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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福楼拜

01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1]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给背带吊得太高,露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捡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捡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又说了一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的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儿!”老师喊道,“声音高点儿!”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嚎,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

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覆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怯声怯气地说,眼睛左右张望,心神不定。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老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稍微温和一点的声音说:“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也只是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画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虽然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蒙的,他的父母为了省钱,直到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1812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才,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也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爱把他靴子上的马刺弄得铿锵作响;他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而他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而且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就发现自己最好还是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对他简直是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啊!起初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不省人事,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生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善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啰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把乌鸦打得东飞西跑;他沿着沟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

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健美。

十二岁上,他母亲才得到允许,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神甫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刻把钟,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动词变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甫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就停留在这一步呀。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等到这个顽童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再说。

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餐厅里就餐。他的家长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来一次,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打发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吃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沓的《希腊游记》。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三年级结束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学,并且要他学医,说是相信他会出人头地,得到学位的。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弄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的旧床,另外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储存了一堆木柴,准备给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礼拜之后,她才回乡下去,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会照顾自己。

布告栏里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涨: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

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烦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为了省得他花钱,他的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带去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晚上,他吃过房东不丰盛的晚餐,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背靠着烧红了的小火炉,一直冒热气。

到了夏天美好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佣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凭窗眺望,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卢昂这个街区变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一束一束的棉线。对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乡下该多好啊!山毛榉下该多凉爽啊!他张开鼻孔去吸田野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

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

人只要一马虎,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进得去出不来了。

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在大理石台子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似乎是难能可贵的自由行动,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价。这就像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尝到禁脔一样;在进门的时候,把手指放在门扶手上,心里已经涌起肉欲般的快感了。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贝朗瑞的歌曲,能调五味酒,最后,还懂得了谈情说爱。

他这样准备医生考试,结果当然是彻底失败。当天晚上,他家里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

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亲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母亲原谅儿子,反而责怪主考人不公平,没有让他通过,并且说父亲面前由她来交代,这就给他吃了定心丸。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考试真相;事情已经过去,不能再算陈年老账,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是蠢材呢!

于是夏尔重新复习功课,继续准备考试,并且事先把考过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成绩还算良好。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喜筵。

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很久以来,包法利太太就巴不得他死掉。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

好不容易把儿子带大了,让他学会了行医谋生,帮他在托特挂牌开业,这还不算完:他还没成家呢。她又给他娶了一房媳妇,那是迪埃普一个事务员的寡妇,四十五岁,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妇虽然长得丑,骨瘦如柴,满脸的疙瘩像春天发芽的树枝,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选的还不乏其人。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费尽心机,把对手都挤掉,甚至有一个猪肉店老板,虽得到几个神甫撑腰,但也被她巧施妙计,破坏了好事。

夏尔打着如意算盘,满以为一结婚,条件就会变得更好,人可以自作主张,钱可以随意花费。哪里晓得当家做主的是他老婆;他在人面前应该这样说,不能那样说,每逢斋戒日要吃素,要顺着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账。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隔着板壁听他看病,如果诊室里有妇女的话。

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没完没了地要他关心。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脯痛,气血两亏;脚步声响吵了她;他一走又冷落了她;回到她身边呢,那当然是希望她早死。夜里,夏尔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底下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她为了健康,向他要一点甜药水,还要一点爱情。

02

一天夜晚,大约十一点钟,他们给笃笃的马蹄声惊醒了,马就停在门口。女佣打开阁楼的天窗,盘问一个停在街上的男人。他是来请医生的,身上带了一封信。娜塔西走下楼来,冷得直打哆嗦,她先开锁,然后拔出门闩。来人下了马,跟着女佣,一下就进了房间。他从他的灰缨毡帽里,取出了一封用旧布包着的信,郑重其事地交给夏尔,夏尔就倚着枕头看信。娜塔西站在床边,手里举着灯;少奶奶不好意思,脸朝着墙,背对着来人。

这封信用一小块蓝漆封口,请包法利医生赶快到贝尔托田庄去,医治一条断腿。可是从托特到贝尔托要经过朗格镇和圣·维克托,七拐八拐足足有六古里[2]。夜是漆黑的,少奶奶担心丈夫出事,于是决定让来人骑马先走,夏尔要等三个小时以后,月亮出来了再动身,还要那边派个孩子接他,给他带路,开栅栏门。

清晨四点钟光景,夏尔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动身到贝尔托去。被窝里的暖气还没离身,他就迷迷糊糊、摇摇晃晃地骑着脚步平稳的牲口上路了。马走到田垄边上,面前是一些荆棘围着的大坑,就自动不走了;夏尔突然惊醒过来,马上记起断腿的事,竭力回忆自己学过的各种接骨法。雨已经不下了,天有点蒙蒙亮,在苹果树的枯枝上,栖息着一动不动的小鸟,清晨的寒风使它们细小的羽毛竖立起来。萧瑟的田野平铺在眼前,一望无际,远处一丛丛树木,围绕着一个个相距遥远的田庄,好似灰蒙蒙的广阔平原上,点缀着紫黑色的斑点。这片灰色一直延伸到天边,和灰暗的天色融合为一了。夏尔时不时地睁开眼睛,后来精神疲倦,又困起来,不久就坠入了一种迷离恍惚的状态。他新近的感觉和过去的回忆混淆不清了,自己仿佛分身有术,既是学生,又是丈夫;既像刚才一样躺在床上,又像当年一样还在手术室里。在他头脑中,药膏的暖香和露水的清香混合为一了。他听见床顶的铁环在帐杆上滑动,他的妻子在睡觉……走过瓦松镇的时候,他看见沟边的草地上坐着一个小男孩。

“你是医生吗?”小孩问道。

夏尔回答之后,孩子立刻把木鞋提在手上,在他前面跑了起来。

医生一路上听带路的孩子讲,才知道卢奥先生大约是这里最阔气的种地人。昨天晚上,他在邻居家过“三王节”[3],回来摔断了腿。他的妻子两年前就死了。他的身边只有一个千金小姐,帮他料理家务。

车辙越来越深,贝尔托越来越近。小男孩钻进一个篱笆洞,看不见了,然后又从一个院子里面跑了出来,把栅栏门打开。草湿路滑,马走不稳;走过树下,夏尔还得弯腰。看门狗在窝里狂叫,链子都拉直了。走进贝尔托田庄时,马一害怕,就闪到路边去了。

田庄看起来很不错。从马厩打开的上半扇门望去,可以看见种地的大马正在安安静静地吃着新槽里的草料。沿着房屋有一大堆肥料,上面冒出一片水汽;在母鸡和火鸡中间,有五六只孔雀——这是科州田庄的珍禽——居高临下,和鸡争啄食物。羊圈长长的,仓库高高的,墙壁和人的手一样光滑。车棚底下放着两辆大板车、四把铁犁,还有鞭子、轭圈、全副马具,马具的蓝色毛皮上沾满了从楼上谷仓里落下来的浮尘。院子在斜坡上,院里整整齐齐、不疏不密地种上了树木;池塘边上,一群鹅快活得嘎嘎直叫。

一个年轻女子,穿着镶了三道花边的蓝色丝绒长袍,来到门口迎接包法利先生,带他走进了炉火烧得正旺的厨房。厨房四边摆着大大小小的闷罐,伙计们的早餐正在罐里沸腾。炉灶内壁烘着几件湿衣服。火铲、火钳、风箱吹风嘴都是大号的,像擦亮了的钢铁一样闪闪发光;靠墙摆着成套的厨房用具,时明时暗地反映出灶中的火焰,还有玻璃窗透进来的曙光。

夏尔上楼来看病人,看见他躺在床上,蒙着被子发汗,睡帽扔得老远。这是一个五十岁的矮胖子,皮肤白净,眼睛澄蓝,额头光秃秃的,还戴着一副耳环。床旁边有一把椅子,上面放了一大瓶烧酒,他不一会儿就喝上一口,给自己打打气;但是一见医生,打足了的气又泄下去了,他不再那样昏天黑地一直咒骂到天亮,却有气无力地哼哼唧唧起来。

骨折情况简单,没有什么并发症。夏尔不敢想象居然有这样容易治的病。他记起了他的老师在病床前的姿态,于是就用各种好话安慰病人。外科医生的这些亲切表示,就像手术刀上抹了油一样。为了自制夹板,还到车棚底下找来了一捆板条。夏尔挑了一块,劈成几块小的,用碎玻璃磨光;女佣撕开一块布作绷带,艾玛小姐也在试缝几个小布垫子。因为她花了好长时间没有找到袖套,她父亲等得不耐烦了;她也没有顶嘴,只是在缝垫子的时候,一不小心,扎破了手指头,就把手指放到嘴里,嘬了两口。

夏尔看见她的指甲如此白净,觉得惊讶:指甲光亮,指尖细小,剪成杏仁的形状,看来比迪埃普的象牙更洁净。然而她的手并不美,也许还不够白,指节瘦得有点露骨;此外,手也显得太长,轮廓的曲线不够柔和。如果说她美丽的话,那是她的眼睛;虽然眸子是褐色的,但在睫毛衬托之下,似乎变成乌黑的了;她的目光炯炯,看起人来单刀直入,既不害羞,也不害怕。

一包扎完,医生就得到邀请,而且是卢奥先生亲自邀请的:在走之前吃一点东西。

夏尔走下楼来,到了底层的厅子里。两份刀叉,还有几个银杯,摆在一张小桌子上,桌子靠近一张华盖大床放脚的那一头,床上挂了印花布帐,帐子上画的是土耳其人。闻得到蝴蝶花和湿布的气味,那是从窗子对面的高高大大的栎木橱子里散发出来的。在靠墙角的地面上,竖着摆了几袋面粉。那是隔壁谷仓放不下的,要放进谷仓去,还得爬三级石头台阶呢。墙上的绿色油漆一片一片地剥落在墙根下,在墙壁当中的钉子上,挂了一个装饰房间的镀金画框,框子里是用铅笔画的文艺女神的头像,头像下面用花体字写着:献给我亲爱的爸爸。

起先,他们谈到病人,然后就谈天气,谈严冬,谈夜里在田野奔跑的狼群。卢奥小姐在乡下并不大开心,尤其是现在,田庄的事几乎全靠她一个人照管。由于厅子太冷,她一边吃,一边打哆嗦,这会让人看出她的嘴唇太厚,何况她一不讲话,就有咬嘴唇的习惯。

她的脖子从白色的翻领中露了出来。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好像两片乌云,紧紧贴住鬓角,又像起伏的波浪,几乎遮住了耳朵尖,盘到后头,挽成一个大髻;头发的分缝纤细,顺着脑壳的曲线由前向后延伸,也消失在发髻里。乡下医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发型。她的脸蛋红得像玫瑰。她仿照男人,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

夏尔上楼向卢奥老爹辞行后,又回到厅子里,发现她站在窗前,额头贴着窗户,正在眺望豆架被风刮倒的园子。她回转身来问道:

“你找什么东西吗?”

