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朔日。
百芳园中花开的更妍。
园中的少年比上月更多,上月是座无虚席,这次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每个姑娘的石几都被围了几圈,除了凤仙。
易乾坤容光焕发,正在讲述奇侠天元一人杀五虎之事:
“铁氏五虎各各凶恶,五把大刀舞的呼呼风起,把少侠天元围在正中,一众打手围在外圈。
少侠天元稳如泰山,于包围中似闲庭信步。第十招时,突出一剑,将铁彪刺倒。四虎更怒,攻的更紧。又过了十招,少侠天元又将铁虎刺倒。就这样十招杀一人,第五十招刺倒了铁手。铁氏五虎横行多年,终于恶贯满盈。铁家的打手见状,望风而逃。逃时还把铁家值钱的东西都偷跑了,铁家就这么完了。如此少年英雄,我们共敬一杯!”
众人欢呼痛饮。有人问道:
“不知这少侠天元,生的什么模样?”
易乾坤道:
“少侠天元剑眉细目,举止沉稳。我第一次见他,就觉得他不同凡响。这种感觉,嗯,也只有见王大侠时才有过。”
又有人问:
“不知道少侠天元杀了五虎之后去了哪里?官府有没有抓他?”
易乾坤道:
“少侠天元除恶之后便隐然而去,并未来领花红。这等大侠,自然不是为了钱,这个我当时就知道。因为这笔花红是最少的。官府尚在调查此事,不过,王大侠已经介入。有王大侠担保,官府不会为难少侠的,请诸侠放心。”
有人问道:
“少侠天元杀了铁氏五虎,以后并州就是王大侠的天下了。王大侠会不会招天元为婿呢?”
易乾坤道:
“兄弟此言差矣。并州是龙哥的天下,当然了,龙哥和王大侠也是好朋友。至于王大侠会不会招少侠为婿,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花王牡丹也喝的粉脸泛红,笑道:
“他若不招,我就招了!”
众人一阵哄笑。随即又议论纷纷,把天元如何击杀五虎,如何从容归去说的有声有色,仿佛亲见一般。又有人讥笑银枪小霸王李公子,说他排场挺大,带了一大帮人去黑风寨,结果有去无回,白送了性命,徒惹人笑。和少侠天元一比,简直判若云泥。
凤仙觉得无趣,带着青儿回到自己屋里。
凤仙的屋中阵设简朴,家具不多,却养着不少花。凤仙掀开架子床帏,见床上那人已经醒来。
凤仙笑道:
“少侠天元,我们的花王牡丹准备招你为婿呢。”
这人正是众人口中从容杀敌的少侠天元。不过看他的模样,却一点不从容。双臂双腿都包的严严实实,似是伤的不轻,脸上还留了一条疤。
天元笑道:
“好啊,只怕你不同意。”
凤仙嗔道:
“关我什么事?你要同意,我这就把你送到她屋里!”
天元道:
“她要见了我这样,只怕立时就吓晕了。外面人怎么说?”
凤仙笑道:
“他们说少侠天元以一敌五,轻松杀了五虎,从容而去,把你夸的真像天上的星星。我听说五虎的刀法都是极厉害的,用的兵刃也都是削铁如泥的宝刀。你倒说说,你是怎么杀了五虎的?”
天元苦笑道:
“无他,以命相博而已。我的那把破剑,是墨家遗物墨阳剑,不怕他们的宝刀。我身上还穿着獏皮背心,刀剑不入,所以没有伤到要害。我先暗中突袭,伤了铁龙。其他四虎来围攻我。我以一敌四,防是防不住的,只跟他们对攻。因有宝衣在身,所以只伤了臂腿。他们伤的比我重,比我先倒下而已。”
青儿大失所望:
“原来是这样,还没有他们讲的好听。”
凤仙道:
“铁家还有百十名庄客打手,没有帮忙吗?”
天元道:
“打手都在前院。我是潜入后院动手的。铁家后院养有不少美貌姬妾,擅入者杀。所以他们不敢进来。否则我必死无疑。我听说你入乐籍之前是富家公女,怎么能独自一人闯进铁家救了我?”
