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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回忆: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立(1)

这个冬天可不好熬,夜宸在天堂公寓熬了三个多月,才把九九寒梅图中的八十一枚花瓣全部点红,完成第七空间安排的任务,回归空间。

回来后,夜宸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实在太累了。之前还好,自从尹暖那个小丫头察觉到了一些天堂公寓的秘密,夜宸每天过的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哪一天一早起床,外面一大堆试练者埋伏左右,打算把自己杀了。当然,尹暖也不好过,知道这么多秘密,可以让房东夜宸投鼠忌器,但也会招来杀身之祸。一旦自己有什么纰漏,尹暖绝对相信,夜宸会毫不犹豫地除掉自己,以绝后患。

这种危险的平衡最熬人,两人到最后简直是在拼意志力,好在直到任务结束,夜宸和尹暖还处于一个平衡状态,谁也对付不了谁。

见自己的小主人回来,第七空间为夜宸配备的管家小精灵,黑猫菲菲走了过来,跳到了沙发前的茶几上,问道:“主人,要吃点儿什么东西吗?”

夜宸抬了抬眼皮,有气无力地说道:“随便弄点儿吃的吧!”吃饱了,胃里有点儿东西,再去床上好好睡一觉,那才叫幸福呢!

夜宸就在沙发上躺着,也不知道躺了多长时间,迷迷糊糊被菲菲叫醒了:“主人,饭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不吃一点儿再回去睡觉?”

“嗯。”夜宸应了一声,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之前在任务世界,凭着一股子精神还能硬撑着,一回到第七空间自己的私人房间,彻底安全后,心弦放松,会产生强烈的疲惫感。这种疲惫感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有时候得好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能慢慢缓过来。所有的试练者都是如此,作为管家小精灵,菲菲很清楚夜宸现在的状态。

虽然坐起来了,但夜宸并没有睁眼,靠在沙发上,还是一副半梦半醒的样子。过了有十几分钟,才算彻底清醒过来。

“就这么点儿?”夜宸有些不高兴了。此时茶几上就一小碗的小米粥,一碟凉拌黄瓜,这也太寒酸了吧!

菲菲也没有在意。虽然每次执行任务结束,夜宸都会很疲惫,但具体情况还不一样,有时候她会一点儿东西不吃,洗洗澡直接去睡觉,睡醒再吃东西,有时候会结结实实吃一顿再去睡觉……反正每次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菲菲也有后续的准备。

见夜宸嫌准备的饭太简单,菲菲开口问道:“那我再去做一点儿,主人有什么想吃的吗?”

夜宸想了想,说道:“我想吃饺子。”

“好的,什么馅儿的?”

“猪肉馅的,记得把肉剁碎一点儿。”

“好的。”菲菲爽快地应了一声。

这是夜宸的一个生活习惯。肉当然香了,而且作为试练者,正需要肉类来补充足够的能量。只是有一点,夜宸喜欢肉的香味,但不喜欢吃到肉的感觉,特别是像饺子,包子这类有馅儿的菜品中,她不喜欢一口咬下去咬到肉粒的感觉。所以在做肉馅儿的时候,菲菲得把肉剁的粉碎,几乎快剁成肉酱了,才算可以。

也不知道夜宸怎么养成这个习惯的,但终归不是什么麻烦的要求,顺着主人的意思做呗!肉馅儿什么的冰箱里都有准备,十几分钟,菲菲就回来了,一盘煮好的饺子凌空飞行,跟在她后面——管家小精灵在试练者的私人房间里也有一定的权限,像这种凌空托物的小魔法简单的很。

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兴致过去了,一盘二十个饺子,夜宸吃了不到十个就吃不下了,放下筷子,简单洗了个澡,就回去睡觉了。

剩下十几个饺子,再加上已经捏好的三十多个,就都归菲菲了。

浪费可不是个好习惯,吃的饱饱的菲菲仰躺在沙发上,小爪子轻轻拂过肚子,满足地想道。

……

夜宸在第七空间的任务世界挣扎求生,在她灵魂深处的地窟之中,那些被镇压下来的诸多人格也没闲着。她们现在被困在这里,其他什么也做不了,那就只能聊天呗!好在每个人格都知道一些夜宸在第七空间任务世界的惊险经历,有足够多的谈资。

