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构一直觉得,让几十个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那是相当不合理的制度。
他的“父亲”赵佶,拥有无数女人,史书记载他“五、七日必御一处女”。他那庞大的后宫女人们共诞育了三十八子,四十二女,其中有十四个孩子是他被金人虏获之后,在金国生下的,有着这样彪悍的父亲,结果赵构自己可是膝下荒凉……
不管怎么说,即使是为了有更多的后代,也不是一个男人占有几十个女人的理由。
可是,自己已经占有了几十个女人啊,如果自己不是皇帝了,也许可以把她们遣散一些出去……不妥不妥,自己明明给了她们终身饭票,这样放出去,她们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与杀了她们有什么区别?
吴岚儿不知道赵构在想什么,良久之后,她轻轻挣脱了官家的怀抱。两人再次面对面,岚儿又忍不住轻轻笑起来……笑不露齿是贵妇的修养,今天她已经两次犯规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站起身来,作势要走,想了想,还是掏出手绢,在赵构的唇上、胡子上擦了擦,赵构才明白过来,自己唇上留了口红。
吴岚儿擦好了,晃着脑袋左右看看,觉得没问题了。退开两步对着赵构施礼,口称:“官家万福”,看到赵构微笑着点点头,自己也掩面微笑,告辞而去。
赵构目送她走出暖阁,只见她走到殿门口,低声吩咐了一下,两个站在外面的小黄门就轻轻打开了殿门。门一开,她整个人都沐浴在秋日的阳光下,只见她迈着轻快的猫步出去了。
赵构不喜她们缠足,但是也要给她们一点增强女性魅力的招数——高跟鞋就敬谢不敏了,走猫步还算不错,在赵构的教导下,吴贵妃成了第一个放脚并这样走路的人,宫人们都觉得这样走虽然略显轻佻,也还是挺能显示女性魅力的,于是猫步就迅速风靡六宫,成为了一道时尚靓丽的风景。
小脚是很难走猫步的,所以这些天来宫内的裹脚布迅速失宠。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自己的一言一行,就这样开始改变历史了。
这个女子为了迎合自己,倒是用心良苦啊。不过朕喜欢,这样聪明的女子,仅仅作为一个生育工具,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
想到人才,他又吩咐下去:“有个叫李清照的女诗人,有了她的消息就把她请进宫来……不是请进后宫,人家都五十多岁了。请进朝堂,当客人请进来,朕很倾慕她的才学!”
赵构再次摸摸自己的嘴唇,摸到自己的两撇胡子,觉得自己是不是正在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女人了?摇摇头,继续看起奏章来。
吴贵妃迈着猫步,一摇一摆地回到了清燕殿。
等她在自己的书桌前坐下,李姑姑进来请安了。
李姑姑是吴贵妃在宫中最重要的耳目之一。她向贵妃汇报了宫中的动向,重点是以下几条:
“张贞娘张才人,今天清晨特意在官家爬山的路上候着,在映日亭里弹古琴,官家在路边听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跟她打了一个招呼。”
“潘贤妃昨日下午打发人去福宁殿,请官家今天中午到她那里用膳。官家允了,这会儿怕都快要过去了。”
“刘雪娴刘才人,今天上午去拜见了官家,希望邀请官家去她那儿欣赏一首新歌,官家没有答应,不过却赏了她一支金钗。”
“这个刘才人,是重阳节那天跳双双燕的那位吧?”吴贵妃问道,语气淡淡地。
“回贵妃的话,就是她。”
“倒也是才色双绝的好女子。”
李姑姑抬头看着贵妃的脸色,想揣测她的想法,怎么也看不出来。
又拉拉杂杂汇报了一些其他事情,吴贵妃就打发她退下了。
吴贵妃正在静静地想着自己的心事,宫女通报,张婕妤来了。
只见张婕妤在宫女的搀扶下慢慢进来——她身体不大好,还缠着小脚。对她来说,缠小脚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多少年来,多少贵妇都以缠足为荣,那些粗手粗脚的仆妇,也许一张脸蛋好看,一双大脚就表明了她们那低贱的身份。她坚定地认为,别看官家现在鼓励放脚,早晚他还是会发现小脚的好处。
吴贵妃扶她坐下。两人开始了亲切友好的寒暄。
“妹妹今日可去见了官家?”
