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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看戏

我有饭票了。

虽然饭票的好处,我目前还看不大出来。

因为他太不称职了。

忙的时候瞎忙,不忙的时候又闲地招人恨。

关键是他还老跟在我屁股后头,像条看家护卫保平安的狗。

他闲吧,我嫌他,他不闲吧,我又生气。

一旦没人成天围在我身边嘘寒问暖,没人在我面前装孙子了,我就一下觉得自己不被重视了,说不出的不得劲,浑身的不得劲。

这不,都好几天了,饭票也不现身。

我怀疑他是想闲死我。

小桃中午进来打扫,拿着把大扫帚把地扫的尘起飞扬,恍如沙场,她扫地的时候喜欢聊天说闲话,和我一样说话的时候也必须得有倾听者,最好听众还是个哑巴。

唯一不同的是我唠的东西还有点文化,小桃唠的内容就极其的琐碎,就和她对我莫名的敌意一样,显得毫无意义。

扫地是上午她要做的活,到了下午,她就要去小厨房帮忙烧柴火了。

小桃先是说厨房的柴火有多不好烧,再是委婉地暗示我要我在伍韶川面前说好话,最好能把她一直调在我跟前,享受一个得宠的姨太太跟前一等丫鬟才能有的特殊待遇。

可能她也知道这个建议不切实际,所以她只是暗示了一遍,就自己把话头给岔开了。

小桃继续单方面地和我聊天,除了没有瓜子之外,她就像个茶馆里说书的女先生,拿着个扫帚唠嗑,恨不能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为止。

她唠着唠着,就又说到伍韶川的宅子了,在夸了一通伍韶川的品味和人一样好之后,小桃终于说了点稍稍切实际的话,她说院里正当中的那颗枇杷树已经在结枇杷了,甜得很,还问我要不要去摘。

我一直在床上端详着琥珀坠子,想让伍韶川也来听听小桃的大放厥词,可他不来,我就只好被动地躺在绒被子里,被动地听小桃继续海枯石烂地和我聊,谁叫我懒得动呢。

她的扫帚不长眼,扫出的风好比晚上的穿堂风,我无意中吸了几口灰,也败坏了不少心情,但也只是面不改色地跟说,如果你不怕得病的话,就去摘吧。

小桃虽然纳闷自己伺候的小姐一下子变了个性子,但小姐虽然不是原那个小姐,她却还是原来那个丫鬟。

这就是本和质的差别。

小桃见我表情高深莫测,语气莫测高深,红润的桃子脸顿时吓得成了个白桃子。

她说为啥会得病。

我冲小桃招招手,像招一只听话的花斑猫。

她又害怕又好奇地凑过来。

那神情,真是和我房间顶梁上常常逗留的那只胖三花没什么区别。

我说,因为............

小桃越来越紧张了。

我说,因为枇杷加甜桃,吃多了胃虚。

小桃‘嘿’的一声,提着扫把转身就走了。

小桃不理我了。

哼,看见没,脾气比我还大呢。

我把琥珀坠子仔细地塞回了胸口,双手枕着脑袋思考。

这年头啊,下人和主子,哪个都不好当。

主子不像主子,下人不像下人。

这都什么世道。

不过我刚才没告诉过小桃的是,院里那颗枇杷树结的果子虽然甜,但没事还是别去摘比较好。

毕竟在很早很早之前,那颗枇杷树上吊死过人。

吊死的日期我不太清楚,不过看那双绣花鞋的式样,应该是同治年间宝盛祥出的款式。

也没什么,就是半夜老在那里晃荡,不弄出声也没人发现的了,更何况人一多它就不晃荡了。

我知道,它也是需要私人空间的。

就连我没事儿做,想去和它聊天的时候,它都只顾着把鞋子对转一个角。

不管我跟它怎么聊,怎么唠,它就是铁了心地就是不理我,穿着个绣花鞋,还是一个劲地继续晃,晃得欢实,晃得像它生前那样活泼。

由此可见,它是一个清高的鬼。

而且,枇杷和桃子放在一起吃,的确会虚火旺盛,对胃不好。

可惜小桃不信。

这几天,连小桃也不搭理我了。

没人说话,也没人上赶着给我逗着玩了。

糟糕,我又有些生气了。

小桃可恶,伍韶川也不遑多让。

不对,应该说,伍韶川这人最可恶了。

但是想想,可恶归可恶,那我也不能刚得了饭票就撕票。

于情于理,都不太合适。

所以我闲归闲,但也没找他不痛快。

军阀头子死在了我手上,死相很耐人寻味,来收殓的鞋匠看了眼尸体就吓得倒地抽搐,说从来没见过死人还能死的像根风干的腊条,并且是风干了起码个把月才有的效果。

不过人嘛,都这样,只要一碰上邪门的事情,也就代表除非吃饱了撑的,否则没人敢查。

就像育婴堂每月都固定会失踪十来个弃婴,据说不是死了就是不见了,也没见人咸吃萝卜淡操心,上门去讨个说法。

我猜大概是军阀头子生前也没多少真功夫花在打仗开炮上,最后身边的人人心也散了,底下的兵也没什么硬骨头,所以原先普普通通的伍副官坐上新的参谋长位子时,竟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就这么接受了。

更好玩的是,我从原先的七太太摇身一变,又成了伍家大宅新进门的三太太。

原先做七太太时白捞的宅子给伍韶川卖了,他说那宅子没他家的舒坦,还不如卖了给我买更好的。

我知道他不敢动我发现的前参谋的私房钱,是我的还是我的,于是便很大方地跟他说不用,你只要把我养好了就行。

伍韶川刚刚接手,今天又是在外头忙了一天,终于忙里偷闲地回来了,还抽空替我收拾了房间,又替我铺好了被子,若不是天色太晚,只怕他还准备亲自去烧两桶热水给我送来,让我泡个痛快。

