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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故乡

小时候,我是村里有名的贫蛋,大人说话的时候顶数我能插嘴,懂或不懂的一概不管,总有话能说出来,因说错话被父亲骂也就是常有的事。后来,约莫十五六岁了,懂的事情多了,我反而不喜欢说话了。这种变化似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水到渠成的。

当然,我也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时候,可大多以批评为结尾。那个年纪的我不明白大人们的心思,有时候他们竟然从我的一句话或一个表情里看出我有犯罪的苗头,然后便拼命的唠叨、纠正。如果解释了,那只会换来更多的批评,所以我只好沉默,干脆在自己的世界里躲清净。

时间久了,大人对我的评价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马牧是个乖孩子,就是不太爱说。”

“这孩子性格太内向。”

“以后没什么出息!”

最后一句是我父亲常挂嘴边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写钢笔字帖。我没理他,他便又问:“这根钢笔是谁的?”

“这是…”

我忘了。

我敢确定,当时我的回答清清楚楚,可现在却不记得了,同那天遗失的记忆一起消失了。

“到底是谁送给我的来着?”

此时,季谷里正在对面喋喋不休,我没听进去。

“喂!喂!马老板!”

“嗯?”我回过神来应道。

“我说,你家那个小伙计他人怎么样?是可以让人放心那种吧?我是说…”

“嗯,嗯!放心,放心,绝对放心!”

“那就好,我可不想在这种小事上栽跟头。要知道我在这个行业混的时间可不短了,身边有很多人都出了事,但唯独我没事,就是因为我比别人要谨慎的多。”

“你吃过晚饭了?”我的话像刀一般整整齐齐的切断了他的话。

“吃过了。”

我不想同他讲话,但碍于面子并没有直接讲出来,我希望他能发现这一点,然后主动离开。

这时,电话响了。是刘妮。

“喂?”

“我明天下午到你那去,会休息两天呢。”

“那我们去旅行吧?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待了。”我提议道。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们去哪里呢?”

“去…我…我还是听你的比较好,由你来决定吧,总之,能离开这里就好!”我故意把声调提高,希望季谷里能听出我的话外之音。

挂了电话,我的心情舒畅不少。只是旅行的目的地没能确定下来,她说明天再同我商量。

“女友?”季谷里问。

“嗯。”

“去旅行?”

“关你屁事。”

“行,行!我也不和你逗贫了,我回去了,还要安排一下送货的事。”

“再见。”他话音还未入耳,我就迫不及待的同他告别。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其实我也不喜欢自己,但没办法,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谁也改变不了!”季谷里突然站起来,板着脸说道。

此时,刚刚的姑娘正巧端着饺子向我走来。她看了眼季谷里,马上向旁边闪了一步,腿又碰到了木凳,木凳与地面相互摩擦,发出了刺耳的声音。见姑娘躲开,季谷里反而逼近了她。他像狗一样嗅了嗅,说道:“真香。”

那姑娘始终没有再看向季谷里,她盯着桌角,缩着脖子,一言不发。我没插话,眼睛也不断地闪躲,生怕撞见姑娘。好在季谷里说完那句话之后便离开了,也没再做过什么过分的举动。

“你怕他?”我问姑娘。

“不…不。”

“没事,他已经走了。”

“不是,只是觉得他凶神恶煞的…”姑娘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了。

“我也这么觉得。”我说。

“他是你的朋友?”

“当然不是!”

“那就好,给你饺子!”姑娘把饺子摆在我面前说道。

我点头道谢。

她莞尔一笑,似乎把刚才的阴霾一扫而光了。她洁白的牙齿与嘴唇完美的搭配在一起,宛如刚刚成熟的樱桃浸泡在鲜奶中似的。同女友一样,她也有两颗尖尖的虎牙。

“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我说。

“是吗?以前来吃过饭?”