吴贵妃当然知道张婕妤在关心什么。“见过了,他不同意。”
“为什么呀?官家宁可花时间去教导那些野孩子,其中还有些是女孩子,却不愿意给两位皇子一些教导。”作为赵伯琮的养母,张婕妤非常关系此事,官家跟自己的养子还不够亲近,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儿子去争取官家的宠爱是一种本能。
“官家养这些人,正因为他们是孤儿,所以只能忠于官家。”吴贵妃字斟句酌:“官家是栽培他们,将来会让他们做事。官家还说,会教他们一些……技能,将来会有大用,这些东西,不适合两位皇子去学。”
“你是说,房中术?”张婕妤脑洞大开。在她的心目中,无论一个少女出身高贵还是低贱,根本不需要读书习字,一个女人就是一个会说话的生育机器。官家培养男孩子还好理解,培养这些女孩子的用途,怕就是用在美色上,将来要用美人计吧。
“姐姐,我可不敢这样想。”吴贵妃赶紧打断她:“官家的远虑,岂是你我所能揣测的?”
“妹妹提醒得对。”张婕妤回过神来,也出了一身冷汗。她心虚的环顾四周,看到贵妃的几个下人都眼观鼻,口观心。“姐姐这是关心则乱,希望妹妹不要把我的妄言告诉官家。”
“姐姐请放心,此事官家绝不会知晓。”
张婕妤回过神来:“妹妹,姐姐也想单独跟你说一句不知轻重的话。”
吴贵妃挥挥手,让屋里边其他人都下去了。然后握着张婕妤的手,用了一点力,鼓励她讲下去。张婕妤继续说:“如果官家的身体不能康复,恐怕将来就没有别的子嗣了……伯琮、伯玖中总有一个要成为今后的官家……姐姐身体不好,怕是不能看到那一天了。”
吴贵妃张口,正想反驳她。
张婕妤用力捏了捏:“你不用安慰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我只想说,将来如果我有任何不测,请你也把伯琮收养了……别人我信不过。”
吴贵妃知道她指的“别人”是谁。她怔怔地看着张婕妤那精致的面容,半晌不语。
张婕妤的皮肤很白,她太白了,皮肤晶莹透亮,让人怜惜。只可惜头发的颜色都有些淡,偏向于棕色,类似于后世那些做过染发的女子。她的脸上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美丽的脸庞就像一个画中走出来的美人。
吴贵妃知道,张婕妤有很严重的妇科病,擦去那层胭脂,脸上就没有了几分血色。她猜测,张婕妤的妇科病比以前更严重了,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同情、怜悯的感觉,为这个女人深深感到痛惜。
可是,自己这么些年,用了无数的心血,才挣扎到贵妃这个位子,为了帮伯琮,就要用自己的前程、用官家的爱心去赌,她确实很犹豫。
沉吟良久,在张婕妤目光的注视下,她下了决心。有的事情,该争就要争。有的人,是不可辜负的。
“姐姐,我答应你。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伯琮就是我的孩子。只要我开口,官家断没有驳回的理由。”
张婕妤挣开她的手,站起来想施礼,被吴贵妃一把扶住了。
“姐姐,我们本就亲如姐妹,不要这么见外。”
张婕妤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送走了张婕妤,吴贵妃吩咐了几件事情,包括要为明天的煲汤准备什么食材。
琐事处理完之后,她静静地坐在书桌前,面前摆着一本书,半个时辰了,一页都没翻过去。她的眼睛看着书,心早已不在书上了。
她回顾自己入宫以来的坎坷。自己挣扎、奋斗了那么多年,她不惜以身范险,身着甲胄陪侍官家出生入死,不顾晕船陪同官家在海上漂泊……她努力读书,刻苦模仿官家的字,总想以自己的才干得到官家的宠幸。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官家似乎更喜欢那些无脑的美女,虽然她也对那些女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自己也害怕沦落到被官家玩弄的地步。
这些年来,她的职位一次次提升,心却一点点的死去。别看自己是贵妃,官家宁可留着皇后的位置等待邢氏的归来,也不愿意册封自己为皇后。
自己越优秀,官家越对自己敬而远之。是的,敬而远之,官家对自己非常尊敬,非常客气,非常给面子。在外面给人感觉自己是宠妃,可私底下她和官家都明白,自己只是大内总管而已。
一切都是从官家失忆开始改变了。
在此之前,她已经对官家不抱任何希望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养子伯玖身上,本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可是……自从官家失忆了之后,她就发现官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再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第二次见面就牵起了自己的手。官家每次看到自己的时候,都用一种赞赏的目光看着自己,似乎在官家心目中,自己这个掌控六宫,手腕强硬的女强人,不再令丈夫害怕,不再令官家自惭形秽。官家似乎在说,女强人也有可爱的一面。