好像自从我进了他的宅子,除了小桃之外,就基本上用不了什么丫头婢女了,什么事都是他亲手包办,恨不得连觉也替我睡了。

就比如,伍韶川现在在替我缝睡衣扣子。

很漂亮很贴身的绸衣,硬是给他缝的稀稀拉拉,抽丝都抽的不成样子。

实在是缝的太丑了。

我实在是忍不住,从他开始拿针线的那一刻就一直在骂他,骂到口干舌燥后还让伍韶川给我倒了杯茶,然后再接着骂。

但无奈几百年来我学会的带恶意的字眼不多,且披着梅小姐的皮,总是自觉文雅,更时刻劝说自己要对得起书香门第的那一套歪道理,还要格外约束自己娇贵的口齿。

于是乎骂来骂去,也不过就是把人从活骂到死,再从死骂到活,没一点新意。

“你的手干什么吃的,缝不来还瞎缝。”

我一句接着一句,毫不停顿:“你说你除了让我骂你还能做什么,死人都比你有用,起码杀了还不占地方。”

我骂他粗手粗脚的一个人,还硬要替我缝扣子,不光难看,还碍眼。

伍韶川的脸很温和,也很严肃,跟刚进门的小媳妇似的,像是为了要完成恶婆婆的指令而奋斗一样,一声不吭,连手上的动作都一丝不苟。

缝扣子缝地跟上战场一样,也是没谁了。

可我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脾气来的快,跑的也快,简直比风还快。

基本上一骂完我就解气了。

见伍韶川还是没什么反应,我于是又换了个姿势,继续看着他缝,实际完全忘了其实是我住在他的宅子里。

是我占他的地方。

伍韶川被我好好地骂了一顿,也没生气。最后他使劲扯了扯线头,才看向我道:“别看不好看,你穿着睡,但凡睡个个七八百回也掉不下来,我小时候看我妈纳鞋底,她就是这么说的。”

你妈不是早死了,我怎么知道她说没说过。

我白他一眼,注意力从扣子转到了他的脸,又从他的脸转到了他的手。

捏得了针线,又拿得了枪。

粗人一个,手却好看。

看手背是粗粗荔荔,没一块儿好看的地方,整只手的皮肤糙的简直苦大仇深。

可他的骨相确实是实打实地好。

我都看得奇怪了。

看外头一层皮面,这就是个普通贫民的手,可他的掌心不经意间翻出来时,却是个贪狼的手相,是那种只有浸染在血与腥红中,才能大富大贵的纹理。

我撇开眼睛,决心过一阵子再看看。

伍韶川的命,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偷来的。

总不能是和我一样,拿了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吧。

但听他口齿,也不像个没念过书的乡下人啊..........

我想了一小会儿,就不打算想了。

伍韶川要是真有本事,那也是我饭票。

做牛做马,当狗当人,都得听我的。

就该是这么个道理。

伍韶川替我关了灯,又静悄悄地点了蜡烛。

他说,灯太刺眼,还是蜡烛实惠,吹一口气就没了,不像关个灯还要起身。

我一贯的还是没理他,只是细细地想他的名字。

总觉得我好像在哪本书上读到过的样子。

也对,有个能取得出韶川这个名字的妈,那么伍韶川也不算是个粗人。

哦,我是在春秋繁露里头读到过一句。

韶卿在雅堂,川玉不复生。

可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

我琢磨着他的字,虽然依旧不知道这两句的深切涵义,但总感觉韶川这两个字要比梅小姐的小字念出来还好听。

人不咋地,名字倒是个好名字呢。

只是伍韶川的手长得是真不错,我在没事干,又找不着事情做时,一边不想看他的脸,也不想听他像个老婆子似地送来问候和关怀,就会把注意力放到他的手上。

真是越看越发现,他的十个手指头又长又细,老茧起的恰到好处,比从前我见过的那些富贵公子的手都要来的匀称。

起码比他的脸好看。

我看着他继续忙东忙西,心中若有所思。

原来饭票就是这么个用场。

伍韶川见我盯着他木愣愣发呆,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又理了理身上的军服,唯恐让我看得不舒服。

“住的可还习惯?回头我让人再给你添置些东西,想要什么,列张单子,我去帮你办。”

他说这话时眼里透出的东西,我不懂。

但其实我也不想懂。

他的职责就是供着我,我的职责就是负责享受。

其他的,关我屁事。

我想了一会儿,说:“有没有皮影戏?我想看皮影。”

伍韶川回头看了眼,窗外月色朦胧,连星星也没有。

“太晚了,你好好睡一觉,明儿一早,我带你去看皮影。”

我嘴一撇,立马就不高兴了:“要等明天?”

他见我不高兴,声音放得更低了些,沉沉地,哄小孩似地:“你看你这两日气色不好,休息够了,多少皮影我都陪你看。”

天。

这声音太温柔了。

温柔地让我语塞。

我收回他不称职这句话。

伍韶川这饭票一职做得是越来越好了。

我感叹道。

这人啊,尤其是男人。

是不是只要对着个漂亮女人,这话怎么说都能说得人舒坦,草稿不打,张嘴就来,让人高兴是一句话,让人安心也是一句话。

都这么多天了,嘴皮子上的便宜,我这老妖怪怎么就占不过他呢?

“行吧,那你可以滚了。”我想不出该回他什么,便转身对着梳妆台的圆镜,兴起地一会梳头一会描眉打鬓。

伍韶川盯着我的背看了一会儿,出去了。

我顶着张美人脸,灯也不点,光化妆就化了一晚上。

这梅小姐真是好看得紧,怎么画怎么漂亮,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心思。

绝对是我这几十年来最喜欢的一张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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