“对不起,我的鞭子。”他答道。

他开始在床上、门背后、椅子底下寻找,不料鞭子却掉在小麦口袋和墙壁之间的地上。艾玛小姐眼快,就伏到口袋上去捡。夏尔为了讨好,也赶快跑过去,同样伸出胳膊,他感到他的胸脯蹭到她伏在口袋上的背脊。她站直了,涨红了脸,向后望了一眼,把牛筋鞭子递给他。

他原来答应三天过后再来贝尔托,但是在第二天就来了;以后原定一星期来两次,但不定期的偶尔探望不计算在内。

其实,一切进行顺利;按照自然规律,伤势一天比一天轻了;过了一个半月,大家看见卢奥老爹一个人在自己的“寒舍”里练习走路,就开始把包法利先生说成是一个大有能耐的人。卢奥老爹说:伊夫托的头等医生,甚至卢昂的一流名医,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至于夏尔,他从不扪心自问为什么乐意去贝尔托。万一想到这个问题,那不消说,他的满腔热情不是为了病情严重,就是为了有利可图。然而,真是为了这个原因,到田庄去看病,却能给他平淡无奇的生活增加额外的吸引力吗?去的日子,他老早就起来,骑上牲口,赶得它飞跑,然后下马,在草上把脚揩干净,进田庄之前,还赶快把黑手套戴上。他喜欢看到自己走进院子,感到栅栏门随着自己的肩膀转开,听到公鸡在墙上叫,小伙计们来迎接他;他喜欢仓库和马厩;他喜欢卢奥老爹拍着他的手,叫他做救命恩人;他喜欢艾玛小姐的小木头鞋,在厨房的洗干净了的石板地上,她的高后跟把她托高了一点,她一走动,木头鞋底很快抬起,和鞋皮一摩擦,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

她总是把他送到第一级台阶。要是马还没有牵来,她就等着。告别之后,他们不再说话;四面都是风,吹乱了她后颈窝新生的短发,吹动了她臀部围裙的带子,好像扭来卷去的小旗。在一个解冻的日子,院子里的树皮渗水了;房顶上的雪也融化了。她站在门槛上,把阳伞拿来,并且撑开。阳伞是闪色绸子的,阳光可以透过,闪烁的反光照亮了她面部白净的皮肤。天气乍暖,她在伞下微笑,听得见水珠点点滴滴落在绷紧的波纹绸伞上。

夏尔初去贝尔托的时候,少奶奶免不了要了解病人的情况,甚至在她的复式记账簿里,选了空白的一页来登记卢奥先生的账目。等她知道了他还有一个女儿,就到处去打听;听说卢奥小姐是在絮林修道院培养长大的,还受过众口交誉的“好教育”,那她理所当然地会跳舞、绘画、绣花、弹琴了。她简直是忍无可忍!

“难道不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她心里思忖,“他去看她的时候才容光焕发,才不管风吹雨打也要换上他的新背心?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她本能地恨她。起初,她要减轻苦恼,就指桑骂槐,但夏尔听不懂。后来,她故意找碴子,他又怕吵,只当没听见;最后,她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为什么还去贝尔托?卢奥先生的病不是好了吗?他的账还没付呢?啊!是不是因为那边有个心上人?有个能说会道、会绣花的女才子?这就是你爱的,你要的是城里的小姐!说得夏尔哑口无言,她还不肯放过:

“卢奥老爹的女儿,一个城里的小姐!去她的吧!他们家的爷爷不过是个放羊的;他们有个亲戚干了坏事,同人吵了起来,差一点吃了官司。这有什么可神气的!何必星期天上教堂还要换上一件绸袍子?难道要冒充伯爵夫人!还有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靠了油菜,说不定连欠的账都还不清呢!”

夏尔给她吵得又烦又累,就不去贝尔托了。但是艾洛伊丝还不罢休,一定要他把手放在弥撒书上发誓:以后决不再去。她一把眼泪,两片嘴唇,又哭又吻,好像爱情的火山大爆发,他不得不迁就她。但是他表面上虽然百依百顺,内心的强烈欲望却要造反,于是他自然地学会了两面派的手法:你能禁止我去看她,但是你能要我不爱她而爱你吗?这个寡妇瘦骨嶙峋,牙齿又长,一年四季都披着一块黑色的小披巾,尖角搭在肩上;她的骨架套上袍子,就像长剑套上剑鞘;袍子太短,露出了脚踝骨和交叉地搭在灰色袜子上的宽鞋带。

夏尔的母亲时不时地来看望他们;但过不了几天,媳妇的尖嘴薄舌似乎要把婆婆磨成针了;不过,婆婆也不是好惹的,于是枪尖对刀锋,你一言,我一语,舌剑唇枪,都刺到夏尔身上。他吃起东西来为什么像饿了半辈子似的!干吗来一个人就要喝上一杯酒?怎么死也不肯穿法兰绒的衣服呀!

就在开春后的一天,安古镇一个公证人,就是保管杜比克寡妇财产的那一位,带了事务所的全部现金,坐上一条顺风顺水的船,卷款潜逃了。不错,艾洛伊丝除了价值六千法郎的船股以外,还在弗朗索瓦街有一座房子;但是从这座吹得天花乱坠的房子里带到包法利家来的,只有几件家具,还有几套旧衣服。事情一定要搞个清楚。原来迪埃普的房子早已蛀空吃光,连柱子都抵押出去了;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多少,只有上帝知道,但是船的股份绝不超过一千古币[4]。这样看来,她原来撒谎了,好厉害的婆娘!包家公公一气之下,把一张椅子都摔坏了,只怪老婆叫儿子上了大当,给他套上了这样一匹瘦马,看来马鞍还不如马皮值钱呢!他们赶到托特。话一说穿,就吵起来。艾洛伊丝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扑在丈夫怀里,死皮赖脸求他不要让公婆欺负她。夏尔想为她说两句话。父母一生气,就回去了。

但是打击已中要害。过了一个星期,她在院子里晾衣服,吐了一口鲜血。第二天,夏尔正转身去拉上窗帘,她忽然说:“啊!我的人!”她叹口气,晕了过去。她死了!多么奇怪!

下葬之后,夏尔回到家里。楼下一个人也没有;他上楼进卧房,看见她的睡衣还挂在床头边;于是他抱头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半睡半醒的痛苦中,一直待到天黑。说来说去,她到底爱过他。

03

一天早上,卢奥老爹给夏尔送医药费来了:七十五法郎的硬币,每个硬币值四十苏,另外还有一只母火鸡。他听说夏尔丧了妻,就尽力安慰他。

“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拍着他的肩膀说,“我也像你一样,我是过来人了!我失去老伴的时候,就跑到田里去,一个人待着;我倒在树底下,又哭又喊,叫天不应,就说混账话;我还不如树上的田鼠,还不如肚子里的长蛆呢,一句话,不如死了拉倒。我一想到别人,他们这时正和媳妇待在一起,亲亲热热,你搂我抱,我就只有拿手杖捶地,死命地捶;我几乎要疯了,什么也不想吃,咖啡馆也不想去,说来你恐怕不相信,我想到咖啡都恶心呢!不过,慢慢地,一天一天过去了,冬天过去春天来,夏天过去秋天到,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一分一秒地溜走了;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越来越远了,越埋越深了,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总有什么东西压在你的心上,像人家说的……总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不过,既然人人命该如此,那也不能糟蹋自己,不能因为别人死了,自己就也想死……你应该打起精神来,包法利先生,事情总会过去的!有时间来看看我们吧,我的女儿念叨着你呢,你要晓得,她还说什么你把她忘啦。眼看春天就要到了,我们陪你到树林里打野兔去,你也好散散心。”

夏尔听了他的劝告。他又回到贝尔托来。他发现一切都和以前一样,这就是说,一切都和五个月前差不多。只是梨树已经开花,卢奥老头子如今不再卧床不起,而是到处走动,这就使田庄变得更热闹了。

卢奥以为医生丧了妻很痛苦,所以对他尽量体贴,仿佛这是义不容辞的事:他求他不要脱帽,以免受凉;他同他低声细气说话,似乎把他当作病人;如果为他准备的食物不够清淡,奶酪不是小罐精制的,或者梨子没有煮过,他甚至会假装生气。他给他讲故事,不料夏尔居然笑了,但一想到亡妻,他的脸又沉了下去。咖啡一端上来,亡妻又忘记了。

他慢慢习惯于一个人过日子,也就越来越不想念亡妻。他新得到的自由自在的乐趣,不久就使他觉得孤独并不是难以忍受的。他现在可以随意改变一日三餐的时间,出门回家都用不着找借口;要是他太累了,又可以伸手伸脚往床上一躺。于是他爱惜自己,贪图舒服,人家来慰问他,他也觉得受之无愧。再说,老婆的死并没有给他帮倒忙,找他看病的人反而有增无减,因为一个月来,大家老是说:“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他多么倒霉啊!”他的名气大了,主顾多了,还可以随心所欲到贝尔托去,没人管他。他怀着不明确的希望,感到模糊的幸福,对着镜子梳胡须,觉得脸孔也不难看。

一天三点来钟,他又来到田庄;人全下地去了;他走进厨房,起初没有看见艾玛,因为窗板是关上的。阳光穿过板缝落在石板地上,成了一道一道又细又长的条纹,碰到家具就会折断,又在天花板上摇曳。桌上,几只苍蝇在用过的玻璃杯里往上爬,一掉到杯底剩下的苹果酒里,就嗡嗡乱叫。从烟囱投下来的亮光,照在炉里的煤烟上,看起来毛茸茸的,冷却的灰烬也变成浅蓝色的了。艾玛在窗子和炉灶之间缝东西;她没有披围巾,看得见她裸露的肩膀上冒出的小汗珠。

根据乡下的惯例,她请他喝一杯。他不肯,她一定要他喝,最后她边笑边说,就算陪她喝一杯酒吧。于是她去碗橱里找来一瓶柑香酒,拿来两个小玻璃杯,把一杯斟得满满的,另外一杯几乎没有斟,碰杯之后,就把酒杯举到嘴边。因为她的杯子差不多是空的,她要仰起脖子才喝得着,所以她头朝后,嘴唇向前,颈子伸长,还没有尝到酒就笑起来,同时把舌尖从两排又细又白的牙齿中间伸了出去,一点一滴地舔着杯底。

她又坐下来,再拾起女红,那是一只白线袜,需要织补;她就埋头干起来了,不再说话,夏尔也不开口。风从门底下吹进来,吹起了石板地上的微尘;他看着尘土沿地面散开,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一蹦一蹦地跳,还有母鸡下了蛋在院子里咯咯啼。艾玛不一会儿就张开巴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然后再摸摸壁炉前铁架上冰凉的小铁球。

她抱怨说,夏天一来,她就觉得头昏脑涨;她问海水浴管用不管用;她谈起她的修道院,夏尔也谈起他的学堂,这下他们有了话说。他们上楼到她房间里去。她拿出从前的音乐本子,修道院奖给她的小册子,还有扔到衣橱底层去了的橡叶花冠。她还谈到她已故的母亲、墓地,甚至指给他看,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她从花园里的哪一个花坛上摘下花来,放在她母亲的坟上。可是她家雇用的花匠不懂这一套,真不顶事!还不如住在城里好呢,哪怕过个冬天也罢,虽然夏天日子太长,住在乡下也许更无聊;——她的声音有时清楚,有时尖,那要看谈的是什么,有时她忽然没精打采,拖腔拉调,最后变成自言自语,几乎听不见了,——有时高兴起来,睁开天真的眼睛,马上却又眼皮半闭,目光无神,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晚上,夏尔回到家里,一句一句地把她说过的话恢复原状,他苦苦地回忆,并且补充话里的意思,想了解在他们相识之前,她是怎样生活的。不过想来想去,他心里出现的艾玛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他们刚刚分手时的模样。于是他又寻思,她要是结了婚会怎样呢?结婚?和谁?唉!卢奥老爹有的是钱,而她!……她又那么漂亮!但艾玛的面孔总是出现在他跟前,一个单调得像陀螺旋转的嗡嗡声总是在他耳边响:“要是你结婚呢!怎么?要是你结婚呢!”夜里,他睡不着,喉咙发干,口渴得要命;他下床走到水罐前倒水喝,并把窗子打开;满天星光灿烂,一阵热风吹过,远处有狗吠声。他转过头来向着贝尔托。

