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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就这样,我们在山洞里待了四五天,喝的水是洞外的山泉,吃的东西是山泉里野生的各种鱼类。据说我不能立刻回去,因为毒还没有解完,而慕言表示,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而废不是他的风格。

我每天需要吃一种药,然后从手腕入刀割个口子,放半杯血。当我放血的时候,慕言一般坐在床前的石案旁抚琴。琴是七弦琴,蚕丝做的弦,拨出饱满的调子,具有镇痛功能。每次慕言弹琴,我总会想起君玮,还有他那令人一听就简直不愿继续在世上苟活的弹琴水平,进而遗憾不能让他来听听面前这位奏出的天籁之音,好叫他羞愤自杀,再也不能贻害世人。

五天里,我一直很想把慕言脸上的面具扒掉,看看面具底下的脸到底长什么样,但一想到结果可能被他砍死,实在不敢轻易造次。这完全是人的好奇心作祟,有时候有些事根本不关你的事,却非要弄一个明白,真是没事找事。

第六天下午,我觉得脚伤已好得差不多,能够直立行走了。慕言端详了会儿我的伤口,道:“不用继续放血了。明日一早我便送你回去吧。”

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迅捷,关键是还没成功扒开他的面具,我一时接受不了,残念地愣在那里。

他说:“不想走?”

我摇头说:“没有没有,但是,哥哥,你不和我一起走么?这个山洞没有太多东西,你也不像是要在此处久居。”

他沉吟说:“我不走,我得留在这里。”

我说:“可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你一个人,没有人陪你聊天,也没有人听你弹琴。”

他低头拨琴弦:“等人,我怕我走了,我要等的人就找不到我了。”

我顿时陷入一个尴尬境地,再问下去仿佛已涉及他人隐私,不问下去又一时找不到话题转移。我说:“这个……”

他已从石案前站了起来,笑道:“说到就到,今天可真是运气。”

我抬头看,高阔的山洞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站了一堆蒙面的黑衣人。在我看向他们的一刹那,这些人纷纷亮出自己的兵器。拔兵器的动作就像他们的服装一样统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而难得的是,拔出的兵器也很统一,明晃晃一把把镰刀排得很整齐。

当然,后来我知道这些东西虽然长得像镰刀,其实有一个学名,叫弯刀,一字之差,前者用来割草,后者用来割人头。

我因鲜少下山,没见过世面,被前边一字排开的十几把镰刀威慑,情不自禁往后缩了一下。慕言移步将我挡住,身姿翩翩站在我前面,我担心道:“你有家伙没有?”

没等他答话,那十几把镰刀已经发难。他将我一把推开,纵身一跃,玄青色长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看得眼花缭乱。

他动作快得没谱,我睫毛都不敢动,也只看得清他偶尔一两个动作,比如从后面握住某个黑衣人的手腕,侧身带着那人转半个圈,手上的镰刀就正好割断身后另一个打算砍他一刀的黑衣人的脖子,鲜血飞溅,他还来得及往旁边腾挪几步闪避骤然飞溅的血浆。

不过片刻功夫,在场的十来个黑衣人已被他解决得还剩两三个。最后一个见大势已去,一把镰刀直直朝我飞过来。

师父一生最恨聚众斗殴,从没教过我近身格斗,眼见那刀越飞越快,直取我咽喉,我吓得动都不敢动。这真是最糟糕的状况。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时候我是被吓得腿软,一下子支撑不住趴在地上,那刀打着旋儿一路向前飞过我的头顶,我就正好躲过一劫。可偏偏身体太好,即使被这样惊吓,腿都软不了,简直是个活靶子。

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一片玄青色突然笼罩而下,就像雨过天晴云破,苍穹从高处压下,我的腿终于软在他这一压之下。

慕言将我搂在怀里,腾空用脚轻轻一踢,那镰刀又打着旋儿回去了,且更快更急。“哧――”刀入肉的声音在静空中响起,扔镰刀的黑衣人不敢置信地低头瞧着肚子外头的刀柄,缓缓跪在地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而这位大哥明显是不敢相信天道居然轮回得如此有效率。

