爱你超过我自己的孩子呢。”

“我一定会回来的。”莫格里说,“当我回来时,一定把希尔坎的皮铺在议会岩石上。别忘了我!告诉丛林里的大家,别忘了我!”

天空破晓,莫格里独自走下山,准备迎接那群被称作人类的神秘生物。

杨韵迪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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