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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隔着毯子伸出手,按铃叫来吉夫斯。

“晚上好,吉夫斯。”

“是早上好,少爷。”

我吃了一惊。

“天已经亮了?”

“是的,少爷。”

“没搞错吧?看着外面还黑乎乎的。”

“少爷,外面起雾了。少爷记得的话,现在已经入秋了,正是‘雾气洋溢、果实圆熟’的季节[1]。”

“什么季节?”

“雾气洋溢,少爷,果实圆熟。”

“哦?啊,对对,懂了。嗯,就算是吧,你那个提神剂给我来一杯,好不好?”

“已经备好了,少爷,在冰箱里冰着。”

他倏忽一闪就不见了。我坐起身,有种偶尔浮现的那种不舒服感,就像自己不出五分钟就要毙命似的。昨天晚上,我在螽斯俱乐部里请果丝·粉克—诺透吃饭,为他饯行,他马上要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大英帝国二等勋爵)的独生女儿玛德琳喜结连理。这种事儿呢,总是要产生一定后果的。不错,吉夫斯进屋之前,我正梦见有个恶棍往我脑袋里钉橛子,而且钉的还不是像基尼人希百之妻雅亿[2]用的那种普通橛子,而是烧得通红的橛子。

吉夫斯端着还魂剂走进来,我咕咚咚灌进喉咙,初有略略不适之感——喝下吉夫斯的专利续命饮之后这种感觉总是少不了的:头盖骨朝天棚飞升,眼珠子从眼窝里弹出去,又像回力球似的从对面墙上弹回来;这下舒服多了。不过,要说伯特伦现在恢复到了最佳比赛状态,那还是有点牵强,不过至少是恢复了点儿元气,有精神说会儿话了。

“哈!”我接住眼珠子装回原位,“哎,吉夫斯,这大千世界有什么新消息?你拿的是报纸吧?”

“不,少爷。这是旅行社的一些读物,我想少爷可能乐意扫一眼。”

“哦,”我说,“你这么觉着是吧?”

接下来是片刻的沉默,好像孕育着什么——这个词好像没用错吧。

这么说吧。拥有钢铁般意志的两位男士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偶尔爆发些小摩擦在所难免,而最近伍斯特府上就爆发了一桩。吉夫斯想叫我去参加什么环游世界的邮轮之旅,我断不同意。可是虽然我坚决予以否定,但是他没有一天不给我弄那么一两束或者一两把折页插图宣传册,都是那些个宣传“啊,广阔大自然”的家伙散发来招揽顾客的。总之,吉夫斯的做法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锲而不舍的猎狗,坚持叼一只死耗子摆在客厅地毯上,丝毫不管主人家如何用言语、手势孜孜教诲,说明死耗子这会儿不时兴,其实嘛从来都不时兴。

“吉夫斯,”我说道,“以后不许拿这事儿烦我了。”

“旅行极有教育意义,少爷。”

“我不能再受教育了,多年前就受够啦。吉夫斯,我知道你是怎么回事。你那点儿维京海盗的血统又出来作祟了,渴望去呼吸点儿咸咸的海风,幻想着自个儿在船头甲板上散步。也可能谁跟你念叨过巴厘岛的舞女来着。我都懂,我很理解。但是不行。我拒绝把自己关进该死的远洋船里,被拖着满世界跑。”

“遵命,少爷。”

他的语气里有一点儿那什么,我感到他就算不是心中不快,也远远说不上心中大快,因此便机智地转开了话题。

“哎,吉夫斯,话说昨天晚上喝得可真尽兴。”

“果然,少爷?”

“嗯,可不是。大家都高兴着呢。果丝还向你问好。”

“多谢粉克—诺透先生惦记着。相信他兴致很高?”