夏尔想到,反正他并不冒什么风险,于是下决心一有机会就求婚;但是每次机会来了,他害怕说话不得体,又给自己的嘴贴上封条。

卢奥老爹却不怕有人把他的女儿娶走,因为女儿待在家里,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他心里并不怪她,觉得她这样有才气,怎么能种庄稼呢?这个该死的行业!也从来没见过哪个庄稼汉成了百万富翁啊!老头子靠庄稼不但没有发财,反倒年年蚀本;因为他虽然会做买卖,喜欢耍花招,但是谈到庄稼本身,还有田庄内部的管理,那就恰恰相反,他可并不内行。他不乐意把手伸出裤兜去干活,过日子又不肯节省开销,一心只想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他喜欢味道很浓的苹果酒,半生不熟的嫩羊腿,搅拌均匀的烧酒掺咖啡。他一个人在厨房的灶前用餐,小桌上什么都摆好了,就像在戏台上一样。

当他看见夏尔一靠近他的女儿就脸红,这不意味着总有一天,夏尔会向她求婚吗?于是他就事先通盘考虑一下。他觉得夏尔貌不出众,不是一个理想的女婿;不过人家都说夏尔品行好,很节省,有学问,那当然不会斤斤计较嫁妆的了。而卢奥老爹不卖掉二十二亩[5]田产,恐怕还不清他欠泥瓦匠、马具商的重重债务,何况压榨机的大轴又该换新的了。

“要是他来求婚,”他心里盘算,“我就答应他吧。”

九月份过圣·密歇节的时候,夏尔来贝尔托待了三天。眼看最后一天像头两天一样过去,一刻钟又一刻钟地缩短了。卢奥老爹送他回去,他们走的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马上就要分手,是求婚的时候了。夏尔心里打算,还是到了篱笆转角再开口吧,最后,篱笆也走过了。

“卢奥老爹,”他低声说,“我想和你谈一件事。”

他们站住了。夏尔却开不了口。

“说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吗?”卢奥老爹和气地笑着说。

“卢奥老爹……卢奥老爹……”夏尔结结巴巴地说。

“好了,我是巴不得呢。”田庄的主人接过来说,“虽然,不消说,小女和我是一样的意思,不过,总得问她一声,才能算数。好,你走吧,我回去问问她。要是她答应,你听清楚,你用不着走回头路,免得人家说闲话,再说,也免得她太紧张。不过,怕你着急,我会把朝墙的窗板推开,开得大大的,你伏在篱笆上就看得见。”

卢奥老爹走了。

夏尔把马拴在树上。他赶快跑回到小路上来,他待在路上等着。半个小时过去了,于是他看着表,又过了十几分钟。忽然响起了撞墙的声音;折叠的窗板打开了,靠外边的那一块还在震动。

第二天,才九点钟,他又到了田庄。他一进来,艾玛脸就红了,勉强笑了一笑,装装样子。卢奥老爹拥抱了他未来的女婿。他关心的婚事安排留到日后再谈;他们有的是时间,因为要办喜事,也得等到夏尔服丧期满,那才合乎情理,所以要等到明年开春前后。

大家都在等待,冬天又过去了。卢奥小姐忙着办嫁妆。一部分是去卢昂定做的,她自己也按照借来的时装图样,缝制了一些衬衫、睡帽。夏尔一来田庄,他们就谈婚礼如何筹划,喜筵摆在哪个房间,应该上几道菜,头一道正菜上什么好。

艾玛与众不同,她幻想在半夜举行火炬婚礼,但是卢奥老爹一点也不懂她这古怪的念头。于是只举行了普通的婚礼,来了四十三位客人,吃了十六个小时,第二天还接着吃,一连吃了几天。

04

客人一早就坐车来了:有一匹马拉的小篷车、两条板凳的双轮车、轻便的老式敞篷车、挂皮帘子的游览车,附近村子的年轻人,一排一排站在大板车里,用手扶住两边的栏杆,免得马跑车颠,人会摔倒。有人从十古里以外的戈德镇、诺曼镇、卡尼镇来。两家的亲戚全邀请了,闹翻了的朋友都忘了旧事,多年不见的熟人也发了请帖。

过不了多久,就会听见篱笆外鞭子的响声;接着,栅栏门打开了:来的是一辆小篷车。车子一直跑到第一层台阶前,突然一下停住,让乘客从前后左右下车,下车后有的揉揉膝盖,有的伸伸胳膊。妇女戴着无边软帽,穿着城里人穿的长袍,露出金表的链子,披着两边对叠的短披肩,下摆掖在腰带底下,或者披着花哨的小围巾,用别针在背后扣住,露出了后颈窝。男孩子的穿着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他们的新衣服似乎有点碍手碍脚。这一天,许多孩子还是有生以来头一次穿新靴子。在他们旁边,看得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姑娘,穿着初领圣体时穿的白袍子,为了这趟做客才放下了滚边,不消说,不是他们的姊姊,就是他们的堂姊。大姑娘脸蛋红红的,样子呆呆的,头发上抹了厚厚的玫瑰油,一句话也不说,总怕弄脏了手套。马夫人手不够,来不及给马卸套,客人就挽起袖子,自己动手。他们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有的穿全套礼服,有的穿长外衣,有的穿短外套,有的穿两用外套——礼服代表一家的敬意,不是参加隆重的仪式,不会从衣橱里拿出来;长外衣有随风飘扬的宽下摆,有圆筒领子,有口袋一般的衣袋;短外套是粗呢料的,一般配上一顶加铜箍的鸭舌帽;两用外套很短,背后有两个靠得很近的纽扣,好像两只眼睛,下摆似乎是木匠从一整块衣料上一斧子劈下来的。还有一些该坐末席的人,穿的是翻领的工作礼服,背后皱皱褶褶,腰身的下半部系着两条手缝的腰带。

衬衣像护胸甲一样鼓了起来!人人都理了发,免得头发遮住耳朵,胡子也剃得光光的;有几个人甚至天不亮就起床,刮胡子也看不清楚,就在鼻子底下开了几道斜斜的口子,或者在下巴上剃掉三法郎金币那么大的一块皮,路上一冻就发炎,使这些笑逐颜开的面孔像大理石上加了一块玫瑰红的斑纹。

村公所离田庄只有半古里,大家走路去;教堂仪式一完,大家又走路回来。一行人起初看起来好像一条花披肩,顺着绿油油的麦地中间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像波浪似的往前走,不久行列就拉长了,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放慢了脚步,闲谈起来。走在前头的是乡村琴师,小提琴上还扎了彩带;新人跟在后面,亲戚朋友,碰上谁就同谁一起走;孩子们走在最后,掐下燕麦秆子上的喇叭花来玩,或者躲着大人,自个儿耍自个儿的。艾玛的袍子太长,下摆有点拖地,她走不了一会儿,就得站住,把袍子往上拉拉,同时轻巧地用戴着手套的指头,拔掉野草的小刺,而夏尔只在旁边等着,不会动手帮忙。卢奥老爹头上戴了一顶新的绸缎帽子,黑礼服袖子上的花边连手指甲也遮住了,他挽着他的亲家母。至于他的亲家包法利先生,他从心里瞧不起这些乡巴佬,来的时候只随便穿了一件一排纽扣的军大衣,却向一个金黄头发的乡下姑娘卖弄风情,好像在小咖啡馆里一样。姑娘涨红了脸,只好点头,不知怎样回答是好。别的贺客各谈各的事,或者在背后开玩笑,仿佛要提前热闹一下;如果你想听清楚他们谈什么,那就只听得见琴师在田野里拉提琴的嘎吱声。琴师一见大家落后太远了,也会站住换口气,慢慢给琴弓上松香,使琴弦的嘎吱声不那么刺耳,然后他又继续往前走,琴的把手一上一下,在给他打拍子。琴声把小鸟都吓得飞走了。

酒席摆在车库的天棚底下。桌上有四大盘牛里脊、六大盘烩鸡块,还有煨小牛肉、三只羊腿,当中一只好看的烤乳猪,四边是香肠加酸模菜。四角摆着长颈大肚的玻璃瓶,里面装了烧酒。细颈瓶里的甜苹果酒,围着瓶塞浮起了厚厚的泡沫;每个玻璃杯都先斟满了酒。还有几大盘黄奶酪,上面一层光溜溜的,用细长的花体字写下了新人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只要桌子稍微一动,奶酪就会晃荡。他们还从伊夫托请了一位制糕点的师傅,来做夹心圆面包和杏仁饼。因为他在当地才初露头角,所以特别小心在意;上点心的时候,他亲自端出一个塔式奶油大蛋糕,使大家都惊喜地叫了起来。首先,底层是一块方方的蓝色硬纸板,剪成一座有门廊、有圆柱、周围有神龛的庙宇,神龛当中有粉制的小塑像,上面撒了纸剪的金星;其次,第二层是个萨瓦式的大蛋糕,中间堆成一座城堡,周围是白芷、杏仁、葡萄干、橘块精制的玲珑堡垒;最后,上面一层是绿油油的一片假草地,有假石,有果酱做的湖泊,有榛子壳做的小船,还看得见一个小爱神在打秋千,秋千架是巧克力做的,两根柱子的顶上有两朵真正玫瑰花蕾,那就是蛋糕峰顶的圆球了。

大家一直吃到天黑。坐得太累了,就到院子里去走动走动,或者去仓库玩瓶塞的游戏,看谁能把瓶塞上的钱打下来,然后又重新入座。散席的时候,有些人已经睡着,甚至打鼾了;但是一喝咖啡,大家又来了劲,不是唱歌,就是比力气,比举重,攀拇指,扛大车,说粗话,甚至吻女人,到夜晚才动身回去。马吃燕麦,吃得鼻子眼里都是,连套车都很难,不是尥蹶子,就是直立起来,皮带都挣断了。主人急得破口大骂,或是张口大笑。整个夜里,在月光下,在乡间的大路上,有几辆蹩脚的小篷车发了疯似的奔跑,跑到水沟里,在鹅卵石浅滩上蹦蹦跳跳,几乎撞在陡坡上,吓得妇女把身子伸出车门来抓缰绳。

留在贝尔托过夜的人,通宵在厨房里喝酒。孩子们早在长凳底下睡着了。

新娘子事先恳求父亲,免掉闹新房的俗套。但是老表中有个海鱼贩子,特别带了一对比目鱼做新婚的贺礼,还用嘴把水从钥匙孔里喷进新房去;碰巧卢奥老爹走过,把他拦住,并且对他解释:女婿是有地位的人,这样闹房未免举止失当,老表只得勉强住手。但在心里,他怪卢奥老爹摆臭架子,就去一个角落里向另外四五个客人发牢骚,这几个人随机地一连几次在酒席桌上吃了几块劣质肉,也怪主人刻薄,于是都叽叽咕咕,隐隐约约地咒这一家子没有好下场。

