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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再不见,少年”

叶凡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在马路边,抱着一把吉他,每当漂亮姑娘经过的时候,弹起未来会古老的歌谣。

我无数次地说他土,姑娘们都做游戏陪玩去了,他还在玩20世纪的小手段,真是埋在土里不知发芽的悲催货色。

每当这个时候,他会竖起吉他,单手撑着,像武士杵着长刀一样,眼睛乜斜着,往往会注视我约莫半分钟,然后缓缓开口:夏虫不可语冰。

我和叶凡就是这样互相看不忿的人,但他有什么事情却爱跟我聊,尽管每次都以这句被世人引用的已经有些俗不可耐的名言警句结束。

叶凡是理想主义少年,喜欢所有能释放青春荷尔蒙的事物,比如音乐、足球、篮球,当然他做这一切是为真正的荷尔蒙释放,追一个漂亮姑娘,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他说,大学里没有谈过恋爱的人是可耻的。这又是一句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话,但他却奉为圭臬,所以我才说他土,真土。

尽管每天夜里,在寝室熄灯前,我都会对他无情地打击,但他依然如故。早上篮球场上跳跃,下午足球场上飞奔,黄昏坐在学校马路边弹着吉他,夜里偶尔在女生寝楼前,大喊着:“姑娘,我爱你们!”

叶凡就是如此恣意奔放,同寝室乃至全班都没几个人愿意跟他说话,仿佛一旦说了,就拉低了自己的品位。当然,我们班里的同学也不爱跟我说话,因为我很少去教室,要么在网吧里看小说,要么在网吧里玩游戏,大学混了四年,班里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见面却不认识我,我就更加不认识我们班里的人。

我的这种行为,被叶凡认为是个性,有时候,他还会对我这种不顾学校清规戒律的强悍行为表示羡慕,这也是他愿意跟我交流的原因。

上到大二,叶凡终于从学弟熬成学长,他在所参加的吉他社、篮球社、足球社中的地位也急剧上升,因为我们学习有个惯例,到了大三学生会、社团的领导们都要纷纷退居二线。叶凡就借着这个东风,终于成为吉他社社团老大,听上去威风至极,乍一听,似乎隐约可以比肩铜锣湾扛把子浩南哥了。

问鼎社团一把手,叶凡开始变得忙碌,篮球场、足球场、马路边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了,或许自视身份,大二之后他也没再在女生寝楼前大喊“姑娘,我爱你们”。

大二后,我也更加忙碌,早已跟学校周边各大网吧常驻人口厮混的如同亲兄弟一般,偶尔没烟的时候,几个网吧溜达一圈,就能储备一天的食粮,所以我连嘲讽叶凡的时间都没有了。

突然有一天,叶凡找到我,神情庄重,那种认真的神态,让我也不好意思开口就施展嘲讽技能。

“我想组个乐队,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玩好了可以去参加快乐男声,说不定能红。”我随口胡诌道,还没待我说完,他就面露喜色,急忙说:“不愧是你,竟然和我想到一块去了。”

我目瞪口呆,其实,我后半句话是想说:“可惜,就冲你的长相,估计连初选都过不了。”

看他如此灼热的眼神,那熊熊燃烧的青春之血,我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将后半句说出口,像我这样完全没有理想的人,在他这种热血干劲十足的少年面前,真的是惭愧啊!

“那加油,我去网吧了。”

“别走!还有一句,你说我组了乐队,参加选秀获得冠军后,是不是就能找到漂亮女朋友。”

实在无法忍受了,我真的只是个网吧群众,哪里懂得这么深奥的问题,选秀什么的不都是看脸的吗?看脸,这个问题你花五毛钱买个小镜子,跟里面的小人儿聊聊啊?