因为当时小艾处于被镇压的状态,并没有分享到菲丽丝·凯特执行的霍格沃茨系列任务的记忆,她对这个还是挺感兴趣的。

应小艾的请求,菲丽丝继续讲述自己执行的第二个霍格沃茨系列任务。

……

菲丽丝·凯特坐在一辆小巧而装饰精美的马车上,车上铺着的厚厚绒毯,给人的触感很舒服,再加上车身的轻微摇晃,让坐在上面的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马车是由两匹栗色的母马牵拉的,温顺而驯服,速度不是很快,但也无所谓,反正菲丽丝也不赶时间。

菲丽丝陷入了半梦半醒之中,她似乎在做梦,但又很清楚自己是在梦中,这种感觉很奇特,也很有意思。菲丽丝梦到自己坐着一条小船,在平静如鉴般的湖面上垂钓,她已经钓上来两条鳊鱼了,看来收获还不错,突然,浮漂动了,她刚要放线,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凯特女士,已经到了。”

一句话将菲丽丝的梦境全部打碎了,她没好气的答应了一声,揉了揉眼睛,起身下了马车。

已经到了七月,虽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但天气依然很热,菲丽丝隐蔽的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感觉舒服了点儿。

眼前是个占地颇广的庄园,从斑驳的院墙和墙角的青苔来看,这个庄园已经有些年头了,一栋三层的白色楼房在几棵茂密的银杏树的掩映下若隐若现,阳台伸了出来,想必在上面可以看到远处秀美的山景,大门口,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孩正在朝自己招手。

“你好啊,普莱斯小姐。”菲丽丝走了过去,率先打招呼说道。

也不知道是因为在太阳底下待的太久,还是太过兴奋,莉雅的脸蛋红扑扑的,睫毛忽闪忽闪,几步跑了过来,说道:“凯特教授,欢迎你到我们家来做客。”

莉雅·普莱斯在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学期结束后,就邀请自己的魔法史教授菲丽丝·凯特来家里住几天,一开始菲丽丝还觉得太过叨扰,但经不住莉雅几次盛情邀请,她终于答应下来,并在七月中旬的一天来到了这里。

莉雅带着菲丽丝穿过花园,嘴里还不停说着这段时间遇到的趣事,显然,她很开心能够再次见到自己尊敬喜爱的教授。

客厅门口,一对中年夫妇站在那儿等待客人,他们是莉雅的父母,卡尔·普莱斯和邦妮·普莱斯。莉雅的父亲已经有些发福了,但久居高位带来的沉稳内敛的气质让他依然保留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不是像那些平庸无能之辈那样被生活的压力折磨的麻木而枯槁;莉雅的母亲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多岁,头发盘了起来,脖颈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其余再无穿戴任何饰品了,她的皮肤白皙而柔美,脸上保持着让人心安的温暖笑容。

看到女儿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士走了过来,卡尔·普莱斯上前一步,说道:“欢迎您,凯特小姐,欢迎您来到绿草山庄,希望您能在这儿玩的开心。”

菲丽丝笑着说道:“谢谢您的邀请,普莱斯先生、普莱斯夫人,这里的景色实在太美了,能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是我的幸运。”

眼看着菲丽丝的脸上带着疲倦,邦妮·普莱斯说道:“凯特小姐坐了这么长时间车想必也累了,莉雅,带凯特小姐去客房,我们晚上准备了一次聚餐,算是接风洗尘,希望您来参加。”

“您太客气了。”菲丽丝道了声谢,就跟着莉雅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邦妮·普莱斯为菲丽丝准备的客房位于别墅的二楼,不是很大,但布置的很精细,而且五脏俱全,客厅、卧室、书架和书桌都有,角落里还有间带有淋浴的卫生间。

