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小说》2014年第05期
栏目:看·短篇
夜里八点左右,携携攘攘的街头,许多行人都低头赶路,车辆依序穿越马路,偶尔有些不守规矩的驾驶员想超车,总是引来一些抗议的喇叭声。
ERS补习班的班主任察尔斯,年纪约莫四十多岁,刚吃完晚餐,走在人群中,赶着要回补习班,不知为什么突然感到一阵晕眩,瞬间休克倒地不起。
有人走近扶起他,才发现他已没有了心跳。
路人惊吓得发出尖叫声,旁边开始聚集围观的群众,大家议论纷纷。比较机警的民众赶紧拿起手机,通报附近的警察局前来调查,也有人拨打医院的电话,想叫救护车。
一群学生放学,嘻笑地三三两两走在回家的路上。爱蜜莉与她的同学也在学生群中,经过补习班门口,好几个警察正交头接耳讨论着。
爱蜜莉好奇道:“咦?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戴眼镜的学生走过来揶揄她:“看来大家都不用补习了,你们的班主任刚刚嗝屁啰!”
爱蜜莉没好气地回道:“乌鸦嘴!少诅咒我们班主任!昨天我来参观时,他人还好好的。”
“骗你干什么?他真的死啦!刚才被人发现,躺在闹区的人行道,心脏突然痲痹……”
爱蜜莉身边的几名女同学神情不安了起来。
“一定是……”戴眼镜的学生不怀好意地看着爱蜜莉,“因为老天知道他不行,教不出好学生,所以惩罚他喔……”
“白痴!鬼扯什么了?”爱蜜莉生气嘟嘴道,“不行,我一定要进去看看!”
爱蜜莉硬是要闯进围观的群众,撑开封锁线。
有个警察拦住她:“同学!你不能进来这里!这是命案现场!”
她听班主任的妻子哭着对一位警察说:“察尔斯的身体一向很健康啊,偶尔还会去爬山……他那么善良,一直规规矩矩经营补习班的业务,教小孩子快速记忆法,怎么会…”
“这条街……”一位年长的警官走过来,抬头望着夜色,“好多补习班啊!在这条补习街做生意,必然很竞争。”
“哈里森长官好!”
在旁边做笔录的年轻警察向老警官敬礼,并报告案情:“确定是心脏病突发而毙命,只是……”
“只是什么?”
“勘验尸体的鉴识人员,在死者胸口发现高压电烧灼的痕迹,前胸与后背都有。在那种人潮汹涌的闹区里,怎么会没有任何目击者发现高压电闪过?”年轻警察抬头看,“电线杆线路也好好的,实在没有道理……”
爱蜜莉心想:高压电灼伤、没有目击者?在闹区?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哈里森警官说道:“一定是速度很快的凶器才办得到。”
“速度?”
“对,像镭射光一样,以光速进行。”
“但是如果是镭射光,一般人肉眼应该是看得见啊……奇怪,我有点搞糊涂了。”
另一名警察说道:“是很奇怪,如果是跟光速一样快的武器,通常都是直线行进,要打击前胸容易,伤到后背的话,除非光线会转弯,但以目前的科技,这是不可能的。”
哈里森警官思忖了半秒,说道:“转弯的光……我倒是知道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的仪器。”
在离命案现场不远的第七街深巷里,一栋英式老公寓,金发碧眼的男主人正悠闲地品尝咖啡。
他的名字叫弗洛斯特,另外一个称呼是”记忆感应师”。
世界上从事这种行业的人非常稀少,首先他必须对大脑记忆运作区域了若指掌,其次他手边需要有一台optical; nanotechnology仪器,简称O.N.Box,这仪器里释出的纳米机械粒子能轻易穿透头皮,进入大脑探索神经元细包突触之间传递的轻微电流与化学分子。
咖啡没喝几口,客厅的电话响起,转眼间他就被老警官哈里森请到法医的解剖室,去检查一具冰冷泛白的男子尸体。他一进入解剖室,闻到刺鼻的消毒药水味,马上拿出手帕掩住了口鼻。
哈里森略带歉意:“我已经闻习惯了,所以……”
弗洛斯特挥手示意他不用解释。他仔细观察躺在钢板上苍白无血色的裸男,胸口烧灼的痕迹,是被强烈电流穿过的焦痕,这一道刺穿了心脏。
“弗洛斯特先生,上次海安主教的事件,你解释了普罗米修斯的用途。因此,我特地邀你前来咨询,这些伤口有无可能是被光学圣使给……”
“刺穿?”
