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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天傍晚,我和伊莱恩·马代尔相约在第九大道西边靠四十二街上的一间剧场见面,她穿紧身牛仔裤、方头靴和摩托车骑士常穿的那种口袋上有拉链的黑色皮夹克。我告诉她,她看起来漂亮极了。

“真的吗?”她说,“我试着打扮得‘外百老汇’(指实验性而非商业性演出。)一点,可是这样好像已经变成‘外外百老汇’(较“外百老汇”更前卫的实验剧。)了。”

我们的座位在前排,视野不错。不过这个剧场很小,根本不会有什么坏位子。剧名是什么我忘了,总之剧作家对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抱有负面的态度。其中一个名叫哈利·齐格勒的演员,属于“戒酒很简单”这个团体,是亚波斯的圣保罗教堂匿名戒酒会的长期会员,教堂离我住的旅馆只隔两个街区。哈利在剧中演一个住在纸箱里的酒鬼。他的表演很具说服力,为什么呢?因为几年前,他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的。

结束后,我们到后台去恭喜他演出成功,刚好遇上六七个匿名戒酒会认识的朋友,约我们一起去喝咖啡,我们婉拒了邀约,径自沿着第九大道步行而上,走了十个街区,来到一家两个人都很喜欢的“巴黎绿”餐厅。我叫了剑鱼排,伊莱恩点的是青酱罗勒宽扁面。

“真搞不懂你,”我说,“穿着皮衣的异性恋素食者。”

“这种微妙而怪异的不协调,正是我的魅力。”

“我就说嘛。”

“现在你知道啦。”

“现在我知道了。几个月之前,有个女人在离这里半个街区的公寓里被杀了,她和她丈夫撞见正在她家楼下公寓行窃的歹徒,然后就被奸杀了。”

“这件案子我记得。”

“嗯,它现在变成我的案子了。她哥哥昨天雇了我,他觉得是她老公下的毒手。公寓主人是楼下的邻居,一个退休的犹太律师,有钱得很,但是,他太太的貂皮大衣没被偷走,你知道为什么?”

“她把它们统统穿身上了。”

“她根本没有貂皮大衣,她是个爱护动物的人。”

“喔,是吗?这样很好。”

“我在想,那她穿不穿皮鞋呢?”

“可能穿吧,管她的,”她倾过身来说,“你可以因为那些制造面包的酵母菌牺牲了自己而拒绝吃面包,也可以拒吃抗生素,谁赋予我们谋杀细菌的权力呢?就算她穿皮革而不穿貂皮大衣,那又怎样?”

“呃……”

“更何况,”她继续说道,“皮革是很高雅的,而貂皮大衣就太俗气了。”

“这点我同意。”

“很好。那么,真的是她丈夫干的吗?”

“我也不知道。今天稍早,我从那儿经过,等会儿如果陪你走回家的话,可以指给你看,说不定你能发现什么线索。只要路过谋杀现场,就可以破案。”

“你还没破案。”

“是的,这丈夫可是有一百五十万个理由杀她。”

“一百五十万……”

“美金,”我加了一句,“包括保险以及她的遗产。”接着我便转述从德金与莱曼·沃里纳那儿得知的资料。“不知道还有哪些警方没做过的事我可以做。四处闲晃,敲敲门,找人问话之类的,要是能发现他有外遇那就太好了。不过,德金一开始就朝这方向调查,还不是无功而返。”

“搞不好他有一个男朋友。”

“那样正好符合我当事人的推论了。但同性恋者有一种倾向,他们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恋。”

“就像我们认为这整个世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一样。”

“明天晚上你想不想去麦斯佩斯?”

“你说什么?麦什么斯?”

“不,我只是说……”

“或者应该说是乌烟瘴气吧,麦斯佩斯听起来相当乌烟瘴气。其实我从来没真正去过那里,实在不该这么说。去麦斯佩斯做什么?”我告诉她。

她说:“我不太喜欢拳击,这和道德扯不上关系,两个成年男人喜欢绕着圈打来打去,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在乎,只不过会马上转台而已,况且我明天晚上还要上课。”

“这学期修什么?”