帮着把菲丽丝带来的东西搬到屋里,莉雅忍不住问道:“教授,您的身体还可以吧。”一个月前在霍格沃茨的礼堂里,菲丽丝·凯特教授被阿瓦达索命咒给击中了,虽然凭借着强大的血脉之力没有死,但身体还是受了很大的创伤,一头乌黑的秀发转眼间就变的花白了。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菲丽丝的身体慢慢恢复了,至少她那一头乌发已经回来了,虽然还可以看到其中夹杂着不少白头发。

听到莉雅关切的询问,菲丽丝笑着说道:“没什么,没关系的,休息一下就好了,谢谢你,莉雅。”

绿草山庄晚上的家宴宾客融融,对于这位神秘而强大的巫师,普莱斯夫妇表现出了极大的善意,在知道凯特小姐喜欢中式餐食后,还专门准备了几道中式菜品。

普莱斯家族是个有着厚重历史的家族,至今仍在英国的魔法世界占据了重要地位,普莱斯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家族,卡尔·普莱斯先生的谈吐充满着鹰院的智慧和文化修养。

在认真聆听完普莱斯先生对斯塔威亚雕塑作品的介绍后,菲丽丝举起手中的杯子,说道:“英国巫师世界有着数千年的文明传承,我们有着强大而复杂的魔法体系,也有辉煌独特的文化,我一直为霍格沃茨,这所英国最伟大的魔法学院居然没有艺术类课程感到遗憾,现在能听到您对巫师世界艺术的介绍,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一次文化的洗礼,为了艺术,干杯。”

“干杯。”卡尔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没想到凯特小姐对艺术有着这么浓厚的兴趣,作为古老是世家,普莱斯家族的藏品虽然不是很丰富,但也有独特之处,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陪凯特小姐共同品赏。”

“当然。”因为喝了点儿酒,菲丽丝的脸有些泛红,她语带兴奋地说道,“我很荣幸能有机会欣赏到那些珍贵的艺术品。”

晚餐结束后,普莱斯先生带着菲丽丝和莉雅来到了藏书室,菲丽丝家中的书房藏书已经算比较多的了,一般人能买的书她那儿几乎都有,但和眼前这个藏书室比起来就差远了。依照藏书室的面积,它并不是一个房间,而是一个大厅,十几排书架上摆放着各种书籍,里面有介绍魔法学习及原理的,但还有不少是关于文化和艺术方面。普莱斯先生边走边向她们介绍,时不时还抽出一本书来。菲丽丝在书海中徜徉着,最后,普莱斯先生带着两人穿过书架,来到一副画前面。

普莱斯先生指着挂在墙上的画作说道:“凯特小姐,你看这幅画怎么样,这是伦斯·华尔在十七世纪创作的一副肖像画,是他早期的巅峰之作。”

这是一副油画,画上的小女孩大概只有十五岁,脸上还带着一些婴儿肥,浅褐色的眼睛看着前方,脸颊有些泛红,嘴角微微扬起,嘴微微张开。女孩穿着一身浅紫色的魔法斗篷,戴着尖尖的巫师帽,手里拿着魔杖,指向远方,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朵野花,自然的垂落着,花瓣是嫩黄色,但已经有些枯萎了,花梗露着白茬,应该是女孩在路上随手采摘的。女孩身后是片广阔的丘陵,小山坡上的葡萄架上的枝蔓已经舒展出了嫩芽,远处还有辆风车,巨大的扇叶似乎真的在随风转动,再远处好像是个小镇,但已经有些看不清楚了。

这幅画的画风写实,小女孩鬓角垂下的发丝,紫色斗篷上缀着的金色小花,下摆处溅到的泥点都得到了细腻的表达。

就在菲丽丝醉心于欣赏画作的时候,莉雅开口问道:“这幅画怎么不会动啊?”这么精美的一幅画一定饱含了画家深厚的感情,那为什么没有得到魔法的灌输?