在日常的接触中,官家体现出来的那种尊重、怜爱,是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今天官家出人意料地吻了她,算是她的初吻呢——虽然她不知道这个后世的名词。
她的心中仿佛突然打开了一扇窗,窗外的阳光照进她的心田,让她已经枯萎的心重新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
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受,她邀宠,只是为了不被别人看不起,只是为了得到应有的地位。而今天她才发现,自己不是为了自己才去讨好官家,而是自己喜欢上了官家,只要自己一空下来,脑子里就在想官家,想起他们手牵手爬上凤皇山,想起他身上那好闻的气息,想起他对自己的微笑和鼓励。她还想起来,重阳节那天晚上是自己第一次看到官家的身体,那是一副很健壮、充满男性魅力的身躯。
想到这里,她微笑了,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在微笑。
这几天她还发现,每当自己想起官家的时候,心里都有一阵阵莫名的发紧。此时此刻也是这样,心中那种既甜蜜又苦涩的感觉,让她喘不过气来,以往的冷静都荡然无存。
书是一点都看不下去了。
吴贵妃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阳光下那些上下翻腾的细小灰尘,细细回想与官家相处的点点滴滴,细细品味自己那点小小的幸福。
如果她接触了后世的知识,就会知道,有个词专门形容她的状态:恋爱。
赵构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原则,自己只能对吴贵妃、潘贤妃和张婕妤表示亲近,其他女人的邀宠,他都尽量不要答应,以免将来麻烦上身。所以接到潘贤妃共进午餐的邀请,他也欣然应允了。
现在他正坐在潘贤妃宫里的餐桌上,看着潘贤妃忙里忙外的张罗。今天中午的餐食显然是潘贤妃精心准备的,以开封菜为主要特点。——大概潘贤妃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醒自己当年在开封共患难的真情吧。
潘贤妃也是个大美人,虽说那张圆圆的脸并不符合后世的审美观。而且她还给自己生过一个儿子,说起来自己也应该很宠她,对她更亲密些才是。可是,赵构在她身上总是感受不到像吴贵妃那样的感觉。自己对她的感受,更像是敷衍……看着她在那儿忙前忙后,自己突然悟了:自己无法爱上她,是因为无法尊重她,像她这样为丈夫忙来忙去的女子,活脱脱就是后世的家庭主妇,黄脸婆那一类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他心里也出现了一丝怜悯。这个时代的女子,像吴岚儿那样饱读诗书,把自己读成了近视眼的女子的是少数,大多数女子都像潘贤妃一样,不读书不看报,空闲时间就操劳衣食,全心全意为丈夫、子女而活着。只不过皇妃们比寻常人家操劳的稍微高级一点:堡个雪莲汤啊,做一套漂亮衣服啊之类的。
自己既然享受着她的服侍,就别吹毛求疵了。
借用别人讽刺男人的话:不知珍惜眼前人,这山望着那山高。那么就要对潘贤妃好一点,珍惜眼前人。
无论这些女人在后宫斗得如何昏天黑地,在自己面前,潘贤一向妃规规矩矩,谨守妇德,从没听见她攻击别人,也没见到她钻研各种娱乐技艺。冯益告诉赵构,潘贤妃每逢换季的时候,都会亲手给赵构做一点衣物,现在快到冬天了,估计潘贤妃除了请自己吃饭,还要送自己一点东西。
果然,饭后潘贤妃就拿出了一件夹袄。这也是一件白色的真丝夹袄,内充茧丝,表面绣了一只仙鹤。为了给潘贤妃一个面子,赵构当场就试了试,穿上之后确实暖和。仅看这衣服的刺绣就知道她肯定花了几个月的心血。赵构照例赏了潘贤妃一堆东西,作为回礼——这就是宫里的规矩。
在回福宁殿的路上,赵构问起潘贤妃和吴贵妃相处得如何,冯益笑了,他也不避讳,别看潘贤妃在赵构面前一副乖乖的小媳妇样子,私底下,早就和吴贵妃斗得难解难分了。潘贤妃资历老,而且她也知道,吴贵妃至今跟官家没有肌肤之亲,和自己曾经为官家诞育皇子的功绩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两个女人一见面就会彼此冷嘲热讽。总体说来,还是吴贵妃的姿态稍微高一些,毕竟她是贵妃,不能跌了身份。
赵构听了直摇头,三个女人一台戏,何况六七十个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