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阵可怕的类似饥饿的不安情绪困扰着马丁·伊德。他渴望看那姑娘一眼,因为她的纤手以巨大的力量攥紧了他的生命。他没有勇气登门拜访她,生怕去得太快,犯下一桩丢脸的罪过,违背那种叫做礼节的可怕东西。他在奥克兰和伯克利那两个图书馆花了大量时间,替他姐姐戈苔洛忒、妹妹曼琳艾和那个学徒杰莫填写了领取借书证的表格。为了得到杰莫的同意,他还不惜请他喝了几杯啤酒。有了四张借书证同时借书,他每天都在那间佣人的房间里挑灯夜读,于是西杰勃特蒙先生要他每星期付五毛钱的煤气费。
这一来书倒读了不少,可他被刺激得更加不安了。每一页书、每一本书都是通向知识王国的一个窥孔。他读得越多,饥渴越剧烈。而且他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经常由于缺乏基础知识而大伤脑筋。他明白,书里那些最普通的引征是每个读者都该知道的,可他却不知道。诗集里的情况也一样,不过他读诗的时候高兴得要发狂。斯威潘的诗他又读了不少,不止是露思借给他的那一卷,其中《忧伤之歌》那一首他彻底理解了。但是他敢断定露思并没有理解。过着她那种高雅的生活,她怎么能理解得了?后来,他偶尔看到了吉卜林的诗,这位诗人对普通事物的描绘极富韵律,流畅自如,充满魅力,使他读得入了迷。这人对生活的理解和犀利的心理刻画,都使他惊异不置。“心理”是马丁刚学来的一个新名词。他买了一本字典,因而减少了积蓄,这一来他必须提前出海去挣钱。西杰勃特蒙先生对此很恼火,他本指望那笔钱统统变成食宿费。
他在白天不敢走近露思家附近一带,可是一到晚上就像个贼似的绕着她家遛达,偷偷张望那一扇扇窗户,对她房间的墙壁也有了好感。有几次,他差点儿被她那两个弟弟撞上,有一回,他还尾随蒙埃司先生来到大街上,在街灯下悄悄观察他的面孔,一路巴望突然出现死亡的危险,好让他挺身上前,解救她的父亲。有天夜里,他熬夜守望终于得到了报偿,从二楼的一扇窗口瞥见了露思的身影。他只看见了她的头和肩膀,见她举起双手对着镜子理头发。可惜只有一小会儿的工夫,不过对他来说很长,当时他耳热心跳,血液发烧。转眼间,她已经拉住了窗帘。但是,他总算弄清了哪个是她的房间。此后,他便经常呆在那里,隐蔽在街对面的一棵黑乎乎的树底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天下午,他看见她母亲从一家银行里走了出来,这又一次证实了露思和他之间隔着遥远的距离。她属于和银行打交道的阶级,而他有生以来从未进过银行,他总认为这是特别有钱有势的人才常常光顾的地方。
他在某种程度上经历了一次精神上的革命。她的纯净对他起了作用,使他感到很有必要保持身心洁净。他必须如此,否则就不配和她呼吸同样的空气。他刷牙,用厨房的板刷刷手,后来在一家杂货店的橱窗里瞧见一把指甲刷,一看就知道它是干什么用的,以后就再不用板刷了。买这把指甲刷的时候,店员冲他的指甲瞟了一眼,建议他买把指甲锉,于是他又添了一套梳洗用具。他在图书馆偶尔发现一本有关保养身体的书,随即养成了每天早晨洗冷水浴的习惯,杰莫见了大为惊讶,西杰勃特蒙先生对此也大伤脑筋,首先他不赞成这种赶时髦的新花样,其次他郑重其事地考虑到底该不该加收马丁的水费。另一个大进步是关于裤缝的学问。马丁既对这类事发生了兴趣,马上就注意到裤子和裤子的不同,工人阶级穿的裤子膝盖老是鼓出一块,在工人阶级之上的那些人穿的裤子从膝部到脚面总是一道笔直的线。他还搞清了这里面的原因,就跑到他姐姐的厨房找熨斗和熨衣板。刚开始弄得一塌糊涂,烫坏了一条裤子,没法穿了,只好又去买来一条,这笔花费把他出海的日子又拉近了几天。
