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副词篇
1.不(Not)“不”位于《百词表》第8位。《后汉书》中“不”的概念下有10个词:不、弗、非、匪、靡、莫、未、勿、毋、无。这些词都从先秦沿用而来。
关于否定副词,历来有许多研究,基本上有三种划分方法。张玉金分甲骨文中的否定副词为:(1)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2)表示对可能性或已然的否定,(3)表示对可能性或必要性的否定,(4)表示对判断的否定;杨伯峻、何乐士分古汉语中的否定副词为:(1)表叙述的否定,(2)表禁戒的否定,(3)表疑问的否定,(4)表假设的否定;杨荣祥分近代汉语中的否定副词为:(1)“不”类,表单纯否定,(2)“未”类,表示对过去已然的否定,(3)“非”类,表示对判断的否定,(4)“莫”类,表示禁止。以上三种划分都有其合理性,而以杨荣祥的分类最为通行,下面对《后汉书》中表示核心词“不”的讨论,即分为“不”“未”“非”“勿”4小类。
不:《玉篇·不部》:“不,弗也。”古文献中注家们常训“不”为“弗、未、非、勿、无”。如《仪礼·大射》“若命曰复射,则不献庶子”胡培翚正义:“不,犹未也。”《礼记·中庸》“苟不至德”孔颖达疏:“不,非也。”《后汉书》中“不”用为否定词,最常见的用法是表示单纯否定,也有如“未”、“非”、“勿”的用法。
(1) 及是时,城中出降尤者言光武不取财物,但会兵计策。(《光武帝纪》)
(2) 人君伐一草木不时,谓之不孝。(《肃宗孝章帝纪》)
(3) 使别将将万余人劫刘尚,令不得相救。(《吴盖陈臧列传》)
上例(1)“不”表示对已然的否定,相当于“未”;例(2)“不”意思是“不是”,相当于“非”;例(3)“不”表禁止,相当于“勿”。
弗:《广雅·释诂》:“弗,不也。”《十驾斋养新录·苗民弗用灵》:“古书弗与不同。”又《公羊传·桓公十年》“其言弗遇何”何休注:“弗者,不之深也。”可见,“弗”表示“不”时比“不”程度稍深。《后汉书》中“弗”既表示单纯否定,又表示对已然的否定。
(4) 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皇后纪》)
(5) 殇世何早,平原弗克。(《孝和孝殇帝纪》)
例(4)“弗”相当于“不”,例(5)“弗”意思是“没,没有”,相当于“未”。
非:《玉篇·非部》:“非,不是也。”《后汉书》中“非”既可表示对判断的否定,也可表示单纯否定或对已然的否定。
(6) 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显宗孝明帝纪》)
(7) 选贤所以报国也,非贤不举,死亦何悔!(《虞傅盖臧列传》)
(8) 臣愚以为诸非礼聘未曾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妃合。(《荀韩钟陈列传》)
例(6)“非”意思是“不是”,例(7)“非”相当于“不”,例(8)“非”意思是“没,没有”,相当于“未”。
匪:《玉篇·匚部》:“匪,非也。”《毛诗稽古编·正字》卷二十七:“匪、非义同,犹不与弗耳。”又《诗·邶风·静女》“匪女之为美”陈奂传疏:“匪、非同声,非本字,匪假借字。”《后汉书》中“匪”一般表示对判断的否定,也可表示单纯否定。
(9) 匪我宪王,其孰离之!(《光武十王列传》)
(10) 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夙夜匪懈,以称朕意。(《显宗孝明帝纪》)
靡:《玉篇·非部》:“靡,无也。”又《说文》“靡”字下段注:“又与亡字、无字皆双声,故谓无曰靡。”又《韩非子·内储说下》“在淫察而就靡”王先慎集解:“靡,非也。”先秦文献中“靡”多见,《后汉书》中用例不多,主要表示单纯否定。
(11)然后钦若上下,恭揖群后,正位度宗,有于德不台渊穆之让,靡号师矢敦奋捴之容。(《班彪列传》)
(12) 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孝和孝殇帝纪》)
例(11)“靡”相当于“无”,例(12)“靡”相当于“不”。
未:《玉篇·未部》:“未,犹不也。”在《后汉书》中“未”最常见的用法是对已然的否定,也可表示单纯否定。
(13) 且宛城未拔,不能相救,昆阳即破,一日之间,诸部亦灭矣。(《光武帝纪》)
(14) 比灾变互生,未知厥咎,朝廷焦心,载怀恐惧。(《蔡邕列传》)
例(13)“未”意思是“没,没有”,例(14)“未”相当于“不”。
莫:《广雅·释言》:“莫,无也。”《诗·大雅·行苇》“莫远具尔”朱熹集传:“莫,犹勿也。”又《群经平议·周易二》“莫益之偏辞也”俞樾按:“凡言莫者,如莫非、莫不之类皆是极尽之辞。”《后汉书》中“莫”既可以表示单纯否定,也可以表示禁止。
(15) 俗知顺人,莫知顺天。(《肃宗孝章帝纪》)
