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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光阴的故事

光阴的故事

文/刘坤

中考后一中放榜,叶之空在录取名单的最后一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好险,总算是不用交赞助费了。录取名单的右边有两张通知,一张是高二的文理分班情况,一张是高中组生物竞赛的获奖情况。叶之空扫了一眼,很奇怪,两张通知上的第一个人名都是夏子甫,文科第一名夏子甫,生物竞赛第一名夏子甫。

叶之空是冲着一中的理科实验班去的,虽然现在她没考上,但一年后的理科实验班考试,她一定要考进去。

开学典礼。

叶之空再一次听到夏子甫的名字。主持人说:“请学生代表夏子甫代表全体高二同学致开学典礼辞。”然后,叶之空听到了夏子甫的声音,很活跃,很清新。叶之空看不清夏子甫的容貌,但她知道,这个夏子甫必定是校园风云人物。

叶之空的理想是清华大学。

女生学理科是需要很拼命才能名列前茅的。这是生理上的差别,不像男生只要稍微下点功夫就可以取得一个不错的成绩。叶之空想,既然有目标,那就一定要达成。

那天天气晴朗,自习课上叶之空在认真演算数学题。忽然桌前蒙上一层阴影,叶之空抬头,班主任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放在她的课桌上,然后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叶之空抚上信封,那是初三时投稿的一篇小说,信封里装的是样刊。

阳光照在小说的结尾处:有时候,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人。合上杂志,叶之空笑了,她差点忘了解救自己于理科题的文字。

一中的社团活动办得火热。叶之空被同桌拉着满校园找文学社的报名处,手里还拿着几篇“敲门砖”。叶之空带上了那本杂志,进文学社好难,碰碰运气吧。她如是想。

十六七岁有点才情的女生都爱摆弄文字,从文学社报名处排起的长龙就可以看出。终于排到了,桌上牌子写着,“社长:夏子甫”。这是叶之空进校以来第三次接触到这个名字,仔细打量,是个极干净、阳光的男生,不过最好看的是他的微笑,叶之空愣愣地看着夏子甫微笑时露出的白白的牙齿。

流程很简单,把文章交上去,填写一张表格附在文章上,然后收到文学社成员的一句:“谢谢你支持文学社的工作,希望你能够成为文学社成员。”接下来,是等待,等待他们读完那么多文章后,发现你,找到你。

高中时最痛苦的就是接连不断的考试,老师改试卷的速度快得逆天。早上刚考的物理,下午成绩就发下来了。叶之空看着自己的试卷,觉得滑稽得很。五十九分,差一分就及格了。一定是努力不够,这样怎么能考清华呢!

叶之空揣着她的清华梦一天又一天地在题海里煎熬,直到她收到文学社的入社通知单和信息表。叶之空进文学社了,全班唯一一个。

后来叶之空经常会听到很多女生羡慕的声音。因为她进了文学社,就常有机会见到夏子甫了,夏子甫那么有才华,那么帅气。

厚厚的物理教辅书被风吹得哗哗响,叶之空才回过神来。她讨厌那群聒噪的女生,对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男生一脸花痴相,一点意义也没有。

晚自修,安静的教室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是夏子甫。他来收叶之空的信息表,一脸明媚的微笑。班上顿时炸开了锅,女生的惊讶声掩盖了男生的不屑。是,一中一向重理轻文,一个文科生,再怎么优秀也不可能像理科生一样在全国性的竞赛中获奖。数理化竞赛的奖状和证书才是响当当的。

叶之空面无表情地将信息表交给了夏子甫,又回到座位上“啃”她的题目。热闹是她们的,与自己无关。文字只是消遣,叶之空从来没有把文字与清华放在同一高度上。

进了文学社之后,叶之空有些后悔,因为每个月都要交一篇稿子给文学社,筛选后将优秀作品刊登在校报上。她腾不出多余的时间写文章,所以偷工减料变成了常事。别人写小说,叶之空只花一节自习课写一篇散文。奇怪的是,校刊上经常会出现叶之空的散文。社长夏子甫给这些文字的评价是:美得像诗一样的文字。

自然,叶之空小有名气了。身边有越来越多的女生拜托她向夏子甫转送情书、小说、蛋糕……她们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热情,叶之空不喜欢,她更不喜欢的是每次做题时脑海里都会冒出夏子甫的身影。真烦躁!

虽然不喜欢看到那么多女生向夏子甫告白,不喜欢自己越来越注意夏子甫,但他们之间的交集确实是越来越多了。

叶之空不喜欢运动,有点胖,个子也不高。跑步对于她来说,是第十九层地狱。可体育老师偏偏爱让他们跑步,男生一千米,女生八百米。

“老师,我的心脏在狂跳,这样跑步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叶之空用陈述语气说出了疑问句。“不会!”体育老师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白了叶之空一眼。“老师!我真是跑不动了!”叶之空带着哭腔对体育老师说。老师把叶之空拉上跑道,只说了一个字:“跑!”

身边的景物在缓慢后移,叶之空不情愿地迈开了步子,身后传来体育老师尖锐的声音:“快点!”于是加快速度,叶之空甚至能听到心脏在“扑通扑通”地跳动。四百米一圈的跑道,需要跑两圈才是八百米,叶之空只跑了半圈就跑不动了。血气往上冲,喉咙里有越来越浓的腥味,叶之空害怕自己会突然死掉。

“嘿!叶之空,加油啊!”

叶之空侧目,是夏子甫。他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张扬起来,星星一样亮的眼睛一闪一闪。

“怎么平常上体育课都没见到过你啊?”

“我不喜欢体育课。”

夏子甫望着一脸煞白的叶之空:“不运动怎么行!会越来越胖的。”

越来越胖……叶之空看到夏子甫修长的身材,再想一想自己的一身肥肉,自卑……好难受,叶之空忽然加速,她才不要这一身肥肉!

“喂!生气了吗?别生气啊,以后会瘦下来的。”追上叶之空,夏子甫说。

叶之空不说话,咬着嘴唇想,怎么还没跑完。

“叶之空,你准备学文还是学理啊?”

“理科。嗯……为什么你理科那么好还去学文?”叶之空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刚开学的那两张通知让她记忆犹新。

夏子甫轻轻地笑:“因为梦想,梦想远比现实美好。”

“你想考哪所大学?”

“复旦。”夏子甫的眸子里道出了坚定。

复旦。叶之空一直在心里默念着,魔都的复旦。

八百米就在那声“复旦”中结束了,叶之空请夏子甫喝可乐,感谢他陪她跑完了这段艰难的八百米。

“碳酸饮料容易发胖,你还是少喝比较好。”

夏子甫在叶之空喝完冒泡泡的饮料后吐出这么一句话。叶之空打了个嗝,心想,这人可真讨厌啊!白了夏子甫一眼,叶之空甩着胳膊走了。她当然不知道,在她转身的瞬间,夏子甫的衣摆被风吹起,同时被吹走的还有一句话:“虽然胖一点会比较萌。”

政治老师是个蛮帅的男人,四十多岁了,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儒雅。叶之空喜欢政治老师,因为他有魅力。爱屋及乌,所以叶之空也喜欢政治课。

很多人在高一就定好目标要学理科了,所以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是他们补觉、做题的时间。叶之空愿意比他们少一堂课做题,因为政治是个很能让人沉淀下来的学科。

也许是叶之空悟性高,也许是同班同学太不重视文科,叶之空每次考试的政治成绩都是第一。她甚至忘了自己的清华梦,因为她经常为自己的文科成绩沾沾自喜,脑海里也经常浮现“复旦”二字。

转眼间,十二月已经过了一大半,圣诞节不紧不慢地到了。那天天空飘着点雪花,很浪漫。同桌准备了一个大苹果,她问叶之空有没有想送哪个男生苹果。叶之空第一个想到的是夏子甫,以及那温暖的面容,明媚的微笑,白白的牙齿,星星一样闪亮的眼睛。

“阿空,我想去给夏学长送苹果。你陪我一起吧,你们熟。”同桌的眼睛里印着飘扬的雪花,叶之空知道,她又激动又害怕。

“有什么好送的,洋鬼子的节日。”叶之空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臂弯里,瓮声瓮气地说。

“苹果的含义是平安幸福啊,我希望夏学长的复旦梦能实现。”

又是复旦。叶之空知道夏子甫出名,他的梦想几乎是所有文科班女生的梦想,但是出现的频率太高了会惹人烦的。叶之空继续趴在桌子上装死,她才不想去给夏子甫送苹果,她和那些爱慕他的女生不一样。她的梦想可是清华呢!

但同桌太执拗,还是拖着叶之空去了高二的教学楼。找到夏子甫的班级,他并不在班上,但课桌上已经摆了不少苹果,苹果下还压着纸条,大概是些祝福的话吧。

同桌的苹果最大,在夏子甫的课桌上格外显眼。

“阿空,你不是准备了东西吗?赶快放好啊,待会儿就要上课了。”

叶之空心里像揣了个兔子繁育基地,她从口袋里抽出一抹黄色放在夏子甫的课桌上,拽着同桌转头就跑:“快点!快上课了!”冰冰凉凉的雪花贴在叶之空的脸上一下子就融化了,因为叶之空的脸太烫。

接下来的课,叶之空压根没有听进去,她一直默念着:因为吃不掉才送给他的,别人问起来我才不要承认……

事实上,没有别人追问她,问她的是男主角。

临近期末考试,大家走路的速度都加快了,叶之空一边走一边还在心里默背着英语单词。这次考试势必杀入全班前三。

“叶之空,早啊!”夏子甫捧着一摞作业本向叶之空打招呼。

“早!”