包法利老太太一天没有开口。媳妇的打扮、酒席的安排全都没有同她商量;她老早就退席了。她的丈夫非但不跟她走,反而要人去圣·维克托买雪茄烟来,一直吸到天亮,同时喝着掺樱桃酒的烈性酒——这两种酒掺在一起,乡下人还没有喝过,因此对他格外佩服。

夏尔生来不会开玩笑,因此在酒席桌上,表现并不出色。从上汤起,客人义不容辞地对他说了些俏皮打趣的话,有的音同义不同,有的意义双关,有的是客套话,有的是下流话,说得他招架不住,更没有还嘴之力。

到了第二天,说也奇怪,他却前后判若两人。人家简直会以为他是昨天的少女变成新媳妇了;而新娘子却若无其事,令人猜不透她的心思。最机灵的人也感觉她很是莫测高深,当她走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反倒显得比她更加心情紧张。可是夏尔却掩饰不住他的高兴。他亲亲热热地叫她“娘子”,碰到人就问她,到各处去找她,时常把她拉到院子里去,老远就可以看见他们在树木中间并肩走着,他搂住她的腰,身子几乎俯在她身子上,他的头把她的胸衣都蹭皱了。

婚礼之后过了两天,新夫妇要走了:夏尔要看病人,不能离开太久。卢奥老爹套上他的小篷车,亲自把他们送到瓦松镇。他最后吻了一次女儿,就下了车,走上归途。他大约走了百来步,又站住回头看,看见小篷车越走越远,车轮扬起了一片尘土,他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接着他想起了他自己的婚礼,过去了的日子,他妻子第一次怀孕;他从岳父家把她带回去;那一天,他自己也是多么快活,他们一前一后骑在马上,在雪地里跑着;因为那时是圣诞节前后,田野一片白茫茫的;她的一只胳膊抱着他,另外一只挎着篮子;她的帽子是科州货,长长的花边帽带给风一吹,有时飘拂到她嘴上;他一回头,就看见她小小的红脸蛋,紧紧贴着他的肩膀,在金黄色的帽檐下,静静地微笑。她的手指怕冷,不一会儿就伸进他怀里。这一切都是陈年往事了!他们的儿子要活到今天,也该三十岁了!他不由得回头看看,但路上什么也没有看到。他觉得自己好凄凉,就像一所搬空了家具的房屋;温情脉脉的回忆,忧郁惆怅的思想,交织在他酒醉饭饱、如坠云里雾中的头脑里,他一时真想转到教堂去,看看他妻子的墓地。不过他怕去了还会愁上加愁,就径直回家了。

夏尔夫妇回到托特,大约有六点钟了。左邻右舍都在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夫人。

年老的女佣出来,见过了新的女主人,抱歉地说晚餐还没有准备好,请少奶奶稍候片刻,先熟悉熟悉她的新居。

05

新居是一所砖墙的房子,正面朝着街道,或者不如说在大路边上。门后面挂了一件小翻领的披风、一副马笼头、一顶黑皮帽,在门角落里,还有一副皮绑腿扔在地上,上面沾的泥都已经干了。右边是厅子,也就是餐厅兼起居室。鹅黄色的糊墙纸,高处发白的花叶饰边都卷起来了,因为纸下面垫的帆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都是颤巍巍的;绲了红边的白布帘子,交错地挂在窗子上;在壁炉上方狭窄的框架里,放了一座光闪闪的钟,钟上有希腊名医的头像,两边是两个包银的蜡烛台,上面扣着椭圆形的罩子。过道左边是夏尔的诊室,是一个六步来宽的小房间,里头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一张看病用的扶手椅。一部原封未动、六十厚册的《医学辞典》,几乎摆满了一个六层的松木书架,书的毛边虽然还没有裁开,但经过一次一次的转手出卖,书脊的装订却早已磨损了。看病的时候,闻得到隔壁熬黄油的香味;人在厨房里,同样听得见病人在诊室咳嗽,或者是讲病历的声音。再往里走,正对着院子和马棚,是一间年久失修的大灶屋,现在当柴房、库房、储藏室用,里面搁满了废铁、空桶、不能再用的农具,还有很多积满了灰尘、摸不清派什么用场的东西。

花园不宽,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外面就是田野了。花园当中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座子是砖砌的;有四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围着一方比野花更重要、更有用的菜地。紧靠花园里首,在一棵雪松底下,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

艾玛上楼来看房子。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靠窗的书桌上,有一个长颈大肚玻璃瓶,里面插了一束橘子花,还用白色缎带扎着,这是新娘子的花束,前一个新娘子的!艾玛看了一眼。夏尔这才发现,赶快把花拿走,放到阁楼上去;而艾玛坐在一把扶手椅里,带来的东西放在身边,却想到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一面出神,一面寻思:万一不幸她要是死了,花又会怎样处理呢?

开头几天,她考虑如何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油漆一新,还在花园里的日晷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她甚至盘算怎样动手修一个喷水池,还可以养鱼。她丈夫到底知道了她喜欢坐马车出去闲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旧货,装上两盏新灯,挡泥板蒙上了有凸纹的皮子,看起来简直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了。

于是他很快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两个人单独地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夏尔本来没有想到其中有什么乐趣,现在却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早晨,他们并头共枕。睡在床上,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皮,欲醒未醒的时候;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首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自己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睛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竺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地披在身上。夏尔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尔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于是,不管是在尘土飞扬、不见尽头的长带似的大路上,或是在枝丫交错、浓荫蔽天的坑坑洼洼的大道上,或是在小麦长得膝盖那么高的羊肠小道上,他肩上感到太阳的温暖,鼻孔吸着清晨的空气,心里装满了昨夜的欢乐,精神平静,肉体满足,不断咀嚼他的幸福,就像餐后还在回味没有完全消化的块菰一样。

在这以前,他半辈子哪里有过好日子?在学堂里,他孤单地关在四堵高墙之内,班上的同学都比他钱多力气大,他们笑他乡下人的口音,说他的衣服土里土气,而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的时候,手笼里还带着糕点呢!这样的学堂生活好过吗?后来,他学医了,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连和小女工跳舞的钱都付不起,否则,他不是也可以搞到个把姘头吗?再后来,就是和寡妇一道过的十四个月,简直和她被窝里的那双脚一样冰凉。这样的日子好过吗?可是现在,他心爱的这个美人,一辈子都是他的了。对他来说,宇宙的范围并不比她的丝绸衬裙大;他怪自己:爱她哪能有个够?怎能不回去再看看她?于是他赶快回家,跑上楼梯,心跳得厉害。艾玛正在房里梳妆,他不声不响溜到她后面,吻她的背,她吓得叫了起来。

他按捺不住,不停地抚摸她的压发梳,她的指环,她的头巾;有时,他张大嘴,大吻她的脸蛋,或者是蜻蜓点水般地小吻她的光胳膊,从手指尖一直吻到肩膀;而她只好半推半就,又是微笑,又是厌烦,就像对付一个纠缠不休的孩子一样。

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懂得爱情,但现在却没有得到爱情应该带来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己搞错了?艾玛竭力想要知道:幸福、热情、陶醉,这些在书本中显得如此美丽的字眼,在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06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6],梦见过小小的竹房子,黑黑的多曼戈,“忠心”小狗,尤其是一个好心的、情意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找到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

等到她十三岁,她的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接受教育。他们住在圣·洁韦区一家小客店,吃晚餐的时候,他们发现盘子上画着拉·华丽叶小姐[7]修道的故事。解释图画的文字都是宣扬宗教,赞美心地善良、歌颂宫廷荣华富贵的,可是给刀叉刮得东一道痕,西一道印,看不清楚了。

她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们要她高兴,就带她去餐厅,走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休息的时候,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8]、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了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点时间,可以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听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作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使她在灵魂深处感到意外的甜蜜。

晚祷之前,她们在自习室读宗教书。整个星期,不是读点圣史摘要,就是读修道院长的《讲演录》,只有星期天,才选读几段《基督教真谛》[9]调剂调剂。她头几回多么爱听这些反映天长地久、此恨绵绵的浪漫主义的悲叹哀鸣啊!假如她的童年是在闹市的小店铺里度过的,那么,她也许会心旷神怡地让大自然的抒情声音侵入她的灵魂,因为一般说来,城里人是只有通过书本,才对大自然有所了解的。但她太了解乡下了,她听过羊叫,会挤牛奶,也会把犁擦得雪亮。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修道院里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来做一星期针线活。她是一个贵族世家的后代,在大革命期间家破人亡,所以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同桌用膳,餐后还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寄宿生往往溜出教室来看她。她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有时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就低声唱起来。她讲故事,讲新闻,替你上街买东西,私下里把围裙口袋里藏着的小说借给大姑娘看,她自己也是女红一歇手,就一口气读上长长的一章。书里讲的总是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被逼得走投无路、在孤零零的亭子里晕倒的贵妇人,每到一个驿站都要遭到毒害的马车夫,每一页都疲于奔命的马匹,阴暗的树林,内心的骚动,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情郎勇敢得像狮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衣着总是无懈可击,哭起来却又热泪盈眶。半年以来,十五岁的艾玛就这样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后来她读司各特[10],爱上了古代的风物,梦中也看到过苏格兰乡村的衣柜、卫士的厅堂、吟游诗人。她多么希望像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样,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那时,她内心崇拜的是殉难的玛丽女王;狂热地敬仰的是出名的或不幸的妇女。在她看来,以身殉教的女杰贞德、同老师私奔的爱洛伊丝、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蕾、美丽的费隆夫人、女诗人克莱芒丝·伊索尔,像是灿烂的彗星划破了历史的漫漫长夜,而在栎树下审案的路易九世、宁死不屈的勇士巴亚、毒死索蕾的路易十一、圣·巴特勒米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头戴白缨冲锋陷阵的亨利四世,还有艾玛难忘的、晚餐盘子上的彩画所颂扬的路易十四,虽然也在黑暗的天空中发出闪烁的光辉,但和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妇女,似乎没有什么关系[11]。

上音乐课的时候,她歌唱的不过是金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玛利亚、威尼斯的环礁湖、湖上的船夫。这些平淡无奇的作品,风格庸俗,音调轻浮,却使她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感情世界富有魅力的幻景。她有几个同学,在节日里收到了图文并茂的画册,还带到修道院来。这非藏起来不可,但是并不容易;她们只好在寝室里偷偷阅读。艾玛小心地翻开美丽的缎面精装本,心醉神迷地凝视着陌生作者的署名,作品下面的名字,多半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啊。

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白衣少女,女郎的腰带上还挂着一个钱包;也有不具名的英国贵妇人的画像,她们的金黄卷发上戴着圆草帽,睁开了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你。还看得见一些贵妇人歪靠在马车上,在公园中溜达,驾着马跑的是两个穿着白裤子的小马夫,马前还有一条猎狗在欢腾奔跃。还有的贵妇人坐在沙发上出神地望着月亮,旁边有一封拆开了的信,半开的窗子上挂着有褶裥的黑色窗帘。有些天真的贵妇人,脸上挂着一滴眼泪,正在喂哥特式鸟笼里的斑鸠,或者是微笑地歪着头,用翘头鞋似的尖尖手指,掐下一朵雏菊的花瓣。画面上还出现了吸烟杆的苏丹王,在半圆形的拱顶下,沉醉在印度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的马刀,希腊的软帽;特别是酒神故乡的朦胧景色,这里既有热带的棕榈,又有寒带的冷杉,右边是几只老虎,左边又是一只狮子,远处是清真寺的尖塔,近处却是古罗马的废墟,还有几只蹲着的骆驼——这些东拼西凑的图片周围都有一个画框,画的都是一片纯净的处女林,还有一大道阳光直射波光荡漾的水面,在铁灰的背景上有几道稀疏的白痕,那是几只戏水的天鹅。