普莱斯先生皱了皱眉,说道:“莉雅,这才是艺术,刹那即永恒,一瞬间的美被画家留在了画布上,亘古存留,那些会动的画算什么,连环画?伦斯·华尔不但是一位炼金术师,更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他创作的画作真正体现出了人性的本质。”

莉雅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对她来说,还是会动的画比较有意思,但爸爸的语气已经有些严厉了,她也不敢反驳。

这时,菲丽丝叹了口气说道:“这确实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简直可以和拉斐尔的画作媲美。”

普莱斯先生问道:“凯特小姐,您很喜欢拉斐尔的作品?”

“不。”菲丽丝给出了让人意想不到的回答,“可能因为我的欣赏水平太低,我更喜欢宫廷人物画,虽然其中没有太多深刻的内涵,但那种画……真的好漂亮啊。”

“内涵……”普莱斯先生轻声重复道,但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说道:“这和欣赏水平无关,我忘记了,您的身体和头脑蕴含着青春的活力,自然不会很喜欢这种有些沉闷的画作了。”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出,画中女孩的表情并不自然,虽然看起来像是在笑,但线条僵硬,肌肉无力,换句话说,画中的女孩其实是一具尸体!女孩的背后的葡萄架上爬着的并不是葡萄藤,而是一种杂草,对于大多数不理农务的年轻人来说并不好区分,但杂草蔓藤中蕴含的险恶还是从画布上隐隐渗透出来,远处的镇子里的那座教堂更是鲜明的点出了这幅画的主题:反应的是中世纪教廷对巫师的迫害。

似乎是没理解普莱斯先生话中的含义,菲丽丝开始说起自己在那些宫廷画作中看到的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来,这个话题也引起了莉雅的兴趣,她兴致盎然地听着,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

说着说着,菲丽丝就说到面前的这幅画了:“莉雅,你看,这个女孩穿着紫色的衣服,但上面用金线勾出的花太过突兀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应该穿的更加可爱一点儿,你看用浅蓝色的线来勾出花纹怎么样?”

莉雅想了想,说道:“这样的话会不会显得太素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菲丽丝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可以……可以用淡粉色的扣子,这种难看的铜质纽扣早早的就应该被扔掉了。”

普莱斯先生静静的听着两个女孩对首饰的讨论,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好了,两位美丽的小姐,时间已经很晚了,凯特小姐一路劳累,要不要早点儿休息?”

菲丽丝这才感觉到确实有些累了,她说道:“的确很晚了,莉雅,我还要在这儿待好几天呢,明天我们再聊吧。”

在聊的兴起的时候被迫中断,莉雅有些不高兴,听到凯特教授的安慰,她说道:“好吧,凯特教授,那我们明天见。”

虽然不是自己惯常睡眠的环境,但得益于邦妮·普莱斯的精心布置,菲丽丝睡的还挺舒服的。一夜无言,早上醒来后,菲丽丝伸了个懒腰,穿好衣服一把将窗帘拉开,金黄的阳光如清泉把洒落在身上,虽然还不到七点半,但夏日的太阳已经悬在天空中。

菲丽丝来到餐厅时,莉雅已经在吃早饭了,而普莱斯先生正在看报纸,旁边还放着一杯升腾着热气的咖啡。

桌上有为她准备的早餐,一杯果汁和一块奶油蛋糕,先喝了口酸甜的果汁,菲丽丝问道:“普莱斯先生,我听说这里附近的林子里有白额隼?”

普莱斯先生放下报纸说道:“的确,有一些白额隼栖息在旁边的山林里,你想要抓一只吗?白额隼的尾羽是熬制飞行剂的一味主药,但这种猛禽的飞行速度极快,一般都是用陷阱来抓的,需要等很长时间,直接抓的话恐怕会很麻烦。”

“没关系。”菲丽丝不以为意地说道,“能抓到最好,不行的话就当在林子里玩一圈。”

正在喝牛奶的莉雅接话说道:“爸爸,不要小看凯特教授哦,她可是经常在霍格沃茨的禁林里转悠,这种普通山林更是没有问题了。”

对女儿习性很是了解的普莱斯先生笑了笑,问道:“所以呢?”