“高得不得了。要说他可是大限将至,马上要改口管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叫岳父啦。不过他叫总好过我叫,吉夫斯,他叫总好过我叫呀。”

这话是有感而发。至于原因呢,容我解释一下。几个月前,庆祝牛剑赛艇那天晚上[3],我想给警察和其头上警盔分家,结果不幸栽在了法律手里。在拘留所的木板床上睡睡醒醒地过了一夜,第二天就被带到勃舍街法庭,重罚了五镑银子。那位裁判官给我判了这么个惨无人道的刑罚不说,还在法官席上加了不少侮辱人格的按语。要说这位裁判官不是别人,正是巴塞特老爹,果丝那位未婚妻的父亲。

事后我了解到,我可以说是他最后的一批客户了。没过几个星期,他就从某个远房亲戚那里继承了一大笔款子,然后就退休搬到了乡下。这个嘛,至少是官方说法。我私下以为,他有今天全是仗着贴膏药似的贴着罚款不放。这儿五镑那儿五镑的,可想而知这么些年来攒了多少。

“那位暴脾气你总不会忘了吧,吉夫斯?不好对付啊,嗯?”

“或许沃特金爵士在生活中并非如此令人生畏,少爷。”

“不见得。不管搁在哪儿,地狱之犬永远是地狱之犬。咱们别说这巴塞特了。今天有信没有?”

“没有,少爷。”

“电话通信呢?”

“有一通,少爷。是特拉弗斯夫人打来的。”

“达丽姑妈?这么说她上城里来了?”

“是,少爷。夫人表示希望少爷尽早回话。”

“我有个更妙的主意,”我热情地说,“我亲自去见她。”

半小时后,我就信步踏上了她府宅的台阶。管家赛平思给我开了门。此时此刻,我怎会想到,跨过这道门槛后,再不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工夫,我就要卷入一场纠葛,伍斯特的神魂将要经历前所罕有的考验。我所指的这场险恶风波涉及果丝·粉克诺透、玛德琳·巴塞特、巴塞特老爹、史呆·宾、哈·“没品哥”·品克牧师、一只十八世纪的奶牛盅以及一本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不过,进门的这会儿,我对这场临头的大难还全然不觉,平静的心湖上也不曾笼罩上一丝乌云。此时,我正憧憬着和达丽姑妈小聚。以前大概也提过,达丽姑妈是我所尊敬的好姑妈,万万不可混同于我那位阿加莎姑妈——她可是吃碎玻璃瓶子、浑身罩着带刺铁丝的人。和达丽姑妈东拉西扯,不仅是智力上的享受,此外还有一个叫人翘首以盼的前景,那就是八成能哄她留我用午饭。达丽姑妈家的法国厨子阿纳托手艺精湛超群,因此能扑进她府上的食槽一向是对美食家的诱惑。

我穿过厅堂,看到晨室的房门敞开着,只见汤姆叔叔正在倒腾他那些银器收藏品。有那么一小会儿,我琢磨着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问候一下他的消化近况——这个毛病叫他深受其害。不过理智很快占了上风。我这位叔叔一见到侄子就要拉着不放,滔滔不绝地谈论什么壁饰烛台啦、叶形装饰啦,不用说还有涡卷雕饰、环饰圆形深浮雕、串珠缘饰什么的。因此我认为,还是缄口为妙,于是便一语不发地过门不入,直奔书房而去——刚才听下人说达丽姑妈正窝在那儿。

只见我这位老亲戚正埋首校样,只露出一头波浪卷儿。众所周知,我这个和蔼可亲、人见人爱的姑妈操持着一份周刊,也就是有教养、高品位的女性阅读品《香闺》。我还曾撰文一篇,题为《有品位的男士怎么穿》。

她闻声抬起头来,见猎心喜般地发出一声“哟嗬”。想当年在狩猎场上,就是这一嗓子,让她扬名于阔恩、派齐利和跟英国狐狸过不去的诸大猎场。

“嘿,丑八怪,”她开口,“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老姑妈,听说你有话要吩咐。”

“我可没叫你突然闯进来打扰我的正经事。打个电话不就得了?估计你有预感,知道我今天忙不开。”

“你是想问我能不能来吃午饭的吧?不用担心,我很乐意,一向如此。阿纳托给咱们准备了什么呀?”