墙上挂着的煤油灯照在艾玛头上,灯罩把光聚在她观看的一幅幅图画上面,寝室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一辆晚归的马车还在街上走动的响声才会打破这片沉寂。

她的母亲死了,头几天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死者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写了一封信去贝尔托,信中充满了对人生的忧思哀怨,要求自己死后也葬在母亲的坟墓里。她的老父亲以为她病了,跑来看她。艾玛暗中得意,觉得自己居然一下就感到了人生的灰暗,而平凡的心灵却一辈子也难得进入这种理想的境界。于是她让自己随着拉马丁[12]柔肠百转的诗句,顺流而下,听着湖上的竖琴,天鹅临终的绝唱,树叶落地的飒飒声,纯洁的贞女飘飘升天和永恒的天父在圣谷谆谆布道的声音。她感到腻味了,但又不肯承认,先是哀伤成了习惯,后是为了面子,就一直哀伤下去,但是到了最后,说也奇怪,她居然觉得自己恢复平静了,心里没有忧伤,就像额头没有皱纹一样。

修女们本来认为卢奥小姐得天独厚,感应神的召唤特灵,现在发现她似乎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觉得非常失望。她们对她的确尽心尽力,无微不至,要她参加日课,退省静修,九日仪式[13]。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劝她克制肉欲,拯救灵魂,不料她像拉紧缰绳的马一样,你一松手,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在她奔放的热情中,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因此,她父亲来接她出院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

艾玛回到家中,开始还喜欢对仆人发号施令,不久就觉得乡下没有趣味,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尔第一次来贝尔托的时候,她正自以为看破了一切,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了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07

她有时想,她一生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所谓的蜜月了。要尝尝甜蜜的滋味,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人坐在马车里,在蓝绸子的车篷下,爬着陡峭的山路,车走得并不比人快,听着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山羊的铃声、瀑布的喧嚣组成了一首交响曲。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等到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谈着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筒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啊!为什么不行呢?

难道她不想找一个人谈谈这些心里话?不过,她自己也抓不准的苦恼,怎么对人说得清楚?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幻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也会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昧、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

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来说,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已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手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账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来家里吃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地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扬扬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筒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帮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就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做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摘。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且打发他看病人去了。

同时,她根据自以为是的理论,要表现她是个多情种子。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且如怨如诉地唱起忧郁的柔板乐曲来;不过,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夏尔看来也并不更加多情,而是无动于衷,一如既往。

因为她心灵的火石,打不出一点火花,加上她的理解超不过她的经验,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推己及人,认为夏尔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他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吻她也有一定的时间。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给包法利医生治好了,就给夫人送来了一只意大利种的小猎狗;她带着小母狗散步,因为她有时也出去走走,有时也要孤独,以免眼睛老是看着这永远不变的花园,这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在这深沟乱草当中,芦苇长长的叶子会割破人的皮。

她开始向周围望望,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有什么不同。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还长在老地方,大石头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三个窗子下面长满了大片的苔藓,窗板从来不开,腐烂的木屑沾满了窗子上生锈的铁栏杆。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就像她的小猎狗一样,在田野里兜圈子,跟着黄蝴蝶乱叫,追着鼩鼱乱跑,或者咬麦地边上的野罂粟。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开青草,翻来覆去地说: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呀?”

她心里寻思,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是否有办法碰上另外一个男人;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她无缘相识的丈夫。那个丈夫当然与众不同,他可能非常漂亮,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住在城里,有热闹的街道、喧哗的剧场、灯火辉煌的舞会,她们过着喜笑颜开、心花怒放的生活。可是她呢,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楼,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言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她想起了结业典礼发奖的日子,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来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这一切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多么遥远的过去!

她喊她的小猎狗嘉莉过来,把它夹在两个膝盖中间,用手指抚摸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哪里知道世上还有忧愁啊!”

然后,她看到这条细长的小狗慢悠悠地打哈欠,仿佛露出了忧郁的神气。于是又怪自己对它太严,将心比心,高声同它说起话来,仿佛自己不该错怪了它,赶快安慰几句,将功补过似的。

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就席卷了科州的高原,把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嘘嘘作响,山毛榉的叶子急促地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不断地呼啸。艾玛把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上,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她一走过,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仿佛金色的布景衬托着一行棕色的圆柱。她忽然觉得害怕,就叫唤着嘉莉,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没有说话。

但是,快到九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德威烈侯爵邀请她去沃比萨。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14],侯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恢复政治生涯,很久以来,就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冬天,他把大量木柴送人;在县议会,他总是慷慨陈词,要求为本地区多修道路。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尔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使他化脓消肿了。派去托特送手术费的管家,当天晚上回来,说起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沃比萨的樱桃一直长得不好,侯爵先生就向包法利讨了一些插条,他认为理应当面道谢,碰巧看见艾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行起礼来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是非。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坐上他们的马车,动身到沃比萨去,车后面捆了一只大箱子,挡板前面放了一个帽盒。此外,夏尔两腿中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他们天黑时分才到,园里开始点起灯笼,给客人的马车照路。

08

城堡是意大利风格的近代建筑,房屋平面呈“凹”字形,中间是三座台阶,紧挨着山坡上的一大片草坪,有几只母牛在吃草,草坪两旁有一丛丛稀疏的大树,中间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沙子路,路旁是修剪过的花木,杜鹃花、山梅花、绣球花,凸起了一团团大大小小的绿叶。一条小河流过一座小桥。雾中可以看见几所茅屋,疏疏落落地散布在草地上,草地周围是两座坡度不大、植满了树木的小山冈,再往后走,在树丛中,有两排并列的房屋:车库和马房,那是旧城堡没有拆毁的遗址。

夏尔的马车停在当中的那座台阶前;仆人出来了;侯爵走上前来,伸出手臂,让医生的夫人挽着,把她领进前厅。

前厅很高,有大理石板铺地,一走动或一说话,都有回声,像在教堂里一样。正面是一座楼梯,左手花园对面有一条走廊,通到台球房,才到门口,就听得见象牙台球连续相撞的响声。艾玛穿过台球房去客厅的时候,看见球台四围有几个男子,神情非常认真,下巴挨着翘起的领结,个个都带了勋章,不声不响,微笑地推动球杆击球。在阴暗的护壁板上,挂着几个镀金的大画框,画像下方用黑字写着画中人的名字。艾玛一看,一个写的是:让·安东·安德威烈·伊韦邦维尔·沃比萨伯爵,弗雷斯内男爵,1587年10月20日,库特拉战役[15]亡。另一个写的是:让·安东·亨利·吉·安德威烈·沃比萨,法兰西海军上将,圣·米谢尔骑士勋章,1692年5月29日,乌格·圣·瓦之战[16]负伤,1693年1月23日,在沃比萨逝世。以后的人名就认不清了,因为灯光聚在球台的绿色台毯上,房间其他地方都浮着一层阴影。灯光横照到油画上,如果碰上油漆的裂痕,就会出现鱼骨的图形,使画像变成褐色的;在这些四方的金边大画框内,黑暗的画像也有比较明亮的部位:一个灰白的前额,两只瞧着你的眼睛,红色衣服的肩头披散着扑了粉的假发,或者在滚圆的腿肚子上方,有个松紧袜带的扣子。

侯爵推开客厅的门,一个贵妇人站起来(那就是侯爵夫人)迎接艾玛,请她坐在身边的一张双人沙发上,和她亲切地谈起话来,仿佛她们早就相识一样。夫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贵妇,有漂亮的肩膀,鹰钩鼻子,说话有点拖音,那天晚上,她在栗色的头发上蒙了一条镂空花边的头巾,头巾垂在背后,像一块三角巾。一个头发金黄的年轻人,坐在旁边一把高背椅子上;有几位男宾,上衣翻领的纽扣孔里插了一朵小花,围着壁炉和贵妇们闲谈。

七点钟开晚宴。男宾比较多,坐在前厅,是第一桌;女客坐在餐厅,是第二桌,由侯爵和夫人作陪。

艾玛一进餐厅,就感到一股温暖的气味,夹杂着花香、衣香、肉香和块菰的香味。枝形大烛台上的蜡烛,在银制的钟形罩上,显得光焰更长;多面体的水晶,笼罩在不透明的水汽里,折射着淡淡的光辉;长长的餐桌上摆着一簇簇鲜花,排成一条直线,餐巾折得像主教的帽子,放在宽边的盘子里,每个折缝中间摆了一块小小的椭圆形面包。龙虾煮熟了的红色爪子伸出盘外;大水果一层又一层,堆在镂空花篮的青苔上;鹌鹑蒸时没有脱毛,更加热气腾腾;膳食总管穿着丝袜、短裤,打着白色领结,衣服镶了花边,庄严得像一个法官,在两个宾客的肩膀中间上菜,菜已一份一份切好,他只用勺子一舀,就把你要的那一份放到你盘子里。瓷器大炉子下面是根小铜柱,上面有一座妇女的雕像,衣服从上到下都有波纹褶裥,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满屋子的人。

包法利夫人注意到,有好几位贵妇人,没有把手套放在玻璃杯里[17]。

但是在餐桌上坐的,却是一个老人,他是女客中唯一的男宾,弯腰驼背,伏在盛得满满的一盘菜上,餐巾像小孩的围嘴一样,在背后打了结,他一面吃,一面让汤汁从嘴里漏出来。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一头卷起的假发,用一根黑带子系住。他是侯爵的老岳父,拉韦杰老公爵,曾经得到过国王兄弟的宠幸,孔弗让侯爵在沃德勒伊举行猎会的时候,他是一个红人,据说他和夸尼、洛曾两位先生,先后做过王后玛丽·安图瓦奈特[18]的情人。他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声名狼藉,不是决斗,就是打赌,或者强占良家妇女,把财产荡尽花光,使家人担惊受怕。他结结巴巴,用手指着盘子,问是什么菜,一个仆人站在他椅子后面,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回答。艾玛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望着这个耷拉着嘴唇的老头子,仿佛在看一个千载难逢、令人起敬的活宝一样。他到底在宫里待过,在王后床上睡过觉啊!

