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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国最后一个刽子手
子时三刻,弹子王就要人头落地了。按常规,处决罪犯该在午时三刻。监狱长说,这是民国的规矩。其实,这是他的规矩,民国刑律没这条。不管谁的规矩,总之,弹子王要去见阎王了。弹子王是关东柳河镇弹子帮的老大,大号王树奎。他有一手绝技,江湖上把这绝技称作神手飞弹——袖筒里带着数枚或十数枚铁弹,如同马车轴承里的滚珠,派上用场时,手起弹飞,直射对方脑门。弹发人亡,百发百中。不过,弹子王有个规矩,只杀歹人不杀无辜。正如民谣所唱:弹子王,响当当,除暴安良传四方,抱打不平闯天下,歹徒见了心发慌。总裁孕妻:娇妻狠狠宠
无缘无故有个孩子抱大腿是怎么回事?斗渣男,虐渣女要肿么破?慕心初第一次觉得,大脑不够用,还是抱一个金大腿快些。上金大腿之后。慕心初,“为什么我和你在同一个办公室?”陆御撤,“因为我们是夫妻。”夫妻便罢了了,为什么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屁孩。慕心初一脸的苦相,“陆御撤,你这个混蛋!”御撤,“基因太过于强大了。”张恨水经典作品系列:金粉世家(中)
小说以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封建大家族为背景,以金铨之子金燕西与平民女子冷清秋由恋爱、结婚到反目、离异的婚姻为主线,揭露了封建官僚及其妻妾子女空虚、堕落的精神世界和没落腐朽的生活,为豪门贵族描写了一部活生生的兴衰史。不是冤家不聚头:鲁迅与胡适
说到胡适与鲁迅,两大对峙的奇峰,他们有着太多的相同:一样的出生于文化丰厚之地,一样的来自于文脉世家,一样的青春年少便出门求学,最终又一样的漂洋过海留学深造,甚至一样的被守寡的母亲以同样的“母病速归”的谎言诓骗回家,娶了一个同样的没有文化的小脚太太。这太多的相同背后,又有着太多的不同:一个求学金陵,一个求学上海。在金陵的学校,鲁迅过的是比绍兴还要保守、传统的封闭生活。而在上海求学的胡适,则被开放、摩登的殖民文化所陶醉,如鱼得水,如浴春风,用他自己的话说:“自打进入上海后,我几乎没有一天不读报纸。”成山成堆的报纸杂志,兼收并蓄的海派文化,开阔了胡适的心胸,拓展了他的视野,让他看到了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此起彼伏的文化大潮。心悦你,时光美好而悠长
言公子的前半生,生活在黑暗的泥淖里,阴暗、冰冷,所以后来当他可以肆意的沐浴在阳光下,光明正大的怼天怼地怼社会,成了影视界一朵有名的“霸王花”。直到遇见了那个人,再次心甘情愿迈入黑暗。很久以后,言公子才发现,自家一直凶悍的魔君大人,似乎是一团被黑暗包裹的光明,让人忍不住一点一点打碎黑暗,一并沉沦。世界上总是有些人,浑浑噩噩很多年,不期然相遇,不期然改变。不管多久的时间,不管怎样的相遇,让人意外还是欣喜,让人痛苦还是甜蜜。或早或晚,或好或坏,冷暖自知。第一庶女
◆南宫璃月:南宫世家庶出七小姐、昊云第一美人。却是个懦弱无能、胸无点墨、疯癫痴傻全占的苦命小姐。父不疼、亲不爱,南宫家族皆以她为耻。还惨遭未婚夫抛弃,成为天下最大的笑柄。受不了未婚夫的奚落嘲笑,羞愧难当的她选择一头撞死。不料,未婚夫不仅没有一丝怜悯,还抱着美人哄堂大笑,视她命如草芥。◆这破落的人生!冷漠强悍的她被男友和小三害死,还穿越成一个花痴无能、任人欺凌的痴傻小姐?人人避而远之,鄙夷不屑。可惜!她已不是当初的她。十五岁的少女,拥有二十九岁的成熟灵魂,惊艳重生。前尘往事早已厌倦,与其活在尔虞我诈的斗争中,不如做个痴傻无害的米虫。本以为就晒晒太阳、睡睡懒觉度过一生,无奈,总有人触碰她的底线。面对一波波的阴谋陷害。她,岂能无动于衷?她岂是任人摆布、控制玩弄的懦弱女子?不久之后,脱胎换骨、绽放光芒,那些曾经瞧不起她的人,纷纷傻了眼……◇◆◇◆◇◆◇◆【片断一】“你来做什么?如果想继续纠缠本王,本王告诉你,不可能!本王绝不会接受一个傻子做我的王妃。”男人高傲的别过脸,他就知道她忍不了几天,还是来求他了吧。微风徐徐,花瓣轻盈飘落,晶莹如雪,细细碎碎落到淡雅的女子身上,“我知宣王的心意,强扭的瓜不甜,所以,我成全你们,我来解除婚约!”此时,原本高傲的男子,顿时陷入尴尬的境地。【片断二】看着一脸冷漠、无视自己的她,他突然有了兴趣,“你不是爱本王爱得要死吗?本王现在给你一个机会。”女子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温润的声音中透着慵懒,“我以前不知道‘自恋’是什么,现在终于知道了!”◆前世:她是现代最优秀的医学天才、商界女强人。善于伪装,冷漠强悍,狡诈毒辣,黑白两道通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今生:淡定,聪明、谨慎而成熟。恬淡随和是她的伪装,腹黑强悍才是真理。深藏不露,表面无害,但是,惹到她的人都会死得很惨,瞪人三秒就能精确的计划出如何让对手自愿掉进三米外的粪池……◆本文文风女强,一对一。本故事纯属虚构,禁止模仿!感谢:七月亲亲赠的封面O(∩_∩)O感谢亲们的支持,推荐果冻的其他文:【第一庶女】【呆子王妃】【废后训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