“不,我指的不是这里。”

“难道在菜店?因为除了这里和菜店,我几乎不去其他地方。”

我摇了摇头,明知与她的话风马牛不相及,却还说了这么多。自知可笑,也便没再说下去。

不过我这绝非是什么俗套的搭讪,她的容貌的确让我觉得似曾相识,也可能是气质或是说话方式,总觉得熟悉,不是在这里,而是在现世。

姑娘走后,饺子还冒着热气。我夹起来一个,沾了点儿米醋和香油,一口便咬了一半下去,刹那间,那温热的汤汁便顺着我的嘴角流到了下巴上,我不忍擦拭,任凭它的存在。饺子的馅料很足,而且每个水饺中都有一个指节般大小的鲜虾仁,另外,猪肉和韭菜的搭配比例也非常完美。

我风卷残云般把一整盘饺子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而此时,骤雨也终于按捺不住,从天空上俯冲下来。

雨珠打在玻璃上,还没停稳,便被更多的雨水砸中而滑落下去。我从玻璃的反射中看到了姑娘,她面庞白皙,只是五官由于雨的作用看不太不清了。雨水从玻璃上划过,留下一道道水印,又映在姑娘脸上,仿佛她在哭泣。

雨下了约十分钟,但仍然没有要停的意思,倒是下的越来越精神。我没有雨伞,可一想到明天要同女友旅行的事就无比兴奋,后来更是来了兴致,打算淋着雨走回去。付了钱,我便冲到了店外。

路旁小店的灯光色彩斑斓,红的、蓝的、黄的,它们一齐照射在湿润的人行道上,有些地势稍低的地方攒了些积水,当雨水星星点点的落在水洼中的时候,那些映出来的灯光竟然调皮的跳起了舞。不过,我可不打算打扰了它们的集会,轻轻一跃便跳过了水洼。

这时,由我身后传来了几声呼喊。

“先生!先生!”

等我回过头的时候,那声音的主人已经悄然而至了,是饭店里的姑娘。

她将一把花雨伞递给了我,说:“看样子雨也停不了,您先拿去用吧,但请别忘了还给我。”说完,姑娘就小跑着离开了。

她把双手举起来挡在脑袋上,敏捷地躲避着脚下的积水。我忘了道谢,目送着姑娘的身影消失在朦胧的雨中。

雨在半夜的时候就停止了喧闹。伴着雨滴在空调室外机上的声音,我睡的安逸极了,没有噩梦,也没有不安。

第二天一早,阳光没那么强烈,光线透过浅蓝色的窗帘进入屋子里的时候,形成了梦幻般的颜色。打开窗帘,深蓝色的天空下没有一丝云絮,白云也好,乌云也好,统统被昨夜的雨洗刷干净,看来会是个漂漂亮亮的一天!

我拿出钢笔,又回忆了一遍昨天的事。有些不可思议,但又有一定的联系,毕竟我是用这支钢笔创造了这个世界,所以它能使这里发生地震也算合乎情理。

不过,有一件小事我却想不明白(它对我逃离这里没什么影响,所以姑且算作小事好了)。这段时间,我做什么事情、吃什么东西、几点入睡、几点睁眼,诸如此类的事情似乎都是以我自主的想法而决定的。甚至提出旅行的事也是我临时的想法,其实只是为了讲给季谷里听。可“马统”在小说中应当受到语言或者内心活动的限制才对。而我作为“马统”除了昨天与季谷里见面这件事,倒没觉得有什么其他的限制,这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话说回来,被困在小说里这件事本就是在正常思维中万不会发生的,所以想要在不合逻辑的事件中按照常规的思维去理解,无疑也是痴人说梦。

我越想越没头绪,不知不觉间,已经抽掉了三支香烟。烟蒂还未完全熄灭,不时还有几缕青烟冒出来,客厅中的烟臭味一直没办法散去。我怕刘妮呛鼻子,便跑去开窗子。淡蓝色的青烟排着队由窗子上沿跑掉了,作为交换,窗外的清风又把新鲜的空气交给了我,最后,竟然连女友晾在阳台的吊带裙也舞了起来,这不由得使我愈加想念她了。