香槟酒是冰镇过的。艾玛感到一股凉气钻进嘴里,不由得浑身震颤起来。她从来没有见过石榴,也没有吃过菠萝。就连砂糖,在她看来,也比别地方的更白、更细。

晚餐后,妇女们上楼回房间里去,准备参加舞会。

艾玛小心着意地打扮了一下,就像第一次上舞台的女演员一样。她按照理发师说的,把头发梳理停当,然后把摊在床上的罗裙穿上身。夏尔的裤腰太紧了。

“带子太紧不好跳舞。”他说。

“跳舞?”艾玛问道。

“是的。”

“你发疯啦!人家会笑你的,还是老实待着吧。再说,这才更像医生。”她又加了一句。

夏尔没话好说。他在房里走来走去,等艾玛打扮好。

他在背后看她,看着镜中人影,一边一支蜡烛。她的黑眼睛显得更黑了。她紧贴两鬓的头发,到了耳朵边上,稍微有点蓬起,发出蓝色的光辉;发髻上有一支摇摇晃晃的玫瑰,叶子的尖端还有几滴人造露水。她穿一条淡红色的罗裙,边上衬着三朵红花绿叶的绒球蔷薇。

夏尔走过来吻她的肩膀。

“走开!”她说,“不要弄皱我的衣裳。”

小提琴的前奏曲和喇叭的声音响起来了。她赶快下楼,恨不得跑下去。

四对男女合舞已经开始。来了一些客人。后来的挤前面的。她就在门边一条长凳上坐下。

四对舞一跳完,舞池就空出来了,只有三五成群的男宾站着说话,还有穿制服的仆人端着大盘子给客人送饮料。女客坐成一排,画扇轻轻摇动,花束半掩着脸上的笑容,一个金塞子的香水瓶,在捏得不紧的巴掌心里转来转去,白手套紧紧箍在手腕上,显出了指甲的形状。装饰女服上身的花边,震颤得发出了簌簌声,钻石别针在胸前发出了闪烁的光辉,甚至听得见镶嵌着画像的手镯和光胳膊摩擦的声响。头发紧紧贴着前额,盘在颈后,上面插着勿忘草、茉莉花、石榴花、麦穗或矢车菊,看起来像是王冠,或是葡萄串,或是树枝丫。安静地待在座位上的母亲们,板着脸孔,还戴着近东的红色头巾[19]。

艾玛的舞伴用指尖搀着她去舞池,她和女伴站成一行,等候音乐开始,这时有点心跳。但是不久,心情的激动就消失了,伴随着乐队的节奏,左右摇曳,轻轻滑步向前,颈脖子俯仰自如。有时,小提琴独奏得恰到妙处,别的乐器都停止演奏,她的嘴唇也会露出微笑;隔壁传来金路易[20]倒在赌台绿毯上的叮当声;随后,乐器又都同时吹奏起来,短号发出了嘹亮的响声,脚步又合上了拍子,裙子飘开,擦过舞伴,翩若惊鸿,有时手握着手,有时手又撒开;舞伴的眼睛上下顾盼,然后又盯住你的眼睛。

有些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男宾(有十四五个),不管是混杂在人群中跳舞也好,或者是在门口谈天说地也好,都显得家世与众不同,虽然他们的年龄、装束、面孔并不一样。

他们的燕尾服做工特别考究,似乎是一种更软的料子制成的,他们鬓角上的卷发雪亮,抹了高级的香脂。他们的脸色白润,是富贵人家的脸色,瓷器的青白,锦缎的灿烂,漂亮家具的光泽,衬托得他们的脸色更加白润,而要维持这种脸色,非得讲究饮食、注意营养不可。他们的领结打得很低,颈脖子可以自由转动;长长的络腮胡子在衬衫的翻领上飘拂;他们用手绢揩嘴唇,手绢上绣了姓名的第一个字母,散发出一股香味。那些不知老之将至的人,看起来显得年轻,而年轻人的脸上,却显出少年老成的神气。他们的眼睛流露出满不在乎的神情,因为每天的欲望都得到满足,所以心平气和;然后从他们温文尔雅的外表,也可以看出他们特殊的粗暴本性,他们要控制不难控制的东西,既可以显示力量,又可以满足虚荣心,所以他们喜欢驰骋骏马,玩弄荡妇。

离艾玛三步远,有一个身穿蓝色燕尾服的男宾,正和一个脸色苍白、戴了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客闲谈意大利的风光。他们赞不绝口地提到圣彼得大教堂的粗大圆柱、蒂沃利的瀑布、维苏威的火山、卡斯特拉玛的温泉、卡辛河滨的林荫大道、热那亚的玫瑰花、月下的斗兽场。艾玛用另一只耳朵听别人闲谈,有许多话她听不懂。大家围着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子,他上星期在英国赛马,居然胜过了“阿拉伯小姐”和“罗木卢”[21],并且跃过了一条宽沟,赚了两千路易。有一个人埋怨,他的快马都长了膘;另外一个怪人家把他那匹马的名字印错了。

舞场的空气沉闷,灯光也暗下来。大家退潮似的走到台球房去。一个仆人爬上一把椅子,打碎了两块玻璃;包法利夫人听见喀喇声,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花园里有些乡下人,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往里瞧。她不由得想起贝尔托来。她又看见了田庄、泥泞的池塘、在苹果树下穿着工作罩衣的父亲,还看见她自己,像从前一样在牛奶棚里,用手指把瓦钵里的牛奶和乳皮分开。但是,在她眼前眼花缭乱的时刻,她过去的生活只是昙花一现,立刻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连她自己都怀疑是否那样生活过了。她这时在舞厅里,舞厅外是一片朦胧,笼罩一切。这时,她左手拿着一个镀银的贝壳,正在吃里面的樱桃酒刨冰,眼睛半开半闭,嘴里咬着勺子。

她旁边的一个贵妇人把扇子掉在地上。一个舞客走过。

“劳驾,先生,”贵妇人说,“请把我的扇子捡起来好吗?它掉到沙发背后去了。”

男宾弯下腰去,伸出胳膊的时候,艾玛看见少妇把手里一张叠成三角形的白纸,扔进他的帽子。男宾捡起扇子,很有礼貌地献给少妇;她点点头,表示谢意,又闻起花束来。

夜宵也很丰盛,有的是西班牙酒、莱茵葡萄酒、虾酱浓汤、杏仁奶汤、英国式的果馅“布丁”[22],还有各式各样的酱肉,盘子四边的肉冻都在哆嗦。夜宵之后,马车开始一辆接着一辆地离开了。只要掀开纱窗一角的帘子,就看得见星星点点的马车灯光,慢慢消失在黑暗中。长凳上坐的人越来越少,只有几个赌客还没有走。乐师用舌头舐舐手指头,凉快一下。夏尔半睡半醒,背靠住门坐着。

清晨三点钟,开始跳花样舞。艾玛不会跳华尔兹。别人都会跳,包括安德威烈小姐和侯爵夫人在内。其余的舞客,都是在城堡留宿的客人,一共只有十二三个。

有一个舞客,大家亲热地叫他“子爵”,他的背心非常贴身,显出了胸脯的轮廓。他再一次来邀请包法利夫人跳华尔兹,并且说他会带她跳,保证她能学会。

他们开始跳得慢,后来越跳越快。他们转了起来,周围的一切也在旋转:挂灯、家具、墙壁、地板,就像绕轴旋转的唱片一样。跳到门口,艾玛裙子的下边蹭着对方的裤管;他们的腿,有时你夹着我,有时我夹着你;男方的眼睛向下看着,女方的眼睛向上看着;她忽然觉得头晕,赶快停住。他们又跳了起来;子爵转得更快,一直把她带到走廊尽头,她气喘吁吁,几乎要跌倒了,一下把头靠着他的胸脯。后来,他还是一直转,只是转得慢些,最后,他把她送回原来的座位;她头往后一仰,靠在墙上,用手蒙住眼睛。

等到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舞厅中央,已经有三个舞客,拜倒在一个贵妇人的小凳前面,求她跳华尔兹。她选中了子爵,小提琴又开始演奏。

大家瞧着他们。他们转了出去,又转回来,她低着头,身子不动,他也总是一个姿势,挺着胸脯,手臂弯成圆弧,下巴昂起。这个女人才算会跳华尔兹哩!他们跳了很久,一直跳到别人都累得跳不动了。

客人们还谈了几分钟,互相说过晚安,或者不如说是早安,才回房间去睡觉。

夏尔拖着脚步,扶着楼梯栏杆上楼,他的腿也站不直了。一连五个小时,他都站在牌桌旁边看人家打牌,自己一点也不懂。因此,等到他脱靴子上床的时候,他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长气。

艾玛披上一条肩巾,打开窗户,凭着窗子眺望。

夜是黑的。下了几点小雨。她吸着湿润的空气,凉风吹着她的眼皮。跳舞的音乐还在她耳边响,她睁着眼睛想不打瞌睡,要延长这豪华生活转眼即逝的幻景。

天要亮了。她瞧着城堡的窗户,瞧了很久,她想猜猜哪些房间住着她头天夜里注意过的那些人。她真想知道他们的生平,深入了解他们,和他们打成一片。

但是她冷得打哆嗦了。她脱了衣服,钻进被窝,蜷缩在睡着了的夏尔身旁。

吃早餐的人很多,只吃了十分钟;连酒也没有,使医生觉得意外。餐后,安德威烈小姐捡了一些奶油蛋糕碎屑,装进一个小柳条筐,带去喂池塘里的天鹅;别人去看花房的温室,那里有些奇花异草,满身长刺,一层一层地摆在花架子上,像金字塔一样。上面还挂着一些蛇窝似的花盆,盆边上垂下一些缠在一起的绿色枝条,好像蛇窝里挤不下的蛇。花房尽头是片橘林,有条林荫道通到城堡的下房。侯爵招待年轻的艾玛去看马厩。马槽像个筐子,上面有块磁板,用黑字写着马的名字。只要有人走过,栏里的马都会惊动,舌头发出嗒嗒声。马具房的地板也像客厅的一样有光泽,车马的用具挂在当中两根转柱上,马衔、马鞭、马蹬、马索沿墙排成一行。

这时,夏尔麻烦一个仆人为他驾好马车。车停在台阶前,大包小包都塞进车里。包法利夫妇向侯爵和夫人辞了行,就动身回托特去。

艾玛一路上不说话,只瞧着车轮滚滚向前。夏尔坐在长凳靠前的边缘,张开两只胳膊赶车,小马在宽阔的车辕当中,前后腿一左一右地小步快跑。缰绳拉得不紧,打着马的屁股,浸在马身上的汗水里;捆在马车后头的箱子,不断碰撞车厢,发出有规律的扑突声。

他们到了蒂布镇坡上,忽然后面来了几个骑马的人,口里叼着雪茄,笑着跑了过去。艾玛相信她认出了子爵,等她转过头去看时,却只见远处的人头,随着马跑的节奏快慢而高低起伏了。

再走四分之一古里之后,马屁股上的绑带磨断了,不得不停下来,用根绳子接好。

但在夏尔最后再查看一下马具时,发现地上有什么东西,掉在两条马腿之间。他捡起来一看,是个雪茄烟匣,边上镶着绿色绸子,当中有个家徽,像贵族之家的马车门上的一样。

“里面还有两支雪茄呢。”他说,“那正好今天晚餐后吸。”

“你怎么吸起烟来了?”她问道。

“只是偶尔有机会的时候才吸。”

他把捡到的烟匣子放进衣服口袋里,又用鞭子抽起小马来。

他们回到家里时,晚餐还没有准备好。夫人生气了。娜塔西居然顶了嘴。

“你给我滚!”艾玛说,“你这样不在乎,我辞掉你了。”

晚餐只有洋葱汤和酸模小牛肉。夏尔坐在艾玛对面,高兴得搓着手说:

“还是回到自己家里舒服!”