“圣诞节的那根香蕉是你送我的吗?”

“嗯?什么香蕉?没有啊……”该死!他是怎么知道的,叶之空的脸颊又烧起来。

“没有吗?班上的同学说长得挺像你的,以为是你呢。”夏子甫有些奇怪是谁这么有新意。

叶之空狂奔起来,只给夏子甫留下一句:“我才没有!”她太讨厌这个话题了,当初一定是大脑进水了才把下午自己要吃的香蕉送给夏子甫,这样和那些崇拜他的女生没两样嘛!她才不要和那些女生一样呢!

夏子甫有些呆,没有就没有吧,突然跑那么快干什么。这个小丫头怎么一直怪怪的?

期末考试,叶之空没有考到班级前三名,因为物理拉了后腿。但文科成绩却实实在在是全班第一,尤其是政治,几乎全年级也没有那样高的分数。叶之空有些恼,为什么自己不怎么努力的文科考得那么好,理科却总是不行?虽然在一中,只有年级前三名才能上清华。叶之空还差太多。

叶之空做了反思和总结,她觉得影响自己的因素是不断在脑海里浮现的“复旦”。

一个人只可以有一个目标,这样才能全力冲刺,自己已经给自己定了那么大的目标,怎么能够再滋生出其他的念想。真的很幼稚!虚无的幻想,带给自己的一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所以,叶之空,你别傻了!

离校,回家。

叶之空的整个寒假都跟张爱玲耗上了。她惊羡张爱玲的一身才华,真是个奇女子。仿照张爱玲的文风,叶之空写了几篇文章,总觉得以后一定能用上。

她的预言应验在了开学后的作文竞赛上。这一届作文竞赛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但令老师大加赞赏的还是叶之空的习作。知性、犀利、有看点、多角度。文学社的成员大多都获了奖,夏子甫决定办一场庆功宴。时间是周末。

庆功宴就是一群年轻人在烧烤摊里吃撒了很多辣椒末的烧烤,喝很冰的啤酒。初春时节,还很寒冷,一杯冰啤灌下去有种肠子结冰的感觉。都是会写文字的青年,难免敏感细腻,触景生情。

一个高一的女生说,文学是她一生的信仰,她要向夏社长学习,将文学变成生命中的一部分,永不放弃!夏子甫淡淡地笑,有些人通透,有些人还是不明白。他的眼中映出叶之空迷茫的脸。

次日,叶之空做出了一个让人咋舌的决定:退出文学社。因为只剩半学期就要考理科实验班了,她没有时间再写东西。其实真正触动她的还是昨晚那个女生的话,梦想就是永不放弃。

夏子甫背对着叶之空,望着蔚蓝的天空,他不懂:“叶之空,为什么呢?”

“因为踏进理科实验班是第一步,迈进清华是第二步。你有你的复旦,我有我的清华。”叶之空不敢看夏子甫,她觉得夏子甫好悲伤。

“我也想过学理,但当我填写文理分科表时,我发现我已经陷在文字中不能自拔了。”夏子甫垂下头,“那种将生命镶嵌在作品中的感觉,那种对上海的期盼,来得太过强烈。如果你坚持,我不会有意见,你有你的梦想。总觉得在你身上看到了曾经的我,以为你也会像我一样,最后选择文字。但现在看来,你比我坚定得多。”

夏子甫走了,校刊上不会再有那个文章写得像诗一样美的叶之空了。

后来叶之空还是没有考上理科实验班,她为此郁闷了很久。其实有时候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进理科实验班,为什么一定要上清华。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很漂亮的梦想,她的实力不强,但梦想一定要胜过他人。她想到了很久以前夏子甫说的那句“你比我坚定”,然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啊流啊,她不想和那些女生一样,暗恋他,她要与众不同。所以她要选和复旦八竿子打不着的清华做理想,但她都忘了,自己为什么那么坚定。

很快,文理分科。叶之空对比了自己文综和理综的成绩,差别太大。她选择了文科,很多人都意外那个整天捧着理科问题的女生会选文科。叶之空自己知道,学理,只能上个平庸的大学。而学文,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也说不定。比如,复旦。

文科第一名是年级第四十三名,叶之空是文科第三名,年级排名中又有不少理科生挤在自己前面。“给自己两年的时间完成梦想,走进复旦。”叶之空在日记里这样写。

很可笑,叶之空的梦想变成了复旦。她觉得与一年前的自己相比,现在太狼狈。一直不想和那些追求夏子甫的女生一样,一直在忽略自己的长处去抓短处。这到底是为什么?说不清。

又是文学社纳新时,又是一条长龙排在文学社报名处前。只是夏子甫高三了,社长也就换了,换成了那次在庆功宴上说文学是她一生的信仰的女生。其实大家都在议论,如果叶之空不退出文学社,这个社长极有可能是她,但她退出了。除了夏子甫,没人知道原因。

高一新生崇拜文学社社长,就像一年前的高一新生崇拜夏子甫那样。很多事情都在循环,唯独文学社新成员中没有一个文章写得像诗一样美。

这一年的圣诞节没有下雪,天气异常好。同学们的桌子上陆续摆满了苹果。只有叶之空的桌子上有一根香蕉,她打开香蕉下压住的纸条:知道你喜欢吃香蕉,就没有送苹果,我很开心地看到你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你终于发现了自己的优点。现在看来,你就像曾经的我。叶之空紧紧地捏着纸条,因为署名是夏子甫,也因为那句“你就像曾经的我”。

什么时候开始,我在按着你的轨道走在我青春的路上?

叶之空想大声吼,我才不是曾经的你!我只是我自己!选择文科也绝不是因为你!

筋疲力尽,叶之空没有哭,她吃完了香蕉继续做她的事情。毕竟梦想丢了一次,就不能再丢第二次了。

六月盛夏,叶之空看着夏子甫走进考场,但夏子甫不知道。距离越来越远,模糊了视线,就像叶之空第一次见到夏子甫那样,看不清他的容貌,但认为他一定行。

整个暑假她都没有和同学联系,她不想知道任何有关夏子甫的消息。她不想再按他的路线走了,她和那些爱慕他的女生不一样。

第三年,叶之空想拼出一个真实的自己。

高三那年,叶之空看到一个自己不认识的男生站在文学社社长的位置上向高一新生介绍一中文学社的历史。那个男生笑得腼腆,不像两年前那个少年的明媚。文学社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也不知道传出了多少故事,文学青年们的故事总是美好的。

再不是我的风华正茂了,叶之空浅笑,然后匆匆地消失在林荫道上。高三的学生心里,容不下太多杂念。

课桌上堆满了书,放不下任何多余的东西。于是大家都省去了圣诞节送“平安果”的环节,只是在书堆里抬起头,互相问个好,嘘寒问暖一下,再投入书堆。这样也挺温暖,至少有人关心自己。

时间如白驹过隙,三年一瞬,叶之空毕业了。她捧着毕业证书和班主任合影,照片上的她,阳光明媚。填志愿,老师说,填北大吧,你的分数有把握的。没有任何犹豫,叶之空填了北大。和清华离得不远,有时间还能去清华逛逛,回忆一下最初的梦想。从分数线揭晓到拿到录取通知书,叶之空对复旦只字未提。因为她要做真实的自己。

叶之空想和夏子甫联系,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了。但辗转一番都没有得到他的联系方式,以前的手机号码被注销了,博客也很久没有更新。也许就这样散落天涯了吧。

开学典礼。

叶之空恍惚间听到主持人说:“请大二学生代表夏子甫致开学典礼辞。”

这个世界可真小,竟然有两个叫一样名字的人出现在同一时段里。夏子甫一开口,叶之空就哭了。这声音,她一辈子也忘不掉。大二的学生代表夏子甫就是三年前高二的学生代表夏子甫。压抑了很长时间的叶之空站在队伍后排,望着主席台上夏子甫模糊的身影,一直默默流泪。现在她才知道,她有多在乎他。

后来,叶之空找到了夏子甫。

叶之空问他:“你怎么没有去复旦?”

“你以前不是想去清华吗?不是因为喜欢北京吗?所以我就来了这里,想要碰碰运气,做不成校友,在同一个城市也好呀,没想到……”夏子甫的笑容还是那么明媚,那么温柔。

这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叶之空的眼泪流了下来,可她的嘴角以那样美好的弧度上扬着。要不是心中的执念,她就去复旦了;要不是夏子甫的惦念,他就去复旦了;要不是叶之空高二分科的选择,她或许就去理工科类的学校了。但是又怎么样呢?他们还是校友。没有任何的约定,感谢上苍赐予的巧合。

“唉,哭什么啊?”

“我差点就去上海了,差一点点!那样就见不到你了。”此时的叶之空忘记了自己的那些话:我才不会暗恋他!我和那些爱慕他的女生不一样!