但是这种自我改造还仅仅局限于外表。他烟还照抽,酒可一滴也不沾了。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喝酒是男人分内的事,还为自己的酒量感到光彩,跟人家对喝起来,一般人都能被他灌醉。他在旧金山有不少同船伙伴,每逢碰到他们,还和从前一样请他们喝酒,人家也回请他,但他只给自己要淡啤酒或姜汁酒,捺着性子忍受人家的嘲笑,并不发火。等他们醉得又哭又笑的时候,他便冷眼旁观,看着他们兽性发作,一面暗自感谢上帝,自己再也不像他们那样了。他们老想把自己不如意的事情忘个一干二净,一旦喝醉,他们那冥顽不灵的头脑就异想天开,以为自己成了仙,在各自痴迷欲望的天堂里为所欲为。对马丁来说,烈酒的用处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以一种更加深沉的方式沉醉了——由于露思,是她点燃了他的爱情之火,让他窥见了崇高不朽的生命。由于书籍,是书里的知识激起了他的求知欲,像千百条小虫咬啮着他的大脑。由于洁净,是这种清新的感觉促使他浑身焕然一新,比以往更加健康强壮,生气勃勃。
有天晚上,他去了剧院,因为他冒出一个想入非非的念头,希望会在那儿见到她,结果从二层楼座上真的望见了她。他看见她走在座位间的过道上,跟她走在一起的是昂森和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年轻人的头发看上去活像头上顶了颗足球,还戴着一副眼镜。一看见他,马丁马上产生出一种惶恐和忌妒的心情。他看见她在正厅前排坐下来,那天晚上除她之外,他简直什么也没看见,只管盯着看她那秀美白皙的双肩和淡金色的浓发,不过远远望去,不大清楚。剧院里也有别人在四下张望。他不时瞅一瞅自己周围的观众,注意到前一排离边上十几个座位的地方,有两个年轻姑娘回头张望,眼睛里露出大胆的神色冲他微笑。他一向性格随和,不愿意让人家失面子。要是在过去,他会对人家报以微笑,逗对方再笑下去。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倒是对人家笑了笑,随即移开了目光,不再注意她们了。虽说他已经忘记了这两个姑娘,可有几次他又无意间瞥见了两人的笑脸。他不可能一日之间变成另一个人,也不可能违反自己善良的天性,因此每逢这种时候,他就显出人情味十足的友善,对两个姑娘笑一笑。这对他并不新鲜,他明白姑娘们是把女人的手伸给了他。但这会儿情况不同。下面远远坐在正厅前排的那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人,与这两个和自己属于同一阶级的姑娘真有天壤之别,他对她们只有怜悯和难过的份儿。他衷心希望她们能具备她那种善良和光彩,哪怕仅有一点点也好。他绝不愿意由于她们赤裸裸的表现而伤她们的自尊心。他并没有为此感到得意,相反,他甚至感到一种耻辱,是自己身份低贱,才会招惹这种事。他知道如果自己属于露思的阶级,这两个姑娘断然不会向他表示什么。她们每瞥他一眼,他就感到自己这个阶级伸手抓他,要把他往下拖。
快要到剧终落幕的时候,他离开了座位,打算趁观众退场看她一眼。剧院外面老有些人站在人行道上,他可以拉下帽檐遮住眼睛,站在别人背后,免得被她看见。他跟着第一批退场的人走出剧院。可是刚在人行道边上找了个位置站好,那两个姑娘就出现了。他知道她俩在找他,一时气得咒骂自己招女人。她俩漫不经心地穿过人行道,越走越近,他知道自己就要被发现了。她们放慢了脚步,挤在人群中间,来到了他跟前。两人中有一个挤了他一下,显然像是刚认出了他。她是个身材苗条,肤色黝黑的姑娘,长着一双无所畏惧的黑眼睛。这双眼睛对他微微一笑,他也报以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习惯性的打招呼,他以前说过无数遍,都是在类似的初次相逢的情况下。再说他也非这么做不可。他生性宽容大度,极富同情心,不容自己这么做。黑眼睛的姑娘满足地笑了笑,和他打了个招呼,看样子想停下来,她的同伴和她手挽着手,哧哧一笑,也想停住脚步。他略一思索,觉得这不成。她一出来看见他和这两个姑娘说话,那可万万不成。他十分自然、顺理成章地转过身来,和黑眼睛姑娘并排往前走。他的举止毫不笨拙,舌头也很利索。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施展出高超的手段,一路打情骂俏,满嘴俗话,妙语连珠,在这种欢乐一时的风流韵事中,凭这两下马上就能和对方混熟。大批人群拥到了街拐角,他来到这里就往另一条街上挪步。但是黑眼睛的姑娘抓住他的胳膊,同时拽住她的同伴跟着他走,一面大声说:
“等一等,宾奥!着什么急?你不能就这么一下子撇下我们呀!”
