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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百顺(一)

宋春梅生了老二,是个男孩。宋春梅抱着孩子去上户口时,给孩子取名叫周奋强。她的心里是希望孩子的一生能够奋发图强。

给孩子上户口那天,周百顺也去了,走到派出所门口,似乎走不动了,就蹲在了门口。

宋春梅白着脸冲他:“你不进去了?”

周百顺把头低下去,差不多埋到裤裆里去了,宋春梅又看他一眼,抱着孩子,挺着腰肢走进了派出所。

周百顺低着脑袋,看见了地上的蚂蚁,两只蚂蚁打架,黄蚂蚁把黑蚂蚁压在身下,黑蚂蚁奋力反抗,体力不支的样子。他点了支烟,烟吸得快差不多了,那只黑蚂蚁还没从黄蚂蚁身下翻上来,他移过一只脚踩在两只蚂蚁身上,脚蹍了又蹍。他再抬头时,看见宋春梅抱着孩子从派出所门口走了出来。生育后的宋春梅比以前更加丰满了,皮肤依旧白细,还有一层红晕隐在深处。

他看到宋春梅如此绰约,又想到了海南的歌厅。他心里又潮湿了起来。他从户口本上才得知孩子叫奋强,孩子应该姓什么,也许只有宋春梅知晓了。

宋春梅抱着孩子走在前面,他拿着户口本跟在后面。生了两个孩子的宋春梅,从背影上看过去依旧高挑,长发披在肩上一飘一飘的,还有似乎会说话的臀部异常生动。周百顺又想起在南方工地时一个又一个梅雨天里,他和工友们站在街头,看眼前的女人经过,他们的目光长时间停驻在女人的臀部,有的生动有的僵硬。此时,他的心又一次潮湿起来,像南方的雨季。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是离不开宋春梅的。

那次从南方工地回来,他彻底打消了再去南方做工的想法。他要留在家中,守着宋春梅,守着属于他的雨季。

他见到父亲和堂哥周百发时,两人的目光都不和他对视,低下头躲避着他的目光。即便说话,目光也是望着别处。

不久,堂哥找到他,说是在镇上给他找了一份工作,他去了堂哥家,听堂哥细说这份工作。堂嫂专门为两人做了俩菜,堂哥还拿出一瓶酒。堂哥在镇机关食堂做大师傅,认识许多镇上有头有脸的人。他闲在家里无事可做,堂哥觉得这是他的责任。他就四处留意着,终于在镇里建筑开发商那里,帮堂弟找了一份工作。虽说也是搞建筑的,工资不比南方建筑工地高,但守在家门口,不用折腾,这对周百顺来说也算是一份好去处了。

和平镇和全国各地一样,正处于大兴土木的开发期,外地的许多地产商和开发商涌到了和平镇,一块又一块地被划拨出去,在划好的地面上建高楼,也建门面房,小小的和平镇和许多地方一样,就像一个偌大的建筑工地。

周百顺听说堂哥为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又喝了两杯酒,脸色就滋润了起来,心情也好了起来。他开始给堂哥讲在南方工地的人和事。在他的描述中,都是有趣的事,当时在工地时一天到晚累得跟死人似的,并不觉得发生的事有趣。现在回想起来,却发现那么多有趣的故事。堂嫂忙完了做菜,也坐下来开始吃饭了。他讲话时,堂哥一直盯着他的嘴角,有时咧嘴笑笑,有时不笑。堂嫂一上桌,气氛顿时活跃了起来。

他举起杯子冲堂哥示意一下,两个男人就又喝酒。他放下杯子冲堂哥说:“哥,你放心,你为我寻下的这份工作,我会好好干的。”

堂哥说:“也没啥,他们也到处招人呢,你在南方干过那么久了,有经验,他们巴不得招这样的人。”

他吁口气道:“再也不用跑来跑去了。等今年过年,我和那些工友说,让他们都别再去南方了,都留在家里干活。守着家门口多好。”

堂嫂咽下口饭冲周百顺说:“日子还这么过呀?”