约莫有三个月,我跟叶凡再没有交集,他忙他的乐队,我在网吧里厮混,玩游戏的水平增加不少,自负盈亏的同时偶尔还能略有结余,高兴时会买一包十块的烟,自我犒劳一下。

突然有一天,叶凡冲到我面前,头发留得很长,呲着嘴笑,还伸手从身后拉出一个姑娘。

姑娘蛮漂亮,穷腰富胸,就是化的妆有些浓,论姿色,也算得上美妞一枚。

“我女朋友,李晓嫣。”

“我兄弟,高白。”

姑娘瞥了我一眼,轻轻地用手揉了揉鼻子,厌恶的表情一闪而过,被我捕捉在眼里,不过我也无所谓,爱咋地咋地,又不是我的妞。

“在我们班,能入我法眼的唯高白一人,其他的人都是土鸡瓦狗。”叶凡甩了甩长发,兴致勃勃地说。

我从游戏里转过头看了他一眼,脑子里同时在想两个问题,好像我一直在嘲讽他啊,难道他有M潜质,以后真的要离这货远一些。另一个问题是,土鸡瓦狗用在这里好像有些问题吧,真纠结,小学语文没学好,有点不大确信这个成语的正确用法。

“高白,走,别玩了,我请你吃饭。哥们儿我要出名了。”叶凡不由分说地拽着我的胳臂,将我拉起。

听到能省一顿饭钱,才不管他发什么神经呢,走起,吃着。

饭桌上,叶凡滔滔不绝地讲着,原来,他组了个乐队,几个人还捣鼓出几首青春忧伤歌曲,什么“飞过你窗前的蜻蜓,落在我爱情的眉心”“你离开以后,我如何能活在世界里的开心”诸如此类,莫名其妙又乱七八糟的歌词,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属性奇特的评委,竟然让他过了初选赛。

这一下,叶凡立马成了学校的当红炸子鸡,新一代追寻梦想的叛逆青年魁首,还没成为冠军,就有姑娘陶醉在他悠扬而深邃的音乐之中,匍匐在他蓝色的破旧牛仔裤下,就是眼前这位一直在补妆的李晓嫣同学。

说起李晓嫣,也是个了不得的姑娘,不过这些是后来得知,风流校花啊,父亲是当地某政府部门主任,母亲是国企高管,标准的白富美。追这姑娘的主儿,特多,夸张点说,每天清晨醒来,这妞估计都会忘记身边的男人是谁。

当然,这是学校里的谣言,我也没考证过,不知真假。不过,叶凡后来跟我说过,其实,李晓嫣是特单纯的姑娘,只是行为上稍微有些叛逆,我表示理解,毕竟富贵之家多出妖孽,我身边的有钱朋友们,已经无数次告诉过我这个道理。从小家里管得严,规矩多,待自由了,有点把持不住尺度。

具体如何,我也不了解,根据校园小道消息,叶凡和李晓嫣的配对,是浪荡才子和风流校花的激情碰撞。

但不管怎么说,叶凡是很满意的,毕竟这是他第一个女朋友,而且是按照他的规划,实现的大学里的恋爱。

至于,轰轰烈烈,后来还真的很是轰轰烈烈。

节目选秀之后,叶凡在我们学校狠狠地露了一次脸,有几次无意间还听见校园广播里,播放着他们乐队的歌。

“在你的爱的水里游动着的,是我的无限的温柔的心;在我的无悔的青春里浪荡着的,是你的冰冷的决然的话语……”

真是超级绕口,无病呻吟,又不太吉利的歌啊。这不明摆着,在跟人说是像被用过的避孕套一样,扔进垃圾桶了吗?