他笑着站了下来,转过身面对着她们。他的目光越过她们的肩头,可以看见人群在街灯下经过。他站的地方不太亮,别人看不见,她经过的时候,他能看得见她。她肯定会经过这里,因为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
“她叫什么名儿?”他问哧哧笑个不停的姑娘,一面冲黑眼睛姑娘点点头。
“你问她自己吧。”对方笑弯了腰。
“好吧,叫什么?”他问道,转身正对着黑眼睛姑娘。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她将了他一军。
“你压根儿就没问,”他笑道。“再说,已经给你猜了个准儿,没错,就叫宾奥。没错。”
“哼,去你的!”她盯着他的眼睛,她自己的眼睛里充满热情,撩人心意。“说真的,到底叫什么?”
她一直盯着他。自从有了男女之别以后,古今所有女人的本色都包含在这双眼睛里面了。他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她,知道她此刻尽管大胆,可只要他步步紧逼,她就会娇羞地节节后退,不过却时刻准备在他心不在焉的时候把这场把戏颠倒过来。话说回来,他毕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可以感觉到她的诱惑力,对她那份善良的情意不由自主地满心欢喜。啊,他对这一切多么熟悉,对她们多么了解,彻头彻尾地了解。按照她们特定的阶级标准来衡量,她们都是好人,为了微薄的工资整日辛劳,鄙视那种为贪舒适而出卖自己的行为,在荒漠的生活里缩手缩脚地巴望得到些微甜头,面临的未来是一场赌博,要么是没有尽头的苦役,要么是比苦役还要凄惨可怕的黑暗深渊——这条路尽管可得到较好的收入,寿命却要因此而缩短。
“宾奥,”他点头回答。“没错,宾奥·皮特,没别的名儿。”
“当真?”她问道。
“根本就不叫宾奥。”另一个插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他质问。“你以前又没见过我。”
“没见过也知道你在撒谎。”她反驳说。
“说实话,宾奥,叫什么?”另一个姑娘又问。
“就叫宾奥得啦!”他招认了。
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调皮地摇着他。“我早知道你在撒谎,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挺不赖。”
他捉住那只送上来的手,掌心感觉到了那手上有他熟悉的硬茧和变形的骨节。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罐头厂的?”他问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呀,你莫不是个算命的吧!”两个姑娘齐声说道。
就在他和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地扯傻话的时候,他内心看到的却是图书馆里那装满无数代人智慧的一排排高大的书架。这两者是如此的不协调,他不禁苦笑了一下,心头掠过一阵惶惑。但是就在心里想着这些情景,嘴上却一直逗乐的时候,他还是有工夫留意从剧院涌出来的川流不息的人群。他突然从人群中看见了她,街灯下,见她身边是她弟弟和那个戴眼镜的陌生年轻人,一时间,他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他等了很久才等来了这一刻。他看清了她那女王般的头上裹着一条轻柔的毛绒绒的头巾,裹在大衣里的身段玲珑优美,走路姿势仪态万方,一只手轻轻提着裙边,转眼间她就走得没影儿了,他被撇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瞅着面前的两个罐头厂的姑娘,这才注意到她们本想穿得漂漂亮亮,却打扮得花哨俗气,想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却也是枉费工夫。廉价的衣服,廉价的饰带,手上是廉价的戒指。他感到有人拽他的手臂,听见一个声音在说:
“醒一醒,宾奥!你怎么啦?”