他看见堂哥狠狠地瞪了眼堂嫂,堂嫂意识到了什么,忙改口道:“我是说,你守着家门过日子,一定能把日子过好。”

他明白堂嫂所指,默默地为堂哥和自己倒了一杯酒,低下头没再说什么。

他去建筑工地上班了,他又回到了集体中,心里有了着落。建筑工地是个集体生活,早晨出工,晚上十点前收工,住的仍然是工棚,虽然他不能每天往家跑,但遇到阴天下雨的,工地放假,他还是能回家看上一眼。

孩子半岁后被宋春梅送到了一家托儿所,宋春梅仍在超市里当主管。宋春梅每天上班都是一副职业女性的打扮,职业装配裙子,打扮的样子有点像空姐。宋春梅很会打扮自己,脖子上一条纱巾俏皮地系在胸前,骑一辆女车。不熟悉宋春梅的人,以为她还是个姑娘。

周百顺每次看见宋春梅如此姣好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他都能够原谅她所有的一切。可一离开她,无端地就有许多怨气和怒气。夜晚,他躺在工棚里,睡不着时,他就想海南的歌厅,还有宋春梅陪过的男人们,那都是一些什么样的男人,他们把她抱在大腿上,向她嘴里倒酒,一边去摸她的全身,也会在唱完歌时,把她带走……显然,宋春梅对自己的工作和接触过的男人只字不提,要不是他突然去了一趟海南,甚至他都没机会了解她的工作。他在她的身上感受到了她的娴熟和技巧,那会他满身的激情,忽略了她的种种反应。现在冷静下来,才慢慢体会到她早就是个熟女了。孩子到底是谁的,也成为他心中的一大悬念,他想知道,又怕知道。堂哥和父亲肯定是知道的,包括许多认识他的人,看他时满脸满眼都是故事,只不过别人不想点破。他要想知道其实是很容易的,但他却不敢问,哪怕是自己的父亲和堂哥。后来他一遍遍安慰自己,事情到此就算了,也许再过几年,自己也会把这件事忘掉。自己毕竟和宋春梅有过孩子,过个日子不容易。他用美好的意念压制着自己的胡思乱想。

错位之恋

宋春梅认识超市老板姜虎是在海南的歌厅里。那会宋春梅还不认识周百顺。姜虎和所有内地人一样,抱着淘金的梦想去了海南。在内地人眼里,海南建省遍地是机会。姜虎就是带着淘金的梦想去了海南。他在海南和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海鲜饭店,饭店开得不温不火。

姜虎到歌厅来玩,在众多歌厅小姐中,他点了宋春梅的钟,两人坐下来,乡音让两人一下子就热络起来,攀谈中彼此知道原来都出自一个县,乡音让两人亲近起来。从那以后姜虎再到歌厅里,他只点宋春梅的钟。一来二去彼此就熟悉起来,她称他为姜哥,他称她为梅妹。后来有一次他在歌厅里喝多了酒,是一群朋友为他过生日。那是个梅雨天,外面下着稠稠的雨,他们在歌厅里喝酒,吃蛋糕。那天晚上她为他献上了一首歌《真的好想你》,歌唱得声情并茂,众人为她鼓掌。她走回到沙发旁姜虎的身边,自然地把他的一只手臂揽在怀里。

那天晚上,姜虎和朋友们一直玩到很晚才退场。她一直把他送到门外的雨中,因为有她照顾,那几个姜虎的朋友各自打车走了。她挽着他站在雨中难舍难分。他望着雨丝在灯影下飘落,他就冲她说:“今晚跟我走吧。”她望着他,低下头,没说同意也没拒绝。一辆出租车驶到了他们的眼前。

那是她第一次和姜虎出去,他在他的饭店不远处租了一处公寓房。以前宋春梅和别的男人也出去过。

从那以后,她和姜虎更加熟悉起来了。有时几天不见姜虎,她就开始思念了。有时她会把电话打过去,叫一声:“哥,你怎么好久不来了?”不久,姜虎就再次出现在歌厅里,仍点她的钟。有时她会跟他走,有时不会。

两人再熟悉一些之后,在姜虎不来歌厅时,她只陪男人唱歌,熬到下班时,她会自己打车去找他。那会,她的内心已经爱上了姜虎。有一阵子,她很少回自己和几个姐妹租住的宿舍了,一下班她就直接去找姜虎。从那以后,姜虎也很少来歌厅了,在公寓房里等她来。

