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亮,沈凛风起身吹灭燃了整夜的蜡烛,从床边拿出一根新的备用,推开房门。
院子破旧,又是当年的腌臜巷,盛暑中蚊虫便喜好往这闷臭地界蹿,即便当今丁字巷好了不少,依旧比其他地方味道大了些,沈凛风自幼睡觉便不曾熄过蜡烛,便招来不少蚊虫,每年夏天,睡的着实不好。
不少夜里看到过沈凛风窗间透出的烛光,都以为又在挑灯夜读,不觉都暗暗伸出大拇指,称赞一声沈才子。
许道易却每次日上三竿才晃荡起身,奇了怪哉。
走到院中稍硬些的石板地,深呼一口气,伸了一个懒腰,有意无意瞥了一眼昨天随意放在破旧木桌旁的长剑,剑刃往外露出了些,依稀可见两三滴露水,旁边几袋子米粮,又有一坛稍好些的酒水,都是昨天何陈送来的,沈凛风本意当然不收,可盛情难却,又有许道易给自己用力使眼色,总不好让一个姑娘家再带着这么些东西原路返回。
吕常德与何长敬沈凛风都是朋友,可两人却几乎没有见过几次面,沈凛风知道何陈是何长敬胞妹,自己对何陈当真只是当作小姑娘看待,每次三人遇见,吕常德仗着自己与何长敬熟识,便以姐夫同辈的语气故意与沈凛风说话,沈凛风也不好作答,只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了。
铺子不大,三间狭窄屋子外加门口一个简陋铺子,便是沈凛风与许道易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从院中向东还看不到太阳,也就不用着急生火做饭,自己躺在铺子内藤椅上,随便拿起堆在桌边的《同善书》翻阅起来,时不时嘴里重复几句方才看过的好句子。
依稀记得与爷爷刚到此地的前两年,沈凛风刚刚记事,又没个人与许道易谈论他那英雄事迹,便只好与斗大字不识的孙儿吹嘘,沈凛风自然听不懂,老人一咬牙,竟是破费给孩童买了几本闲人撰写的江湖侠义册子,又说让沈凛风去学孰学上个两天,认些字,好看书,也好听得懂许道易的絮叨。
可自打进了学孰,便是将近十年,许道易经常捶胸顿足,愤愤说道棋差一招啊。
想到此处,沈凛风忍俊不禁,想起以往老人常常拿起桌上长刀在院子里胡乱挥舞一通,连个树叶都不曾砍掉了去,却说是世间一品大宗师都不曾领悟的刀法,沈凛风这小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一个大侠放在身边,不去讨教几招好以后行走江湖糊弄女侠,这就是读书人说的“轻必与滥取,易信必易疑”。
这两天好似没见过老头子的刀。
约莫看了两柱香的时间,沈凛风看了看天色,站起身,将书册放回原位,扛起角落扁担与两个水桶往巷子最外边打水。
来到巷子西侧水井旁,正是陈开道家的铺子,此时孩子坐在自己父亲腿上,怀里抱着养了两三年的大白鹅,正用许道易送给他的簪子再白鹅身体上划来划去,大白鹅时不时惨叫几声。
看到沈凛风,陈开道赶忙扔掉白鹅,从父亲身上下来,用读书人的模样向沈凛风作揖,一揖到底,一个踉跄差点倒地,少年难以为颜。
坐在椅子上的中年男子也站起身,嗓门宽厚,却满脸不正经的模样,“小风啊,好几日没见你来打水了啊,是不是许老哥回来,可就要你给他跑路,这可不行,来,让陈叔叔给你打上两桶送到铺子,见了许老哥的面,好生跟他说道说道!”
