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读到我对斯特里克兰夫妇的描述,我总觉得把夫妻两个写得太过虚无缥缈。要让书中的角色栩栩如生,我必须把他们的性格特征刻画出来,但我并没有赋予他们这样的性格。我不晓得这是不是我的错,不过,我仍在绞尽脑汁地回忆他们与众不同的特征,好让他们鲜活地出现在书中。我觉得如果能详尽描述他们说话的特征和某些古怪的习惯,便能突出他们的特征。之前我写的这些,令他们如同老旧的挂毯上的人物,无法从背景中分辨出来,从远处看,挂毯中的人物已完全融入背景中,所以,你也只能看到一团还算讨喜的颜色。我唯一的借口就是他们本来就只给了我这种印象。社会本来就只是个有机体,而许多人只是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依附于它的存在,他们本身就是虚无的。他们如同身体里的细胞,不可或缺,然而,只要他们健康地存于体内,就会淹没于这巨大的整体里。斯特里克兰在中产阶级中并不显山露水。女主人和蔼可亲,热情好客,无伤大雅地痴迷于一些小有名气的文人墨客,男主人有些无趣,在仁慈的上帝的安排下,兢兢业业地过活,还有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比这更平凡的一家子了。我也不晓得他们有什么引得好事者侧目的地方。
我后来想起这些林林总总的事情,便会扪心自问,难道当初是因为我头脑迟钝,才丝毫没有察觉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异于常人的地方?也许吧。如今过了这么多年,我也懂得了不少人情世故,但即便我初见斯特里克兰夫妇时便有了现在的阅历,相信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所改观。不过,因为我现在已经知晓人是那样无法预料,如若是今天听到那则消息,断不会像那年初秋我返回伦敦的时候那般惊讶。
回到伦敦后还不到二十四小时,我便在杰明恩街遇见了罗丝·沃特福德。
“今天怎么乐成这样,”我说,“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她笑了笑,眼底闪出一种幸灾乐祸的光芒,这样的眼神我早已熟悉。不消说,她肯定听说了哪位朋友的丑事,这位女文人的嗅觉灵敏得很。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夫妇,对吧?”
不仅仅是她的脸,她的整个身体都跃动着快活的因子。我点点头。我怀疑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在证券交易所赔了老本,就是被公共汽车从身上碾过去了。
“这也太可怕了吧,他居然丢下妻子跑了。”
沃特福德小姐一定觉得在杰明恩街的路边讲这个故事会有失偏颇,所以她像个艺术家一样,把赤裸裸的事实抛给我,而后却宣称对细节并不知情。我可不认为这么微不足道的环境因素会影响到她的口才,那会冤枉她的。但她执意不讲。
“我告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面对我激动的问话,她如是回答道,然后她调皮地耸耸肩,“不过我相信伦敦某家茶室肯定有位姑娘已经把工作辞了。”
她冲我笑了笑,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跟牙医有约,然后扬扬得意地走了。这样的消息与其说让我不安,不如说让我很感兴趣。那时候,我很少能拿到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资料,所以,我认识的人遭遇书里才有的事情时,当然兴奋不已。坦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早已习以为常。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点吃惊。斯特里克兰肯定已经四十岁了,我觉得这个年纪的人还会在感情上出轨真是恶心。当时我年少轻狂,觉得如果一个男人陷入爱河,且不使自己成为笑柄,绝不能超过三十五岁。所以,这个消息给本人也造成了小小的困扰,因为我之前在乡下的时候就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了信,把我返回伦敦的日期告诉她,我还加了一句,除非她另有安排,否则我会在某天去她家喝茶。今天便是约定的日子,但我并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回信。她到底想不想见我?她极有可能因为心情烦乱把我的信忘到九霄云外了。我也许该有自知之明,不去赴约。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兴许不想让我知道这事儿,如果让她察觉出我已经听说了这个奇怪的消息,这样的行为实在太过轻率。她人这么好,我既不愿意伤害她的感情,又担心冒昧去她家让她平添烦恼,这让我很纠结。我想她肯定很痛苦,我不愿看到一个人受苦,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但我又特别想知道斯特里克兰太太会如何处理这事,这样的想法让我有些惭愧。我一时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最后我有了个主意:干脆当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前去赴约,大可先叫女佣前去通报一声,看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的话,如果她想把我打发走,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在跟女佣讲述我事先准备的说辞时,觉得特别不好意思。我在昏暗的过道里等回信的时候,鼓足了勇气才没有逃之夭夭。女佣终于回来了。兴许是我想多了,但从女佣的神情猜测,她应该已经完全知晓这家人的变故了。