她和姜虎来往时,她知道姜虎在老家有妻子,孩子已经上小学了。有时姜虎当着她的面也会给家里打电话,问完孩子的学习情况,也冲妻子说自己的饭店情况。之前姜虎在内地是有公职的,在机关里当一名科员,他跑到海南开这家饭店是贷了款的,每月还完贷款,姜虎的手头并不宽裕。

她依靠上姜虎和钱没关系。她第一次和姜虎回到公寓时,第二天早晨姜虎去饭店打理事情,出门时在她枕下塞了一叠钱。姜虎走后,她看见了那一叠钱,她动都没动,只冲了个澡,在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煎了,吃完后她离开了姜虎的住处。

从那以后,姜虎再也没有给过她钱。每次她再找姜虎时,她要么是带着便当要么是带着一些水果来找他。有时她也会买些菜过来,歌厅到晚上才上班,她会在姜虎这里待上一整天,给自己和姜虎做饭,两人像过日子一样。

那年春节前夕,他们都要各自回家了,机票是姜虎为她订好的,两人是同一班飞机。在飞机上姜虎冲她说:“你该找个男朋友了。”她望着他的侧脸,他说这话时很平静也很自然。他说完见她没说话又补充道:“你不能永远这样,女人和男人不一样。”

他说这话时,她心里早有准备,但听了他的话,她心里还是坠了一下,此时飞机正准备落地。忽悠一下,又忽悠一下。失重感让她抱紧了他的手臂。她贴在他的手臂上点了点头。

那年春节前,她认识了周百顺。一个在歌厅做小姐的能看上一个在建筑工地的打工仔,她是心有不甘的。在歌厅里她见过太多的有钱人和没钱人,但无论如何那些人的精神气场和建筑工地的打工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那会,她心里只有姜哥。姜哥虽然谈不上是有钱人,但姜哥的经历和眼界是周百顺这个打工仔不可比拟的,为了姜哥她同意和周百顺交往,也是为了姜哥她和周百顺结了婚。

她生完孩子后,不再去海南了。姜虎仍在海南经营着饭店,周百顺又去了南方建筑工地。她开始隔三差五地给姜哥写信。姜虎也给她回信,告诉她自己要把饭店变卖了。终于,姜虎回来了,在和平镇投资做起了超市。那会许多梦想闯海南的人,有的回到了家乡,有的又去了别处。姜虎回来了,没有在县城投资,而是把投资地点选择在了和平镇。作为投资超市,姜虎还是和平镇的第一家,县城已经有许多家大大小小的超市了。

姜虎顺理成章地聘她为超市的主管,工作理顺之后,姜虎当起了甩手掌柜,经常在县城和和平镇两头跑,把超市的业务全部交给了她。海南歌厅的经历,让她见多识广,经营一家并不大的超市对她来说绰绰有余。

姜虎是停薪留职去的海南,超市办起没多久,姜虎又去机关上班了。因为他的经历受到了领导重用,当上了科长。在县城机关里当个科长也算是个人物了。照料超市的一切,只能由她来完成了。姜虎会十天半月来一次,每次来都住在宾馆里,名义上是过问超市的业务,其实是为了和她约会。

在周百顺离开家几个月后,她怀上了姜虎的孩子。姜虎那天仍平静地说:“把孩子做掉吧。”她抬起头,倔犟着说:“我不!”姜虎瞪大眼睛望着她。她又说:“这是你留给我的,我要生下来。”姜虎望着她的目光严肃起来道:“我现在是科长,这身份不合适。”她说:“孩子姓周又不姓姜。”姜虎明白了她的心思,把她抱在怀里,附在她耳边说:“这样你会很难。”她吐下舌头道:“大不了离婚,不是为了你我才不会和他结婚。”

姜虎推开她,目光又严肃起来。

她偎过去,更紧地抱起他的手臂道:“放心,你是科长,还有前途,我不会逼你离婚的。我自己过也行,只要你陪着我。”

姜虎听了她的话,再一次把她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她娇嗔道:“慢点,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姜虎果然史无前例地温柔下来。

宋春梅一直认为和姜虎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情。姜虎上过大学,做过生意,现在又是县机关的一名科长,现在才三十出头,正是风流倜傥的年纪。

