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祖讲〈金刚经〉》原名《金刚经口诀》《金刚经解义》《金刚经注解》《六祖解义》《六祖口诀》《六祖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口诀》,共两卷。为适应当代人的阅读口味,我们改名为《六祖讲〈金刚经〉》。原本注明: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诏译;唐六祖惠能大师口诀;宋丞相张无尽居士释题;宋天台罗适校刊。
姚秦是南北朝时北方十六国之一,国主姓姚,历史上称为姚秦,亦称后秦。三藏法师是指精通经律论十二部佛法并能弘扬者。鸠摩罗什法师为南北朝时期最为著名的佛学家,据传,鸠摩罗什法师智慧过人,七岁随母出家,每日诵一千首偈,有一罗汉对其母预言:“若此沙弥三十五岁前不破戒,可以大兴佛法,度人无量。”鸠摩罗什临命终时发愿言:“若我所译经典,合乎佛意,愿我死后,阇维时,舌根不坏。”果然阇维时全身坏尽,只剩下舌头,红如莲花,证明罗什法师以广长舌,翻译三世诸佛经典。
唐道宣律师曾经问天人:“为什么现在人都喜欢读鸠摩罗什法师翻译的经典?”天人说:“鸠摩罗什曾任过去七佛的译师,他所翻译的经典,深得佛心,所以人们都喜欢读诵他所翻译的经典。”
天台罗适,字正文,号赤城,溪南罗家人。宋治平二年(1065年)进士,任安徽桐城尉、山东泗水令、济阴令、河南开封令及两浙路、京西北路提督刑狱等职。他自幼家贫,勤奋好学,典衣购书,燃薪夜读,博览群书,尤精理学。宋哲宗皇帝曾专颁敕书慰谕,名列“元佑名臣”,被誉为“浙学先河”“理学先声”,为浙东学派和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之一。
宋丞相张无尽居士,即张商英,字天觉,号无尽居士,蜀州新津(今属四川)人。张商英曾在宋徽宗赵佶时,拜尚书右丞转左丞,所以书中写“宋丞相”。宣和三年卒,年七十九。赠少保。有文集一百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两宋名贤小集》辑有《友松阁遗稿》一卷。《宋史》卷三五一、《东都事略》卷一〇二有传。
此文中的三十二分品,如“法会因由分第一”等,佛经中原来并不存在,是梁昭明太子后来所加。梁昭明太子名叫萧统,南北朝时期梁武帝长子。天监元年(502年)被立为太子,未及即位而卒,谥昭明,世称昭明太子。藏文译本中没有分品,其他的几个译本也是没有的。世亲论师的讲义有分品,江味农居士的讲义分为一百八十四品。有人说《金刚经》本不应该分品,也有人说分品较为准确。一分为二地看,《金刚经》诵时不应该分品,但如果从理解《金刚经》上来看,分品是正确的。
历代高僧大德对《金刚经》研究、注疏的成果层出不穷。其中,六祖述的《金刚经口诀》最为准确、朴素。六祖所述《金刚经口诀》不见于历代所刻《大藏经》,只有日本编印的《卍续藏经》第38册收录了《金刚经口诀》,署名为“六祖大鉴禅师说”。在史书上,却多有记载:《新唐书·艺文志》载“惠能《金刚般若经口诀正义》一卷”;《宋志》载“惠能《金刚经口诀义》一卷”;《郡斋读书志》著录《六祖解心经》一卷;《遂初堂书目》著录《六祖金刚经解义》,不提卷数;《文献通考》著录《六祖解金刚经》一卷和《六祖解心经》一卷;明杨士奇《文渊阁书目》还著录“《六祖注解金刚经》一部一册”。近代学者冼玉清在《六祖大师金刚经口诀》一卷的谨按中云:“《宋史·艺文志》著录作‘慧能撰《金刚经口诀》一卷’。‘慧’通‘惠’,此书已入日本《续藏经》本,书名与《宋志》同。”中国现存的关于此经的刻本极为少见,今通行本以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史凤儒刻本为常见。最近发现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云南金齿军民府施刻本。
《六祖讲〈金刚经〉》所录文本,以日本《卍续藏经》本(第二十四册)为底本,参照《禅宗全书》第二十三册所收《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五家解》(日本花园大学藏本)校勘。在此基础上,增加“六祖略传”与“现代注释”两部分。“六祖略传”是从《坛经》中整理翻译而来,而“现代注释”中的故事,也多从《坛经》中而来。用《坛经》中的禅宗故事注释《金刚经》,一来是为了方便当下读者的阅读,二来是因为禅宗与《金刚经》关系甚密。从四祖道信开始,就劝人念《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五祖弘忍创东山法门,普劝僧俗读诵《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六祖惠能因闻《金刚经》得悟,并将《金刚经》奉为禅宗顿悟派的根本经典。七祖神会在继承和发展惠能的顿悟禅法思想的基础上,建立了以《金刚经》为相互传承的南宗祖统说。
六祖惠能大师在《坛经》中多次提到《金刚经》,《坛经·般若品》讲自悟本性、无念与去除分别心时,都用到“顿教”“顿法”两个词。六祖认为大乘人闻听《金刚经》,知本性具般若智,可不假文字,用智慧观照经义;根钝者则烦恼深重,纵然听闻“顿教”之说,仍然会误向外觅佛,不悟本性,故而《六祖坛经》乃以《金刚经》为开示“顿悟”说教。读《金刚经》必读《坛经》,看《坛经》必看《金刚经》,二者不可分割。
《六祖讲〈金刚经〉》一书,力求通俗易懂,旨在让更多人认识《金刚经》,了解六祖惠能这位心系苍生、为稳定人心而亲身实践的智者。在编辑“现代注释”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纰漏,请读者见谅。
《六祖讲〈金刚经〉》中的“现代注释”部分,参考与引用了南怀瑾大师、星云大师的论述,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