“叶之空,你和她们真的不一样,”夏子甫用手抹去她的眼泪,“因为我喜欢你。”

时光倒流。

叶之空最初的梦想是清华,爱慕夏子甫的女生的梦想是复旦,不一样。叶之空在圣诞节送夏子甫香蕉,她们送苹果,不一样。叶之空退出文学社,不一样。叶之空在夏子甫高考后没有联系他,不一样。终于明白了,所有的不一样,都是因为夏子甫喜欢她。

“还有不一样,”夏子甫星星一般的眸望着叶之空,“我只想跟你告白,做我女朋友吧。”

“好。”

“你总算不再逃避了。”

“那样好累。”

因为夏子甫的那句“喝碳酸饮料容易发胖”,叶之空就再没有喝过碳酸饮料了。

因为夏子甫学文,叶之空特意多背了背文科的题目。

因为夏子甫说她的文字美得像诗,叶之空在退出文学社后依旧写很多文章。

因为夏子甫,叶之空改变了自己。

校园里放起了一首很老跟老的歌,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

发黄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

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

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

你若成雨

文/邱曌奇

你的心事,幻化成云,再下成雨才能和我相遇。

我站在窗前,夜色如幕。我没有开灯,白色的窗帘和着风翻搅着空气,回忆来袭,让我跌倒在后悔里。

Vol.1 有多少惊鸿一瞥,在命运翻云覆雨的愚弄间,还能抵得住岁月更迭

新生秀的时候,学生会把舞台搭在了学校的音乐厅。600人的座位,在学校也是大场面了。大二的我还有些内敛,还没有主持过这么大场面的晚会。

我从化妆室出来的时候碰到正巧要进去的蒋雯雯,她穿着米黄色的露肩礼服,烫了酒红色的大波浪卷发。一只手提着裙摆微笑着看着出门的我,她一笑就会露出酒窝,特别迷人。我从初三就爱上了她的笑吧,所以才会追逐她的步伐到一样的高中,一样的大学,甚至一样的专业。

“里面还有人吗?”蒋雯雯笑着问。

我摇摇头以示没有,然后看着她推门进去。我在门口待了很久,然后露出一个我自己都没有注意的微笑。我总算可以与她站在一起主持晚会了。

晚会开始,我站在蒋雯雯身边,她才到我的肩膀而已。在师范学院,男女比例是严重失衡的。就是那一次,我才觉得台下六百多人似乎全是妹子。学生会在舞台右侧设了一面“人人”墙,然后,我的名字在墙上刷了一遍又一遍。蒋雯雯笑着说:“秦唐,你这是要火的节奏哦。”

“还有人开咱们的玩笑呢,说不定咱们真能凑合凑合。”制造浪漫非我擅长,可是,我就这样自己给自己制造浪漫。“哈哈,你不能这样开玩笑的,我在读书期间是不会谈恋爱的。”

那是我第三次听到蒋雯雯说那句话,那个时候,“人人”墙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刷“在一起,在一起”。

知道她不谈恋爱总比知道她心有所属要开心很多。

那天晚上,我从7点帮忙到10点,直到所有人都离场,我一个人坐在观众席上,看着已经被清理干净的舞台,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

离开音乐厅的时候,已是月上高楼。昏黄的路灯从青郁的香樟树间投下光影,一切都美得那么真切。

那天晚上,我收到了陈雨的第一条短信。

有没有人和你说你笑起来特别好看?有没有人和你说你主持的时候特别吸引人?你清理了整个会场,有没有人和你说谢谢?

随短信附发来的还有三张图片。第一张是我在化妆室外面的傻笑,银色的西装,侧着身子靠在墙上,仰着头与墙壁画成75度角,闭着眼睛。

第二张是我和蒋雯雯一起站在舞台上,聚光灯打在我们身上,周遭一切都是黑色。蒋雯雯正低着头读节目单,而我双手交叉握着放在身前,目视前方。这张照片似乎可以看出拍摄者的方位,在观众席的右前方。

最后一张是我帮忙撤宣传横幅的时候。人是弯着身的,正在把落在地上的红色横幅绕起来。这个时间观众大部分已经离席了,可惜,我实在没留意留下来的那些人。

一时间,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回复什么,只好草草地写了五个字。

谢谢你的留意。

我不想说实话,在师范学院这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地方,我已经被女孩子们惯坏了。从大一开始就有无数女孩子跟我表白。我自认为相貌平平,才疏学浅,可是在这里,我似乎找回了自信。除了蒋雯雯,所有女生都愿意和我玩。时间久了,我就习惯了那些藕断丝连,似是而非。

呵呵,你不必在意。早些睡吧,晚安。

我不知道自己是有什么怪癖。总之,我只留意了陈雨的“不必在意”,而没有留意她的“晚安”,所以,我没有再对她说一声“晚安”。

也许《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沈佳宜说得对,同龄的男孩子总是要比同龄的女孩子幼稚些,原谅我当初的不成熟。

从那次新生秀之后,每天晚上10点,陈雨都会给我打电话。她说,今天在什么地方看到你了,你和谁在一起,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做了什么事情。起初,我还会弱智地说一声,哇塞,你又看到我啦,真巧。时间久了,我便习惯了她的这种说话方式。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以为的偶遇,在她那边都是她的刻意安排。

Vol.2 城市繁华,车马喧嚣,而我是只走丢的猫

大二快要结束的时候,蒋雯雯约我在学校外面的莫卡咖啡厅见面。那是她第一次主动约我。

“莫卡”的老板是师范学院的老校友,很年轻,很懂得年轻人的品位。所以,“莫卡”的生意一直不错。

走进去的时候,店里正在放邓紫棋的《给你我的心》,咖啡色填满了“莫卡”的空间,店里人很多,蒋雯雯坐在那个我第一眼就能看到的角落里。

“怎么了,有什么事一定要在这里说?”我把包放在凳子上,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秦唐,在师范学院我们认识最久了吧?”

我点点头,我们都认识快六年了,当然很久了。

“那你说说,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蒋雯雯看着我,眼里有些放光。

“你挺好的啊,校花诶。”

“那你会喜欢我这样的女孩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原本吵闹的隔壁桌也变得特别安静。那一刻,我觉得蒋雯雯终于看见我这么多年来的良苦用心了。

“会。”我说得非常笃定。

我向来喜欢和蒋雯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话,我觉得幽默可以很好地掩藏我的感情。

“真的?如果连你这样校草级别的男生都会喜欢我,那么他就没有理由不喜欢我了吧。”蒋雯雯那么高兴,而我只是把卡布奇诺洒在了自己的衣服上。

我干笑了很多下,我笑得那么尴尬,那么假。店里还在播放邓紫棋的《给你我的心》,你说,这首歌怎么那么长。

后来,我总算知道了蒋雯雯口中的他是谁。莫卡咖啡店的老板,我们学校的老校友,那个很年轻很有品位的人。

那天,我有了我人生的第一次醉酒。倒在KTV里听室友唱着倒人胃口的歌,我好像在等10点,只有陈雨才会懂我此刻的心情。

那天,我等到凌晨两点也没有等到陈雨的电话。

城市繁华,车马喧嚣,而我是只走丢的猫。

我蜷缩在KTV的沙发上,四个人已经睡了三个,还有一个醒着的是我。我抱着手机,眼泪从左眼流进右眼,再滑到深色的沙发里。

室友从沙发上爬起来,把外套盖在我身上。

“没睡,你沉默什么啊?”

“她没有打电话,我睡不着。”说着,我又打开手机,3点32分,除了时间,一切都不曾变。

“那个真的是你表妹吗?你们感情这么深?”

我突然笑了,所有人都在开我和陈雨的玩笑,而我又怕蒋雯雯知道,所以我常说,表妹又打电话了。其实,陈雨怎么会是我表妹,那个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她叫陈雨。

我的想法把自己吓了一跳。一个和自己聊天快半年的人,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姓名,不知道她的长相,什么都不知道。

“她不是我表妹,你知道她是谁吗?”

“你的酒还没醒啊?”

我借着酒胆给陈雨拨去了电话,我说:“你是谁啊?叫什么名字?哪个系的?”

她说:“不要问这些了。我已经习惯了你不知道我,我也不希望你知道我是谁。”

“那你今天为什么没有给我打电话啊?”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因为,我今天没有看到你。”

“哦哦,你能不能和我说一声晚安啊?我睡不着了。”

“秦唐,你习惯我的存在了?”

“习惯了,习惯了。快说‘晚安’。”

我还是没有等到陈雨的晚安,她直接把电话给挂了,呵呵。

原谅我一生不堪,没人爱。

Vol.3 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找到陈雨,我花了不少心思。陈雨是个特别清秀的姑娘,齐刘海。让人一眼看到的还是她的皮肤吧,特别白,耀眼的白。白的女孩,一般都会很好看吧。从那以后,我尽量争取每一次晚会的主持机会,不是为了和蒋雯雯站在一起,而是为了看看,陈雨是不是真是每一次都会坐在台下。

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我便面对着她坐在她的右手边。把她的局促不安看在眼里,心里说不上来有多开心。

室友嘲笑我,什么年代了,还用手机谈恋爱。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这样默默地和她联系,不用见面。可笑的是,我并不承认,这是在谈恋爱。

从那次蒋雯雯约我去“莫卡”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去过“莫卡”,我说不出来,这是赌气还是自卑?我似乎没那么想见到蒋雯雯,可我还是喜欢她,喜欢她的感觉在我见到陈雨的时候会更加厉害。只要室友跟我提起陈雨,我就会想起蒋雯雯,我觉得我对她的爱近乎神圣,容不得质疑和比较。

后来,“莫卡”的老板主动联系我,他给我打电话。他说:“你是秦唐吗?我是雯雯的男朋友,今天她过生日,大家在‘莫卡’聚会,你是她的朋友,你会来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喜欢这个男人说话的方式。“你现在是在征求我的意见,还是在通知我?”