如果早认识姜虎,也许她不会去做歌厅小姐了。偏偏在歌厅里认识了姜虎,在姜虎面前她便无法改变身份和历史了。她自从认识姜虎后,便喜欢姜虎,发疯了一样。别的男人在她眼里都黯然失色,为了生计,她仍然陪别的男人唱歌喝酒,但身体和行为是排斥的。她一定和男人保持一段距离,为了爱情,她要坚守自己的忠贞。有些男人借着酒劲,把手放在她身上某个部位,她一定找各种理由摆脱男人的纠缠,不是装作倒酒,就是去洗手间。那会她心里只有姜虎,她认为也只有姜虎才能配得上她。

她对其他客人的冷漠,直接影响了她的生意,以前她有许多回头客,张哥李哥有十几号子人。因为她的冷漠和拒绝让这些男人开始疏远她,去点别的女孩的钟,把她晾在一边。只有那些到歌厅的新人,偶然会有人点她的钟,她也就是有距离地陪一陪,心思却都在姜虎身上了。只要姜虎不来歌厅,她看不到姜虎便如坐针毡,不时地走出去,站在大厅找姜虎。

有一次她上钟,姜虎来了,没有发现她,便在另一间歌房点了别的女孩的钟,她发现了,人整个就变得不好了,仿佛失恋那样失落。她回到自己房间后,因为客人劝她喝酒,她还摔了酒杯,结果和客人大吵起来,领班、妈咪都来劝,最后客人换了一个女孩来陪才算了事。

那天她一直守在歌厅门口等出来的姜虎,很晚了,她终于看见姜虎和几个朋友出来,身边并没带陪唱的女孩,她的心才平静下来。

是何时死心塌地爱上姜虎的,她自己也说不清。爱上姜虎了,她又觉得自己不配。她见过的客人中,姜虎不仅长相斯文,说话也出口成章,虽然他开饭店当老板,他的样子更像一名中学老师。在歌厅里,别的男人或者女孩子大胆地开着露骨的玩笑,姜虎有时还会脸红,那些玩笑在歌厅的房间里再正常不过了。姜虎也从来不占女孩子的便宜,有些女孩子为讨男人喜欢,直接坐到姜虎的怀里,这时的姜虎一定把女孩推开,很斯文地和女孩玩游戏。许多陪过姜虎的女孩都说姜虎是个好男人。

姜虎有时也唱歌,但他从来不唱歌厅里的流行歌曲,只唱那些影视剧片头片尾的主题曲,他唱歌的样子也认真严肃一丝不苟。

她喜欢他的一切,自从她陪他出去过一次后,她在心里告诉自己,自己已经是姜虎的女人了。果然除姜虎以外的男人,她再也没有出过台。许多姐妹发现了她的变化,都说她患了痴病,怎么能把歌厅里的爱情当真。做歌厅小姐的女孩子,都想趁自己年轻有精力时,多挣些钱,有一天离开歌厅去过正常人的日子。有心计的女孩子,会开一个小店来养自己和全家。许多知道她和姜虎关系的人,都说她太痴情,迟早有一天会让男人把她甩了。

她能和周百顺结婚,也完全为了姜虎。姜虎和她说:“你该结婚了,只有这样我才能放心地和你来往。”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个男人怕承担责任。她也明白姜虎这句话的含义,因为在她内心里,她配不上姜虎,姜虎在老家有老婆和孩子,老婆是一名中学老师。能和姜虎有这种亲密关系,天天能看到这个男人,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

虽然她和周百顺结婚,但是周百顺就是个替身,周百顺在她的生活中就是个影子,有时连影子都不是。周百顺怎么能和姜虎比呢,周百顺常年在工地上劳作,一双手又粗又糙,浑身的汗泥味道,永远也洗不干净的头发,散发着一股肉皮子的气息。她每次接受周百顺的亲近,闭上眼睛都把他想象成斯文有文化的姜虎,只有这样,她的心才好过一些。

怀上姜虎的孩子时,是她有预谋的,等周百顺离开家有一阵子了,她才又和姜虎来往。姜虎和她亲热时,每次都会用工具,从第一次陪姜虎时,姜虎就这样对她,一直到现在。她想要和姜虎生孩子,在工具上做了手脚,几次之后,她真的怀上了。