被看透心思的莉雅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吗?”

“不行!别去给凯特小姐添麻烦。”普莱斯先生干脆地做下了决定后,继续看今天的《预言家日报》。

软语哀求了好一阵,莉雅还是没做通普莱斯先生的工作,只好找其他途径,她可怜巴巴地看着菲丽丝,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说:就带我去嘛。

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你还是在家待着吧,想要什么东西我给你带回来。”看莉雅可爱的样子,菲丽丝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

莉雅并不死心,努力为自己争取去外面玩的资格:“凯特教授,禁林你都带学生去过,这种小树林有什么好担心的啊?”

菲丽丝说道:“这不一样,霍格沃茨的禁林我去过好几次,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自然可以保证学生的安全,这里的山林我一点儿都不了解,怎么能贸然带你去呢?听话了,乖。”

眼看两边都没有说通,莉雅只能气鼓鼓的继续吃着自己的面包和牛奶。

……

吃完早饭,菲丽丝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莉雅一脸幽怨地看着渐行渐远的凯特教授,来到这种田间乡野度假却不能出去玩,这不是欺负人吗!

绿草山庄外面的山林里的树没有霍格沃茨禁林那么茂密,也没有那么危险,至少菲丽丝走了快一个小时了,只看到了一群野鹿,别说什么神秘生物了,连一只猛兽都没看到。

因为可以移形换影快速赶路,菲丽丝也没有担心回去的时间,只是一门心思朝林子深处走,希望能找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这一走就走了半天,到了中午天已经很热了,疲乏的身体告诉菲丽丝,她需要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了。又走了半个多小时,菲丽丝找到了一块绝佳的林中空地,她在地上铺好餐布,把自己准备的午餐——一个牛肉蔬菜汉堡,一大块巧克力蛋糕,一小瓶低度的甜酒——一一拿出来放好。菲丽丝坐在餐布上,先是美美的喝了口甜酒,大量体力消耗后再吃饭绝对是种享受,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胃部的空虚正在被美味的食物填补,有些酸痛的肌肉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吃完了蛋糕,就在菲丽丝伸手去拿汉堡时,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她没有做出警戒,也没有故作不知地继续享受自己的午餐,而是快速抽出魔杖,默发了一个魔咒,一道亮黄色的光束朝她感觉不对的方向飞去。

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一个黑色的身影朝菲丽丝扑了过来,菲丽丝快速退了一步,轻轻抖动手腕,餐布,包括上面的汉堡和水杯飞了起来,正好把那个来犯者给罩住了。一块普通的餐布当然困不住任何人,但足以让那个黑色身影停顿了下来。

一个狼人?看着那双长满黑毛的反关节腿,菲丽丝完全没想到在这儿还能碰到一个狼人,这种用来吓唬小孩的物种危险而少见,至少菲丽丝还没见过,嗯……值得研究一下。

餐布最多只能让这个狼人停顿一秒,但已经足够了,菲丽丝施放了一个昏睡魔咒,打算活捉这个狼人,一道白色的光束朝那个长满毛的家伙飞去。

结果白色的魔法光束击中那个狼人后,直接反弹了回来。

怎么回事?菲丽丝快速闪到了一边,她忘了,狼人拥有很好的魔法抗性,尤其对于精神类魔法,他们几乎是免疫的。据说是因为狼人混乱的脑袋里除了杀戮没有其他东西了,根本不吃诱导和暗示。现在菲丽丝知道了,对于精神类魔法,狼人不但可以免疫,而且还能反弹。

耽搁了这一下,狼人已经用他锋利的爪子将餐布撕碎了,一双嗜血的红色眼睛死死的盯着菲丽丝,后腿猛地一蹬,飞扑了过来。

速度极快,菲丽丝一边在心中对狼人的信息进行着补充,一边躲避着狼人的追击。和这种天然的肉搏健将短刃交接很不明智,没过几分钟,菲丽丝就气喘吁吁,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好在已经布置好了。