“当然是在征求你的意见了,你会来吧?”

“不会。”

“为什么?”

我没想过要回答他的问题,所以直接把电话挂了。

接着打来电话的是蒋雯雯,我已经知道她要说什么了,我已经给了答案,还有必要接电话吗?

你为什么不来我的生日聚会?为什么不接电话?

看着蒋雯雯的短信,我笑了。

怎么了,我没有拒绝的权利吗?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婉拒了。你幸福的时候,还要我去为你们庆祝吗?蒋雯雯,我看上去有那么伟大吗?

Vol.4 我急着给你撑伞,忘记了那个在我背后淋雨的人

大四临近毕业,陈雨一直在说,秦唐,你要毕业了,我以后给谁打电话呢?

我恍然大悟,原来和陈雨已经认识三年了,原来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原来我就要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了。

我一直没有给陈雨答案。我觉得我好像给不了她答案。我就这样霸占了她三年的青春,没有对她有任何付出,甚至连话费都不足50元。一直是她给我打的电话吧。我甚至不敢再接陈雨的电话。

我躲了陈雨整整一个月,我在外面实习,她根本不可能找到我,可是,我现在必须回去拿自己的毕业证书。我的毕业证书不明缘由地被导师扣留了。我总有预感,只要回去,便会遇见。

让我意外的是,到火车站接我的是蒋雯雯。她穿着黑色的正装,头发盘起来。我想到了我初三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扎着马尾。那几天,我们教室窗户边总挤满了男生。那个时候,一向在学校风风火火的我,从此安静了。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是城里来的孩子,而我只是镇上的野孩子。那个时候,我只能坐在她旁边看着她,不敢多说一句话。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蒋雯雯和她男朋友分开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安静成这个样子。我难道不该为自己又有机会而沾沾自喜吗?我难道不该为蒋雯雯的被抛弃而去揍那个男人一顿吗?时间什么时候把我的棱角磨平的?没经过我的同意。

“秦唐,你喜欢过我吗?”

我点点头:“可是,现在有一个人在我心里比你更重要。”

蒋雯雯笑着点了点头,露出她的酒窝,她从包里掏出了我的毕业证,放在我的手上。“再见。我也喜欢过你,可惜,有些爱,太迟。”

看着蒋雯雯的背影,我说不出来的难受,此去经年,一算已是八年。

Vol.5 最先衰老的不是容颜,而是那颗奋不顾身的心

我给陈雨打电话,我说:“陈雨,我们见个面吧。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陈雨说:“你不要挂电话,我想陪你说一路话。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和你说话了,我都憋坏了。所以,你不要说话,我说就好了。”

我答应了。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的笑是为了别人。我问过许多人,他们都说你没有女朋友,我也绝对不是新生秀上唯一一个不祝福你和女主持人的人。我好喜欢你的声音,所以我不满足于只给你发短信。

“你那么优秀,怎么会把我放在眼里?那天,我没有给你打电话,我突然想放弃了。你不知道,‘莫卡’里,我听到了你们的对话,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把我放在眼里,可是真的被证实,我还是会难受。所以,我想放弃。可是,你打电话过来,所以,我说谎了。

“我多开心,我可以变成你的习惯。可是,每一次在和你通完电话之后,我都要问自己,我自己到底算什么?你从来都不会问我的事,你把你的开心不开心通通塞给我之后,就可以满意地挂电话了。我和自己说,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了吧。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付出就像捐款,何必期望有回报?我走在你身后,只要你一回头就可以看到我,可是,你从来都不会回头。”

她的声音很轻,字字重若千钧,像是要沉在我的心底,压得我生疼。

后来我看到这样一句话,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所以才能,拥抱你的背影。

坐在公交车上,我什么也说不出口。我突然很害怕到站,我怕我不敢面对陈雨,我欠她的已经还不起了。

“我站在你的面前你能认出我吗?三年来,我就像你的一个普通网友。你可以一个月不和我联系,已经习惯了吧。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你以后听不到我的晚安会睡不着了。和你说这么多,不是要你觉得你负了我。我很开心,我把爱情给了你,至少你不是个人渣。到了学校不用等我,我不在学校里。你是天使,见你的代价是死。可是,我不想死。”

Vol.6 容我在病态的荒城孤独至死

我不优秀,只是一个二流大学里的垃圾。我也不帅气,我的外表只是在师范学院占了优势。我不上进,除了玩还是玩。我到底凭什么要蒋雯雯喜欢我?我又凭什么拥有一个女生三年的爱情?

我终是没有勇气再回去找陈雨,我怎么好意思去搅乱她平静的生活。

大学毕业已经两年,今天,我总算有勇气回到我大学所在的城市。城市繁华,车马喧嚣,我是一只走丢的猫。这样的感觉好久不曾有过了。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的单眼皮很可爱?有没有人告诉你那个叫秦唐的男孩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你是谁?有没有人告诉你他不是人渣,但是是懦夫?

我的短信终究没有发出去,我不配惊扰现在的她,我活该一个人,活该孤独。

如果可以,我希望当初,没有追随蒋雯雯学习播音主持,我希望,我可以学习心理学。我怕我成熟的不够,你的心事那么多,幻化成云,再下成雨,我要怎样才能够靠近。

夏夜

文/倪国欣

“回去吧,把苏奕翔叫来。”我面无表情地走出办公室,重重地甩上门。楼底下的紫叶桃死了一般一动不动,只是喷薄出大团大团的鲜红色花朵。几只麻雀呆呆地立在枝丫上,静止得像是专为美术生准备的一幅写生图。

楼梯的转角,我听到死寂的走廊上又传来一声很重的关门声。在气氛严肃的办公楼里,我仿佛能感受到门板扇动空气发出的微弱颤音。他出来了,我微微地勾动嘴角,整理好衣服的下摆,用手捋了捋凌乱的头发,然后在楼道窗户里看到自己小女人一般羞赧的表情。又低下头,将手插到衣服口袋里,若无其事地离开。

“夏夜。”我收住脚步,同时收起脸上淡淡的微笑,冷漠地转过身:“有事?”

“没有,我叫北堂凌霄,我们算是认识了。”他温柔的音质里带有一点霸道和挑衅。

“我叫夏夜。”我冷淡地说道,但手心里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知道,我们都是办公室里的常客。”苍白的阳光穿透空气中的尘埃照到他脸上,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而且,你的名字很有个性。”我示意性地点点头,转过身去,暗笑:“北堂凌霄,我早就知道你。”

他跟在我后面,闲闲散散地走,与我保持着两级台阶的距离,我的脚步和心跳一起变得紊乱。

“我在九班。”他的声音像凝成了固体轻轻地撞击着我的耳膜。整个走廊上的小女生都不自觉地紧张起来。谁都想从他那里赚取一点关注的目光。掩口而笑,故作娇羞的也有;大声叫嚷,故意高调的也有。自顾自地忙碌着一场场无人参演的小丑剧。我在班级门口停顿了三秒,并没有回头。走进教室,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玻璃落在我的课桌上,留下几点形状丑陋的亮斑。我随手拿过手上的一支笔,转了起来。透明的塑料笔管在阳光下晃动着刺眼的光亮。笔被我一不留神甩了出去,在空中画着不规则的线条,“啪”地落到课桌的另一半上。无色的阳光穿过透明的笔管,被分解成一道微弱的虹,赤橙黄绿蓝靛紫,复杂而不凌乱的颜色。我趴下来,将耳朵贴在木质课桌上,看着从未坐过人的另一张凳子,仿佛听到了阳光穿透空气发出的寥廓声响。

“苏奕翔,陈捷叫你去她办公室。”我对着刚踏进门的那个男生语气冷淡地说了一句。陈捷是我们班主任,一个教英语的中年妇女。总是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后脑盘成一个髻,看起来严厉而干练。整天板着脸,透过厚厚的镜片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别人。我已在她这种凌厉的注视下度过了近16个月,当然还伴随着一声声“朽木不可雕也”的叹息。她的笑容,是像苏奕翔那样的好学生考到第一时才能得到的特殊奖赏。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鱼尾纹像水波一样扩散开来,鼻翼微微地颤动,露出两排黄而不齐的牙齿,八字纹沿着松弛的皮肤延伸到下巴上,让我感觉像巫婆的奸笑。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接受她凌厉的目光。

我懒懒地将视线转向窗外。阳光静静地铺在鲜嫩的梧桐树叶上,散发出毛茸茸的温暖气息。转头的角度更大些,我看到了站在我们班后门口的北堂凌霄。深褐色的休闲服将他俊朗的身姿勾勒得恰到好处,栗色的碎发在微微流动的空气中桀骜地颤动着,若隐若现地露出那颗浅埋在柔软鬓角下的亮闪闪的耳钉。他的眼睛很长,明亮的黑色瞳孔里游离出散漫的光,有意无意地落到我身上。我如触了轻雷一般颤了一下。他的嘴角勾出一抹冷傲而得意的笑,算不上整齐的牙齿上映着错落的阳光,闪烁得如同琉璃。

