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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壮汉追兵

一家旅馆的房间之中,黎晓和小狗正在其中。

这个房间是黎晓刚刚租的,一个银币一天,幸好他现在有了不少金币,否则还真就连旅馆都住不了了。

此刻的他正坐在一张饭桌前,小狗则是站在他的对面的椅子上。

而在饭桌上则是摆满了十几道五颜六色的菜肴,有红烧排骨、清蒸鲈鱼、爆炒田鸡等美味菜肴。

这些菜就花了黎晓足足五个银币,对他这个刚从“大山”之中出来的穷小伙来说简直就是在烧钱啊!

将钱袋掏出来,黎晓再次细心的数了一遍,钱袋里边此刻还剩下五十八个金币八十个银币。

至于为何还少了十几个银币,那是因为他给自己买了两身替换的衣服,并且这钱袋也是他买的。

本来他是想要买空间戒指的,因为他和白蝶生活的时候就很了解这玩意的神奇之处,可是到了店铺后他却发现完全不是他能够买的。

因为一枚最便宜,最劣质,空间最小的空间戒指居然都需要一千个金币,当时他看到价格后就悻悻的离开了。

“呼~”长呼了一口气,黎晓将钱袋小心翼翼的收好,看着小狗居然已经开始动口了,自己还不吃的话这桌丰盛的美味菜肴就全到小狗口中了。

于是他迅速的拿起碗筷,和小狗一起风卷残云般的吃光了桌子上的饭菜。

“嗯,真好吃。”黎晓满意的拍着吃饱了的肚子,心想这不愧是花了五个银币的东西,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吃,比起在古陨山之中那有些平淡又没啥味道的烤肉自然是要好了数倍。

小狗也仰在椅子上,脸上尽是满意之色。

就在此时,楼下却是传来了吵闹之声,黎晓连忙出去看。

只见那林富居然找到了这家旅馆,此刻正在下头向掌柜打探消息呢,那掌柜自然不敢欺瞒,连忙将黎晓就在二楼的消息告诉了林富,于是林富就带着他身后的一堆人气势冲冲的上来了。

黎晓一看这场面,连忙回到了房中将房门反锁上,以此拖延一刻,然后他在房中踱步,眉头紧锁,心想这样也不是办法,那林富绝对不会因为房门锁了就不进来,反而很有可能破门而入。

“里面的人,给我开门。”不久后林富和他的打手们便是来到了黎晓的房门前,敲了几下后却是发现里边门锁着的。

林富扭头看向一旁的旅馆掌柜说道:“李掌柜,是不是就是这间房子?”

“好像是吧!”李掌柜有些扭捏的说道。

“什么叫好像是?”林富对于李掌柜的回答很是不满意,然后一挥手指向那群打手道:“你们,给我把这门破了。”

“是,少爷。”几个壮汉打手便是来到门前,一齐抬脚踢去,木做的房门瞬间就被破开了,露出了里面的场景。

一旁的李掌柜见此心痛不已,这木门是被林富破坏的,可是林富又如何会赔偿?所以还是得他自己垫钱。

林富根本不在乎李掌柜心不心痛,带着打手们就冲了进去,可是里边居然没有人,除了旅馆房间应有的设施外,就桌子上放着十几张被舔的干干净净的光碟子,这自然是小狗干的,什么骨头的全部被它吃掉了。

林富皱着眉头看着桌子,随后视线注意到了开着的窗子,顿时想到了什么,连忙冲向窗子,向着远处一看,正好看见一人一狗在街道上奔跑。

他连忙回头说道:“妈的,逃的真快,你们给我快去追。”

“是,少爷。”十几个打手抱拳说道。

谁知道林富正在气头上,要是平常时刻他自然是最喜欢这群家伙对他毕恭毕敬,可是现在黎晓已经跑出去那么远了,这群家伙还如此,这就让他很生气了:“快去啊,还在这婆婆妈妈的,真实一群四肢发达的家伙。”

打手们再不敢说话,连忙掉头出了房间追黎晓去了,独留下林富和他的两个小跟班。

“少爷息怒,那小子只要没出城就一定跑不脱的。”其中一个小跟班连忙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出城?我们林家可管不着城门。”林富倒是对他们林家的权利一清二楚,城门是由城主管着的,如果是自己的亲爹出马倒是可以让城主将城门关上,可问题是现在他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他的亲爹绝对是不会为了这事去让城主关城门的。

另一个小跟班眼珠一转上前说道:“我们确实命令不了那些守卫关城门,可是我们可以派人去把守啊,只要守住城门,抓住那臭小子就一定没问题的。”