“当代拉丁美洲小说。过去一直告诉自己该看的书,现在必须读了。”

秋季班时,她修的是都市建筑,我还陪她去看了几栋建筑物。

“你会错过麦斯佩斯的建筑。”我说,“说实在的,要单独一个人去,我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大老远地跑去麦斯佩斯,我就为了盯住瑟曼。他就住附近,而且他的办公室就在四十八街和第六大道的交叉口,我只是找借口去看看拳赛罢了。如果新的麦斯佩斯体育馆举办的是壁球而不是拳击赛,我很可能就待在家里。”

“你不喜欢壁球?”

“现榨橙汁(squash是壁球,亦为果汁。)还可以。我也不知道,我根本没看过壁球是怎么打的,说不定我会喜欢。”

“是啊,说不定你会。我认识一个壁球国手,是来自斯克内克塔迪的临床心理医生,曾在纽约体育俱乐部比赛,不过我从没看过他打球。”

“如果在麦斯佩斯遇到他,我会跟你报告。”

“好啊,谁知道呢,世界很小。你说瑟曼住的地方离这儿只一个街区?”

“半个街区。”

“也许以前他们常来,说不定加里还认得他们,”她皱着眉说,“曾经认识他们,认得他,‘曾经’认识她。”

“有可能,让我们问问他。”

“你问,”她说,“今天晚上,我老是用错动词时态。”

付过账后,我们来到吧台。加里站在吧台后面,他的身材瘦长,动作很滑稽,下巴上蓄着像黄鹂鸟巢般的胡子。他说,看到我们很高兴,还问我什么时候再派任务给他,我说这还很难说。

“有一次啊,这位兄台交给我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一项秘密的情报工作,我表现得还不错。”他对伊莱恩说。

“哦,那当然。”

我问他有关理查德和阿曼达的事。“他们偶尔会来,有时和另一对情侣,有时只有他们俩。”他说,“晚餐前,他会来一杯伏特加,她则点杯红酒,有的时候他单独来,在吧台前很火速地灌杯啤酒,我忘记是什么牌子了,百威淡啤酒?库尔斯淡啤酒?总之是淡啤酒。”

“凶案发生后,他来过吗?”

“我只见过他一次。在两个礼拜前,他跟个男人来这里吃晚餐,那是事发之后唯一一次见他。你知道他就住附近吧?”

“我知道。”

“离这儿只有半个街区。”他身子从吧台后倾出来,压低了声音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另有隐情?”

“你不觉得一定有吗?那个女人是被强奸后勒毙的。”

“你知道我的意思嘛,我是说,是不是他干的?”

“你说呢?你看他像不像个凶手?”

“我在纽约待太久了,看谁都像凶手。”

我们离开时,伊莱恩对我说:“你知道吗?明天晚上可能有一个人会想去看拳赛,米克·巴卢。”

“说得也是,想不想到葛洛根待一会?”

“好啊,我喜欢米克。”她说。

米克在店里,看到我们他很高兴,对开车去麦斯佩斯看两个成年男子打来打去的提议更是反应热烈。我们没在葛洛根待太久,走的时候招了一辆出租车,所以也没有经过那间阿曼达丧命于她丈夫与其同伙手上的公寓。

我在伊莱恩的公寓过夜,第二天开始在理查德·瑟曼平日的活动范围里打探线索。五点钟回旅馆去看CNN新闻,淋了浴,换好衣服走下楼时,米克的银色凯迪拉克已经停在前门口的消防栓旁了。

“去麦斯佩斯。”他说。

我问他知不知道怎么去。

“知道,”他说,“从前有一个罗马尼亚来的犹太人,在那附近开了一间工厂,雇了一打女工把金属与塑料装在一起,做成拔针器。”

“那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你把一堆文件订在一起,后来又想把它们拆开,就可以用那把拔针器把订书针拔出来。一堆人替他装配零件,另一堆女工则把成品一打一打装进盒子里,运到全国各地去。”他叹了口气,“可惜他是个赌鬼,借了钱却还不出来。”

“后来呢?”