我收回目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埋下头,用长发遮住微微发烫的脸颊,思绪紊乱地拨弄着我修剪得很整齐,涂成淡紫色的指甲。缓过神来的时候,刚刚被我甩落的笔已静静地躺在我的课桌上了,在柔和的光线下散发着迷离的光。

“夏夜,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一个干净的声音从我的左边传来。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过去,是苏奕翔。“陈捷派你来管教我的吧?”我毫无善意地说。

“你想多了,其实班主任很关心你。”我从鼻孔里发出一声不以为然的呼吸,拿出纸漫不经心地画漫画。我并不排斥苏奕翔,或者说,他的存在与否跟我没什么关系。只要不打扰到我,谁坐在我旁边都无所谓。自从初中以来,我都是单独享用一张双人课桌。没人愿意触动我的棱角,对抗我的泠漠。

和苏奕翔同桌的日子波澜不惊,他每天规规矩矩地上课、写作业、管理班级事务。我则睡觉、画画,或是盯着窗外的梧桐树叶发呆。

四月尚还清冷的空气里,有温暖的粒子肆意地绽放,这会是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毫不吝啬地倾洒下来,流水一般从梧桐叶的罅隙间滑落,将地面点染的斑斑驳驳。杜鹃花漫山遍野地铺展开来,宛如泼洒出的颜料,深深浅浅,染透了整个学校。

暮春的一个普通傍晚,一米斜阳不偏不倚地落在我的笔尖上,将影子拉得又细又长。当我发觉眼前有一个高大的黑影遮住我的光线时,班级里一片寂静,但这寂静并不同于陈捷上课时的沉闷。我能感受到空气中躁动着随时要爆发出来的亢奋因子。“夏夜。”我缓缓地抬起头,北堂凌霄用双手按住课桌,俯着身,轻轻叫我,他的声音在教室里仿若隐隐有回响。软软的阳光打在他的左半边身体上,晕染出半圈淡黄色的光晕。我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夏夜,做我女朋友。”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自傲和霸道。我能感觉到班里班外的女生惊异而憎恶的眼光恶狠狠地砸在我的身上。“我没这个……”话还未说完,他用手托住我的下巴,“今天晚上我在楼下等你。”他将腰弯得更深些,温热的呼吸撞到我的脸颊上,包裹了我全部的思想。那些若有若无的暖流紧紧地缠绕住我。当他凉凉的嘴唇轻轻触到我的前额时,我就彻底沦陷了。

晚自习时,我拿着4B铅笔毫无章法地在素描纸上涂涂画画。苏奕翔写作业的笔迹也明显紊乱,速度慢了下来。“夏夜,你要慎重,不要轻而易举地和北堂凌霄在一起。”我别过头去,淡淡地看了一眼一脸恳切的苏奕翔,“你很为难,是吗?告诉陈捷得罪了我,不告诉她又是知情不报,失了职。”

“你还是对我存有戒心。班主任只是很关心你的学习,希望我坐在你旁边能对你有些帮助。”

我暗笑:“关心我?她是关心我爸爸的脸色吧?”我重新在纸上胡乱涂鸦,几只喜光的小虫子聚在我的纸上,沿着复杂的线条慢悠悠地移动。我想,如果时间是有脚的,应该也像小虫子一样慢悠悠地移动着吧。

秒针滑过九点整的刻度时,放学铃声准时打响。我望着正在心不在焉收拾书包的苏奕翔,认真地说:“我喜欢北堂凌霄,已经很久了。”他怔怔地看着我。我转身离开,身后有相当一大群女生暗暗跟在我后面,她们渴望见证那个平常孤傲而尖刻的夏夜如何被北堂狠狠地玩弄一把。我空着两手走在挤满背着书包的学生楼道上,显得格格不入,干脆停下来,等待人流散尽。可是有几个固执的女生始终滞留在我身后,铁定了心要看我如何陪北堂演好这场闹剧。她们是北堂的狂热爱慕者。我并不去理会。一级一级有条不紊地下楼。

“夏夜,你架子真大!”很显然,我身后的那几个女生对他的如期出现感到很诧异。

“很遗憾,让你们失望了。”我转过头,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向后抛下这句话。在微弱的路灯灯光下,我看着她们因为丢人而发青的脸色,感到一阵快意。一群无聊透顶的家伙。

北堂凌霄很自然地抓住我的手,用命令似的口吻说:“走吧!”

我在暮春清冷的夜风里微微有些发颤,但被他握着的手心已经沁出密密的汗珠。“夏夜,我知道你喜欢我。虽然你表面上看起来冷漠到不为所动,但其实,你对我的爱慕不亚于刚才那些人。”我沉默着小步跟着他走。路两旁的香樟树开始落叶了,红色的树叶翻飞,轰轰烈烈。有不怕冷的虫子躲在草丛里鸣叫,叫声在澄澈的空气里显得悠远而寂寥。仰起头,看着北堂在夜色下仍然清朗的轮廓。我承认,他看透了我。

在这个八卦盛行的学校里,我和北堂在一起的新闻第二天就传遍了每个边边角角。我理所当然地又被陈捷请到了办公室。同时,我知道,这个消息已经在被确认的第一时间内到达了我爸爸的耳朵里。陈捷苦口婆心地劝说我,我始终保持着沉默。我认定了的事,再多的劝说也是徒劳。我饶有兴致地看着陈捷张合有致的双唇,直到她倦怠,挥手让我离开。办公室外,阳光将沉淀在古旧的朱红色木柱上的灰尘照的透亮,紫叶桃绛紫色的叶子互相摩挲,发出蚕食般的“沙沙”声。空气中弥散着樟木的清爽气味儿……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回来啦。”北堂站在我们班的前门,看我走来的方向。

“嗯。”

他用手揉揉我的头发,一种温馨的幸福感穿过血管一直蔓延到我的脚尖。我走回座位,看着正在埋头演算复杂数学题的苏奕翔说:“我知道不是你告诉陈捷的。”我和北堂都是知名度很高的人物,我们根本无法低调地在一起。“夏夜,你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他干净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关切和担忧。我善意地微微一笑,趴在课桌上。

晚上,站在家门口,钥匙在锁眼里转动,发出“咔嚓”的响声,还略带寒意的晚风从楼道的窗户里扑到我身上,凉得我猛然打了个寒战。轻微的关门声还是惊醒了正在沙发上浅眠的父亲,“我命令你现在就跟他分手!”父亲开门见山,他的声音很有震慑力。

“不,不会,至少现在不会。”我语气坚决。

“你整天弄得像个什么样子?”他指着我电得很蓬松的头发和耳朵上的三颗黑色耳钉愤怒地说,“有你这样的女儿真是丢脸!”有悲凉从他的话语里溢出来。

“你可以选择再生一个。”

他高高地扬起手臂,裸露的半截胳膊上青筋暴露,在清冷的空气中“突突”地跳着。我闭上了眼睛。他的手最后还是慢慢地放了下来,一声沉重的叹息在偌大的客厅里缓缓溶解开来。

父亲在外是个儒雅的教育局长,有很高的学问和地位。他一直专心于学术研究和教育改革。母亲是大学教授,常年在各个学校之间讲课,很少顾及到我。在我初三那年,母亲被派到美国做科研,回来后就和父亲离了婚。但是现在,他们又有了各自的家庭。我是他们之间的隐痛,隔在这两个家庭中间,像一道丑陋的疤。在这个由钢筋铁骨构建成的冷漠城市里,我学会了将自己关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学着跟城市一样冷漠。

高三伊始,陈捷将苏奕翔调离我旁边,她是不会将她最得意的学生长期浪费在一个无药可救的学生身上的。我默默地看着苏奕翔收拾书包从我左边离开,竟有丝丝缕缕的不舍情愫在我的脑海里缠绕起来。

我和北堂依然高调地牵着手走在学校里。时间久了,那些轰轰烈烈的议论都已淡去,只是偶尔还会招来一些嫉妒和好奇的目光。

9月27日的英语课上,我的纸条不偏不倚地落到苏奕翔的指尖旁:“今天晚上,我不来上自习课。”他的眼神穿过昏昏欲睡的同学停在我身上,我回头朝他笑了笑,读懂了他的担忧。

九月底的晚上,炎热还没有任何退却的意思,香樟花的香味弥散在空气里,清幽而淡远。我和北堂逃课坐在琵琶湖旁边,远方的天空被绚烂的霓虹熏染成绛紫色,教学楼的剪影在黑暗中若隐若现。湖水静静地流淌着,碎汞一般闪闪发亮。我把头靠在北堂宽厚的肩膀上,潮湿的风吹乱了我的头发,露出我左耳上三颗很夸张的黑色耳钉。“夏夜,”他的声音温柔似水,“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上你吗?”他并不停顿,“因为我们都是极度缺乏温暖和安全感的人,用冷傲来装饰自己。我父母常年在外经商,只留给我一套冰冷的房子和两个笑得很职业的保姆。我很难让自己接近温暖,那样让我感觉像要融化。所以,你的冷漠反而让我有一种亲近感。”

时间像是夹杂在淙淙流水中被带走了,空气里留下一缕消逝的声音。到了放学时间,北堂送我回家。草木像酣睡了一样没有声响。“夏夜,听着,陪我走完高中,我们就分手,各奔东西。”听到这样的话,我并不惊讶,他第一次牵住我的手的那个晚上就跟我说:“我只要你陪我走完一段路。”我从来就是一个不敢奢求过多的女孩,那些在我身边匆匆停驻过的温暖终会一点点消失殆尽。“不用提醒我,我一直都记着。”北堂将我搂在怀里,宽大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后背。“夏夜,我爱你,但我只能给你一个分手的约定……”我轻轻推开他,微微一笑:“我理解,我们都太自私,舍不得自己受一点点伤害,害怕掉进感情的旋涡里挣扎不出,从而丢失了最自卑的冷漠。”

转身离开,我听到树叶从枝丫上坠落,像极了时光断裂的声音。回到家,我接到了母亲从美国打回来的电话:“夏夜,生日快乐!”