林富听了后觉得甚是有理,连忙说道:“好,你再回家中带点人手来,而你和我先去城门处。”

“是,少爷。”其中的一个跟班掉头就走,生怕晚了一点就要挨骂。

看着那个跟班走后,林富便是带着另一个小跟班直接去了城门,像他们这样的嗜血城只不过是一个小城池,所以只有一个城门,而如果是大城池的话,则是会有四扇城门。

而黎晓和小狗自然是从旅馆的窗子跳了下来,幸运的是旅馆的二楼并不高,凭借黎晓的身手并没有摔到哪儿,至于小狗自然不必多说。

而他们还不过刚跑了一会儿,身后居然就有了追兵,于是黎晓和小狗被追兵追着满城跑。

这群追兵其实也就是一群稍微修行了点魄力的壮汉,也不过就是魄徒修为,由于天赋差劲所以没有前途,才会在林家做打手维生,要是一个或者两三个黎晓倒是能够解决,可是十几个他就不行了。

凭小狗的实力倒是可以轻松解决这群壮汉,可是黎晓担心小狗下手不知轻重,如果在这城中闹出了人命的话,尤其是他刚从古陨山出来没钱没势又没实力,闹了人命那他就真的栽在这儿了,所以只有跑路才是当下最正确的选择。

绕着复杂的街道左转右转,本来希望这样子可以甩掉这群壮汉,他的速度的确比壮汉们要快,可关键是他刚来到这嗜血城没多久,对路线也不怎么熟悉,而这群壮汉虽然笨拙,可人家毕竟在这地方生活了这么久,所以黎晓怎么甩也甩不掉这群如同跗骨之蛆的壮汉。

“看来只有离开嗜血城才能够甩掉这群家伙了。”黎晓暗道,同时看见在自己一旁无比轻松的小狗,他心中无比郁闷,自己在逃命,这货倒是挺悠闲的。

不再多想,方向一转,转过一个街角,直接冲向城门。

在直线道路上,黎晓的速度明显就得到了提升,尽管道路上人来人往,可是他就如同一条得水的鱼儿,穿梭自如。

而那群壮汉就没这么厉害了,嘴中大叫道:“都给我让开,让开。”然后还对着行人们动手动脚的。

就这样,他们的距离终于被拉开,黎晓眼看终于有机会摆脱这群壮汉了,可是让他苦恼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原来他距离城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便是看见林富居然又带着十几个壮汉守在了城门处,也几乎是同一时间林富也发现了黎晓。

黎晓此刻的处境真可谓是前有狼后有虎,于是他一咬牙,又钻入了左侧的街道。

而他钻入街道没有多久,身后的壮汉也钻了进去,林富留了六七个壮汉守在城门后也带着一些壮汉跟了上去。

黎晓此刻真的是悲催无比,“难道真的要小狗动手将这群人杀了吗?可是···可是···”他还是犹豫不已,毕竟杀人这种事情他还真的没干过,以前都是小狗干的,而且都是无奈之下,可是现在对方虽然是在追自己,但并不代表自己会被他们杀了,只是抓回去教训一顿。

但他虽然卑微,可也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就这么低头俯首挨揍?这样的事情他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于是心想大不了被逼到绝境的时候将这群人一杀百了,然后离开嗜血城去浪迹天涯。

“汪汪~”就在路过一个院子的时候小狗忽然叫唤起来,引起了黎晓的注意。

而小狗看见黎晓看过来后,便是一跃,直接进入了院子之中,这个时候黎晓才注意到这院子的围墙很矮,只比自己的脑袋高一点点。

见小狗都进入了,他也不再多想,双手搭上围墙,一个翻身也进入了院子之中。

一进入院子,黎晓就呆住了,因为院子之中居然四处摆放着制作好的冰糖葫芦,顿时回想起昨天晚上吃到的冰糖葫芦,莫非小狗就是从这儿叼走的冰糖葫芦?

“小兄弟怎么了?”忽然一道很是慈爱的声音响起。

黎晓看去,这才注意到在角落里边有一个老者,此刻老者正在将晾在角落的冰糖葫芦收起来插在草靶上。

黎晓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呵呵,逃跑呢···”

“哦~”老者放下手中的冰糖葫芦,然后走到黎晓的身边,盯着黎晓看了会儿,然后又看了看一旁的小狗,随后才说道:“这只小狗是你的宠物吗?你又为何要逃跑呢?”

黎晓摇了摇头说道:“不,这只小狗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兄弟,至于逃跑嘛!”他刚要说明,外头却是响起了嘈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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