大学时期,又何尝不是一个人,最能无病呻吟的日子呢?这个时代,太多骚包的肉麻句子,都是大学才子们骚情满溢而迸发出的灵感。

随着我们没见过世面的学校的领导以及学生的推波助澜,叶凡终于走上大学四年的巅峰,也是据我了解他此生到现在为止的巅峰。

校长颁布“圣旨”,为丰富我校校园生活,弘扬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良传统,对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大力鼓励与支持。

我们那个学校,从全国本科大学排行榜前面开始数,累死你都找不到名字,从最后一名开始数,一根烟还没抽完你必然能发现它的名字。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特长生,真是几十年难得一遇,我们这一届出了叶凡这么一个奇葩,鹤立鸡群,学校当然要大力宣传。

不过,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虽然是要宣传叶凡,但说话却雨露均沾,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真的要掰着手指在我们学校里数,不管你数学多好,数来数去,在那个阶段就叶凡一个。

就这样,叶凡隆重登场,不仅拿到了学校给予的五千元奖金,更是在学校的大力扶持之下,办了一场演唱会,也是我们学校的同学确实没见过什么世面,那一天竟然人山人海。

后来,叶凡唾沫翻飞地跟我讲述当时盛况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革命性的光芒。

叶凡真正意义上成了学校里的红人,他用学校奖励的五千元买了一个二手的哈雷摩托,每天都会载着他的女朋友,在学校里轰鸣而过。偶尔路上碰到,他会停下车子,先甩一甩头发,然后跟我打声招呼,说几句最近他又写出什么了不得的新歌了。

而此时,他身后的姑娘,总是掏出带着小镜子的粉色盒子,拿出一块圆形粉扑,在脸上轻轻地擦着,等叶凡跟我吹完牛后,她才施施然收起小盒子,从后面狠狠地抱着叶凡,神情略显忧伤,像极了《阿飞正传》里坐在摩托车后面抱着张国荣的那个姑娘,好像是张曼玉,真的有些记不清了。

哈雷贴着地面飞驰,呼啸而过的身影,很是潇洒,叶凡真的感受到了大学的真正意义,义无反顾的梦想与爱情,荷尔蒙放肆燃烧,哪怕最后只剩余烬。

有那么一些瞬间,我竟然有些羡慕他。我的大学,除了网吧就是寝室,所在意的事情只有三件:吃饭、游戏、看小说。看着叶凡的飞扬姿态,像极武侠小说里鲜衣怒马的少年,仗剑天涯红颜做伴,而我还在这个世界里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做着一些似乎并不太实际的幻想。

大二后半期,我跟叶凡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为了玩游戏和看小说方便,我在校外租了一个房子,买了一台二手电脑。游戏疲惫之余,尝试着写一些小说,并没有什么效果,几乎都虎头蛇尾。

从那一次轰动全校的演唱会后,我很少再听到关于叶凡的消息,只隐约记得有人提起,他最终没能在选秀上更进一步,大三后,乐队成员有人选择考研,有人出国,最终乐队彻底解散。而叶凡,沉浸在曾经的辉煌不能自拔,经常在学弟学妹面前讲述他的光辉岁月,听着有些像学校外网吧门口卖烟的老王。老王多次对我说,他年轻的时候,一把西瓜刀从南街砍到北街,不过现在他只是卖烟罢了,尽管每次他都说得豪情万丈。

叶凡终究是不甘沉默的,在大学的最后几个月,他又干出一件轰动全校的事情,这一次,很不巧,我是目击者之一。

那天,吃过晚饭,我没去网吧,实际上我已经好久没去网吧了。到了大四,好像所有的曾经有趣的事情都再难以勾起我兴趣,除了对未来的迷茫。夹着一支烟,我漫步校园,仔仔细细地看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学校,从这里走过无数次,却没有认真看过它,没想到春日余晖里的校园,竟是如此美丽,山红树绿斜阳西坠,走在校园里的人每一个都充满旺盛的生命力,他们的脸上盛开着青春气息。

突然,校园里一阵骚动,许多人都急匆匆地向一个地方赶着,隐约从他们嘴里漏出一两句话。

“有个人在女生寝楼前面表白啦!”

“不对,好像是被人甩了,在那里发疯呢?”

……

听到有好戏看,我也跟了上去,待走到围观群众前,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叶凡,剪掉了长发,留着板寸,穿着白衬衣蓝牛仔,看着比以前更像个学生。

“晓嫣!李晓嫣!我是真心爱你!”