她身边的那个美国男人也凑上来说:“Happy?birthday,beautiful?girl!”

“Thank?you.”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就出生在十七年前的这个夜晚,他们给我取名叫夏夜。

泪水从心底泛滥而来,所有坚硬而脆弱的外壳在一瞬间崩塌。窗外,北堂凌霄缓缓离开,苍凉的背影被昏黄的路灯拉得落寞而孤寂。我想到了曾在我身上停留过的细若游丝的温暖。父母、苏奕翔、北堂,这一切就如同梦境,真实却遥不可及。我始终站在原地,目送他们渐行渐远。

不讨人爱的马小姐

文/蓝天雨

不受女生欢迎的女生类型中,总有两种高居榜首、不分伯仲,一种是因为太过漂亮而难以合群的,另一种是因为太不漂亮而无能合群的。都是不欢迎,区别在于,一种是出于嫉妒,一种是出于嫌弃。被嫉妒者通常会因为有足够的生理资本而内心傲娇,光是想想自己周围那些小脑袋里“我讨厌她,我讨厌她,我讨厌她,可是……可是如果我要是能有她这么好看该多好”的想法,心里就足够开出一片片大喇叭花。被嫌弃者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不知为何,她们总可以在言情小说和青春偶像剧里战胜所有的班花、校花、白富美,命运总是公平的。

马小姐大名马佳宜,早在高一的时候,这个名字就频频出现于午餐时间男生的谈资里,以“哎,我发现一个长得不错的妹子”开头,以“哎哟,知道你小子想追”以及杂乱的咀嚼声结束。继而我又在初中好友子苑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三个月前是“我们班的英语科代表,人蛮好的,长得也不错”,三个月后变成了“啧啧,你看那女的脸上的劣质腮红,我还以为是冻疮呢,啧啧”。综合我日常偶尔所见的正面、侧面、背影以及自动脑补,马小姐的形象在我大脑中逐渐清晰——齐刘海、梨花头、大眼睛、牙签腿、高、瘦、白,当然我并不清楚这些是否掺杂美瞳、粉底、睫毛膏等若干外来因素,如果真的有,那就没什么意思了,直接参考某宝首页就足够了。

以上种种均属于坊间传说,被传说的不止马小姐一个,还有赵小姐、钱小姐、孙小姐、李小姐……传说内容通常为长相几多漂亮、个性几多傲娇、成绩几多糟糕、情史几多精彩。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多少人觉得“被传说”会是什么糟糕的事情,姑娘们皱着眉头口口声声说着“哎哟,能不能别到处说我了呀,好烦呀”的时候,说不定内心早已经虚荣得山花烂漫。

真正使马小姐扬名全校的大事件是她顺利泡到了高二的某个校草,校草姓韩,简称韩帅,身高不足一米八,但是长相颇有思密达的风范,这让钟情东方神起多年的马小姐颇为心动,于是要了QQ,给了电话,然后省略三千字我个人认为难以考证真实性的言情小说情节。

女生是一种奇怪的物种,她们可以轻易地讨厌另一个女同学,不过是因为自己闺密看她不顺眼,就像是传染病似的一定要统一战线,不统一战线就被认定是叛徒,要拖出去枪毙十次;她们也可以轻易地喜欢另一个女同学,不过是因为对方的一句“哎哟,你的鞋子好好看,好想买一双”,并不想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说不定她也有个十分讨厌你的好闺密呢。

所以,在这种规律的作用下,得罪了一个有很多闺密的姑娘无异于斩断了自己的一大脉朋友圈。马小姐就这么一不小心得罪了我的好朋友子苑,当子苑在教室走廊上的女生会议上宣布“我看马佳宜那女的很不爽,我已经跟她说了我俩不适合当朋友”的时候,一圈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是的是的,一脸劣质粉。”“早该这么说啦,苑姐放心吧,我们都不理她。”“就是啊,看韩帅怎么把她给甩掉。”我站在一边嘎嘣嘎嘣吃着草莓味粟米条,大脑像是一个掀了盖子的垃圾桶,等着她们把“马佳宜是一个每天化妆戴美瞳装嗲的女生”“马佳宜家里很穷一身便宜货”“马佳宜倒贴给校草,以后有她受的”等定义像扔垃圾一样地塞满后,郑重点头,向我亲爱的闺密表忠心。

子苑是一个直脾气的女生,特别直,这样的姑娘会在你男朋友劈腿的时候,二话不说端起食堂热乎乎的紫菜蛋汤对着他淋漓浇下,那架势好像被劈腿的是她自己一样;这样的姑娘不会藏着掖着,她如果看你不顺眼了,就会明目张胆地嫌弃你、大张旗鼓地孤立你,毫不客气地让你难受、逼你服软。所以马佳宜这样的姑娘要惹她不痛快,可是特别容易的事情,当然也会是挺难受的事情。

某日午餐结束,我和我的同学子高一人嚼着一包小浣熊干脆面经过子苑的班级,被我的好朋友子珊拦了下来、拉近教室,只见教室饮水机旁的小角落里密密匝匝挤满了我的好朋友们,子苑跟我招招手:“嘿,宝贝儿快过来,姐姐给你看美女。”子琦扬了扬手里的某校某班毕业照片,从那上面十二乘以四颗小脑袋里点出了一颗给我瞧,哎哟,一个貌不惊人的黄皮肤小眼睛麻雀斑短头发黑框眼镜的圆脸姑娘,我早该听出子苑说的是反话,心想又多出一个倒霉的小姑娘,嘴上“啧啧”两声以表示“亲爱的,放心,我一定会跟你一起嫌弃她的”的意思。结果子苑身旁的子韵不无得意地跟我笑笑:“她是马小姐。”

姑娘们说话总是爱抑扬顿挫的,子韵一副学声乐的好嗓子,把“马小姐”三个字强调得别有一番风味,勾引出了我内心看笑话的好兴致。说来我并没有那么讨厌马小姐,她一不认识我二没招惹我,但是作为一个成天穿着校服并且不得不素面朝天的好学生,我天生就对擦粉涂唇的伪美女怀抱着忿忿、不快、瞧不起——心里这一刻想着“噢,原来她也不过如此啊”,下一刻就自动发酵成“凭什么,她其实还不如我呢,她凭什么”。

此刻,马小姐进门的时候一定被这一屋子不怀好意、欲说还休的目光惊吓到了。当你知道一个漂亮姑娘不是真漂亮的时候,你看她的目光会发生由内而外的变化,内心赞叹的那一声“女神啊”会立即灰飞烟灭、无语凝噎。子苑坐在课桌边上眼睛从上到下扫描了马小姐一遍:“衣服,韩版森林系大码显瘦雪纺衬衫,某宝特价十九块九;裤子,棉麻宽松休闲女生短裤,五十五;鞋子,呃……日系甜美风平底凉鞋,目测五十八。还有那个大蝴蝶结,学校门口九块钱一个。”她拍拍我的肩膀,“姐们儿快告诉我,她浑身上下总价多少?”

“一百四十一块九,不包邮。”我说。

“哎哟,一百四十块在新世界百货连一件内衣都买不到。”子琦话音未落,我清楚地看见坐在前排的马佳宜的背影变得尴尬而僵硬。

那时候还没有出现“高级黑”这个词汇,所以我还没有想到“黑出翔”三个字可以准确地概括马小姐水深火热的处境。随后“韩帅对马佳宜提出了分手”与“韩帅和一个外校红头发长腿妹妹一起等公交车”两件新闻被子苑等人打上了“喜闻乐见”的标签,马小姐的失恋人生就被文理科分班大流冲到了操场对面的文科楼。

理科楼那令男同学痛心疾首的女性数目直接导致了八卦消息的流通不畅,一个操场的距离、越积越多的卷子、无休无止的拖堂让我不得不频频缺席文科楼子苑的女生会议,每天吃完午饭就和子高马不停蹄地赶回教室。当我以为马小姐的故事就要随着分手事件匆忙收尾的时候,我认识了理科班里的新同学袁佩嘉,出乎意料,这位短发黑框眼镜的同学是马小姐的闺中密友。二人于一年前在军训时邂逅,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掏心掏肺、肝胆相照,这让我对袁佩嘉刮目相看,她毕竟是我遇见的第一个真心喜欢马小姐的姑娘。

袁佩嘉的存在让我突然明白了小学课本上的那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内涵。“她真的是一个挺真诚的姑娘啊,善良、温柔、成绩还那么好,爸妈从小就不在她身边,一直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袁佩嘉如是说,“这样的姑娘还是挺不容易的吧,从小到大都是个乖乖女,没办法,她眼光太高,非要长成金在中那个级别的才入得了她的眼界。不过你知道姓韩的给她的分手理由是什么吗?”

