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巴黎的旅途中,我仔细想了想这份差事,不免有些担心。现在因为不用目睹斯特里克兰太太伤心欲绝的样子,我考虑事情的时候反而更加冷静了。之前我发现她的一举一动有些矛盾,不由得有点蒙。她十分痛苦,但为了让我同情,她的痛苦多少有点表演的成分。很显然,她早就准备大哭一场了,因为她预先准备了很多手帕。尽管她的这种深谋远虑让我佩服,但现在回想起来,却感觉她的眼泪没那么感人了。我也弄不清她这么迫切地希望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害怕别人乱嚼舌根。我怀疑令她肝肠寸断的情伤是否也有虚荣心受到伤害的缘故,对于年纪轻轻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事情有些卑鄙,这种疑虑也让我内心极为不安。我当时还没觉察到人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挚的情感中会有多少矫揉造作,高贵优雅中会有多少卑劣低贱,也不知道罪孽中会有多少良善仁慧。
但我这次的行程显然有冒险的意味,临近巴黎时,我的情绪逐渐高涨起来。我也从剧中人的角度看着自己,一个信任的朋友托我将她出轨的丈夫带回到他不计前嫌的妻子面前,其实我挺荣幸的。我决定第二天傍晚就去找斯特里克兰,因为我本能地觉得,应该精心选定某个特定的时间。倘若要在感情上说服一个人,在午饭之前很少能成功。我自己倒也想过浓情蜜意的事,但每次都是喝完下午茶才会憧憬那些幸福的婚姻。
我在自己下榻的旅馆打探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住所。那是一家叫“比利时旅馆”的旅馆。但令我奇怪的是,门房居然从没听说过这地方。之前听斯特里克兰太太的语气,总觉得那是豪华奢侈的大酒店,坐落于里沃利大街后面。我们查了一下旅店指南,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位于梅因路上。旅馆并非上等人居住的地方,甚至不是体面人出入之所。我不由得摇了摇头。
“肯定不是这家。”我说。
门房耸耸肩,巴黎再没有别的旅馆叫这名了。我突然觉得是斯特里克兰有意隐瞒了地址。他给合伙人的地址也许是在捉弄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但我总觉得这样的做法符合斯特里克兰的幽默感——将一个怒不可遏的证券经纪人骗到巴黎一条穷街陋巷中,进入一个声名狼藉的房子里,让他洋相百出。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去看看。第二天六点钟,我便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前往梅因路。不过我在拐角处便下了马车,觉得还是应该步行去旅馆,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街道上有些小店铺,一看就是为穷人服务的,走到一半的时候,左手边就是那家名为“比利时旅馆”的旅馆。先前我落脚的旅馆就已经很普通了,但跟这间比起来,简直是奢华至极。那是一幢破旧不堪的高楼,许是多年没有粉刷了,相比之下,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又干净又整洁。脏兮兮的窗户全都关着。斯特里克兰肯定不会放弃过往的荣誉,抛妻弃子,跟那个不知名的美女在这样的地方偷腥。我不禁怒从中来,感觉被人摆了一道,我差点连问都不问就准备转身离去,之所以进去完全是想对斯特里克兰太太有所交代,告诉她我已尽力。
旅馆的门在一家店铺的旁边。门开着,进门处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前台设在二楼。我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了上去,在楼梯平台处发现一个用玻璃围住的小隔间,里面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外面还有一条长凳,值夜班的门房可能会在上面将就过夜吧。里面没有人,但我在电铃下面发现写有“侍应”的字样。我按了一下铃,不一会儿,一名侍应出现了。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眼珠子溜来溜去,一脸的不高兴。他穿着一件衬衣,脚上穿着一双绒毡做的拖鞋。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打听斯特里克兰的时候装作很随意的样子。
“斯特里克兰先生住这儿吗?”我问。
“六楼,三十二号房。”
我惊得下巴都掉了,一时没有回话。
“他在房间吗?”
侍应瞧了瞧前台的一块木板。
“他没有把钥匙留在这里,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最好还是再问一个问题,便用法语问道:
“太太也在这里吗?”
“只有先生在。”
我上楼的时候,侍应满是狐疑地看着我。楼道很暗,又不通风,充斥着一股发霉的臭味。三楼有个穿睡衣的女人,头发乱糟糟的,我经过的时候,她打开门,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终于到了六楼,我敲响了三十二号房门。里面有声音,门开了一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站在我面前,他没有说话,显然不认得我。
我报上名字,尽量装作很轻松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六月份的时候我有幸跟你吃过晚饭。”
“请进,”他快活地说,“很高兴见到你。请坐。”
我走了进去,房间很小,挤满了法国人称之为路易·菲利普式的家具。房间里有张大木床,一床红色的鸭绒被乱七八糟地堆在床上;一个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包着红色棱纹平布的软椅。里面的东西全都又脏又旧,压根儿就看不到麦克安德鲁上校信誓旦旦痛斥的那种奢华生活。斯特里克兰将堆在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我坐了上去。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问。
在这样一间小房间里,斯特里克兰比我印象中还要高大。他穿着一件诺福克式的旧外套,看上去好几天没刮胡子了。我上次见他时,他打扮得很光鲜,不过看起来很拘谨。现在他尽管邋里邋遢的,却自在得很。我不知道他听了我事先准备好的一番话后会作何感想。
“我是受你妻子之托来看你的。”
“我正准备在晚饭前出去喝一杯,你也一起去吧。对了,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还可以。”
“那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早该洗刷的圆顶礼帽。
“我们可以一起吃饭呢。记得吗,你还欠我一顿饭。”
“当然记得。就你一个人吗?”
这么一个重要的问题,却极其自然地被提了出来,我不免有些得意。
“噢,对了,说实话,我已经三天没跟人讲话了。我的法语不是很灵光。”我在他前面走下楼梯的时候,不禁在想那位茶点店的小姑娘去哪儿了。是他们吵架了,还是他的新鲜劲已经过了?看眼下的情形,真的很难相信,他处心积虑了一年却只落得这般田地。我们走到克里希大街,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桌子旁边找了个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