“反正不是给你准备的,你个小馋虫。今天中午我约了小说家波摩娜·格林德尔来用饭。”

“我很乐意见见她。”

“哼,你见不到。今天这事儿只有我和她两个人面谈。我想请她给《香闺》写个连载。至于我找你呢,是叫你去布朗普顿路的一家古董店——过了小礼拜堂就是,很好找。我要你去古董店鄙视一只奶牛盅。”

我没听懂,心里只觉着面前这位姑妈正在胡言乱语。

“去什么做什么?”

“店里有一只十八世纪的奶牛形的奶盅,汤姆今天下午要去买。”

我顿时眼前一亮。

“啊,是件银器是吧?”

“对,奶油壶一类的玩意儿。你去店里叫他们拿出来给你瞧,然后对着那东西表示轻蔑。”

“目的何在?”

“当然是弄得他们心里没底啦,笨蛋。好让他们疑惑、心虚,然后才好砍下一点价钱。买得便宜,汤姆心里就高兴。我要他保持好心情,因为要是能签下这位格林德尔写连载,那我可得叫汤姆出一小笔血本。这些畅销女作家漫天要价,真是罪过。好了,马上给我赶过去,对那玩意儿摇头吧。”

我对好姑妈们一向言听计从,但是此刻我不得不表示吉夫斯所说的nolle prosequi[4]。虽然吉夫斯的醒神饮品如施了魔法般见效,但即便是服用之后,也没法叫人大摇其头呀。

“摇不得,今天不行。”

她盯着我,右边眉毛充满谴责地上下挑动。

“哟,怎么回事儿?哼,要是你昨天灌多了黄汤,脑袋不胜摇晃,撇撇嘴总可以吧?”

“啊,那成。”

“那快去吧。还要倒抽一口冷气,再‘啧啧’两声。啊,对了,还要说它看着像是现代荷兰玩意儿。”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据说这种奶牛盅最要不得。”

她住了口,若有所思地打量我可能略似行尸的面孔。

“这么说,你昨晚又花天酒地去了,是不是,我的小山雀?真不可思议,每次见你,你都像是刚从堕落场回来。你有没有离了酒盅的时候?睡觉的时候也喝着?”

我对这一中伤加以驳斥。

“真是冤枉我了,姑妈。除非是特别的节庆日子,我在酒桌上一向克制有道。一杯开胃鸡尾酒、一杯正餐葡萄酒,饭后可能再来一杯咖啡酒,这就是我伯特伦·伍斯特啦。昨天晚上我是请果丝·粉克—诺透小酌来着。”

“哦,是这样啊。”她哈哈大笑,其声效有点超过了本人病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但话说回来,达丽姑妈一开心起来,棚顶向来是要震落点水泥灰的。“粉哥—挠头啊。老天保佑他!这水螈王子还好吧?”

“还在危害人间呢。”

“狂欢宴上他又演讲了?”

“讲了。我可是大吃了一惊,本来还以为他会面红耳赤地拒绝呢。结果呢,大伙儿举杯祝酒的时候,他就突然跳起来,借用阿纳托的话,是一副‘满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我们大伙目瞪口呆。”

“有如惊弓之鸟,是吧。”

“恰恰相反,镇定得招人讨厌。”

“嗯,他倒是有进步。”

我们想着心事,半天没有说话。遥想那个夏天的午后,果丝在伍斯特郡达丽姑妈家里做客,由于机缘巧合,果丝装着满肚子汹涌澎湃的黄汤,在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年度颁奖仪式上对小学生们发表了一通演讲。

有件事我一直搞不清楚。每次讲某人某事的时候,要是之前就提过这个某人,我总不晓得开头作多少铺垫是好。这个问题呢,得从各个角度加以斟酌。就拿眼下这个话头来说吧,假若我默认诸位读者对果丝·粉克—诺透了如指掌,继而开门见山,那么,有些客官没有一字不落地听我讲故事,可就要云里雾里;但另一方面呢,要是进入正题之前先把此人八大卷生平事迹一一道来,那么,那些一字不落的老兄就要打着哈欠念叨:“听过啦,闲话少说吧。”