一片空死的寂静中,慕言道:“真好奇我那个不成才的弟弟平日是怎么教导你们的,如果我是你,在进洞之初就杀了这个小姑娘,先乱了对方的阵脚,还好你最后悟过来了,可也晚了。”肚子插着刀的黑衣人还没死绝,瞳孔越来越大,哆嗦着道:“你……”

慕言淡淡道:“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未免太小看我这个做哥哥的了。”

黑衣人不再说什么,只低下头去,颤颤巍巍伸出手指,看样子是想把镰刀拔出来,慕言突然用手捂住我的眼晴,洞里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痛吼,我说:“他在做什么?”

慕言说:“陈国有一个传说,带着兵刃往生的人,来生还得做武人。”

我说:“那他是想做个文人?”

慕言放开手:“也许他只想做一个贩夫走卒。”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莱,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从十四岁到十七岁,期间三年,我多次回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结论是他在和我毫无关系的,情况下,七天之内连救了我两次。

君玮认为我的喜欢不纯粹,只是说着玩玩,而真正的喜欢应该没有理由不问原因。可我觉得理由之于喜欢,就像基石之于楼阁,世上从来没有无需基石的楼阁,也不应该有毫无道理的喜欢。

我对慕言的感情建立在两条性命上,这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该有东西比它更加纯粹强大。君玮无法理解我的逻辑,主要是因为他自身没有逻辑。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无以为报,东陆的规矩是,无以为报时我们一般以身相许。如果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情窦初开,在慕言出手相救时就已默默喜欢上他,一定会把自己许配给他。可那个恰好的时刻,在他的手离开我眼睛时,我心如擂鼓,却不知擂鼓的原因。

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要救我呢?”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我说:“如果我是个大姑娘呢?”

他转身将我拉进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

我本来有绝佳的机会,但没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这个机会我仍一无所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响说:“哥哥,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我送你一幅画好么,我画画画得还可以,你要我给你画幅画么?”

洞里光线正好,他微微偏头看我:“哦?”

偏头的角度和说话的声调都是那样恰到好处。

我顿时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四处寻找,可恨洞里没有笔墨。虽可取火堆里的木炭做笔,在草纸上画一幅炭笔画,可前几天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纸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纸片,勉强能在上面画个鸡蛋,画人就实属困难。

慕言看我在洞里寻找半天,拿着一叠草纸不知所措,大约明白,不知从哪里取来一根木棍,递给我道:“用这个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画来报答我,画在地上也是一样的。”

我握着木棍研究了好一会儿,颤颤巍巍下笔,但好比一个绣花的绝世高手,即便再绝世也无法用铁杵在布匹上织出花纹,我和她们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我本意是想画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两个黑衣人的英姿,画完后,他端详半天,道:“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那时我给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将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树画得如出一辙的自以为很会画画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办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对我的印象。君玮说:“也许他觉得你画出一个东西,能够像任何一个东西,这很有才华呢。”

君玮能有此种想法,说明他已是一个剑客的思维,而画画和使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若使剑,你使出一招,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招,这就是绝世的一招剑术。而画画,你画出一个东西,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东西,这幅画就卖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运指使,在一起待了将近六天。第六天夜里,我入睡后,他离开了山洞。我独自一人在洞里等了四天,但他没有再回来。四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主要是仲夏时分,尸首不易保存,洞口颠三倒四横着的黑衣人们纷纷腐烂,招来很多苍蝇,将人居环境搞得很恶劣。

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世事的这个年纪,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将为什么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来,或者他永远不来,但那是另一段故事了。

而事实上,我带着些微惆怅很早离开,离开时我以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为了和他正式道个别。显然,这是一个太过纯洁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灵爱上慕言,却没能同时解放自己的心智认识到自己爱上了慕言,这就是我错过他的原因。

当我走出这个山洞,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回头望,才发现它就位于雁回山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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