哈里森点头,他找不出适合的形容词。
海安主教事件发生在一个月前。当时是因为威瑟斯彭学院的师生相继发生记忆被窃取的案件,威瑟斯彭的女学生爱蜜莉找弗洛斯特来协助破案,才将真凶海安主教手边用来犯罪的O.N.Box取走,那台仪器被取名“普罗米修斯”。
O.N.Box喷出的机械粒子本身具有导电性质,形成人体的形状。女形称为光学圣女,男形则称为光学圣使。
“在纳米晶体里运作,光线确实可以转弯。但这个光学圣使……或圣女,并不需要麻烦地转弯就能将正常人烧出几个洞,因为它的粒子构成物质是半导体,可以导电,只要加强电流即可达到电击效果。端看使用的人如何改装仪器,以及使用者是否具有杀人的意图。”
“死者经营快速记忆补习班,平时很少离开办公室,除非出去吃饭。凶手可能是因为如此,才迫不得已在众目睽睽之下下手。”
“快速记忆补习班?”弗洛斯特无可置否,“警官是认为凶手找不到机会,才被迫选择热闹的街道下手?”
“你不赞同我的分析?”
“这世界上存在太多变态心理犯,杀人不够刺激,还喜欢在众人眼前犯罪,好彰显他的神威,或企图吓阻别人抢走他的地盘。”
“弗洛斯特先生是指……凶手跟经营快速记忆的生意有关?”
“如果是要钱财,杀了老板,显然更拿不到钱。至于是否跟快速记忆业务有关,我不清楚。案件的迹证搜集、判断是你们警方的义务,我只是提供意见供你参考。”
“你不能用你的光学圣女进入他的脑部,看看能否找到凶手的影像?”
“你要了解光学圣女的运作原理,哈里森警官。”弗洛斯特叹气道,“它是透过纳米粒子穿过大脑神经元突触之间,将突触之间传导的电流与化学物质反射回O.N.Box分析。因心脏麻痹导致脑死,经过时间太久,神经元细胞已经毁坏,是不可逆的死亡,当然不可能读到任何讯息。”
哈里森警官神情显得有点失望。
“下次再发生类似案件,一定要第一时间就通知我到现场。”弗洛斯特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时,转头对哈里森警官说,“或许你可以将命案现场周遭的监视器画面调过来察看。在死者死亡前与死亡后,有没有人戴着手套离开现场。”
“手套?”
“嗯,要叫出O.N.Box里的纳米粒子是需要类似蓝牙的传导芯片,通常藏在手套里。”弗洛斯特拿出自己的手套向他展示,“而依照今晚的气温,已经接近盛夏,会戴手套的行人应该不多。”
“事实上,我们早已调阅所有监视器画面,弗洛斯特先生,你不妨到我的办公室去,帮助警方厘清那些线索吧。”
转几个弯道,到了哈里森警官的办公室,墙面液晶屏幕已经在播放命案现场各个角度的录像画面。由于是夜间,再加上车辆排放废气影响画面能见度,要分辨出凶手的轮廓有其困难度。
也因为如此,凶手放出光学圣女杀人的过程,埋没在尘烟里,路人没看见乃属正常。
这是在时间与气候经过缜密计算过后,才所做出来的杀人计划。弗洛斯特冷静地看着画面,指着围观群众中,一名朝着反方向离开的年轻人。
“这画面停格!注意看,所有群众之中只有他戴着黑色手套,而且对命案漠不关心地离开,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凶嫌。”
过了几分钟,同一个画面,又出现两名戴手套的男人。
哈里森警官:“同时有三个戴手套的男人?”
“真不可思议……”弗洛斯特谨慎思考着,“先朝有目击到手套男的民众查询,如果没有目击者,再朝业务纠纷方向着手,所有在这条街经营快速记忆的负责人都找来询问。”
哈里森警官赶紧命令其它侦查刑警出动,去访查附近的居民有没有人在八点到九点时分,见到戴手套的男子。
“有进一步消息时,可以再邀请你来协助我们吗?”
看着老警官诚恳的眼神,一向不爱管闲事的弗洛斯特都拿他没办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牵涉到O.N.Box。如果真有另外一位记忆感应师,滥用唐博士的仪器来满足私欲,弗洛斯特是责无旁贷得将他揪出来。
唐博士是弗洛斯特的恩师,也是最初开发O.N.Box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