凤仙道:
“富家公女,都是编出来骗客人的。我们这里的姑娘,说起来十有八九都是富家公女,家败了才卖身入乐籍的。然而,富家总是越来越富,有几个败落的?倒是穷家越来越穷,穷到卖儿卖女。我也不必瞒你,我入籍之前是跑江湖的绳伎,翻墙上树是基本功。”
天元道:
“原来如此。更难得你神计妙算,知道我伤的动弹不得,提前跟去相救,这份大恩我一定要报。”
凤仙笑道:
“你想的倒美。我只是寻思,你去刺杀五虎,他们家一定会乱,我只想乘乱偷点宝贝。没想到遇到你个倒霉蛋躺在那里装死,就顺手把你捡回来了。”
天元笑道:
“你大有眼光,他家宝物虽多,但最值钱的还是我这个无价之宝。你发大财了。”
青儿道:
“发屁财!破财还差不多!这一个月我们又赔钱又赔药又搭功夫,总算保住了你一条小命。还不知道会不会变成残废。要是废了,我们可就赔大了!”
此时外面有人说话:
“凤仙姑娘在吗?有客人来了!”
凤仙和青儿大是奇怪。自从那位大人物立了规矩,已经有好久没客人上门了。所以天元才能在这里静养了一个月没人知道。这又是哪来的不懂规矩的?
凤仙迎出门来,见一少年公子翩翩而至,穿金戴玉,腰挎长剑,生的俊俏风流,难描难画。连凤仙这样眼高于顶的姑娘也不禁砰然心动。
凤仙施礼道:
“公子请坐,小女子久未接客,家中甚乱,教公子见笑了。”
那公子还礼坐下:
“凤仙姑娘不必客气。我特来赠药。”
凤仙一愣:
“赠药?不知所赠何药?”
公子的从人拿出一个箱子放下,公子笑道:
“这是我家秘制的跌打伤药,给他用的。另外,这是我的信物,你叫那人伤好之后持此物去王大侠府上。”
说完递上一方手帕。凤仙接过,问道:
“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公子起身告辞:
“叫我三爷就是。”
公子走后,青儿一脸迷茫:
“她怎么知道我们屋有人受伤?又叫他去王大侠府上,还自称三爷,可王大爷只有两个儿子啊!这是怎么回事?”
凤仙道:
“是我疏忽了。我忘了城中的药店都是王家开的了。他们肯定是知道我拿伤药,猜到天元在这里的。她确实行三,她就是王大侠的掌上明珠,大小姐王如玉。”
青儿道:
“我们没见过她啊,你怎么知道?”
凤仙把手帕递给青儿,果见上面绣着玉如意,绣工十分精美。
青儿气鼓鼓地道:
“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能说要人就要人啊,毕竟人是我们救的。我们好不容易将他养好,他们就来要,我们岂不是白救了。”
凤仙笑道:
“我们救人就是救人,人救活就好了。王大侠叫他去,定然不是坏事。”
青儿道:
“什么不是坏事,只怕是要招他为婿。”
凤仙笑道:
“那就更好了。若无王大侠出面,官府这关就不好过。”
王家的伤药果然神效。七日后,天元已行动自如,依旧穿着布衣,挎着看似破旧的墨阳古剑,前往王大侠府上。
王大侠的府在城东最好的位置。天元递上手帕,门人恭恭敬敬将他进入正堂。王大侠起身相迎,声若洪钟:
“这一个月来,我的耳朵都要被少侠的名字磨破了,今日一见,果然骨骼清奇,不同凡响,尓德十分欣慰。”
天元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大侠见笑了,您才是这并州真正的大侠,我不过刚做了一件小事,何足挂齿?”
王尔德笑道:
“不骄不躁,有一代宗师的气度,天元兄弟,不知为何,一见到你,就想起年轻时的我了,我觉得你跟年轻时的我十分相似,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话音刚落,大小姐王如玉从内室出来,嗔道:
“爹,你这么称呼,可叫我怎么叫他呢?”