我琢磨着只有一个办法:对第一伙兄弟言简意赅地澄明来龙去脉,同时对第二伙兄弟挥手致歉,叫他们还是先花个一两分钟走走神,容我稍后再续。

这就解决了。说起这果丝呢,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长着一张鱼脸,自打成年以后就躲在乡下,献身于水螈研究事业。他把这些小友养在玻璃箱里,以不知疲倦的双眼观察其习性。可以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遁世者——要是大家碰巧会用这个词,那就保准没用错。根据比赛记录来看,要他凑在精巧如贝壳的耳畔说两句甜言蜜语,再顺理成章地选购铂金戒指,获准完婚,就算等到猴年马月,也没什么胜算。

但是,爱神自有安排。某日,果丝与玛德琳·巴塞特不期而遇,立刻如一堵砖墙般轰然倒在她裙下。果丝告别了隐居生活,展开追求,在经历了数不尽的兴衰波折后,终于大功告成,不出几日,就要套上礼服西裤,别上栀子花,走上圣坛,迎娶这个祸害。

我说她是祸害,因为她的确是个祸害。虽然咱们伍斯特对女士一向殷勤有礼,不过也不怯于有话直说。这位小姐身材娇弱,行事磨叽,性格多愁善感,眼神温柔能化人,声音婉转如斑鸠,并且对于星星兔子之类的见解着实让人莫名其妙。记得她对我说过,兔子是侍奉仙后的地精,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当然,这些纯属胡说八道。是才怪。

达丽姑妈“咯咯”一笑,声音如闷雷滚过。要知道,果丝在文法学校的那场演讲一直是最令她开心的一段回忆。

“老好的粉哥—挠头!他人在哪儿呢?”

“正在巴塞特老先生家里做客——在格洛斯特郡托特利高地村托特利庄园。他是今天早上动身的,他们要在当地的教堂举办婚礼。”

“你去不去?”

“绝对不去。”

“嗯,我想大概你去了也是难过。你还爱着人家。”

我怒目以对。

“爱着人家?那位小姐认为小孩子出生是因为仙女们在擤小鼻涕!”

“可你不是跟人家订过婚吗?”

“前后不过五分钟,而且错根本不在我。亲爱的老姑妈,”我气恼地说,“这桩倒霉事的真相你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的面部肌肉一阵抽搐。这段生平事故不堪回想。简而言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果丝因为和水螈相处得太久,神经不太结实,因此不敢向玛德琳·巴塞特开口表明心迹,于是叫我代为表白。我依言行事,可惜这位小姐榆木脑瓜,以为我在为自己表白。结果呢,果丝在颁奖仪式上丢了人,她就拒绝了人家,凑到我这里来搭伙,弄得我完全没有退路,只好背了这黑锅。话说要是一个姑娘深信一个小伙子爱着她,还跑过来说已经把未婚夫退了货,打算跟这个小伙子执手偕老,这个小伙子又有什么办法?

老天有眼,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这两只呆鸟重归于好,事情又上了轨道。但是一想到这场浩劫,我就忍不住微微颤抖。只要牧师没问那句“汝愿意否,奥古斯都?”,果丝没羞怯地答那句“愿意”,我这颗心就不得真正的安宁。

“好吧,不妨告诉你,”达丽姑妈说,“我自己也不打算去参加婚礼。我看不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就不该纵容他。说到那种人,他就是现成的例子!”

“怎么,你也认识这老伙计?”我很惊讶。当然这也证实了我常说的那句话——世界真小。

“当然认识。他是汤姆的朋友,两个人都收藏古董银器,还像两匹狼似的,老是对着嚎。上个月他在布林克利庄园做客,我对他万分照料,极尽地主之谊,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回报我的?他想背着我把阿纳托挖走!”

“什么?”

