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震欧从八点三十五分狂奔出派出所,便再没有接过办公室打来的电话。一股子气冲出天灵盖,面对所长,他一摔警帽,老子不干了,不伺候了。撂下这话,董震欧把全办公室给震了。难怪多年后,还有人提及此事,说,这小子有种,他爹给他起名时就知道,这小子的人生总要震一下。有同事多年后甚至给子孙们讲,震欧,他妈的八字,是从震了派出所开始演练的,以致终于震了欧洲。瞧瞧,过程是不可超越的吧!当然,做警察的或许没几个人知道,那些年河南有个作家李佩甫,总喜欢说这句话。还以自己的创作为例,去证明这个说法。比如最初写作发不出来稿,然后到一发表便被各大刊物争相转载,然后成为专业作家,等等,等等,再等等等。
炒掉所长那天,仔细算来,董震欧干警察已过半年,还是顶烦这职业。派出所天天都是那些破事,有时被借出勤,要么是领导来了在路上站班,要么是球赛或明星演唱会去当人墙。他一个大小伙子,难道非这样把自己的青春乱糟糟的报废了?
他知道,现在工作难找,老爸为他能当上警察没少费劲,花了不少银子,托了一个又一个甚至转弯抹角的关系,但他确实不想当警察。烦警察由来已久,幼年时一旦调皮,母亲便会说,我喊警察了。当时一听警车鸣笛,他会不自然的哆嗦,甚至正在撒尿都可能突然中断尿线,直至警笛声远去。上了半年班,他发现这个职业太刻板、太机械,没节假日、没有昼夜,军事化管理,二十四小时待命。身着警服,即使在大街上遇到当年的发小,老同学、好朋友,也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玩笑。这身衣服如同枷锁,让天性好动的他,被动得无以复加。
当然是公开招警招进来的,但招警也并非你想进就能进来。虽然当时并不十分情愿,毕竟在家闲了一段时间,何况老爸跑了很长时间的路子卖面子,连考试都不参加,也太不像话。是想过故意砸锅,考不上拉倒,又想到老爸那番折腾,于心不忍。何况试题本来他就会做,凭什么不好好考?考好了不去与考不好明摆着两个心态嘛!
老爸知道他不喜欢这职业,但老爸的关系有限。自托人开始,老爸便给他找来《刑警吴一枪》《最后一颗子弹》《玫瑰杀手》《绝杀》等写警察的微型小说。他清楚儿子不愿意阅读其它与警察相关的书籍,也没耐心阅读太长的文章,千把字的微型小说总看得进去。通过阅读,或许让儿子内心突地升腾起一股英雄气概,说不定就喜欢上这个职业。
唉……老爸常常叹气的是,如今男孩看上去总缺少阳刚之气,白白净净,柔柔弱弱。儿子一当警察,肯定可以改变这种情况。但董震欧从内心瞧不上老爸的说法。什么逻辑?当警察又能怎么着?现在跟从前没什么两样!现在干什么都讲究个出身,他没上过警校,而且是通过关系进来,哪可能长久不为人知。别人一旦知道他的家里就这样,老爸老妈开个小卖店讨生活,也没什么真的铁的关系,就是花了银子,其它还有什么发展机会?何况进警察这个门,家里的银子几乎倾囊而出,甚至寅吃卯粮。
虽然不喜欢,但干警察毕竟是份工作,可这工作怎么如此不顺,这么拧巴?这么抗磨的岁月,难熬的日子,甚至从里到外压迫的日子,爆发是迟早的事儿。
自认为是自家王国老大的所长,天天没个好脸色,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好像以他的本事早该去当局长、厅长,甚至在公安部当个什么长才不屈材料。望着他那样子,董震欧的胃都难受。最烦所长把自己弄得像个没教养的大老粗,动不动爆粗口。比如说今天早上八点半集中开会,他仅迟到一分钟,或许自己的手表与所长的仅那么一分钟之差,何况他不过是在厕所里裤腰带扣出了点儿问题,便被所长放开嗓几世仇似的骂娘。吃了哪门子枪药?或有别的窝心事堵着找人发泄?哪有迟到一分钟骂得狗血淋头?分明找事嘛!找不痛快嘛?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当个领导,即便是最基层的毛毛头儿,都很把自己当回事。