“啊,说来话长,过两天找机会再告诉你。”

五个小时后,我们从皇后区大桥朝曼哈顿方向往回走。那个麦斯佩斯工厂老板的故事,他没再讲下去,反而是我在讲关于有线电视制作人的案子。

他说:“人们总是这样互相使坏。”

这种事他也有份。根据街坊的传说,他杀了一个名叫法雷利的家伙,还把他的头放进保龄球袋里,提着它穿梭于地狱厨房的数家酒吧之间。有人说他从来没有把袋子打开过,另外有人则发誓,他们看过他揪住头发把脑袋提起来,说:“你要不要看可怜虫帕迪·法雷利?你瞧,他难道不是你见过的最丑的混蛋?”

报纸上说他是以“屠夫小子”的诨号闻名。可是只有报纸那样叫他,就像只有擂台司仪会称埃尔登·拉希德为“斗牛犬”。这个诨号的来源,可能跟法雷利的故事有关,也跟那件米克喜欢穿的染血围裙有一些关联。

围裙是他爸爸的。老巴卢从法国远渡重洋而来,在西十四街的肉类批发市场切肉,米克他妈是爱尔兰人,他的口音得自她的真传,相貌则承自老爸。

他是个相当魁梧的人,高大、壮硕、石垒般的块头,活像复活岛上的史前巨石。他的头颅像一块大圆石,脸上因创伤与暴力而坑坑疤疤的,面颊的微血管已开始破裂,这是多年酗酒得到的成绩,眼眸是慑人的碧绿。

他是个酒鬼和职业罪犯,双手与围裙上都沾满了鲜血。很多人都对我俩之间的友谊感到奇怪,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正如我和伊莱恩的关系,解释起来也很不容易。也许所有的友谊终究都是不可解释的。

米克邀我回葛洛根去喝杯咖啡或是可乐什么的,但我拒绝了。他承认自己也累了:“下星期找个晚上来,等打烊之后,我们把店门锁上,坐在黑暗中讲讲老故事。”

“听起来不错。”

“早上再去做弥撒。”

“那我就不知道了,其他的都还不赖。”

他让我在西北旅馆前面下车,上楼之前,我在前台停了一下。没人留言,于是我上楼睡觉。

在等待睡意来袭时,我发现自己想起了在麦斯佩斯看到的男人,那个和儿子一起坐在中央前排的父亲。我知道曾见过他,但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我不认识小男孩,只对那位父亲有印象。

在黑暗中躺着,我忽然察觉到,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并不是那个男人看来很眼熟。我遇到似曾相识的人也不足为奇,纽约到处都挤满了人,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从我的眼前经过:街上、地铁里、球场内、戏院中,甚至是皇后区的体育馆。不寻常的并不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而是整件事的紧张状态;不知为什么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想起来他是谁或在哪里见过他,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他坐在那儿,手臂绕着男孩的肩,另一只手则伴着他的解说指东指西。接着是另一个画面,他那只手,放在男孩的额前,抚顺他的棕发。

我把注意力集中在画面上,揣测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它变得如此紧迫。我的思维紧扣其上,跟着又绕到别的地方,终于,睡着了。

几小时之后,隔壁餐厅收垃圾的清洁队员弄出的声响把我给吵醒了。我上完厕所回来想再睡,脑海中忽地有许多画面闪来闪去,举告示牌的女孩,抬头挺胸地摆姿势;那位父亲的脸孔鲜明清晰,搁男孩额前的手;女孩、父亲、女孩、移动着的手、抚平了头发——

老天哪!

我惊坐而起,心脏突突直跳,嘴巴干涩,几乎无法呼吸。

侧过身去,伸手扭开床头灯,看看时钟,差一刻到四点,但我却再也无法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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