“可不是。幸好阿纳托忠心不贰——我给他涨了一倍的薪水。”

“再涨一倍好了,”我真情流露,“涨完还要接着涨,宁可花钱如流水,也不能失去这位顶级烤肉炖肉大师。”

我的确深受震动。阿纳托这位举世无双的上菜师傅险些离开布林克利庄园,跑去侍候老巴塞特,一想到这里,我就打心底里不安。在布林克利呢,我总能不请自来享受他的作品,而巴塞特备好刀叉宴请伯特伦的概率实在渺茫。

“是,”达丽姑妈答道,她想着这怕人的情景,双眼冒出火来,“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就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你最好提醒粉哥—挠头婚礼那天小心防着点。要时刻警惕,一点都不能放松,搞不好这个恶棍就把他的领带夹顺走了。好啦,”她伸手取过一篇稿子,看样子是关于婴儿疾病及保健护理的高深论文,说道:“快去吧。我还有六吨校样要改。啊,对了,把这个交给吉夫斯。这是投给《先生专栏》的稿子,写的是男士长裤侧面的穗带,很深奥,我想叫吉夫斯帮我审一审。说不准是红色宣传稿呢。好了,我交代的这件事,你不会搞砸吧?把你的任务复述给我听听。”

“去古董店——”

“布朗普顿路那家——”

“就在布朗普顿路,多谢提醒。说我要看奶牛盅——”

“加以鄙视。没错,快去吧,你认得门,不送啦。”

我轻快地出了门,在马路上拦了一辆四轮马车。一大早就担下这种活,不少人无疑要微微发昏,但对我来说,一想到这桩善意之举是我力所能及,便只觉满足。我常说,考验之下,就会发现伯特伦·伍斯特是块童子军的料。

布朗普顿路上的这家古董店果然如前所述,是一家古董店,位于布朗普顿路。天下的古董店都一样——除了邦德街上光鲜时髦的那片儿——店面破破烂烂,店里黑乎乎臭烘烘,这家也不例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这些店铺的主人好像总是在后屋里炖着东西。

“劳驾。”我走进店门,开口招呼,但看到管事儿的正在招呼两位顾客,于是就住了口。我刚想解释自己闯进来全属无心之失,但是“啊,打扰了”这话还没出口,就给咽了下去。

一团圆熟的雾气飘进大堂,遮挡了视线,但是我借着暗淡的光线,认出这两位顾客中那个矮个子的老者于我而言并不陌生。

此人正是巴塞特老爹。是他本人,不是照片。

伍斯特的血统里有一种斗牛犬般的硬汉品质,常惹人议论纷纷。现在这股劲儿便体现出来。换成软弱之辈,此时定要蹑手蹑脚地溜之大吉,但我却不为所动。我认为,往昔毕竟是往昔,我掏了那五镑,欠社会的债已经两清,因此对这个虾粉色面孔的老什么也没什么可怕的。因此我就站定了,暗中略略打量他。

见有人进门,他回身瞥了一眼,之后就时不时地拿余光扫过来。我琢磨着他记忆深处的琴弦迟早要被拨动,从而认出背景里那个拄着雨伞的潇洒苗条的身影乃是旧相识。此刻,他显然是悟出了什么。掌柜先生悠然踱进里屋,他便走到我跟前,透过护风镜上上下下地打量我。

“嘿,嘿,”他开口了,“年轻人,我认得你,我对人是过目不忘。你犯过一件案子,是我经手的。”

我微微一鞠躬。

“不过没有再犯。好!吸取了教训,啊?如今改邪归正了?妙!嗯,我想想,你犯了什么事来着?先别说,我正想呢。哦,对了,是抢钱包。”

“不,不对,是……”

“抢钱包,”他肯定地重复道,“我记得一清二楚。不过,这都是往事,都过去啦,是吧?咱们已经洗心革面了,是不是?好样的。罗德里克,快过来,这事儿太巧了。”

他那同伴放下手中的浅盘,过来一起小叙。

我早就注意到,这位汉子颇叫人呼吸不畅。只见他身高约两米一,裹着一件花呢格厚大衣,因此宽度也有一米八。一旦目光被他吸引,就动弹不得。似乎造物主本打算造一只猩猩,却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

不过,要说他让人过目不忘,可不只因为体积惊人。凑近一看,他那张面孔才更叫人瞩目。这张脸呈方形,孔武有力,正中间还蓄着一撮若有若无的八字胡。只见他目光锐利,穿透人心。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看过报纸上登的独裁者的照片:下巴前凸,目光灼灼,话语激昂,点燃了群众的热情。好比在给台球游乐场致开幕辞。反正一看到他我就有这种联想。

“罗德里克,”老巴塞特嚷,“来见见这个小伙子。他最能证明我的一贯看法——牢狱生涯不会让人一蹶不振、扭曲品格,相反,它叫人踩着死去的自己作为垫脚石升往更高的境界。”

这话听着耳熟——吉夫斯说过。奇怪,他是怎么知道的?