一路小跑到沈凛风身边,手脚利索的拿掉沈凛风身上的扁担,满脸殷勤跑到水井旁。
一旁的陈开道显然不习惯自家父亲如此与沈凛风说白话,便用力给父亲使眼色,男子却毫不在意。
从前沈凛风刚上私塾那会儿,在这巷子内外可是一件大事,毕竟附近的人都习惯整日无所事事,随便开个铺子卖些物件,一年到头吃饱喝足那就是天大的好事,换句话说,小巷内的人家,也不舍得花些无用的钱粮让自家不成器的儿女去私塾浪费光阴,倒不如在铺子里跑跑腿招呼招呼客人来的实在,谁知初来乍到到底两个爷孙倒是有钱,还是京城里最大的白鹿学孰,那里边的学子可都是京城权贵家的子孙,他们这些小巷里的人们几乎是没想过的。
也还好沈凛风有些出息后,只是两三句言语便让许多到了蒙学年龄的孩子们各自都有个读书写字的地方,实在是家中拮据的,沈凛风也不好与往日朋友们开口,倒是每月都会抽出些时间在这口水井旁边讲学,不少市井妇人也有事没事来到此处听学,私下里都会说一声好俊的沈小夫子。
因此巷子内甚至旁边民居的孩子们,都对沈凛风怀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孟从真除外。
陈开道看着自己父亲慢悠悠从井底打水,脑袋都快要伸到井口内了,便眼不见心不烦,看向在他心目中第二读书人的沈大哥,壮着胆子说道,“通往学孰的路遍是潮湿泥泞,我们到了学孰内,塾师说近来三天不用去了。”
像是怕沈凛风不信,右腿晃了晃,沾染了泥土的裤腿便一起晃了起来,示意自己说的是实话。
沈凛风忍俊不禁,收起正要去抚摸陈开道脑袋的右手,轻轻点了点头。
水井处再往前,便是京城东西大道,顺着一直走,直通“崇文道”,而崇文道路边,就是赤壁闻名的“苏阁书府”。
近百匹高头大马缓缓驶过,前方几十骑后方都绑了一条粗绳,连着宁国侯府“贼臣”的头颅,在地上翻滚,沾染了许多泥泞,分辨不出模样,道路两侧人影不多不少,正安静看着。
为首一骑脸色漠然,见到里边巷子水井旁的沈凛风,微微点头。
沈凛风一愣,点头还礼。
应是去城外,将头颅丢到荒山,供野狼野狗啃食了。
陈开道忽然说道,“宁国侯不会投敌的吧。”
刚打满两桶水的汉字也不怕自己儿子说错话,反正自己烂命一条。
沈凛风低头看向陈开道,伸手摸着他的头,“不会的。”
巷子东侧,姓许的老头儿正蹦跶着往这边小跑而来,手里摇晃着那把破旧蒲扇,咧开嘴笑着嚷嚷道:“孙子,今晚爷爷带你去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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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封皇帝登基五年,当称得上勤于政事四字,往年朝会到他登基时便由三天一朝改为一天一次,京城各路但凡有资格上朝的官员各个苦不堪言,若是在京城郊外的小官小吏,更是要早上三两个时辰便从府邸出发,若是再穷些的,破旧马车也买不起,只好用上自己那双腿绕着巨大京城走上一圈了。
朝会早早结束,偏殿小朝会也未听到太监传令,人人便各自散去。
皇帝批阅完各部衙门奏折,令早早侯在一旁的小太监送往司礼监,瞥了一眼更多的御史台言官奏本,伸出手又收回手,将朱笔放回砚台,站起身来。
身后跟着内卫府首卫宋庭州,来到乾香园,寻那贵妃。
世人皆知皇帝独宠秦贵妃,贵妃喜香,皇帝便令人广纳天下奢香,违了些礼治在皇宫内建了这座乾香园,规格与东宫相仿,没用宫字,是要给那些礼部老头子们留些面子,也好那御史台言官们积点嘴德。
步入湖中央凉亭,连身后蟒服太监也不自觉轻吸一口气。
皇帝今日似乎心境大好,拿起备在亭中的饵料,向湖中洒了一把,顿时一片锦鲤翻腾。
“宋老,你说,段太师若是回了冥竺,于我赤壁,有何好处?”
弯腰站在皇帝身后的老太监闻言,头更低了几分,丝毫不像那个让朝中官员又憎又恨的武榜第一人。
“咱家只是一个老奴才,给陛下看好门前积雪,莫让恶狗进门,段太师回了冥竺,老奴倒还真不知其中的弯弯绕绕。”
年轻皇帝轻笑一声,似是料到会有这番回答,自顾自的说道:“段青若是回了,少不了在他那皇帝那好生夸赞一番北朝,说什么北朝陈余寺是当真的从龙伏龙又屠龙,比起当初苏师还犹有过之,说什么北朝兵士各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猛将,南朝兵马优劣不齐,除了好些能吟诗作词的绣花枕头,就没啥能拿得出手的了,哦不,他还要再诋毁一番朕,除了拿个朱笔乱批,也没什么本事。”
宋庭州却微直起腰,说道:“若是那段贼人当真如此说,老奴便是在赤壁,也会将他的头颅送给陛下。”
年轻皇帝好似只有在这老阉人面前才有点当初的太子模样,伸手指了指宋庭州,笑骂道:“你傻啊宋老,你杀了段青,冥竺乱千府肯定震怒,又要跟冥竺皇室挥师北上,到时可就没江湖人护佑子民了,我倒好,年轻些,能受。”
宋庭州脸上笑意更甚,“陛下,老奴更能受。”
皇帝哈哈大笑。
将盆中饵料一股脑全倒进湖中,看着鲤鱼争食,年轻人轻拍额头,叹了口气。
一道年轻身影悄无声息出现,见到宋庭州后,收敛神色,单膝下跪道:“臣去将他们驱逐。”
宋庭州看向皇帝,后者面无表情,老人转头喝到,“你若想死,陛下不阻。”
年轻人扯了扯嘴角,弯腰退去。
皇帝眼角有意无意看了一眼天上,“能否打得过?”
宋庭州直接看着天上,收回视线,笑道:“也要打过才知道。”
皇帝拿着空无一物的玉盆,朗声笑了笑,出了凉亭,“罢了罢了,大不了给皇位让给叔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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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皇上,咱们走吧,被发现了就不好了。”
“怕啥,有爷在。”
“......”
“那湖里鲤鱼生的真肥,我去抓些,定然好吃。”
“别去,我不吃鱼。”
“那去偷些天酿,早就想尝尝了。”
“......”
“咦,老宋?等会啊,爷爷去跟他抢个天下第一。”
“好。”
“怎么不拦住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