“什么?”

“他说她实在是太乖了、太优秀了,他配不上她。”袁佩嘉撇了撇嘴,“呵,这样一个渣男。”

一种无法言喻的喜感油然而生,我笑了:“谁告诉你的?”

“马佳宜啊,她好像是真的挺伤心的。这么久了,她还是一个人。”

再伤心也好,马佳宜仍然是马佳宜,她自有她的资本。秋热正盛,当马佳宜化着水准不高的淡妆、穿着齐臀超短裤露出一副又细又长的筷子腿、光明正大地从教学楼走到食堂的时候,大家都明了韩帅已经正式成为过去。那是在学校行人最为密集的地段和时间段,和我一同去吃饭的袁佩嘉幽幽地说,“其实吧,她军训的时候带着眼镜的样子,好像比现在戴着美瞳好看。”我知道,她还是在怀念她记忆中那个貌不惊人的黄皮肤小眼睛麻雀斑短头发黑框眼镜的圆脸姑娘。

袁佩嘉跟我说过,马佳宜是个从小被同伴嘲笑不会打扮的书呆子,在她所谓的最好的朋友眼中,她穿着洗旧的校服、留着蹩脚的短发、带着笨拙的眼镜,每天低着头、捧着作业本在男生目光涉及不到的边缘处匆匆走过,她不过是她们的衬托。她曾经夜半未眠,打电话给袁佩嘉,她问她:“我是不是真的很难看、很不会打扮?我真的很碍眼吗……”袁佩嘉总是回答说:“不啊,我喜欢你这样朴素真实的姑娘。我说真的。”

我相信袁佩嘉说的是实话,不是安慰。不过不管当时的马佳宜有没有相信,几句实话怎样也抵不过这么些年的哂笑、轻蔑和嫌弃。袁佩嘉说她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有一天,她面前这个叫马佳宜的姑娘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漂亮、精致得过分的另外一个人。她惊讶、她怀疑,她甚至欣慰,但是她坚持相信原来的那个马佳宜的存在。

女生花了多少心思去装扮、去修饰、去改变、去迎合异性的审美和喜好,争着去成为一个大众口中的高瘦白富美,因为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拥有艳羡、欣赏、认同和爱慕的种种目光,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给那些曾经嘲笑过自己的人狠狠一个耳光。可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她们很容易忘记了,对于身边的有些人来说,她们一开始的真实模样才是最可爱的模样,可能是胖了、丑了、幼稚了、土气了,但这并不妨碍她们被爱、被珍惜。说到底,只有自卑的人才会自己嫌弃自己,这样的自我嫌弃和盲目迎合是没有尽头的苦海。

如果我是马佳宜,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袁佩嘉这个好闺密。只可惜,在我认识袁佩嘉之前,她和马佳宜就已经日渐疏远、一直疏远到见面点头问声好的地步。袁佩嘉说:“现在她那么漂亮,应该会有很多朋友吧,像是子苑子琦子韵她们啊,马佳宜说她在她们班可受欢迎了。”

最先发现王思豪在追马佳宜的人是子苑,用她的话来说就是“马小姐露了一双大腿,勾到了一手新资源,并且从中挑选了最渣的一个”。话说得难听,但是王思豪的大名在一干女生当中可比这话要难听得多,类似于大部分言情小说里都要存在的换女人如换衣服的公子哥,而这种扁平人物在每个校园里都是真实存在的。

袁佩嘉固然是不相信的:“怎么可能,马佳宜眼光那么高,她肯定不会答应王思豪那种人。”

“呵呵,是嘛。”

“你笑什么啊?我说真的!”袁佩嘉严肃了,她是真的生气,我赶忙识趣闭嘴,心想马佳宜自己都是乐滋滋的,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被学校小卖部的人群挤得方向感全无,转头却看到了王思豪仗着自己又高又瘦还有长胳膊帮着马佳宜从冰柜里拿了一盒酸奶。我拍了拍身边的袁佩嘉,“那边那边,你自己看!”她才刚说了一句“让我看什……”就把后面的半句话咽回了喉咙。这位姑娘力气不小,三下两下就挤了过去,她拉过马佳宜说了些什么。

袁佩嘉回来之后告诉我,马佳宜的回答是“还没有”。她一脸愤慨地说:“居然是‘还没有’,不是‘没有’!”不经意间,愤慨变成失望。我很久之后才知道,当时她已经看到在推搡的人群当中他们的手是牵着的。

有些时候我可以理解袁佩嘉作为马佳宜的朋友的那种无力感,她质问她:“姓王的是个人渣啊,你到底喜欢他什么?”马小姐一句“他真的对我很好,他说话也很好听啊,我没办法不感动”就能把她噎回去。这就如同我常常会替袁佩嘉感到不值,“凭什么她不把你当朋友,你还要那么真心”,可她却是言之凿凿地告诉我“我相信她是把我当朋友的”。我想不开的时候甚至会嫉妒马佳宜,凭什么她那样不讨人喜欢的姑娘还可以有这样一个对她好的朋友,而我却要一直跟在子苑后面讨厌她讨厌的人、喜欢她喜欢的人,这样讨好来的友情让我很疲惫,可是想开的时候就会明白这是你情我愿、勉强不可的事情,本来就没有哪一段关系可以完美无缺。

马佳宜整容的谣言再一次流传开来,上一次来源于子苑在女生会议上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没有多少人当真;而这一次不知源头,却来得突然并且凶猛得多。

王公子牵着马小姐的手去食堂用膳时,看到了贴在食堂门口的柱子上的“马佳宜今夕对比照”,曾经那个穿着粉红色乡土小棉袄黄皮肤小眼睛的马佳宜和一年后非主流修图磨皮过度的自拍照比肩相依。一时间,马佳宜的脸突然白了,王思豪的脸突然黑了。他上前把图扯下,递到马佳宜跟前,撇嘴笑了笑:“我需要人跟我解释一下,包括你。”

马佳宜没有蹲在食堂门口哭,袁佩嘉在一楼的女厕所找到了已经哭花了妆的她。我看着她安慰着马佳宜,我说要不一起吃饭吧,袁佩嘉抬眼看了看我:“算了吧,我知道你高兴还来不及呢,你吃吧,我们吃不下。”

心底倏地一沉:“袁佩嘉,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你杨朵、还有你的一干好姐妹,你们有多讨厌她,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谁知道今天这件事是不是子苑弄出来的,既然你们看她不爽就不要再假惺惺的。”

“袁佩嘉!”

我感觉血在往脸上涌。虽然我早就不满子苑的直性子和倔脾气,可就是因为她的直性子和倔脾气我才能理直气壮地说这种暗地里的小动作绝对不会是她做的,就算她再讨厌马佳宜,她也一定是宁愿当众扇她两巴掌也不会笑着偷偷捅刀子,我认识她四年,这一点我足以相信。

可是让我难以置信的是,我真心实意地想跟袁佩嘉当朋友,到头来她竟然这样看我。

袁佩嘉,你是睁眼瞎,马佳宜她活该。

我坐在子苑的座位上,低着头默默地啃华莱士的汉堡,把委屈和难受咽回肚子里。子苑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瞥了我两眼:“喂喂喂,你慢些啊,喊减肥喊得那么认真,一生气吃这么多,你真好意思。”

“行了,多大点事啊。”见我不吭声,子苑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姐我在呢,没事儿。”

我感觉鼻头突然酸了一下。

总是羡慕别人的友谊,却总是对自己身边的那个好朋友抱有不休不止的不满意。可是每当到了最难受的时候,无条件陪伴在身边的人还是她,不堪忍受的她的霸道、她的耿直、她的脾气,最终还是成了保护朋友的武器。

子苑,对不起。

马佳宜恢复单身之后自然就和袁佩嘉恢复了闺密情谊,所谓患难见真情,我再忙也成了文科班的常客,本质上说来,在这件事上我跟马佳宜没有太大的区别。

上午在班上还带着黑框眼镜、面色欠佳的马佳宜,转眼间就眨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画了淡妆在我们班和袁佩嘉玩手机、吃午饭,她何必呢?我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顺从别人而不喜欢她,我是打心眼里开始讨厌她,撒娇、嘟嘴、装无辜,现在我可以连袁佩嘉的感受都不用顾及、正大光明地不给她好脸。可是这又能怎样,她有着足够她去消费的友情,一介旁观者的恶意不过可以用来助长她的虚荣心。

文理科班级的女生体育课是合堂上的,课表调整之后,我们班和子苑她们的文科班安排在了同一节,包括马小姐。

中学时期的体育课对于大部分女生来说都是不堪回首的,首要原因在于利用短短的下课时间把牛仔裤换成肥大的运动裤,把马丁鞋、雪地靴换成运动鞋的烦琐过程。更何况对于马小姐之流,为了避免花妆、不能洗脸,连汗都不敢多出,要在下节课上课之前把裤子、鞋子都换回来并且补完妆梳好头发可是一个麻利的技术活。下课之后,我和子苑子韵在女厕所用自来水洗完脸,子苑笑了:“哟,我突然觉得马佳宜真是可怜……”

马佳宜给刚刚打完羽毛球的袁佩嘉递上一瓶水,袁佩嘉乐滋滋地跟子高她们介绍马佳宜,说这是她最好的朋友,看,她是多么多么漂亮,她有多少多少人追……那表情好像恨不得说一句:“哎哟,这是拙荆。”子高和子君对视了一眼,幽幽地说了一句:“漂亮?我还是觉得杨朵比较漂亮啊……”“是啊。”

“是什么是啊?杨朵哪里有她好看,你们什么眼光!”

