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文学·上半月》2017年第05期
栏目:中短篇选萃
是的,故,事,它发生于我离开风草村之前。那时,我的母亲还健康地活着,甚至没有病,甚至隐秘得很好的血栓大约还没有形成。那时,我在县里的一家单位上班,周六周日会骑着缺油的自行车回家,布满了铁锈的链条偶尔会蹭脏我的裤角。“真是懒出花儿来,”父亲也偶尔会斥责,“你就不会把车子擦一擦!”我应答着,却从未认真地去做。我的确是个懒人。
我是个懒人,不过我要说的故事可不是我的,在这则发生略有些久远的故事里我不是主角,只是一个负责叙述、负责“串场”的人,所以没必要在我是个懒人或我的确是个懒人上纠缠下去。现在,我应当让他们出场了。
他们是刘义超、李明。
我决定把他们放在一起来写是因为他们身份上的相似:他们俩,都是被不曾怀孕的父母收养的孩子,从很小的时候——也就是说,他们和自己的“家庭”其实没有血缘关系,有着不同的DNA。在我们的方言里,他们被称为是“拾来的”孩子,仿佛是在路口或树林里捡到的被人遗忘的包裹一样,有一种漠然的冷。在我的老家风草村,据我所知的“拾来的”孩子就有十几个,而时下,在我离开县城到达省会的十几年里,“拾来的”又多了许多。年轻夫妻的不孕不育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多了起来,而我大伯家的强哥哥却拥有次第出生的五个女儿。就在他被公家人从村外的地窖里拉出来做了结扎手术之后,他的第六个孩子“甜来”则从种子慢慢发芽,生在了县医院的产房里。这个迟到的儿子让我强哥哥心满意足,他领着大大小小五个女儿走进医院,甚至有意在标有“不孕不育”科室门牌的房间外面还停了一会儿,“怎么有人就不生孩子?怎么会生不出孩子?”不止一次,强哥哥对我们表示不解,他抱着自己的甜来完全不顾孩子的哭泣和撒得四处都是的尿。这是题外的话。我要说的是刘义超和李明,我把他们放在一起写的另外原因还有:他们先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们在一段不短的时间里,形影不离。我要说的故事,主要是在他们形影不离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因为时间过久,我只能在我的记忆里对他们进行“打捞”——而记忆有时是靠不住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始终坚定地记得刘义超个子高大,留着长发,看人的眼神总是有一股冷冰冰的阴气,和人打招呼,声音也是在口腔里沉闷地含着,你既听不清他的称呼,也听不清他问候的内容。去年回家,我和大伯家的强哥哥提起消失很久的刘义超,他说他出来了,在天津一家卖钢材的企业打工,负责看门,“他是个小个子。就是狠”。强哥哥还纠正我,刘义超从来没留过长发,刚刚进屋的李明也跟着附和:“是的,他没有留过长头发,个子不算矮,也不能算高,浩叔你记错了。浩叔你都离开多少年了。浩叔,我爷爷奶奶当时在家,我常上你家去找书看,我还偷过咱爷爷的两罐啤酒,咱俩一起偷的……”说实话我记不起他去找书看的事也记不起和他一起偷我父亲啤酒的事,而他一口一个“浩叔”也让我浑身不自在。在我记忆里他可不是这个样子。他,和我同岁,只是那个虚构的生日比我晚了半年。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记忆吧。否则,它很可能会被不同的橡皮擦拭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