姜虎没否认是自己的孩子,但劝她做掉,她当即否定了。她要把孩子生出来,只有这样她才能和姜虎有联系。就像一份被盖上章的红头文件。为了这份念想,她把孩子生了出来。她想到了后果,如果周百顺要和她离婚,她会毫不犹豫地同意。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过日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的行为没换来周百顺离婚,只换回周百顺辞了南方工地的工作,回到了和平镇。她只能隔三差五面对这个影子一样的男人了。

宋春梅知道,姜虎心里也有她。在和平镇做了一家超市,更多的是为了她。那会超市很少,这家超市是和平镇的第一家,很快便开始盈利了,进货、上货、出货,这一切理顺之后就很简单了,剩下的就是一个管理。姜虎又回到工作单位上班后,操持超市的事就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她甘于这样,也愿意这样做。

隔三差五的,姜虎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到超市里来看她,自从有了姜虎的孩子之后,姜虎对她上心多了。每次来都会给孩子带来吃的穿的,还有玩的。

姜虎一来,她就从托儿所里把孩子接出来,抱在姜虎面前让他看。姜虎有时也会把孩子抱在怀里,反复地端详着孩子。她在一旁就幸福地说:“你看他多像你,这眼睛,还有鼻子,跟你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姜虎也很幸福的样子,逗一会孩子,便把孩子还给她,拍一拍她的腰说:“你辛苦了。”她听了这话,满心的幸福。

幸福装在心里,她就变成了一个大气的女人。每个月都要和姜虎对一遍超市的账目,把盈利的钱如数地交给姜虎,厚厚的一叠放在姜虎面前。姜虎从钱里拿出一些,塞在她的包里,然后就又说:“你辛苦了。”

她把账目往前推一推道:“你看一看,我算得对不对。”

姜虎把账目推开,顺势把她抱在自己腿上,嗅着她的头发,小声地:“看什么看,你我还不相信。”这也是她爱听到的话。感受着他的呼吸和体温,身子就软了,软软的像一摊泥一样偎向他。

只有在他怀里,她才会变成如此不一样的女人。她开始讨厌周百顺,他的泥土味、烟味,还有那一双粗糙的手。只要他一挨向她,她的身体都是硬的,那番痛苦,想必只有被强奸过的女人才会有如此感受。为了姜虎她忍受着周百顺。

一个下雨天,雨一直在下,从早到晚就没停过。中午时分,姜虎来到超市,他是搭一个顺风车来到和平镇的,开车的人去办事了,答应他晚上办完事来接他。他和她在超市里将度过大半天的时光。两人在办公室里亲近完之后,开始检查货架上的物品。雨下得一直很大,超市里没什么人,正是上货的好时候。平时都是宋春梅带上店员上货,这次姜虎执意要帮她,两人摆好货物之后,站在货架下打量着货架上的物品,他的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她的身体偎向他,两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

周百顺走进了超市,他从工地上借了件雨披,进门之后,他把雨披从身上摘下来,还抖了抖水,把雨披抓在手里往超市里走。收银员小雪看见了走进来的周百顺,以前周百顺来过店里,店员们都认识周百顺。小雪是个机灵姑娘,为了给货架后面的宋春梅通风报信,故意大声地:“周哥来了。”她的声音有些夸张。

周百顺在这个雨天没有出工,建筑工地放假了,看这雨下成这个样子,一时半会又停不下来,他就有了回家的打算。眼见着傍晚了,他想接宋春梅一起回家。他走进超市,一抬眼就看见了货柜旁的宋春梅和姜虎。姜虎的手刚从宋春梅的腰上拿开,宋春梅仍偎着姜虎的姿势,店员们见到这一幕也瞬间定格在那里。店员们自然知道宋春梅和姜虎的关系,也知道周百顺和宋春梅的关系,她们怔在那,不知下一幕将发生什么。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宋春梅,她很镇静,似乎早就巴望这一幕早点发生了。她冷冷地说:“你怎么来了?”

