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话题当中凌奕澜完全插不上嘴,凌奕澜没有男朋友,没有未婚夫,更没有会给自己做饭的追求者。
凌奕澜说道,“你们聊你们聊,这个话题我完全没有说话的权利。”
凌奕澜说完,孟依然和初忆浅还有林籽都沉默下来了,孟依然记得一开始凌奕澜和明以爵爱的死去活来,凌奕澜和明以爵是最开始谈恋爱的,可是凌奕澜和明以爵更是最先分手的,分手的理由更是随意,凌奕澜也是四个人当中唯一一个最先触碰感情,最成熟稳重,人生过得也是最多姿多彩的那一个人,年纪轻轻成了人气居高不下的言情天后,去过的地方多得多,玩过的地方数不清楚。
凌奕澜想着想着想了很多的事情,但是每一件事都有明以爵,凌奕澜以前和明以爵没有走到一起,现在不可能,将来也不可能和明以爵走到一起了。
林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提起凌奕澜的伤心事,林籽也没有在说什么了,司徒看到林籽心情不好,便问道,“下班了,你干什么呢?”
林籽说道,“司徒,你说这个世界上最遗憾的事情是不是就是两个原本可以白头偕老的人,却走散了?”
司徒笑了笑,说道,“世界上最遗憾的事情不是不是两个原本可以白头偕老的人,却走散了,而是两个相爱的人永远不能在一起。”
林籽被司徒逗笑了,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是对的,凌奕澜和明以爵就是这样。”司徒皱了皱眉头,“明以爵我知道,那个警校不好混,回家继承亿万家财的富二代,凌奕澜是谁?”
林籽回答道,“可能我说凌奕澜你比较陌生,但是我如果说是现代小说言情天后溟四爷你应该会比较清楚。”
司徒不由得惊呼一声,“林籽你身边随随便便一个朋友拉出去就是个不得了的大人物啊。”
林籽骄傲的看着司徒说道,“初忆浅是初氏集团的接班人,她未婚夫是莫氏集团现任总裁莫以,孟依然是巴黎时装周著名的设计师,她未婚夫是娱乐圈金牌经纪人席慕容,席慕容的姐姐就是前任巴黎时装周号称设计圈半边天的席慕非,而凌奕澜还是凌氏集团的大小姐,盛子轩是凌奕澜同母异父的亲弟弟。”
“比不得比不得,随随便便一个朋友就是个我们惹不起的大人物。”司徒开玩笑说道,林籽不以为然的点了点头,“那是当然了,对了,司徒,你真的会做饭吗?”
司徒点了点头,“那是当然了,我做的饭可以媲美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了。”林籽突然严肃的说道,“司徒,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司徒扶额说道,“林籽,这句话应该让我来说,你现在说出来我等会儿再说多么的尴尬。”
林籽蹦起来,“真的吗司徒,你真的喜欢我?”司徒被林籽弄得无语了,“林籽你别说了,你说的我都不敢喜欢你了。”
林籽义正言辞的看着司徒,“司徒,我接受你的表白了,你现在就是我男朋友了,我就是你女朋友了,但是呢,咱们家是不是该定几条家规?比如,我说的话就是圣旨,你不准违抗。”
司徒笑着回答道,“林籽,是不是还有这几条:该罚的罚该骂的骂,老婆说的话最大。如果我超过什么时候不回家你就可以惩罚我?”
林籽眨巴眼睛看着司徒,“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司徒开怀大笑的说道,“因为你把家规写在了笔记本上面,有一次我在整理桌子的时候看到了,当时觉得好笑就记下来了。”
林籽和司徒走着走着走到了林籽住的酒店,林籽家里虽然比不上初忆浅和凌奕澜还有孟依然家里那么有钱,但也算是小康家庭,过日子还是闲钱有余的那种,司徒看了看林籽说道,“安城和新加坡都没有穷人。”
林籽反驳道,“司徒,你说错了,哪里都有穷人,只不过是别人太擅长伪装了。”
林籽和司徒到了酒店,司徒去厨房问道,“kan du l?na mig i k?ket med? jag kan betala dig f?r att du vill jag laga mat till min f?stm?.”(请问可以将厨房借给我用用吗?我可以付给你们钱,我想为我的未婚妻做饭。)
“okej, men jag beh?ver tusen dollar。.”(好的,不过需要一千块钱。)
这里是三星级的酒店,一千块用厨房虽然很贵,但是折合成人名币司徒还是负担得起的。
林籽等了很久,司徒推着餐车走了出来,说道,“uts?de av lin, fr?n f?rsta stund jag s?g dig, jag vill ha mitt liv kan anv?ndas tillsammans med dig, och du ?r med i processen, och jag blev mycket glad f?r att du ?r pigg och glad, och jag vill anv?nda mitt liv, att ?lska dig, min flickv?n?”(林籽,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希望我的一生能够和你一起度过,和你的相处过程,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因为你的性格活泼,我愿意用我的一辈子去爱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林籽站了起来,热泪盈眶的看着司徒,虽然她知道司徒喜欢自己,但是现在听到司徒亲口说出来心中也是十分的激动,“jag tror att jag har en livstid har tv? g?nger, en g?ng ?r du st?tt p? flygplatsen, och en g?ng f?r att kunna g? med dig till slutet.”(我想我这一辈子当中有两次幸运,一次是在机场遇到了你,还有一次就是能够和你走到底。)
林籽的瑞典语说得非常的流利,司徒说道,“不管未来是否遥远,我都要牵着你的手,走到命运的尽头。”
凌奕澜一个人在丽江游玩了很久,买了很多的汉服,终于,凌奕澜为新书的结尾写上了最后的一段话:“也许你捉住了夏天的那只蝉,但是并不代表你就留住了整个夏天。”
凌奕澜回到了安城参加新书发布会,没有想到有人买下了她四分之一的书,还捐赠给了失恋博物馆,虽然这本小说《风铃》是凌奕澜写的自己的小说,但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买着捐赠给了失恋博物馆。
“溟四爷,我好喜欢你,你给我签个名吧。”一个粉丝在新书发布会的现场找凌奕澜多要了一个签名,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凌奕澜不厌其烦的全都给签了,到了最后一个,“对不起啊,书已经发完了……”
“我不要书,我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