“瞧瞧这小伙儿。不久前,他在火车站抢钱包,我判他坐牢三个月。显而易见,这段经历对他造成了积极影响,他已经改过自新了。”

“哼,是吗?”大独裁者应道。

诚然,“哼,是吗?”并不属实,不过我很不喜欢他这种语气。他盯着我,一副目空一切的可恶表情。我当时就想,要说鄙视奶牛盅,他正是最佳人选。

“你怎么知道他改过自新了?”

“明摆着嘛。瞧瞧他这打扮,头面齐整,衣着得体,完全是社会的可靠分子。虽然不清楚他现在以何为生,不过明显不是抢钱包了。年轻人,你现在做什么营生啊?”

“看来是偷雨伞了,”大独裁者插嘴,“他手里拿的是你的雨伞。”

我正要开口严词否认这一指控——没错,我嘴都已经张开了,突然间,仿佛有只塞满湿沙子的袜子砸在上颌骨上,我觉悟到,这话大有道理。

我是说,此时我才想起,出门的时候并没带伞啊,可是我手里千真万确是多了一把。究竟是什么指使我拿起十七世纪座椅旁的那把伞,已无从得知,可能只是一种原始本能,无伞之人看到身旁的伞就要伸手去摸索,如同花儿要向太阳摸索一样。

似乎应该大方道歉。这钝器转手的同时,我便开了口。

“这,我错了。”

老巴塞特说他也错了,而且大失所望。他还说,就数这种事最叫人伤心。

那大独裁者非要插一脚。他问要不要叫警察,老巴塞特的眼瞬间亮了。做裁判官的有事没事就喜欢叫警察,就像老虎尝到血腥味儿。不过他摇了摇头。

“不用了,罗德里克,我不忍心。今天可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大独裁者噘起嘴,好像是觉着好日子就更要行善。

“听我说,”我哀鸣道,“全是误会。”

“哼!”大独裁者说。

“我还当作是自己的雨伞呢。”

“这一点,”老巴塞特答道,“就是你的根本问题所在,年轻人。你根本分不清meum和tuum[5]。好了,这次我不叫人逮捕你,不过我要奉劝一句,你得格外小心着。走吧,罗德里克。”

他们拔腿便闪。大独裁者在门口停下脚步,转身盯着我,又“哼”了一声。

可以想见,一个感性之人经受了这等遭遇,心神是多么不安。我的第一反应是将达丽姑妈的任务弃之不顾,折回寓所,再灌一杯吉夫斯的凝神剂。大家都知道,小鹿躲过了紧张的追捕,是多么渴盼清凉的溪水呀。情况大略如此。此刻我才意识到,肚里只有一杯垫底就在伦敦大街上乱跑,我可真够疯的。我正想悄然离去寻找水源,这时店主从里屋现了身,一股浓郁的炖菜味儿和一只黄猫同时跑了出来。他问我可有什么需要。既然开了话匣子,我便回答说,听说店里有一只十八世纪的奶牛盅待售。

他摇了摇头。这位仁兄有种郁郁寡合的学究气,差不多整副面孔都埋在一蓬白胡子里。

“先生来迟了,已经叫一位顾客订下了。”

“是特拉弗斯先生?”