若有丝毫冒犯,不知道要被他摆治成什么样。老同事给他说过,老爸也给他讲过,还以自己为例证,不就是在单位说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把厂子卖了吗?立马有犹大出卖了他,于是,在单位还没改制前,他先一步下岗。老爸终于可以看懂达·芬奇那幅油画——《最后的晚餐》。宽大的餐桌,以耶稣为核心,十二门徒神态各异,唯有犹大的脸色灰暗,右手紧抓钱袋。呵呵,不可思议的是,老爸由此延伸,还对意大利画家乔托的《犹大之吻》也津津乐道。餐桌上暴露后的犹大提前溜走,带领敌人冲进客西马尼园,并以与耶稣之吻作为认人的暗号……唉,上个班多不容易,既要提防毛毛头儿,还要防犹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时间不限,却是从早到晚。
下了岗,失却发言权,老爸在失业中心领了一年失业金,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自由人,或者说闲散人员。失业中心最后煞有介事地登记他是否再就业,老爸当然就业了,不然吃什么穿什么?东凑西拼,自开了爿日杂小店。对方立即在登记表格上填到:自主创业,成为企业家。原来,虚报如此不打马虎眼。这个糊弄那个,那个糊弄这个,彼此之间再糊弄,还有什么是真的?难怪人都说目前最大的危机并非经济危机、金融危机,而是诚信危机。试想,你身边的人,你遇到的人,你相信谁?谁相信你?董震欧质疑老爸的话,老爸怀疑儿子的说道。现如今,谁还能说掏心窝子的话?老爸认为家里管教不好儿子,送到警局让别人、让单位、让集体、让社会好好给他上上生活课吧!除了家长,谁给他上课都是无情的,甚至是残酷的。不如此,儿子早晚也难以硬着翅膀单飞。在教育后代这一点上,人比动物,尤其是野兽差远了。
从他上班第一天起,老爸遇到邻居总喜欢显摆,我儿子当警察啦!哈哈……不仅嘴合不拢,脖子也比以往挺直了许多,脸上整天泛着红光。听者打哈哈,好好好!擦肩而过,那人便朝同行者咬耳朵,这老董,真是的,说几百遍了,自个儿也不嫌烦。是啊,这是老爸的平衡,也是他跟老爸之间的平衡。令人遗憾的是,今天早晨八点半刚过,原本与往常类似的一个上午,这个平衡被他率先打破。而平衡的另一端,老爸正坐在自家的小店,极满足地一匙匙喝豆浆,吸溜吸溜的声音很是响亮,另一只手举着油条在眼前摇来晃去,突然便袭击油条一嘴……
老子不干了还不行吗?董震欧脱去警服,甩了警帽,一扭身把还在滔滔不绝嚣张开骂、正过瘾的所长晾在全所人面前,还故意拍拍自己的屁股,第一次在派出所像个“老子”,脖颈一梗,头一昂,走人。完全能想象出来自己走后办公室静止了半分钟,一分钟,或两分钟,三分钟,总之持续一段时间的尴尬场面,个个嘴都张成英文字母“O”,接下来顿悟似的纷纷围了所长,这个一声所长,那个一声所长,争先恐后挤入所长气愤填膺的视野。所长所长所长,不用跟他小屁孩一般见识……纷纷坚定不移地站在所长一方,既劝慰,也对董震欧一致开骂,同仇敌忾。兔崽子,王八蛋,常用的口头禅肯定形成集中火力,恨不得气冲霄汉。
离开那个停满警车、三轮摩托的小院,也没有回望一眼那小楼。
人没法预测下一分钟发生的事情。董震欧也不明白下一分钟对他意味着什么,有什么可以发生。根本不用经过大脑,放任双脚在周边胡同玩魔方似的溜达了半天,一拐弯竟来到美美商厦门前——这是一家离他单位最近的大型商场,平日值班,没少来购买方便面、面包、火腿肠、榨菜之类。对这儿的熟悉,不亚于办公室。可以说,除了办公室和家里,这半年,他进这个商厦是最多的,虽然每次来都是很匆忙地直奔超市。
进商场大门时,他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九点三十二分。这是当警察养成的习惯,之前哪戴过手表?半年来煎熬度日的感觉,第一次消失了,时间过得如此之快,是否意味着上午会在不知不觉中弹指而去?那必须的!伟人弹指一挥间,三十八年都过去了啊!