久捕而未得手已经让这个狼人陷入了狂暴之中,小范围的追逐唯一的好处就是消耗了那个人类女人大量的体力,他能感受到那个女人的速度在减慢,灵活性也大不如前。

就在那个狼人要进行最后一击时,感觉自己的左腿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尽管在高速奔跑,但凭借丰富的搏杀经验,狼人一个灵巧的转身让他免于栽倒在地,然后马上弯腰,想要用爪子把藤蔓切开。但事情没他想象的那么顺利,他刚停下来,第二根藤蔓随之而到,缠住了他的腰,接下来第三根,第四根……很快,狼人就被绑了起来。

菲丽丝靠在一棵树边,喘着粗气,总算把这个家伙给制服了。

未经任何处理的藤蔓足以牢牢的绑住绝大多数人,但这个狼人显然不在其中,他鼓动着身上的肌肉,藤蔓眼看着要被爆开了。

眼看狼人要挣脱藤蔓的束缚,菲丽丝挥动魔杖,一阵狂风吹过,树上的叶子脱落枝干,凝成一条细绳,重新将狼人给缠住了,虽然树叶结成的绳子看起来远没有藤蔓结实,但其中蕴含的魔法能力让狼人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终于把这个家伙给搞定了,菲丽丝舒了口气,拿出一个小水晶瓶,打算先采集一些血液样品。书上说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也会变成狼人,这种堪称神奇的增殖人口的方式引起了菲丽丝极大的好奇,难道说狼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巫师的一种变体?这次逮到一个活的,正好能好好研究一下。

啪,啪,啪,几声鼓掌之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宽大斗篷的巫师从密林中走了过来,赞叹着说道:“不愧为永生者,凯特小姐的魔法掌控能力果然厉害。”

永生者?菲丽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说的自己,两个月前,在全体霍格沃茨师生面前,自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她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号。

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伙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她用小刀割开狼人的腕动脉,用水晶瓶接了一瓶血后,也不管持续失血的狼人,转身对那个笼罩在黑色斗篷下的家伙直接问道:“你是谁?”

来人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他说道:“在下卢修斯·马尔福,午安,凯特小姐。”虽然是客气的打招呼,但卢修斯灰蓝色的眼睛中却闪现着冰冷的漠视,用一种极度傲慢的眼神看着菲丽丝。

菲丽丝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原来是你啊,我听说过,卢修斯·马尔福,最早的食死徒成员,伏地魔手下的得力干将。”

听到菲丽丝这么说,卢修斯皱了皱眉,说道:“凯特小姐,话可不能乱说,我从未支持过神秘人,只是不小心被夺魂咒控制了。”

菲丽丝噗嗤一笑,说道:“马尔福先生,在我面前您不必这么小心,我对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斗争并不感兴趣,对你食死徒的身份也不在乎,我只是有些好奇,在伏地魔已经失败后,你依旧对他保持着忠诚,这是为什么?”说到这儿,菲丽丝停顿了一下,用嘲讽的语气继续说道:“伏地魔已经失败了,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被狠狠的踩在了污烂泥浆中,我实在想不通,这种渣滓有什么好效忠的?”

卢修斯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他知道,这个女人既然敢直呼伏地魔的名字,就说明她对这位伟大的黑巫师并没有多少畏惧,但敢如此轻蔑的嘲讽,就真的是……连那位校长恐怕都不敢这么说。

卢修斯指着菲丽丝,说道:“你……你怎么敢这么说?”极度的惊讶让他说话都有些错乱了。

“我有什么不敢的,就在两个月前,伏地魔和我面对面的交锋他都杀不掉我,我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说……”菲丽丝语带讥讽地说道,“马尔福先生成了个多愁善感的法国人,对‘皇帝陛下’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

这时卢修斯已经平复了心中的惊讶,他故作平淡地说道:“凯特小姐,给你一句奉劝和忠告,别在其他斯莱特林面前说这种话,毕竟神秘人在他们中还是有很大的威望,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恐怕会惹来麻烦的。”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说,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说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说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小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说,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说道:“凯特小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说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说服你吗?不过是所说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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