女友说她今天下午过来,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挂钟,时间尚早。可这段时间我无事可做,下楼的欲望也完全没有。书店没来电话,想来也是没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我靠着沙发,看起了鱼缸中的热带鱼,它们在水缸里游的欢乐极了。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虽说这种说法早已经被证实是谣言,但我宁愿相信它是真的。因为如果鱼的记忆不止七秒,那它们就太可悲了,游来游去却总是相同的地方,时间越长便会越发难过。这种感觉我深有体会,没办法畅快的游弋,即使是鱼,也未必是自由的。

中午,我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我梦见自己面前有很多食物,然后就一直吃个不停,可无论我怎么吃,肚子也不见饱。这算是美梦,但美梦却常常是短暂的。醒来之后,我来到厨房,方便面已经没了,冰箱里倒是多了桶牛奶和几打鸡蛋,大概是女友走之前放进去的。看见鸡蛋,我突然来了兴致,打算煎一个爱心形状的鸡蛋。

我把模具放在煎锅里,打开开关,又淋了些花生油,等油热了便在模具里打了个鸡蛋。但由于时间太短,刚拿走模具,鸡蛋便散了。最后,鸡蛋倒是熟了,可却难看的要命。

我没了心情,只好让它们在煎锅里躺着。打开电视,广告也好,新闻也好,什么都可以,只管让它打开就好,随便什么节目都无所谓。这期间,我又喝了杯牛奶,吃了些零食。风姑娘也时常光顾,它们由前窗进来,又从后窗出去,只是,吹在身上却一点也不凉爽。

刘妮过来这里的时候,我刚刚设置完空调的温度。目光更是不知安放到何处是好了。我迅速的挪到沙发上横躺下来,尽力摆出一副懒洋洋的姿势。

女友把鞋脱在了门外,赤脚走了进来。

“那双破鞋我再也不想穿啦,你看你看!”女友指着自己的脚踝说。

我跑过去,拖起她精致的小脚才看到她的脚踝已经磨破了。

“贴个创口贴吧?”我说。

“创口贴是一定要贴的,可是那双鞋要怎么办才好?我只带了这一双鞋。”女友娇羞的声音使我的心颤抖不已,

“穿我的吧,穿我的鞋去旅行吧。”

“唉,对了…说到旅行,不如我们去你的故乡吧?”

“我的故乡!?”

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哪?小说的内容早就忘干净了,更没有什么故事可讲。我惴惴不安,这个原本就应该充满快乐回忆的地方,此时对我来说却无比陌生,甚至比刘妮还要陌生,如果她有所察觉…

“对啊!我喜欢你,自然也要想去了解你的过去。我想知道你在童年时所留下的痕迹,你儿时的朋友,用过的课桌、铅笔,想闻一闻你上学路上的味道。”

“路上的味道?那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净是驴粪和鸡屎的味道。”我不知如何回答,便把自己现实当中的记忆照搬过来说给她。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要先穿过的两片农田才能到达大路上,然后再走半个多钟到达学校。大路好走些,除了扬起的尘土倒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最难通行的莫过于农田,两片农田中间仅有一条小路,小路狭窄,一次只能供一人行走,有时候小路上堆满了驴粪和鸡屎,在加上各种石头,甚是难行,稍不注意就会踩到那些排泄物,所以教室里的味道也不尽人意。冬天天短,上学的时候天还是黑的,踩到驴粪也就成了常有的事,冬天的驴粪比石头还硬,硌脚不说,有时还会扭伤。

不过田里的景色倒是极美的。春末的时候,绿油油的农田生机盎然;而等到蝉儿不在喧嚣的时候,它便全变成了金色的了,我敢肯定,那一望无际的随风舞动的金色麦穗绝对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色。

正当我意犹未尽之时,女友打断了我的思绪。她撒娇是的说:“驴粪?我才不信!我不管,我偏要去。”

我担心“马统”的家乡与我所说的情况不符(其实这一点也是多余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家乡的地址,没有目的地,更没办法买车票)所以一直劝她换个地方。可刘妮似乎对我的话充耳不闻,认我怎么说都毫无用处。

拉锯战持续了五六分钟,最后刘妮俏皮的看了看我,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而后又从包里抽出来两张车票,晃了两下。

“票我都买好了,看你还说什么!”

