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所有的铁器?你就不怕我把阿方索最看重的兵刃融了?”王申醒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玩味。
“只要先生想要,我相信阿拉索有这个诚意。”大巫笑脸相迎。
“这的确很好。”对于大巫的答案王申醒满意的点点头,“不过我不会去的。”
王申醒的回答简直落在了昆布萨尔心里,身为一个部落的统领昆布萨尔险些当众手舞足蹈,即便是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也难掩兴奋。
“这么说,王申醒你是打算留下来了?”昆布萨尔此时正琢磨着以什么东西才能将王申醒留下来,金子,还是美女,王申醒都是看不上的。
那……如果用安苏留下他呢?
昆布萨尔不禁被他这个想法弄得打了个寒颤,安苏是个铁娘子,手腕和能力都不逊于任何马背上的男子,可是同时,她也是部落中出落得最美的女人,这是一开始昆布萨尔没有发现的。等到他发现的时候,安苏已经在他身边当骏长当了三年,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邋遢的假小子已经出落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本来生长在马背上的女人天生就应该为他昆布萨尔生儿子,可安苏还是他手下首屈一指的骏长,如果他没得到安苏的同意反而激怒了安苏,这后果未免太过严重。安苏对于昆布萨尔敢想不敢说。
王申醒要是开口向自己要安苏呢?
昆布萨尔摇了摇头,一脸踌躇。
“我也并不打算留下来。”
这一句话倒是让在场所有的人都惊讶了一番。
“王申醒……先生,我们部落中有酒有肉,从来没少了你的,你不留下来上哪去啊?”
“是啊,就凭王先生的本事,想去哪个部落都能成为座上宾,可是王先生这个也不选,那个也不去。等到这一身本事喂了丧尸和猛兽,可就什么都没了。”
王申醒笑着摇头,“我从一开始就说过,我跟贵部只是合作关系,以后也只会是合作关系。”
昆布萨尔的心头顿时一疼,“那先生打算去哪?”
“我嘛……”王申醒回头拍拍小道童的头,“我打算重建窝棚区,你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去?”
小道童正抱着一根山羊骨头吃得正香,被王申醒这么一拍顿时陷入了一片震惊。
安稳的日子过惯了,谁又喜欢风餐露宿?王申醒看着陷入犹豫的小道童,也只能轻轻拍拍她的头。
没想到一双油乎乎的小手马上反手抓住王申醒的胳膊,直接爬到了他的脖子旁。
“羊骨头天下哪里都有,阿醒只有一个。”小道童在王申醒脸侧,肉乎乎的小脸几乎看不见轮廓,一双小胳膊紧紧地搂住王申醒的脖子,“只不过……我们还能再看见安苏么?”
“会的。”王申醒拍拍小道童的头。
亚伯站出来挽留道,“先生不要意气用事啊。”
低垂着目光重新抬起来,王申醒叹气道,“我也是思考了很久才出的这个结果,多谢昆布萨尔部众对我们的照顾,我王申醒知道,我和贵部只是合作关系,并不能一味的依附。这次我们虽然离开了昆布萨尔统领的部落,但是我们会暂时居住在风车附近,掎角之势也算有个照应,至于以后的事情嘛,还是得慢慢来吧。”
杂乱的胡子下深棕色的嘴本来打算张开,却只是颤抖了一下又合上了。昆布萨尔能看出来王申醒这次是铁了心要走,谁也留不住。
他似乎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他面前摆着什么样的好处,如何安逸的生活,他似乎总会出现在风霜之中。
昆布萨尔没说话,大巫也早就忍不住了。
“王申醒,你这是在拒绝跟阿方索部落的合作么?”大巫的声音就像是走调的胡琴。
大巫此时正怒目而视,这样子脸昆布萨尔看了之后都觉得害怕,他在大巫身旁待了整整一个童年,还从未看见过大巫有如此愤怒的时候。
“不,只要你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我就可以为你的电棍充电。呃……就是让你们的电棍能够再次使用。”王申醒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跟马人解释,只好这么说。
沧桑的眼睛忽然为之一亮,“你说……你愿意为我们提供能量?”大巫说出这话的时候,双手都是颤抖的。
他去过永延里,那里的人虽然都知道电的存在,但他们也知道那种能量对他们来说是奢侈品,那是比金子还贵的东西,不是一般的贵族都不敢轻易使用。
所以当第一都的城里灯火通明的时候,占据整个高地的第一都只能供人仰望,就像是抬头仰望漫天的星斗,又或者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祗。
“什么代价?”大巫的心脏跳动速度有些快,手脚颤抖而发凉。他甚至不惜为那一个小小的光亮而献出他的生命。
“唔……”王申醒想了想,“恢复你两根电棍给我一根电棍,或者别的有用的电器,或者一斤没锈死的铁……总之只要对我有用什么都行,童叟无欺。”
说着,王申醒用一次电棍的充电换了一个帐篷的用布和支架,一些干粮和水,带上他的那些研究和装备,他和小道童两个人谢绝了所有人的好意相送,走向了草原的不远处。
……
“阿醒,咱们为什么要驻扎在这儿啊?”小道童的最后一根肉干是藏在袖子里的,那是亚伯在临行前偷偷塞给她的。
风吹草地,五月的牧草甚至可以没过小道童的小短腿了。
王申醒搭好帐篷,从行李包袱中找出来几根长铁丝,在帐篷的周围围上扩大范围的好几圈,然后才坐了下来。
“阿精,你以后也小心点,我晚上就把这些铁丝通上电,有丧尸来直接给他们电到皮开肉绽,无法行动。至于我为什么要驻扎在这儿嘛……”王申醒抢了小道童半截肉干,惹得小道童直撇嘴。
小嘴嘟囔着气愤道,“早知道就不跟阿醒来了。”
“别气,待会咱们一起拿电棍打野兔去。”瞧着小道童没那么多小情绪了,王申醒这才继续道,“从前的窝棚区就是挨着昆布萨尔的部落建造的,我们现在只有两个人,还需要昆布萨尔的庇护,当然,我也会给他相应的好处的。”
王申醒一边吃一边说,“这肉干味道不错,早知道就应该让你多拿点。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阿精,窝棚区不该只有我们两个人,外面肯定也有很多散落的流民,我们会像白胡子老头一样,在窝棚区中给他们个住所。”
想起以前每天辛苦打猎还会饿肚子的日子,阿精甚至还有一丝后悔,在昆布萨尔部落的日子过得太幸福,就像是体验过富裕的人再回到一无所有的感觉,小道童一时难以适应。
“但是我们也不会什么人都收留。”王申醒认真的看着小道童,“我不会再让那些人将他们的嘴架在脖子上吸血!想要来我这里生存寻个庇佑之所,就要有他们能生存下去的本事,否则,他们生存在这个草原上,被丧尸一口咬死不过是早晚的事。”
想起往日窝棚区的惨状,小道童觉得历历在目,不由得一颤,“可是爷爷教过我要待人和善。”
“如果善良不能让我活,反而会要我命,那我又多无辜?”王申醒捏着小道童这些日子已经吃胖了的小脸,“阿精,以前白胡子老头只教你如何善,现在我要教你如何活。”
草原上的风吹动了少年的刘海,也吹得少年的目光炯炯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