“你说什么?”他问道。
“哦,没什么,”黑眼睛姑娘头一甩,回答说,“我不过是说——”
“什么?”
“喔,我是想悄悄告你最好能找个男朋友——给她,”指了指她的伴儿。“那我们就能一块儿去找个地方吃冰淇淋,要不就喝咖啡,随便什么都行。”
他突然感到一阵心理上的厌恶。从露思过度到面前这一位,实在太快了点儿。眼前这姑娘那大胆倔强的眼睛旁边,似乎出现了露思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就像圣女的眼睛,以深不可测的纯净目光凝视着他。但是,不知怎的,他感到身体里有股力量在搅动。他觉得自己不至于低贱到陷进眼前这场把戏中而不能自拔。生活对于他应该说比对这两个姑娘具有更大的意义,她们的头脑里无非是冰淇淋和男朋友,如此而已。他想到自己在精神思想上始终过着一种隐秘的生活。他曾想和别人交流这些思想,但从来也没有找到一个能够理解他的女人——这样的男人也没有。他曾试过几次,结果只让人家听得莫名其妙。既然他们不理解自己的思想,那么他此刻断定自己一定高于他们。他感到内心那股力量仍在运动,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假如说生活对他具有更大的意义,那么他就应该要求从生活中得到更多。但是从眼前这种伙伴身上断然得不到。那双大胆的黑眼睛里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给予。他清楚这双眼睛后面的想法——冰淇淋以及别的什么东西。但是旁边的那双圣女般的眼睛——可以给予他所知道的以及他所意想不到的一切,能够展示给他书籍、绘画、美和宁静,还有崇高生活中一切美好优雅的事物。而面前这双黑眼睛却让他一眼就看透了它们背后的那些念头,真像时钟一样,他能看得见每一个齿轮的转动。这双眼睛企盼的是一种低级享乐,范围窄如坟墓,令人生厌,最终归宿也是坟墓。但是那双圣女般的眼睛里包含的却是神秘的境界,瑰异的奇迹和永恒的生命。他从这双眼睛里看见了她的灵魂,也看见了自己的灵魂。
“这个安排好是好,可就是有点不对劲,”他大声说,“我已经有约会了。”
姑娘火辣辣的目光里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该不是去照顾一个生病的朋友吧?”她挖苦道。
“不是,说真话,的确是有个约会,和……”他略一迟疑,“和一个姑娘。”
“你不是哄我吧?”她认真地问道。
他瞅着她的眼睛回答说:“实话实说,不骗你。咱们改天再见面怎么样?你还没告我你的名字呢。还有,你在哪儿住?”
“我叫里奇,”她答道,一时对他柔情似水,还用手抓着他的胳膊,偎在他身上。“里奇·康诺利。我住在市场街五号。”
他和姑娘们又聊了几分钟,然后就分手了。他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来到他熬夜守望的那棵树底下,仰望着那扇窗户,嘴里喃喃道:“那个约会是咱们俩的,露思。我专为你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