我拿过车票,惊愕不已。车票上终点竟与我那故乡一模一样!

第二天中午,我与女友乘上了返“乡”的列车。

昨天,我想到了一宿。

其实小说与现世出现重叠的情况也有可能,毕竟是我写出来的,借用自己家乡的地名,甚至环境也未尝不可。最后,我姑且把这算作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实中,北京与家乡大概有五个小时的车程,想必小说中也是如此,于是我看了眼手表说:“下午三点能到那里就不错了。”

刘妮坐在对面,正敲打着便携电脑,出发前她就打算带上它,说是还要赶个稿子。可能太过投入,她没说话,也没有任何表情作为回应,我的话像被吸入了无限空白当中。

列车是老式的绿皮火车,速度奇慢无比,“搁楞”,“搁楞”的声音更使人烦闷。好在窗外绿油油的农田给了我一丝安慰,也使我不由得想起了父亲。

我被困在小说里孤独无助,而他在疗养院里恐怕也是这样的感受,我想他应该也会期盼着我能逃离这里,毕竟他就只有我这么一个亲人而已了。可对于他来说,我在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在北京或在这里,还不是都同死了一样!

刚过十二点,列车上的售货员便推着满载食物的小车在车厢里叫卖起来。我饿的发昏,便买了两桶泡面,四根火腿,还有一袋咸菜。

此时,女友不知在与谁通电话,看样子是不太开心,眉头皱的比川藏线还有曲折。我把泡好的面轻轻地推了过去,她扇了扇蒸汽,离开了座位。

“真是忙的不可开交啊!”我嘀咕起来。

刘妮回来的时候,手机已经从耳旁拿开了。她坐回座位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而泡面的热气早已偃旗息鼓了。

“马统!”她说:“我…我可能去不了了,主任非让我回去不可。”

我沉默不语。

“上次调查的盗版书刊的事又有了新的线索,我不得不回去。”

“刚刚的电话吗?”

“是的。实在是不好意思。”

“跟我别说这样的话,去忙你的吧。”

“你呢?和我一起回去?”

“不,车票都买了。”

“你一定要理解我。”

“那下次补偿我吧?”我说。

“一定!”

隔着玻璃窗,她与我挥手告别,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身影,有些失落,但更多了份轻松,往好处想,至少我没有穿帮的风险。

运气这种事情真是不可思议,看似无路可退的绝境,竟然就这样被化解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小说的情节使然。虽说是好事,可如果一直被这样那样的情节所左右那就太可怜了,像个木偶,没有灵魂,被拽来拽去的。我虽是主角,却改变不了什么,季谷里无论如何都会出现,女友也不得不爽约,我也只能是自己的主角罢了。与其相比,现实当中也是如此,被命运左右更是常有的事。得意或不得意的时候,总要拽出一句“这就是命运吧!”

命运这个词看似是上天本就安排好了的事情,但其实只不过是人们在事后安慰自己的一种说法罢了,把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怪罪于神明,怪罪于命运,这难道不是一种逃避吗?命运把我安排在小说里,情节又把我安排在列车之上,这就是我的命吗?我思来想去,从小到大,从现世中又想到小说中,我发现我把自己弄丢了,不是现在,而是早在现世的时候就迷失了。我骤然间想起了房东大哥说过的话来:

“你才是那个失去自我的人!”

可我的自我究竟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我想,如果不弄清这些问题,即使逃回去也毫无意义,或者说不弄清这些问题,我根本逃不出去!

路西!

我忽然想起这个名字。那一年,我对她到底做了什么?!