周百顺站在那里,看一眼宋春梅又看一眼她身后的姜虎,手里的雨披滴着水,他张口结舌地立在那。他看到了她目光中的愠怒。

他立了一会,又立了一会,干巴巴地说:“我要接你回家。”

宋春梅走到超市办公室,是一个只有几平米的房间,里面有一张桌子,还有一把椅子,墙角还有一组小沙发。沙发是她执意放在那的,有些拥挤,是她为姜虎准备的,为的是让姜虎来店里有个歇脚的地方,也是两人偶尔温存的地方。

她从办公室的包里拿出一串家门钥匙,隔着周百顺几步把钥匙丢在他面前:“你回去吧,我还有事。”

又是半晌,周百顺弯下腰捡起钥匙,提着雨披,又水淋淋地钻进雨水里。这是她第一次对周百顺这么动气。因为当着姜虎的面,周百顺的到来,让她的心情变得坏了起来。

那天天都黑了,她抱着孩子回到了家里,外面的雨还下着。周百顺坐在床沿上抽烟,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她一手牵着老大,一手抱着老二,三个人都陌生地望着周百顺,仿佛在望着一个陌生人。

他摁灭烟头,嗡着声音说:“饭菜都在锅里,我做的。”

她扭过身子,把老二放到床上。老二在她怀里一直安静着,放到床上后就大哭起来。她仍然没好气地说:“我们吃过了,在我妈那吃的。”

她在超市送走姜虎后,就去幼儿园和托儿所把孩子接了,直接回到父母那,她尽量做到少和周百顺共处。

那天晚上,她别无选择地又和他躺在了一张床上,她的身子是僵硬的。孩子已经睡着了,两个大人睁着眼睛各想心事,窗外仍是一片雨声。

他试探着碰了一下她的手,她触电般地把手移开了。

她说:“你什么都知道了,咱们离婚吧。”

他的确第一次知道那个男人,在这之前他千百次地想过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他也想过离婚,这个念头刚从脑子里冒出来,就被他打消了。他想到了女儿周雪,还有宋春梅年轻滋润的身体,自从认识宋春梅一直到结婚,他度过了人生最美好和快乐的时光。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出现,他认为自己的人生将是完美的。撞上那个男人后,他回到家里,一怒之下也想过离婚,可一想到她离他而去,他整个身子都麻木起来。他意识到自己的日子不能没有她。

她说出这句话之后,他的身子又麻了起来,他翻过身来,试图抓住她的手,她却把他的手又一次甩开,他气喘着说:“春梅,我不能没有你。”

她也翻了个身子,背对着他,低声地:“你不离,我想离。”

他鼓足勇气从后面抱紧她,她突然用脚狠狠地把他踹开,他僵在那。她说:“你不离也行,以后我的事你别管。”

他默了许久,在心里叹了几口气,他要保全当下的生活,又一次把她从后面抱住,这次她没再挣扎。他们默认了当下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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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龙凤初劫、巫妖之战的洗礼,神界终于恢复了几万年的平静。只是这平静倒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这...”一位身穿白衣青纱的老者对着一旁身着锦衣绣袍的女子道:“这卦象福祸相依,神魔两成,实难妄下断论。只是...”一旁的女子目光清转,一刹的凝重与担忧瞬间被一如的从容取代,“但说无妨。”....仅几百岁的倾心亲眼看着尊贵的母后被贬时,她只是远远地望着,倔强的不让一滴眼泪流出...初及笄的倾心望着邢台上自剔仙骨的男子时,也只是远远望着,依旧倔强着不流一滴泪...“公主?叫本尊圣尊!我与那九重天早无瓜葛!”倾心慵懒的躺在贵妃榻上淡淡的说道。若寻不得离念,九重天?哼,我这府邸也该扩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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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玛阿波

    超玛阿波——哈尼族村寨里宣传员之类的人,身份地位很低微。那天清晨,我从城里回来,走到村口的时候又一次听到了超玛阿波高亢嘹亮的“超玛”叫声:“听好了,不要说没有听见……”在哈尼族村寨,这是一句带有崇高礼仪的开场白,是超玛阿波对全村民的问候与尊敬,同时也是自己对职业的操守。相当于汉族地区开会时发言人经常说的那一句话——各位朋友,大家好!我经常生活在城里,这是我每天都用汉语与人交流的语境下难以忘怀的一句话。回到村子,这句话又像是“莫批”(老贝玛)叫魂时的诵词一样安抚着我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