袁佩嘉喊出这一句的时候,她不知道我就站在她身后。

气氛凝固,马佳宜对着袁佩嘉的耳边说:“没事,你去安慰安慰杨朵吧,即使故意贬低一下我也没有关系……”她的眼睛弯成一双月亮。

嗬,我可是第一次听人把悄悄话说得这么大声的。

男生喜欢漂亮姑娘,原因之一就在于把漂亮姑娘带出去的时候小伙伴们艳羡的目光可以极大地满足一个男人的面子。袁佩嘉这个姑娘却偏偏是男生思维,用一种“谁有我女朋友好看”的架势将马小姐推了出去,可惜女生和男生不一样,在这件事情上女生往往不爱领情。可是马小姐摔进了坑里还偏偏找我当垫背。

袁佩嘉尴尬地跟我笑笑:“哎,对不起噢,我刚刚不是故意说你,我只是……”

“你只是不高兴她们觉得马佳宜不好看。”

“嗯,对……而且……”

“而且你本来就不觉得我哪里好看。”

袁佩嘉被我说得一时语塞,只好堆了一脸傻笑,傻笑得让我觉得很别扭。当失落、失望、难堪、委屈都已经在心里储存备用过一次,再来一次就不会有那么难以承受。我跟她摆摆手,可是一句“没关系”却实在说不出口。

“算了吧。”

“哪能啊,就这么算了?”子苑站在旁边,不冷不淡地瞥了袁佩嘉一眼,“告诉你,没完。”

已经入了冬,教室从早到晚开着暖风空调。下午第四节体育课打了上课铃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女生们穿着运动服运动裤在体育馆里冻得发抖。

袁佩嘉和马小姐在打羽毛球,子苑拉着我坐在马小姐一旁的木矮柜上,随后而到的子韵子琦子予子珊依次坐满了一排。子苑突然笑了:“喂,某些人今天回家一照镜子,保证是花容失色——哎呀,我今天怎么这么丑啊?”

“是啊,化了这么久的妆,居然还不知道劣质粉被制暖空调吹一天会挥发的呀。”

“哎哟,真是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脸上已经糊成一团了,再打个球出个汗该怎么办啊,啧啧……”

姑娘们的声音不高不低,但足够字字句句清清楚楚地进入马小姐的耳朵。“某些人,大晚上的不睡觉在人人上喊句‘喵’,也不想想瘆不瘆人。哎,好像母猫也不会在大冬天叫吧?”

“玩完高二的来玩高一的,玩完了男的现在玩女的,真好意思她……”

“成天到处跟人炫耀‘我在网上买裤子都不用看,直接点最小号就行了’,你倒是有本事去实体店买裤子啊,你买得起吗?”

“就是嘛,她妈在新加坡工作很了不起吗,当别人傻啊,难道去南洋的都是金领吗,真干什么的还不知道呢……”

戳到痛处了。一开始马小姐还可以勉强装作听不见继续挥球拍,可是到了后面,右手就渐渐垂了下去再也没抬起来。

“你们有本事就正大光明地骂出来啊!”袁佩嘉扔了球拍走到子苑跟前,子苑若无其事地笑了笑:“怎么,难道我现在不是正大光明地骂着吗?”

“你再多说一句,我真不客气了。”袁佩嘉拉着旁边眼泪汪汪的马小姐。子韵在一旁翻了个白眼:“马姑娘,好心劝你一句,千万别哭,脸上粉已经花了,如果眼线再花了可是流的黑眼泪,吓不吓人?我怎么记得你的那支眼线笔是不防水的。”

“你……”袁佩嘉已经扬了手,被子苑挡了下来:“省省吧,你以为你是韩帅、王思豪,还是孙俊宇?”

“孙俊宇?”袁佩嘉张了张口,她当然没有办法接受这个名字——在政教处记过处分次数最多的一个名字,何况是人不如其名、长得不堪入目。袁佩嘉参加了外貌协会,所以之前她可以轻易找个理由安慰自己——马小姐喜欢帅哥无可厚非。

马小姐拉了拉袁佩嘉的胳膊,怯生生地说:“算了吧,我不怪她们,真的……”“不行,我要她们说清楚!她们诽谤你不是一次两次了,你喜欢谁,和谁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告诉我,何况是孙俊宇那样的人渣!”

一边的子韵子琦她们早就暗自笑了起来,然后子苑也笑了,她瞥了瞥脸色发白的马佳宜:“袁同学,你可以随便拉一个高二的学长问一下,有谁不知道呢?”

有时候,出完气得不到报复成功的快感,就是因为你还在乎那个人。

一个星期之后的某天早自习,袁佩嘉交不出语文作业跟我说了一句“拜托”的时候,我想都没多想条件反射似的回答了一句“好啊,请我吃饭”,我们两个都愣住了,然后我们两个人都笑了。这样的和好方式跟想象中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可是说回来,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共戴天,女生间的友谊就是这么复杂、简单、微妙。

意料之中,马小姐可以用一场梨花带雨把袁佩嘉给哄回去,道歉、承诺、发誓。只是袁佩嘉不再在我面前多提她的名字,可能她已经开始接受、适应并且调和自己的两个朋友不喜欢对方的尴尬状况。至少我不会在我们班看她碍眼,她也不会在她们班受冷嘲热讽。

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大家对几门小学科的考试都但求及格、兴趣缺缺。语数外三门科目的期末分数已经出来了,我借职务之便和袁佩嘉溜进了老师办公室。她看了一会儿,抬起头,一脸诧异:“马佳宜的数学英语都没有及格!”

“呃……”

“她怎么变成这样了,谈恋爱谈疯了吧?”

第二天,午间休息,我被袁佩嘉拉到操场上,裹着围巾一圈一圈地走着晒太阳。

“昨晚我问过她了,她说……她奶奶重病住院,快不行了,”袁佩嘉神色凝重地看了看我,“考试前两晚她一直在医院陪着她奶奶,她爸妈不是都在国外吗。她的声音很沙哑很虚弱,我真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我咽了咽口水,我觉得如果这个时候我说一句“真的假的,装的吧”一定太过分了,没有办法,我已经习惯性地这样看待马小姐。但是可能袁佩嘉说得对,她再怎么装也不可能拿自己亲人的性命开玩笑。“那好,你好好陪陪她吧。”

“我早上见到她了,气色真的特别不好……”

“嗯,那好吧,你好好陪陪她吧。”

说实话我还是不相信。有那么一分钟我希望这件事情是真的,如果那样,或许我会同情马小姐一点,或许我不会那么讨厌她;有一分钟我又希望这件事情是马小姐自己诌的,这证明她就是那么一个作天作地作贱自己、活该讨人厌的姑娘,这样袁佩嘉就会真的生气,就可以变成属于我一个人的好朋友。

我不知道最后这两个想法中的哪一个占了上风,可当我发现马小姐在“人人”上跟某个男生的互动时,我的心就欢乐地开出了一朵花。

——“今天跟某人在vip看片真是带感!”

——“原来某只小猪这么容易满足啊。”

——“混蛋,你说谁呢?”

——“干吗?我送你回家,你还嫌我不够好?”真是生动活泼。确认了三遍日期之后,我把截图发给了袁佩嘉。

对方头像在线,却一直没有回话。

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时间拉得越长,却越让我后悔,越让我觉得发给她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她们的友谊原本就刚刚从悬崖边回来,可我却一心把她们推了下去。

是,我一直都希望袁佩嘉可以像我、像子苑她们一样讨厌马小姐,我总是怨恨,总是觉得不公,总是想着凭什么她可以待她那么好,凭什么她总是把她想象成大仙女。我多想把证据甩到袁佩嘉脸上,让她看看她的马仙女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可是当我真正这样做了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活。

小作怡情,大作伤身,可是被伤到的人却是袁佩嘉。我忘了,在她看到马小姐的虚假的同时,她也看到了我的私心和恶意。

我突然特别希望只是我想多了,我承认我后悔了。

袁佩嘉的头像动了两下,她说:“我知道了,她解释过了。”

对话框关闭,我没有问她马佳宜到底是怎样解释的,可以想象吧,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怎样的解释都是苍白的,只要袁佩嘉依然选择相信、选择原谅,马佳宜的任何解释只要混合着些许眼泪和歉意就可以成立。

我知道我的目的是永远无法达到的,她们回不到她们的从前,但是袁佩嘉曾经真心待过她,所以永远不会走到讨厌她的那个地步。可能袁佩嘉是对的,谁和谁当不当得成朋友,决定权在她自己。别人的好恶,都与之无关。

不讨人爱的马小姐,还是会有人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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