两个小时以后,列车稳稳的停靠在站台边。

小说不同于电影、电视或者漫画,不可能事无巨细的把景物表现的细致入微。从观看者的角度来说,只能通过一些景物的特点在结合自己头脑中的记忆想象出画面来。所以,每一个读故事的人,他们头脑中的景象是不一致的。

可如果“马统”的家乡是我用文字描述出来的,那未免也太过细致,太过真实了,真实的像是在看一张张拍好的照片。从站台两侧的槐树,到破旧不堪的检票大厅,甚至连第五阶台阶的缺口都是完全一样。我像在玩“大家来找茬”的游戏,翻出对于家乡的记忆,又不停地对比眼前的景物。我突然感觉自己不像被困在小说中,更像是掉进了自己的记忆力里。所有的细节、景物都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构建出来的是一幅生动的画或者一部电影。

同时,我又惊奇的发现,自己对于家乡的记忆是如此深刻。意识里,我对家乡的热爱并没那么浓烈,甚至一度想要逃离这里。

中学的时候,我的朋友屈指可数,可就是那些屈指可数的人在面对我被人欺辱的时候也没有向我伸出援手,更别说看热闹的人了。这些人从不插手“热闹”,只站在远远的地方观察。我分析过这些人的心理,他们既害怕给自己惹上麻烦,巴不得躲得远远的,又对这种事无比好奇,虽然矛盾,但总是乐此不疲。有时候,能看到好几十人围成一圈,似乎在给什么人加油助威,可凑近了才知道围着的不过是两只蚂蚁在争抢面包屑。

没热闹可看的时候,他们喜欢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吹牛,挑几个镇上的新鲜事说出来,然后再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果有人意见向左,俩人便会吵架,骂爹骂娘的,不过大多以手指碰到对方鼻子尖而草草结束,这导致周围那些翘首以盼看热闹的人大失所望。

这是我对家乡人最深的印象,我讨厌他们的冷漠,可后来却潜移默化的被他们影响着。

在镇上走了会儿,儿时的记忆逐渐浮现出来。路旁的小卖店和台球厅是我中学时期常常光顾的地方。午休的时候,我与几个同学会在小卖店买些零食,然后跑到台球厅抢占位置,为了能免费玩一局(因为输的人交钱)所以必须要优先把独一无二的黑八打进洞,我技术一般,输得时候多。但我不曾难过,因为在这些同学之中,总有个人会输给我一次,她只和我打,并且,比我还不擅长,我说她架杆的手像个冻鸡爪。现如今,连她的名字我都忘却了,模样也记不得了,只知道她是个女孩子。

这趟旅行到镇上就可以到此为止了。毕竟这是小说里的事,到处都充满了未知数。其实现实中,由镇子再回村子还得有段路程,需要乘坐公交车才行,我不敢保证小说里有这么个地方,所以干脆不去了。“马统”的父母可能也都健在,可再健康的父亲,再漂亮的母亲也不是我的。我的父亲在养老院,是个痴呆症患者,我的母亲在生下我后就死掉了。

入夜前,我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交了一百块钱押金并办理了入住手续。回程的车票不用担心,刘妮将往返的火车票也一并买好了,时间是明天。锁好门后,我躺在床上无事可做。本想给女友打个电话,可翻了翻双肩包,却不见了手机的踪影。

我对手机没有太多依赖,原来的手机也只有接打电话的功能。但我没有需要打电话的对象,也不会有人主动跟我联系。“马统”的手机虽然智能,各种功能也令我眼花缭乱,但对我来说,也不过是块砖头而已。

晚一点的时候,我找个家饺子馆吃饭。饭店门口有一个邮筒,由于光线太暗,颜色不太好辨认,倒是邮筒上挂着的木牌子相当醒目,牌子上有用红色油漆印刷的数字——925。

我点了盘三鲜馅水饺便找个角落坐下来。饺子味道一般,仅有几粒虾米,皮厚馅少,醋的味道也不是很正点,一看就是随便哪里都能买到的便宜货。对比“璐璐饭店”的饺子,这里的简直是差了一大截,当即我便打算回去后无论如何也要先吃一回正统的三鲜馅水饺,顺便再把雨伞还给那姑娘。

正吃着,我发现旁桌的一个男人正不停地打量着我,直到我最后吃完,他也没停下来。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目光,便转过头看着他。此时,男人露出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老同学!?路西呢!她怎么样了?她醒了吗?”