(16) 宜速出阿母,令居外舍,断绝伯荣,莫使往来,令恩德两隆,上下俱美。(《杨震列传》)
例(15)“莫”相当于“不”,例(16)“莫”意思是“别,不要”,相当于“勿”。
勿:《集韵·勿韵》:“勿,莫也。”《助字辨略》卷五“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刘淇按:“为莫辞也,禁止之辞。”又《小尔雅·广诂》“勿,无也”胡承珙义证:“勿者,古字与无通。”《后汉书》中“勿”多表示禁止,也常常用来表示单纯否定。
(17) 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稿。(《光武帝纪》)
(18) 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
毋:《玉篇·毋部》:“毋,莫也。”《广韵·虞韵》:“毋,止之辞。”《书·大禹谟》“毋,惟汝谐”孔颖达疏:“古人言毋,犹今人言莫。”《后汉书》中“毋”表禁止,仅2例。
(19)毋绵挛以涬己兮,思百忧以自疢。(《张衡传》)
(20) 又上知、梵穴见,敕毋拘历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当小。(《律历志》)
无:《说文·亾部》:“无,亡也。……无,奇字‘無’也。”《慧琳音义》卷六“互无”注:“无,古文奇字中無字也。”又《经传释词》卷十:“無,未也,非也,勿也,不也。”《后汉书》中“无”多用来表示对已然的否定和单纯否定,表示禁止的例子不多,表示对判断的否定极少。
(21) 吾闻无道之君以刃残人,有道之君以义行诛。(《第五钟离宋寒列传》)
(22) 边将恐怖,畏其反叛,辞谢抚顺,无敢拒违。(《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23) 盖选举因才,无拘定制。(《邓张徐张胡列传》)
(24) 平原行货以免君,无乃蚩乎!(《吴延史卢赵列传》)
例(21)“无”意思是于“没,没有”,相当于“未”;例(22)“无”相当于“不”;例(23)“无”意思是“别,不要”,相当于“勿”;例(24)“无”意思是“不是”,相当于“非”。
《后汉书》中表示“不”这一概念的否定副词有以下特点:
(一)这些否定副词在各小类中跨类比较普遍,分工不确。否定副词在甲骨文时期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各自独立又分工互补;两汉以后,否定副词在内部语义、语法功能上都有了较大发展,我们从《后汉书》中可见一斑。
(二)各个副词兼类能力不同。“不”和“无”跨了4个小类,除“靡”和“毋”没有跨类外,其余或跨1类或2类。“不”“无”兼类能力最强,而“靡”“毋”文言色彩偏重,相对沉寂。
(三)因为“不”表示最基本的否定义,几乎其它的否定副词都可以表示单纯否定,都有“不”的用法和功能。
另外还有一“毛”字,《桓谭冯衍列传》:“然而诸将虏掠,逆伦绝理,杀人父子,妻人妇女,燔其室屋,略其财产,饥者毛食,寒者裸跣,冤结失望,无所归命。”注:“毛,草也。臣贤案:《衍集》‘毛’字作‘无’,今俗语犹然者,或古亦通乎?”又《别雅》卷一:“毛食,无食也。”《陔馀丛考》卷四十三:“天津、河间等处土音,凡无字皆作毛字,《佩觿集》所谓河朔人谓无曰毛,盖声之转也。……《后汉·冯衍传》:饥者毛食。谓无食也。《五代史》述黄幡绰赐绯毛鱼袋,谓无鱼袋也。则古人文字中亦用之矣。”现代湖北、四川等许多地方的方言仍然把“没有”叫做“毛”,文字上也可以写作“冒”、“冇”。在《后汉书》中“毛”的这种用法仅1例,应视为个例。
2.都(All)
《说文·邑部》:“都,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广韵·模韵》:“都,都犹总也。”《广雅·释训》:“都,凡也。”“都”本义为“都邑”,引申为“众聚”,后逐渐语法化为表总括的范围副词。“都”在《百词表》中居第9位。《后汉书》中表示“都”的概念的单音副词有:都、皆、尽、悉、咸、毕、总、遍、周、胜、凡、全、备、一、具、俱、兼、并、共、通、同。它们基本上沿自于上古汉语,在《后汉书》中多用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有的也用于形容词谓语前(如皆、咸、悉等)、名词谓语前(如皆、凡等)和数词谓语前(如凡)作状语。
(一)表示全体、总括
“都”作为总括副词,《后汉书》中只有一种用法,李贤注:“都,总也。言总护南北道。”实际上,“都护”作为官名更习惯于被整体上看作一个名词。
(1)其冬,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光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