他们听见娜塔西哭。他有一点喜欢这个可怜的女仆。在他从前做鳏夫的时候,她陪他度过了多少个百无聊赖的晚上啊!她还是他的第一个病人,是当地认识得最早的熟人了。

“你当真要打发她走?”他到底开口了。

“是的。难道有人阻拦?”她回答道。

收拾卧房的时候,他们到厨房来取暖。夏尔吸起烟来。他伸出嘴唇来吸,不断地吐痰,吐一口烟,就往后一仰。

“你要自找苦吃吗?”她带着蔑视的神气说。

他就放下雪茄,跑到水龙头前,喝了一杯冷水。艾玛抓起烟匣子,赶快扔到碗橱里去。

第二天的日子真长!她在小花园里散步,在同一条小路上走来走去。在花坛前,靠墙的果树前,神甫的石膏像前,她站住了,简直不能相信,从前天天看着这些东西,怎么不厌烦!舞会似乎已经成了遥远的过去!前天早晨和今天晚上,怎么相隔十万八千里啊!沃比萨之行在她的生活中留下了一个大洞,就像一夜的狂风暴雨,有时会造成山崩地裂一样。然而,她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虔诚地把她漂亮的衣裳放进五斗柜里,就连那双缎鞋给地板上打的蜡磨黄了的鞋底,她也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她的心也一样:一经富贵熏染,再也不肯褪色。

这样,对舞会的回忆,占据了艾玛的心头。每逢星期三,她一醒来就自言自语:“啊!一个星期以前……两个星期以前……三个星期以前……我还在跳舞哩!”然而,她记忆中的面貌慢慢混淆了,她忘记了四对男女合舞的音乐,她记不清楚制服和房间的样子;细枝末节消失了,留下的是一片惆怅。

09

夏尔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走到碗橱前,从折叠好的餐巾中,拿出那个绿绸雪茄烟匣来。

她瞧着烟匣,把它打开,闻闻衬里的味道,闻到的是马鞭草香精加烟味。这是谁的?……是子爵的吧。说不定还是一个情妇送给他的礼物呢。这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情妇把绷架当宝贝似的珍藏起来,生怕人家发现,她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啊!轻柔的卷发吊在绷架上,吊的是刺绣人的重重心事。爱情的气息浸透了绣花底布上的一针一线;每一针扎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不过是在默默无言、不绝如缕地诉说着情人的心而已。然后,一天早上,子爵把烟匣带走了。当烟匣放在宽阔的壁炉框上,放在花瓶和蓬巴杜[23]风格的座钟之间时,它听见子爵说过些什么话呢?现在,她在托特。他呢,他在巴黎,多么遥远!巴黎是什么样子?名声大得无法衡量!她低声重复这两个字,自得其乐;这个名字在她听来有如嘹亮的教堂钟声,印在香脂瓶的标签上也闪闪发光。

夜晚,海鱼贩子驾着大车,走过她的窗下,口里唱着《茉荠栾[24]之歌》,把她吵醒了;她听着铁轱辘转出村庄,越走越远,在土路上,响声也越来越小。

“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

于是她的思想也跟着他们上坡下坡,穿过村庄,在星光下,在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远之后,总会到达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于是她的梦就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纸上画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大街,每到一个街角,两条路交叉的地方,或是看到一个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她就停住。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但在黑暗中也看见煤气灯光随风摇曳,听见马车在剧院的柱廊前,咔嗒一声放下脚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杂志《花篮》,还订了一份《纱笼仙女》。她贪婪地读赛马的消息、剧院晚场和首次演出的实况报道,一字不漏。她对女歌星初次登台,对商店开张,都很感兴趣。她知道流行的时装式样、上等裁缝的地址、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演出的节目。她研究欧仁·苏描写的室内装饰;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她的书,当夏尔一边吃、一边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就翻开书来看。她一读书,总会回忆起子爵。在子爵和书中的虚构人物之间,她居然建立起了联系。这个以子爵为中心的联系圈子越来越大,他头上的光辉也扩散得越来越远,结果离开了他的脸孔,照到她梦想中的其他脸孔上去了。

在艾玛眼里,巴黎比海洋更模糊不清,它在一片镀了金的银色空气中,闪闪发光。不过这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还是可以分门别类的。艾玛只看到两三类人,就一叶障目,以为他们代表全人类了。第一类人是外交官,他们踏着闪亮的地板,客厅的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的桌面上蒙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这里有长长的礼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饰下的焦虑不安。第二类人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们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动人的天使,裙子下摆镶了一道英吉利花边;男人都是怀才不遇而毫无作为的平庸之辈,为了寻欢作乐,不惜把马跑得筋疲力尽,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温泉避暑,最后,快到四十岁了,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继承人了事。第三类人是五彩斑斓、成群结伙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过了半夜,他们才来到酒店餐馆的雅座,在烛光下,吃喝玩乐。他们这班人,花起钱来像国王一样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间,在狂风暴雨之中,他们显得超凡脱俗。这三类以外的人,都失落在茫茫人海之中,在艾玛心中没有固定的位置,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无论什么东西,如果离她越近,她越懒得去想。她周围的一切,沉闷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生活的庸俗,在她看来,是世界上的异常现象,是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环境,而在这之外,展现的却是一望无际、辽阔无边、充满着幸福、洋溢着热情的世界。她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误以为感官的奢侈享受就是心灵的真正愉快,举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细腻。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花木一样,需要精耕细作的土壤和特别温暖的气候?月光之下的叹息,依依不舍的拥抱,沾满了泪水的、无可奈何的双手,这些肉体的热血沸腾和心灵的情意缠绵,难道能够离开古堡阳台的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悠闲的岁月、纱窗和绣房、厚厚的地毯、密密的花盆、高居台上的卧榻,还有珠光宝气和仆人华丽的号衣。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来刷洗母马,大木头套鞋践踏着走廊,罩衫上还有窟窿,光脚丫穿着布鞋。有这样一个穿短裤的小马夫也该知足了!他干完活就走,因为夏尔回来,会自己把马牵进马棚,卸下马鞍和马笼头,女仆会抱一捆草来,放进马槽,她也不会干别的了。

娜塔西泪如泉涌地离开了托特之后,艾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样子很乖的小孤女来干活。她不许小姑娘戴软帽;教她回话不要用“你”,而要称“太太”;端一杯水要用盘子;进来之前先要敲门;教她烫衣浆裳,伺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养成贴身的女仆。新来的使女很听话,不发牢骚,以免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经常不锁橱子,费莉西每天晚上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祷之后,一个人躺在床上吃。

下午,她有时也去对面驿站找马车夫闲谈。太太待在楼上的房间里。

艾玛穿一件领子敞开的室内长袍,上身带披肩的翻领之间,露出了打褶的衬衫,上面有三粒金纽扣。她腰间系一条有大流苏的腰带,脚上穿一双石榴红小拖鞋,还有一束宽带子摊开在脚背上。她自己买了吸墨纸、一支笔、信纸、信封,虽然没有通信人。她掸掉架子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来,然后,心不在焉地让书掉在膝盖上。她想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

夏尔不管下雨或是下雪,都骑着马到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餐桌上吃炒鸡蛋,把胳膊伸进潮湿的床褥,放血时脸上溅了病人喷出的热血,听垂死的病人发出嘶哑的喘气声,检查抽水马桶,卷起病人肮脏的衣衫;不过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总是温暖的火炉、准备好的晚餐、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个打扮考究的妻子,她身上有一种魅力,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芬芳味,是不是她的肉体使她的内衣也变香了?

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有时在蜡烛托盘上放一张新花样的剪纸,有时给他的袍子换一道镶边,有时给女仆烧坏了的普通菜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夏尔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卢昂看见过一些贵妇,表链上挂了一串小巧玲珑的装饰品,她也买了一串。她在壁炉上摆了两个碧琉璃大花瓶,不久之后,又摆上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个镀银的顶针。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已经有了名气。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他抚摸小孩子的头,从来不进酒店的门,他的品行使人相信他靠得住。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胸部炎症。夏尔非常害怕病人死了找他麻烦,实际上,他开的药方不过是镇静剂,或者偶尔来点催吐药,再不然就是烫烫脚,用蚂蟥吸血。他并不怕动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痛快,拔起牙来手劲大得像“铁钳子”。

最后,为了“了解情况”,他收到了《医生之家》的征订书,就订了一份这种新出的刊物。他晚餐后读上一两页,但是房里很热,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读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就这样他双手托着下巴打盹儿,头发像马鬃毛一样松散,遮住了灯座脚。艾玛一见,只好耸耸肩膀。她怎么没有嫁给一个好点的丈夫?起码也该嫁个虽然沉默寡言,却是埋头读书直到深夜的人。那么到了六十岁,即使是得了风湿病,他那不合身的黑礼服上,至少也可以挂上一串勋章呀!她多么希望她现在的姓氏,也就是包法利这个姓,能够名扬天下,在书店里有作品出卖,在报纸上经常出现,在全法国无人不知。但是夏尔没有一点雄心壮志!伊夫托有一个医生,最近同他一起会诊,就在病人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简直叫他有点下不了台。夏尔晚上回家讲起这件事,气得艾玛破口大骂他这个同行。夏尔感激涕零。他带着眼泪吻她的额头,不知道她又羞又恼,恨不得打他一顿才能泄愤。她走到过道上,打开窗子,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下气来。

“居然有这样的窝囊废!窝囊废!”她咬着嘴唇,低声说道。

她越看他,就越有气。他年纪越大,动作也就越笨:吃果点时,他把空瓶的塞子切开;餐后,他用舌头舐牙齿;喝汤时,他咽一口,就要咕噜一声;因为他开始发胖了,本来已经很小的眼睛,给浮肿的脸蛋往上一挤,挤得似乎离太阳穴更近了。

他穿衣时,艾玛有时把他羊毛衫的红边塞到背心底下去,帮他重新打好领带,把他舍不得丢掉的、褪了色的旧手套扔到一边;这一切并不是像他相信的那样是为他着想,而是为了她自己,她个人的好恶扩大到他身上,看到不顺眼的东西就恼火。有时,她也同他谈谈她读过的书,例如小说中的一段,新戏中的一出,或者报纸上登载的“上流社会”的趣闻逸事;因为,说到底,夏尔总是一个人,总有听话的耳朵,总有唯唯诺诺的嘴。她不是对她的小猎狗都讲过不少知心话吗?没有猎狗,她恐怕要对壁炉里的木柴和壁炉上的钟摆推心置腹了。

然而,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她不知道她期待的是什么机会,也不知道什么风会把机会吹来,把她带去什么海岸,更不知道来的是小艇还是三层甲板的大船,船上装载得满到舷窗的,究竟是苦恼还是幸福。但是每天早晨,她一睡醒,就希望机会当天会来,于是她竖起耳朵来听;听不到机会来临,又觉得非常惊讶,就一骨碌跳下床去寻找,一直找到太阳下山。晚上比早上更愁,又希望自己已经身在明天。

春天又来了。梨树开花的时候,放出了懒洋洋的暖气,使她觉得受到了压抑。

一到七月,她就掐着指头计算,还要过几个星期才到十月;心里暗想,安德威烈侯爵也许还会在沃比萨再开一次舞会呢。但整个九月过去了,既没有人送请帖来,也没有人来邀请。

这种失望带来了烦闷,她的心又觉得空虚,于是没完没了的、同样无聊的日子又开始了。

现在,这种同样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来了,毫无变化,数不胜数,却没有带来一点新鲜的东西。别人的生活尽管平淡无奇,但至少总有发生变化的机会。运气碰得巧,说不定还会带来千变万化,甚至改变整个生活环境。而她呢,什么好运道也没有碰上。这是天意!对她来说,未来只是一条一团漆黑的长廊,而长廊的尽头又是一扇紧紧闭上的大门。