听到路西的名字,我吓坏了,冷汗也从后背不断地渗出来。

“路西”这个名字怎么会出现在小说中!?

还没容我说话,便由店外进来一个女人,气冲冲的跑到男人跟前,她提着男人的耳朵就往外走,边走边喊道:“又出来吹!又跑出来吹!家里大大小小的事什么都不管…”女人埋怨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消失在夜幕当中。

难道我把路西也安排在小说之中?

陌生男人的话使我无法入睡。凌晨两点,我从充满霉腐味的床上爬了起来,拉开窗帘,看着夜空中的点点繁星陷入沉思。信中提到过,虽然最后发生了地震,但那并不是结局,我是希望路西来完成它的。原本以为路西只存在于现世,但现在看来,她也被安排在了小说中。也就是说,找到她,然后让她完成结局就行了吧?虽然大致的方向确定了下来,可还缺少很多东西,事情也绝不只这么简单而已,至少她现在仍有可能昏迷不醒。另外,季谷里与刘妮又和我、路西之间有怎样的联系?想到这里,我的思绪又一次乱了。

此时,身体也终于抵挡不住困意的侵扰,哈欠不断。

彻底熟睡之前,我脑袋里一直有件事情挥之不去,刚刚还记得,可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翌日下午,我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屋子里还是离开时的样子。不是那间破旧的厢房,我也还是“马统”。进门之前,我看到了刘妮留下的鞋子,有些失落,本想着给她打个电话报平安,可却发现手机因没电而自动关机了。喝了杯水,外面便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我以为是刘妮,于是便跳下沙发,赤脚跑到了门口。

打开门后,季谷里的肚子优先探进了门,眼睛则不停地向屋内张望着。

“怎么?有事么?”我问道。

“没事,上次给你的书都卖完了,特意来恭喜你,顺便告诉你下一批杂志到达的时间。”

我没有让他进门的意思,就只是站在门口与他交谈。

“这个事情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说。

“打了,你电话关机了。怎么?不欢迎我?”他问道。

“只是觉得这样特意跑一趟没有必要!”

“看来马老板心情不太好。因为女友没和你去?”

“你怎么知道?”我惊愕不已。

“走吧,和我喝一杯去?”他问。

我点了点头便随他出去了。

一路上,我刻意与季谷里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其实我会如此厌恶他,说到底是因为他让我做了我不愿意做的事,而这件事又是我不得不做的,被威胁的感觉很不痛快,况且这还是在自己的小说里。

“你们那小伙计还不错。”季谷里刚坐下来就笑着说道。

“那就好。不过,那些书卖的那么快?”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有我的渠道,你还是少知道的好。”

“你怎么知道她中途回去的?”

季谷里笑了笑,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她说:“你的女友是真的漂亮。”

“你他妈什么意思!?”

“别,您别误会,”她连连摆手说道:“其实,这次她和你说的那些线索是我提供的。”

我有些生气,可又找不到什么非生气不可的理由。总之,一想到自己的女友和讨厌的人有什么瓜葛就莫名的愤慨。我把面前的啤酒一饮而尽,说道:“我不想你再提起关于杂志的事,什么时间送过来都无所谓,按你说的方式来可以了,那小伙计会给你开门,其他的事情我希望你远离我,还有我的女友!”

“好,好,好!杂志的事不说就是了。但为你的女朋友提供线索可是我这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你应该无权干涉吧?”

“你最好别耍花样!”