我跟着她进入客厅。部分百叶窗拉了下来,房间里有些昏暗,斯特里克兰太太背对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前面。想必我的到来让他们有些意外,斯特里克兰太太让我进来只是因为她忘记另行安排约会的日子了,说不定上校因为我的打扰很恼火呢。
“我不确定你是不是在等我。”我故意轻描淡写地说。
“我当然在等你啦。安妮马上会端茶来。”
即便房间里的灯光不好,我也能察觉斯特里克兰太太的脸都哭肿了。她的皮肤本就不太好,现在更是面如土色。
“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上次晚宴的时候你们见过,就在度假之前。”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不知道说什么好。幸好斯特里克兰太太出来为我打圆场,问我夏天一个人干了什么,她提出了话题,我总算也能接上茬了,终于等到女佣端上茶。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你最好也来一杯,艾米。”他说。
“不了,我还是喝茶吧。”
这显然是家门不幸的开场白。我假意没去在意,尽量同斯特里克兰太太聊天。上校仍然站在壁炉的前面不发一言。我在想,不知道多久才能体面地离开,心中不免思忖,不知道斯特里克兰太太为什么还会让我进来。屋子里没有花,夏天收起来的一些小饰品也没有重新摆上来,本来亲切舒适的房间给人一种阴郁呆板的印象,让人觉得怪怪的,像是隔壁躺着一个死人。我把茶喝完了。
“要抽支烟吗?”斯特里克兰太太问道。
她四下寻找烟盒,但是并没找到。
“恐怕是没有了。”
她突然失声恸哭,匆匆离开客厅。
我被吓呆了,烟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由丈夫置办的,现在却没了,想必是勾起了她对丈夫的回忆,平日里她早已习惯的小小慰藉突然变成了一种陌生的感觉,这让她胸口猝然一紧。她意识到过往的生活已经一去不返,自然也就顾不上体面的社交礼仪了。
“我敢说你很想下逐客令。”我起身对上校说。
“我想你一定听说那个人渣把她抛弃的事了吧。”他突然发火。
我犹豫了一会儿。
“你知道人们就喜欢八卦,”我说,“我也不大清楚,只是听人说他们家出事了。”
“那家伙跑了。他跟一个女人去了巴黎,甩了艾米,一个子儿都没留。”
“实在抱歉。”我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上校将威士忌一饮而尽。他身材高挑,约莫五十岁,胡子耷拉着,一头灰发,眼睛是淡蓝色的,嘴唇毫无生气。我记得上次跟他聚会的时候,觉得他的脸透着一股傻气,当时他吹嘘说,离开部队前,他每个礼拜会打三次马球,而且一打就是十年。
“我想斯特里克兰太太现在肯定不希望我在此打扰。”我说,“请你转告她,我非常抱歉。如果能为她做点什么,我非常愿意效劳。”
他并没有理会我。
“我也不知道她将来怎么办,还有两个孩子。他们难道要靠空气生活吗?都十七年了。”
“什么十七年?”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啊!”他生气地说,“我从来都不喜欢那小子。就因为他是我的连襟,我这才一再容忍。你以为他是什么正人君子?她压根儿就不应该嫁给他。”
“事情没可能挽回了吗?”
“她只需要做一件事情就可以了:跟他离婚。你之前进来的时候我正跟她说这事呢。‘把你的离婚申请递上去,亲爱的艾米,’我说,‘就算是为了你自己,为了孩子也好。’他最好别让我碰上了,否则我一定把他揍个半死。”
我忍不住想,麦克安德鲁怕是没本事揍人,因为斯特里克兰身材魁梧,这点令我印象很深刻,不过,我什么也没说。一位义愤填膺的正义人士,却没有能力教训恶人,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我决定再次向他告辞,这时,斯特里克兰太太回来了。她擦干了眼泪,还在鼻子上补了粉。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实在抱歉。”她说,“幸好你还没走。”
她坐下来。我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是不好意思讨论跟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情。那时我还不知道女人有个共有的毛病,喜欢跟任何愿意聆听的人倾诉自己的隐私。斯特里克兰太太像是在竭力克制自己。
“大家是不是都在议论这件事情啊?”她问。
她早已认定我知道了她家遭遇的不幸,我不由得吃了一惊。
“我刚刚回来,就只见到了罗丝·沃特福德。”
斯特里克兰太太拍了拍手。
“那你把她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我。”见我犹豫,她坚持要我讲,“我很想知道。”
“你知道别人是怎么谈论的。她的嘴向来都没个把门的,对吧?她说你丈夫把你抛弃了。”
“就这些?”
我说了假话,没有向她转述沃特福德说她丈夫跟一个茶馆里的女孩私奔的事。
“她没有说跟谁走了吗?”
“没有。”
“我只想知道这个。”
我有些糊涂了,但不管怎样我知道自己该走了。我跟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道别时告诉她,如果有用得着的地方,我一定尽力。她脸上挤出一丝笑意。
“非常感谢,我不知道谁还能帮我。”
我不好意思对她表示同情,便转身同上校告别,但他没有跟我握手。
“我也准备走了。如果你要前往维多利亚街,我跟你一起走。”
“好的,”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