她放弃了音乐:为什么要演奏?给谁听呀?既然她没有机会穿一件短袖丝绒长袍,在音乐会上用灵巧的手指弹一架埃拉钢琴的象牙键盘,感到听众心醉神迷的赞赏,像一阵微风似的在她周围缭绕不绝,那么,她又何苦自寻烦恼,去学什么音乐呢!她的画夹和刺绣,也都丢在衣橱里了。有什么用?有什么用?针线活也惹她生气。

“我什么都懂了。”她自言自语说。

于是她待着无所事事,把火钳烧红了,或者瞧着天下雨。

星期天,晚祷钟声响了,她感到多么苦闷!她呆若木鸡,注意听那一声声沙哑的钟响。屋顶上有只猫,在暗淡的月光下弓起了背,慢慢地走着。大路上的风刮起了一阵阵尘土。远处有时传来一声狗叫,节奏单调的钟声继续响着,消失在田野里。

教堂里面的人出来了。妇女穿着擦亮了的木鞋,农民换了新的罩衣,小孩子光着头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一起走回家去。有五六个男人,老是这几个,在客店大门口用瓶塞子赌钱[25],一直赌到天黑。

冬天很冷。每天早晨,玻璃窗都结上了一层霜;从窗口进来的光线,像透过了毛玻璃一样,都成了灰色的,有时整天都灰蒙蒙,没有变化。从下午四点起,就得点灯。

天气好的时候,她就下楼到花园里去。露水在白菜上留下了银色的镂空花边,有些透明的银色长线把两棵白菜连起来了。鸟声也听不到,仿佛一切都在冬眠。墙边的果树上盖了草。葡萄藤像一条有病的大蛇躺在墙檐下,走近一看,那里有一串多足虫。靠近篱笆的雪松下,戴三角帽还在诵经的神甫的石膏像掉了右脚,甚至石膏也冻脱了皮,在神甫脸上留下了白癣。

她又回到楼上,关上房门,拨开木炭,壁炉里的热气使她昏昏沉沉,更觉得烦闷沉重地压在她心头。假如她下楼去和女佣聊聊天,也许会好一点,但是她又不好意思下去。

每天到了一定的时间,戴着黑色缎帽的小学校长就会推开他家的窗板,罩衣上挂着军刀的乡下警察也会走过她的门前。傍晚和清晨,驿站的马三匹一排,穿过街道,到池塘去饮水。一家小酒店的门铃,有时会响上一两声。只要起风,就听得见理发店的两根铁杆夹着几个小铜盆的招牌,嘎吱作响。理发店的玻璃窗上,贴了一张过时的时装画,还有一个黄头发女人的半身蜡像,作为装饰品。理发师也在埋怨生意清淡,前途没有希望,并且梦想着把店开在大城市,比如说在卢昂,在码头上,剧场附近。于是他整天在街上走来走去,从村公所一直走到教堂,面带忧色地等待顾客。只要包法利夫人张眼一望,就看得见他歪戴着希腊便帽,穿着斜纹呢上衣,像一个卫兵在站岗放哨似的。

下午,她有时看到一个人的头出现在房间的窗格玻璃外边,脸上饱经风霜,黑色络腮胡子,慢慢地张开大嘴微笑,露出了一口白牙齿。于是,华尔兹舞立刻开始了,在手风琴上的一个小客厅里,一些只有手指那么大的舞俑就跳起舞来,女人裹着玫瑰头巾,山里人穿着短上衣,猴子穿着黑礼服,男子穿着短裤,在长短沙发、桌几之间,转来转去,角上贴着长条金纸的镜片照出了他们的舞姿。那个人摇动手风琴的曲柄,左右张望,看看窗户。他时不时地朝着界石吐出一口拉得很长的黄色浓痰,同时因为手风琴的硬皮带挂在肩上很累,总得用膝盖去顶住风琴匣子;匣子是用一个阿拉伯式的铜钩吊住的,上面盖了一块玫瑰色的塔夫绸幕布,里面传出了嘈杂的音乐,有时声音忧伤,拖拖拉拉,有时兴高采烈,音调急促。这些曲调是在舞台上演奏的,在客厅里歌唱的,在吊灯下伴舞的,这些外部世界的回声都传到艾玛耳朵里来了。没完没了、狂跳乱舞的音乐在她的头脑里高低起伏,就像印度寺院的舞蹈女郎在花朵铺成的地毯上跳舞一样,她的思想也随着音乐跳跃,左右摇摆,从梦里来,到梦里去,旧恨才下眉头,新愁又上心头。当那个摇手风琴的人收起他帽子里得到的施舍之后,就拉下一块蓝色的旧呢料,蒙在手风琴上,再把它扛在背后,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开。她的眼睛也跟着他走开了。

但她特别忍受不了的,是吃晚餐的时候,楼下的餐厅这么小,火炉冒烟,门嘎吱响,墙壁渗水,地面潮湿。人生的辛酸仿佛都盛在她的盘子里了。闻到肉汤的气味,她灵魂的深处却泛起了一阵阵的恶心。夏尔吃的时间太长,她就一点一点地啃榛子,或者支着胳膊肘,用刀尖在漆布上划着一道道条纹。

现在,她对家务事也听之任之。当她的婆婆到托特来过四旬斋节[26]的时候,看到这种变化,觉得非常惊讶。的确,媳妇从前那样讲究挑剔,现在却整天懒得梳妆打扮,穿的是灰色棉布袜,夜里点的是有臭味的土蜡烛。她再三说,他们不是有钱人家,不得不省吃俭用,还说她很满足,很快活,很喜欢托特,以及其他新的老调,来堵婆婆的嘴。再说,艾玛似乎并不打算听婆婆的劝告。有一回,包法利老夫人居然谈到主人应该管用人的宗教生活,艾玛的回答只是生气地看了她一眼,冷冷地笑了一声,吓得老太婆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

艾玛变得越来越难伺候,反复无常。她自己点了几样菜,却一点也不吃,一天只喝新鲜牛奶,第二天却只要几杯粗茶。她常常说了不出去,就不出门,但又闷得要死,只好打开窗户,却又只穿一件薄薄的衣衫。在她骂过女佣之后,总是送点东西赔礼,或者放女佣的假,让女佣去隔壁消消气,就像她有时候也会把口袋里的银币都施舍给穷人一样。虽然她并不是大发慈悲,也不是容易同情别人,只不过是像大多数乡下人一样,灵魂深处还有父辈手上的老茧而已。

到二月底,卢奥老爹为了纪念他痊愈一周年,亲自给女婿送来了一只又肥又大的母火鸡,在托特住了三天。夏尔要看病人,只有艾玛和他做伴。他在卧房里抽烟,往壁炉架上吐痰,谈的只是庄稼、牛羊、鸡鸭,还有乡镇议会;等他一走,她把大门一关,松了一口气,连她自己也觉得意外。再说,要是她瞧不起什么人,或者有什么东西看不上眼,她也并不隐瞒;有时她还喜欢发表奇谈怪论,别人说好的她偏说坏,伤风败俗的事,她却津津乐道,她的丈夫听得睁大了眼睛。

难道这种糟糕的生活要永远过下去?难道她永远不能跳出火坑?她哪一点比不上那些生活快乐的女人!她在沃比萨也见过几个公爵夫人,腰身都比她粗,举动也比她俗,她只有怨恨上帝太不公道了。她头靠着墙哭;她羡慕热闹的生活。戴假面具的晚会,她闻所未闻,然而却是自认理应享受的、放浪形骸之外的乐趣。

她脸色苍白,心律不齐;夏尔要她服缬草汤,洗樟脑浴。但不管试什么方法,她的病似乎越治越重了。

有些日子,她发高烧,说胡话,说个没完;兴奋过度之后,接着却又感觉麻木,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要是恢复了一点知觉,她就拿一瓶科罗涅香水往胳膊上洒。

因为她不断地埋怨托特不好,夏尔心里也想,她得病的原因一定是水土不服。一头栽进了这个想法,他也认真考虑迁地为良,打算换个地方开业了。

从这时起,她喝醋,要瘦下去,得了小小的干咳症,倒了胃口。

要夏尔离开托特,那是太划不来了,他在这里住了四年,好不容易才开始站稳脚跟啊!但是不走又怎么办呢!他把她带到卢昂,去看他的老师。老师说她得的是神经病,应该换换空气。

夏尔到处打听,听说新堡区有一个大镇,叫荣镇修道院。医生是从波兰来的难民,上个星期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于是他就写信给当地的药剂师,了解人口的数目,离最近的同行有多远,他的前任每年有多少收入,等等。得到的答复令人满意,他就决定,如果到春天艾玛的病情还不好转的话,他只好迁居了。

准备搬家的时候,有一天,她在收拾抽屉,有什么东西扎了她的手指。那是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橘子花蕾上盖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了,缎带的银边也丝缕毕露。她把纸花扔到火里去。花烧起来,比干草还快。在灰烬中,它好像红色的荆棘,慢慢地消耗干净。她看着纸花燃烧,硬纸做的小果子裂开了,铜丝弯曲了,金线、银线熔化了,纸做的花冠萎缩了,好像黑蝴蝶一样沿着底板飘起,最后从烟囱中飞了出去。

等到他们三月份离开托特的时候,包法利夫人已经怀了孕。

注释

[1] 法国中小学十年一贯制,一年级是最高班,十年级是最低班。(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 1古里约合4公里半,6古里约合27公里。

[3]“三王节”是纪念三王礼拜耶稣的节日,时间是1月6日。这一天,家庭都要团聚,吃大蛋糕,吃到蚕豆的就当国王,大家都要向他敬酒。

[4] 1枚古币约值3个法郎。

[5] 约合中国150亩。

[6] 《保尔和维吉妮》是法国18世纪浪漫主义初期的代表作,保尔就是那个好心的小哥哥,他们住在非洲的竹房子里,和他们做伴的一个黑人叫多曼戈,一条小狗叫“忠心”。

[7] 拉·华丽叶是路易十四早年的宠姬,失宠后进了修道院。

[8] 得了病的羔羊象征有罪的人。

[9] 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夏多布里昂的名著。

[10] 司各特,英国浪漫主义历史小说家。

[11] 这些法兰西国王进行过宗教迫害。

[12] 拉马丁,法国19世纪前期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作有《湖上》。

[13] 九日仪式,是一连九天,通过祷告、弥撒、忏悔等仪式,祈求圣母赐恩。

[14] 1814至1830年间,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室恢复王位。

[15] 法国新教、旧教之战。

[16] 法国舰队和英、荷联合舰队之战。

[17] 这是当时开始流行的风气。

[18] 路易十六王后,1793年上断头台。

[19] 母亲一代流行近东装束,已经过时。

[20] 1个金路易值24法郎。

[21] 马名。

[22] 1805年英国打败法国后,“布丁”也在法国流行。

[23] 蓬巴杜夫人(1721—1764)是路易十五的宠姬,她爱好柔丽纤巧的风格。

[24] 一种红花植物,代表幸福。

[25] 把钱放在瓶塞上,谁用球击倒瓶塞就赢钱。

[26] 四旬斋指复活节前四十天的斋戒期,一般从三月下旬至四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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