商场中部从底层至五层通透的天井设计,让内部显得张弛有度。加上穹顶是曲线型的有色玻璃,白天阳光打在玻璃上,既节省内部照明,又层层贯通敞亮不显压抑;傍晚彩灯开放,天幕玻璃上十字花宛如璀璨的宝石,深邃典雅,令人充满遐想。与天井东侧的透明直通观光电梯相对,西侧是一个盘旋而上的步梯,像音符一般,曲线优美,富有动感。不少顾客十分愿意走这种步梯,可以边走边俯瞰或是仰望,你在梯上观风景,别人在风景中欣赏风景里的你,且有步步高升之寓意。
董震欧手抓光滑似婴儿肌肤的弧线形木制扶手,沿着步梯一步一步慢悠悠盘旋而上。至于去哪一层,没有目的。随意而行,若消磨时间,可能从一层走到五层,再从五层返回一层,循环往复,直至走累为止。
楼梯拐弯处出售奶茶、香肠、烤红薯、爆米花之类,董震欧最嗜好的是后者。自小至今,即使做了警察仍痴情未改。曾有几次还买了分给同事,却遭到对方取笑,说那是娘们儿的零嘴之物。不是有人洁癖吗?自然也有食癖,就算他食癖好了。他一下子买了五大桶爆米花,现场热爆的,闻起来特香,吃起来香脆耐嚼,回味浸透唇齿。双手怀抱纸桶,并不影响他一边上楼,一边伸出舌头舐食眼前的垂涎美味。
上到五楼,董震欧快行三五步把爆米花放在一张木条连椅上,舒了口气,转身坐下,三指捏了几粒抛至空中,张嘴去接。接中了,便在嘴里夸张地大嚼特嚼。他就是爱吃爆米花,那是他个人的自由,他愿意,招谁惹谁了,谁又管得着呢?
为了隔离嘈杂,他给手机连接了耳麦,莎拉·布莱曼的《卡斯布罗集市》天籁之音,行云流水般飘入双耳。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他不禁随着唱起来。说不清楚从何时起喜欢上这首歌,它总是他高兴或烦恼时的首选。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记得代我问候那里的朋友,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她曾经是我最爱的人……空灵,幽远,凄美,无坚不摧的穿透,董震欧不禁饱含泪水,不知是喜是忧,快乐或悲伤。
当然,这首歌名的翻译还有其它,比如《斯卡布罗集市》,或《斯卡堡集市》《斯卡博洛集市》以及其它,他独喜欢《卡斯布罗集市》,他觉得“卡”字起头响亮,嘴里发音时过瘾。其实,什么名字又能怎么着?反正他现在可以一边嚼爆米花,一边听莎拉·布拉曼,一边《卡斯布罗集市》,一边脚打拍子,一边中文,一边英语。谁TMD管得着?
那句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常常让他想起一个女生。初中时他曾像喜欢爆米花那样喜欢她,但他一直在反复地做决定如何向她表白,她却突然远走他国。再没见过她,也没能留下一张她的照片,就连她的模样在他脑际也被时光打磨得淡化,再至模糊。后来,可能在街头看到哪个剪发头的女生,偶然觉得像那个她。自己的记忆不过是把曾经混乱成一种发式。多么悲哀,人这种动物,内心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打转,打转,像蒙了眼拉磨的驴子,自以为走出很远,实际还在原地踏步。
董震欧的目光随了意识不知飞到何方,行人过往,他是视而不见的。
第一桶爆米花消灭干净后,他不用眼睛去寻找,便精准地抓过第二桶,翻开交叠的纸盖儿,深深地吸嗅,让爆米花的香甜充溢鼻腔,沁入心脾。伸手抓几粒,扔进嘴里,舌头舔一下黏黏的手指。如果央视这时采访他幸福吗?他肯定回答:幸福!
他的音乐换成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Hound Dog》,音量调到最高,咚咚锵的激烈节奏一波波冲撞他的耳鼓。在他喜欢的音乐中,只有摇滚可以让他物我两忘。不过,需要在酒吧或迪厅才能真正感同身受。他现在太需要这种感觉,真想忘却这世界,也被世界遗忘。
实际上,他无论怎样忘却世界,世界却没有忘却他。此刻,不远处的一位保洁,正十分厌恶地盯着他脚下的空纸桶和手纸团儿。啥素质?刚打扫过的地方,怎能随便扔垃圾。要是被经理瞧见,又要挨训。坐那么长时间不走,难道还要不停地制造垃圾、乱丢垃圾?有玩垃圾的癖好?
保洁返回洗手间找来拖布。当然不能直接去他脚下拖地,现在的小屁孩,个个娇生惯养,脾气大着呢!蝎子尾巴摸不得,弄不好,他犯混,你来一句,他回你十句八句,谁受得了?何必呢!她思谋着从他附近的楼梯口开始拖地,慢慢向那个连椅靠近,到他跟前儿顺理成章地批评他几句,总不算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