“怎么会呢?我保证!只是一条线索,仅此而已。”

之后,我们便没再说话。

约莫八点钟,我回到了住所。手机已经充好了电,但给女友打电话的心情却不在了,还有那顿美味的饺子也因心情而搁浅了。

站在窗前,我凝望着天空中的五角星发呆,突然间发现自己似乎正逐渐的融入到小说里了,面对虚拟的人物竟会有讨厌的人,更会为喜欢的人吃醋。

从那以后,女友同我谈论季谷里的次数多了不少,虽然都是与工作有关的内容,可每次从女友的嘴里听到“季谷里”这三个字,我的情绪就没办法控制,可如果借此发作又显的自己太过小气。

我也曾问她,为什么季谷里会突然提供线索。刘妮没多说,倒是对于我与季谷里的相识好奇的不得了。在她眼里,季谷里是个成功的书商,而我则是一家小书店的老板,虽说所处同一行业,可我们之间的地位差异却怎么也不太可能相识。

我没法解释,只得搪塞过去。但我清楚,那个家伙可不是什么成功的书商,更不可能仅是个卖色情杂志的人而已,他本人或者在他背后一定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而他刻意接近刘妮也绝不简单,隐约中,我感觉有个阴谋正秘密实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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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倒霉穿成不得宠的庶女要斗法她运气好穿成了得宠的嫡女为什么还是要斗法?一朝选秀,府中小姐们斗得个你死我活,她也有幸被卷入其中哎!既然你们铺就一条荆刺之路,我偏要走出一路锦绣,且看我嫡女无敌﹡﹡﹡﹡原以为在大宅子里斗斗嚣张的庶女也就罢了,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入宫为妃深宫大院,那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反复思量后决定,不争宠,不抛头,不露面,米虫到底,总没人会来找我麻烦了吧!可上至皇上太后,下至侍妾宫女,一个都不肯放过她好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说啥么???你也是穿来的?这是肿马回事,原来穿越也能遇同行且看两个现代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如何在封建闭塞的代斗朝臣,斗宫妃如何能在岗位竞争如此激烈的后宫之中谋得一席之地谱写两段传奇的人生————本文一生一世一双人,男主自始至终只有一人,想看N多美男的请绕道本文关键词:种田+宅斗+宫斗+爱情——————————新文推荐新文《带着女儿嫁豪门》每天凌晨的骚扰电话,是带着欲望的粗喘,夹杂着放肆的呻呤不接,就是一条又一条的露骨短信,还附带着丈夫完美身材的图片就连女儿回家都甜腻的问她:“妈妈,爸爸出轨了,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谁?想要逼疯她————————————喜欢懒鱼和文的朋友可以加群84125388,敲门砖,潇湘会员名聊天,探讨剧情都可以的哦!!###【白沐雨】由亲亲hslr小言【苍瑾煊】由亲亲qwasd9988765【莫宁】由亲亲朝暮染雪推荐自己的文《天价贵妇》故事源起于欧洲百年家族的一块血玉图腾娶她只为得到那一块百年大家族的血玉图腾嫁她就真的只是因为爱她从不知爱了她四年的男人竟然如此的狠,四年童话般的爱情,原来都是他所编织的假象那一天,他得到了那一块血玉图腾那一夜,他爱的女人回来了那一天,他得知她怀有身孕,亲手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扼杀那一晚,他亲手将她送上了其他男人的床那一晚,他搂着心爱的女人,看着她表演的那一场活春宫任身上陌生男人无情的驰聘,挂着鲜血和鬼魅笑意的嘴角只吐出一句话“欧洛翊,血债就要用血来偿!”那一夜,情已断,爱已绝,恨横生【五年后】一个清丽的女子抱着一个酷帅的宝宝走出国际机场复仇的游戏从这一刻开始!!!亲亲可以去关注一下懒鱼的微博哦http://m.wkkk.net/2238604140推荐好友文
  • 情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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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仙剑四》、《剑网三》,最喜欢的三部作品,虽未必能写出那种境界,但却很喜欢那种感觉,那里江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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