“啊。”

“那就是了。汝可知,神色端庄品性和蔼之人,”总得客气一下不是,“这位特拉弗斯是我叔叔,是他叫我来瞧一眼的。那么就烦请您拿出来吧。我看是个破烂玩意儿。”

“这可是个精美的奶牛盅。”

“哼!”我借用了一点大独裁者的词汇,“你当然这么说,咱们看看就知道了。”

不妨坦白声明,我呢,对银器古董没什么兴趣,但因为怕汤姆叔叔难过,所以一直没忍心跟他提起。其实我一直觉着,他这种喜好体现了一种傻气,应该趁早防范,避免扩散。有鉴于此,估计一见之下我对于此物也不会怎么怦然心动。饶是如此,等这位白胡子老者踱进阴暗处把这玩意儿捧出来的时候,我还真有点哭笑不得。一想到叔叔他要花大把钞票买下这物件,我就痛心疾首。

这是一头银制奶牛。但是这里所说的“奶牛”,可不是不远处草地上进食草料的那种端庄高雅、自尊自爱的反刍生物。这家伙面目狰狞,如妖魔一般,动不动就要口出恶言。此物高约十厘米,长约十五厘米,背上装着合页,可以打开,尾巴扬起呈弧形,尾巴尖儿贴着脊梁骨,估计是用来给奶油爱好者当手柄的。一见此物,我就如同踏入了一个异样而恐怖的世界。

有鉴于此,达丽姑妈吩咐的节目也就很好上演了。噘嘴、咂嘴,我两个动作齐上,此外还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体上表现出本人对这只奶牛盅全无好感。只见这老学究吃了一惊,好像碰到了痛处。

“哟,啧啧啧,”我叹道,“哎,天哪天哪!呀,不对不对不对!我看是不怎么样,”我不亦乐乎地把嘴噘了又咂,“不对头。”

“不对头?”

“不对头。现代荷兰玩意儿。”

“现代荷兰玩意儿?”他嘴角好像喷出一点儿白沫儿,不过也可能没喷,我说不准,反正他精神上明显备受煎熬。“你说现代荷兰玩意儿是什么意思?这是十八世纪的英国制品。看戳印就知道了。”

“我没看到什么戳印。”

“你瞎了吗?行了,拿到街面上去瞧,外面亮堂。”

“行啦。”我开始信步走向店门,样子十分懒散,好比一个鉴赏家感到时间白白浪费,觉着有点没趣。

说“开始”,是因为才刚走了几步,我就被那只猫给绊了一跤,自然,人不能一边给猫绊了一跤还一边懒散地信步。我一个跃升就蹿出店门,好像砸窗抢劫后被警察追着奔向车子。那奶牛盅从手里飞了出去,但幸运的是,我恰巧撞上了门外的一位同胞,否则肯定要栽进阴沟里了。

嗯,其实不算特别幸运,因为此人正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他站定了,透过鼻夹眼睛瞪着我,一副又惊又怒的样子,几乎可以看到,他正掰着手指算账。先是抢钱包,再是偷雨伞,现在又……他终于忍无可忍。

“快叫警察,罗德里克!”他一边嚷一边暴跳。

大独裁者立刻领命。

“警察!”他怒吼。

“警察!”老巴塞特尖叫,是个男高音。

“警察!”大独裁者咆哮,以男低音附和。

很快,迷雾里浮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只听他说:“怎么了,怎么了?”

哎,话说要是我留下详谈,肯定能解释清楚,不过我可不想留下详谈。我敏捷地横跨一步,拔起双脚,去如疾风。只听有人大喊:“别跑!”怎么可能!别跑,还说呢!这个笨点子糟透了。我一路穿旁道走小巷,一气奔到斯隆广场附近,然后爬进一辆出租车,总算重返文明世界。

我本想去螽斯俱乐部吃两口饭,不过才走了没多远我就感到眼下无力招架。对于螽斯俱乐部我一向欣赏有加,不输给任何人:机智的对话、同志的情谊,那荟萃了大都市全部精华的氛围……不过我知道,午餐桌上少不了面包飞来飞去,此刻我可完全没有力气应付飞天面包。我瞬间改变了战术,叫司机开到近处的土耳其浴室。

我一向喜欢在土国浴室里久留,因此等我返回公寓的时候,时候已经不早了。我在小隔间里补过两三个钟头的觉,在蒸汽房里痛快地出汗排毒,又扑进冷水浴,如此脸颊便恢复了往日的红润。不错,我打开房门、走进客厅的时候,几乎哼起了啦啦啦。

但是下一秒,我滋滋的喜悦便蒸发了。只见桌上摆着一摞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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