“李晓嫣,为了你,我愿意改变!”

……

他没完没了地说着,双手狠狠地拍打着胸脯,看着很像小时候家乡吃了老鼠药发疯的狗。

他就这样嘶吼着,嗓子渐渐变得有些沙哑,终于,女生寝楼里有人忍不住了,大骂起来。

“疯了吗?哪来的野狗,赶紧滚!”

“这是谁的相好啊,赶紧去打发走这个男人,吵死了,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

大概是真的受不了了,李晓嫣出现在寝楼门口,仍旧是化着浓妆,静静地看着在她面前嘶吼到已经有些失魂落魄的叶凡,那眼神跟第一次见我时,一闪而过的眼神一模一样,那是富贵者的鄙夷与不屑。

“叶凡,你再烦我,我找人打死你!”李晓嫣怒不可遏地说。

叶凡愣了,大概没料到曾经那个疯狂拜倒在他牛仔裤管下的女孩,竟然说出这么翻脸无情的话来。

“你……你……”

“爱过,”李晓嫣有些不耐烦地说,“但是是那个可能成为明星的叶凡,而不是毕业后就要成为农民工的你!”

“哥们,干他!”突然人群里,一个正义感爆棚的兄弟看不下去了,大声喝道。这一声暴喝,引起很多人的共鸣,纷纷叫嚷着,让叶凡打李晓嫣这个不知廉耻的女生。更有真相帝,讲出了李晓嫣私生活靡乱的感情史。

群情激奋,李晓嫣一脸的不屑,她眼里的神情,尽是轻蔑。我本以为像叶凡这般恣意张扬的人,应该暴怒煽李晓嫣几个巴掌,但他没有,而是低着头,转身失魂落魄地走开,那身影,我想到了《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最后说的那句话“那个人好像条狗唉”。

毕业酒会上,老师同学们都在互相敬酒,有人哭、有人笑,大家在哭述着别离和大学四年的艰辛不易,只有我和叶凡孤零零地坐在那里,样子都有点傻。

他是没人愿意跟他交朋友,要么曾经像二货,没人理他,要么站得太高,没人够得着他,这么一想,叶凡的大学还算蛮精彩,有高潮有低谷,跌宕起伏,够刺激。

而我,大家压根不知道我是谁,至于为什么我这么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在毕业酒会上,大家已经懒得去管,或许他们只当作一个来蹭饭的人,反正也吃不完。

叶凡看着我,提着酒瓶走了过来,喝了一会儿,就醉了。

“高白,你知道吗,是李晓嫣追的我。学校那么多的优秀男生追她,而她追的我,哥们儿厉害吧!”

“说这李晓嫣啊,确实是个好姑娘,有理想有追求有态度。兄弟我现在想想,我有些傻×了,她李晓嫣喜欢有个性有追求的男人,而哥们儿我爱上她之后,却想跟她好好过日子。”

“我想跟她好好过,她想折腾。肯定过不到一块去啊,分了也好,不过,我好歹算是轰轰烈烈过。可高白你,大学白过了吧!”

……

叶凡絮絮叨叨,借着酒劲儿,将他和李晓嫣的故事讲完。一个叛逆的姑娘迷恋上叛逆的少年,疯狂追求。而叛逆的少年,爱上姑娘以后,发现以前那样混日子不对,想学好。但学好后的少年,不再是叛逆姑娘所爱的那一款。

听着,挺纠结,不过好像符合逻辑。

毕业好多年后,不知道哪位好事者,组建了班级QQ群,在我进群的时候,大家正在讨论叶凡当年牛哄哄的事迹,叶凡却很异常客气,甚至有些低声下气地向大家解释,都是曾经年少无知。

我沉默半晌,发了句“再见,少年”,想想,觉得有些矫情,稍微有点后悔,这时却看到叶凡也发了句“再不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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