王尔德哈哈大笑:
“这是小女如玉,自小被我惯坏了,不懂规矩。快见过少侠。”
天元只觉得眼前一亮,大小姐今日未穿男装,一袭金丝绣袍,显出窈窕身姿,眉目灵动,颊红齿白,果然并州第一美人。如玉如男子般一拱手,道:
“小女子如玉,见过天元少侠。”
天元急忙还礼:
“久闻大小姐之名,今日得见,幸何如之!”
如玉大大方方,笑道:
“少侠不必客气,今日请少侠来此不为别的,只为略示谢意。”
轻拍玉掌,下人端进来一个托盘。如玉揭开红布,托盘中是十个金饼,每个一斤。市上常用白银铜钱,古时的千金,便指白银千两。黄金很少直接使用,多用来作为重礼馈赠。
如玉道:
“蒙少侠为并州除去铁氏五虎,我们代表并州百姓略表谢意,还望少侠笑纳。”
天元道:
“记得大侠曾为黑风寨黑虎设千两花红,并未为铁氏五虎设标,我却并未去杀黑虎,姑娘是不是搞错了?”
如玉笑道:
“花红只是对一般游侠而设,少侠不是平凡人物,这和花红无关,只是略示谢意,还望少侠莫辞。花红都用银子,而这金饼,是我家专门用来送朋友的。”
天元道:
“无功不受禄,受之有愧。”
如玉道:
“少侠果然与众不同,我没看错你。金子你先收下,我有事说与你。”
天元道:
“大小姐有事请直说。”
如玉道:
“少侠先收了金子,三日后来此,我再与你说。”
天元回到凤仙屋内,把金饼交给青儿:
“救命大恩,无以为报。此许小钱,略偿一些药资。”
凤仙笑道:
“这是王家给你的聘金吗?”
天元道:
“姑娘取笑了。聘金都是男方给女方,哪有女方给男方的?”
凤仙道:
“人家要招你入赘,聘金自然是人家出了。”
天元一愣:
“啊?她只说是因我杀铁氏之事,略表谢意。没说什么聘金啊?怎么还有这事?”
凤仙和青儿笑的花枝乱颤:
“是啊,人家把你买了,你还不知道呢,真是个傻子!”
天元起身道:
“原来如此。那不行,这金子我给她送回去。”
二人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凤仙道:
“我是逗你玩的。没想到堂堂的少侠天元,竟然这么容易上当,这可怎么行走江湖呢?”
天元挠挠头:
“原来你是取笑我的。倒吓我一跳。”
青儿道:
“为什么吓一跳?你不愿娶王大小姐吗?她不美吗?”
天元道:
“那倒不是,只是不能卖给她家。我虽然穷,但也不至于卖身。”
青儿道:
“这么说你心里是愿意娶她了?”
天元道:
“不是。我根本没想过,她也没提。她只说这些金子是代表并州百姓的一点心意,又说有事要我相帮,何事却又不说。因此我才来找你们,看她到底何意。”
凤仙道:
“好吧,那就不逗你了。不过你也要注意,你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无拘无束的少年游侠了,你现在是并州有名的少侠天元,王大侠看重的人,会有各种人巴结你,利用你。你不能再向以前那样傻乎乎的,想干啥就干啥了,你是有身份的人了,说话做事都要多想,不可过于相信人言。”
天元一头雾水:
“有这么复杂吗?王大侠名声这么好,应当是好人,他女儿应当也不坏吧。”
凤仙笑道:
“江湖之深,深不可测。久闻王家大小姐善于驭人,远胜她两个哥哥,因此她在家中比两个哥哥更有权势,你已经深入江湖之中了。江湖上的风浪,运用得当,你就能乘风破浪,大展宏图。运用不当,轻则淹个半死,重则身败名裂。少侠要小心了。”
天元笑了,笑的有点狡黠:
“淹个半死很有可能,但只要我洁身自好,顶多一死,难道名声也能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