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史在秦汉时期进入重要阶段。在大一统政治格局形成之后,不同区域社会文化面貌的异同为人们所关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最后一次出巡,来到吴越地方。据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立石刻,颂秦德”。这一篇幅仅次于琅邪刻石的政治宣言写道:“皇帝休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三十有七年,亲巡天下,周览远方。遂登会稽,宣省习俗,黔首斋庄。群臣诵功,本原事迹,追首高明。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彰。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六王专倍,贪戾慠猛,率众自强。暴虐恣行,负力而骄,数动甲兵。阴通间使,以事合从,行为辟方。内饰诈谋,外来侵边,遂起祸殃。义威诛之,殄熄暴悖,乱贼灭亡。圣德广密,六合之中,被泽无疆。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修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后敬奉法,常治无极,舆舟不倾。从臣诵烈,请刻此石,光垂休铭。”会稽刻石当然首先体现了“颂秦德”的政治宣传原则,所谓“皇帝休烈”,“德惠修长”,“秦圣临国”,“圣德广密”,都是高度自我颂扬的文句,但是其内容特别表现出重视风俗的主题,这与秦始皇此前各地刻石是明显不同的。所谓“宣省习俗,黔首斋庄”,似乎提出了新的行政任务。具体的要求,包括:“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直指与秦地最为遥远的地方,风俗“淫泆”与道德“廉清”的严重对立。秦始皇提出的“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以及“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的要求,是要以国家力量约束风俗,修正风俗,改造风俗。琅邪刻石曾经说到“匡饬异俗”。而会稽刻石明确强调“男女”“内外”等具体规范,以“法”“令”“轨”“则”等行政方式强行要求遵守。另一方面,指出“黔首修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以及“后敬奉法,常治无极,舆舟不倾”,告知全社会“习俗”与“太平”“常治”的关系,也就是“风俗”与政治的关系。这是相当深刻的社会认识,也是相当高明的政治理念。
越文化的风俗形式与秦文化的风俗形式究竟有怎样的不同,是否有明显的高下差异,现在并没有明朗的历史事实可以说明。以为会稽刻石有关“宣省习俗”“禁止淫泆”的内容指向越地风俗的落后,这样的认识已经为林剑鸣先生著文澄清(林剑鸣:《秦始皇会稽刻石辨析》,《学术月刊》1994年7期)。党超再作考论,指出“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语,说明相关规定“是对全国生效的”。这样的理解,我们是同意的。
“汉承秦制”的说法较早见于《后汉书》卷四〇上《班彪传》、《续汉书·礼仪志中》刘昭注补引《魏书》、《续汉书·舆服志上》与《舆服志下》,又有《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就执政集团的风俗观念而言,汉王朝也是明显地继承了秦王朝的。
“风俗”被执政者看作行政成败的重要背景。《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齐王韩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说到对地方“风俗”的熟悉,是执政的重要条件。晁错就明确说过,“知其习俗和辑其心”,是民众管理的基础(《汉书》卷四九《晁错传》)。“使行风俗齐同万国”(《汉书》卷一八《外戚恩泽侯表》),也曾经是中央王朝考察地方、管理地方的行政方式。
党超研究秦汉风俗史、风俗观念史,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思考。将政治建设和国家管理方面有关风俗的内容,认真分析,综合考察,当然可以有新的发现。由此也有益于认识秦汉时期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秦汉政治发明与制度创成阶段的历史主流或许可以由此得到更真切、更具体的认识。党超以“社会软控制”的语言方式总结相关历史文化现象,可能是合理的。《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说,河西地方民众构成复杂,“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誖逆亡道,家属徙焉。习俗颇殊,”然而地方官管理,以边防军事为先,“保边塞,二千石治之,咸以兵马为务;酒礼之会,上下通焉,吏民相亲。是以其俗风雨时节,谷籴常贱,少盗贼,有和气之应,贤于内郡。”班固总结说,此“俗”之“和气”与“政”之“宽厚”有关:“此政宽厚,吏不苛刻之所致也。”所谓“宽厚”,“不苛刻”,也许就可以实现成功的“软控制”。
“习俗颇殊”,《三国志》卷五三《魏书·薛综传》的说法是“习俗不齐”。薛综所谓“山川长远,习俗不齐”,可以与《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五方杂厝,风俗不纯”,《后汉书》卷六四《史弼传》“水土异齐,风俗不同”对照理解。
有的古代民俗史学者、文化人类学学者愿意以“礼俗”一语指称社会规范与民间习俗。“礼”往往被正统政治力量利用,借取政治强势,以政治文化、政治道德的力量,对民间社会“俗”的方面实现引导、限定甚至压抑的作用。也就是秦始皇时代政治语汇所谓“防隔”“匡饬”“禁止”。《汉书》卷二四上《礼乐志上》说“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矣”,即“礼乐”“教化”成功制约“习俗”,则可以实现大治境界。而相反的情形,即秦政的失败,是由于“习俗薄恶,民人抵冒”。颜师古对“抵冒”的解释是:“抵,忤也。冒,犯也。言无廉耻,不畏惧也。”也就是说,“习俗”“风俗”控制的不理想,则容易诱生对政治权力的“不畏惧”,甚至导致暴力反抗。《礼乐志》所谓“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又见于《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董仲舒还说:“古以大治,上下和睦,习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皇来集,麒麟来游。”也就是说,“习俗美盛”,又是“大治”的表现。他的另一说法是“教化行而习俗美”。
这里所说的“习俗”,似乎已经杂入了“上下和睦”即“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等内容,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可以读作政治“风俗”的。
但是,“礼”也包括非政治因素影响而生成的规范。“俗”同样也有颇多与行政管理并没有紧密关系的内容。党超的研究主题是“风俗观念与社会软控制”。以更宽广的视角考察风俗现象、风俗观念,自然有更宏大的学术空间。我们看到,《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和《汉书》卷二八《地理志》都重视地方风俗的记述。《货殖列传》直接出现“风”字7例,“俗”字21例。《地理志》出现与我们理解的“风俗”有关的“风”字17例,“俗”字31例。而《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言“风俗”,更多关注“风俗”与地理生态条件的关系,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而《汉书》卷二八《地理志》言“风俗”,则更多关注“风俗”与政治文化风貌的关系,与国家行政管理的关系。两位伟大史学家的“风俗观念”已经存在明显的差异。
党超《两汉风俗观念与社会软控制研究》一书分四章论说:第一章,汉以前的风俗观念;第二章,两汉风俗观念在政府统治思想变迁中的演进轨迹;第三章,“齐整风俗”:汉王朝对社会文化的软控制;第四章,两汉风俗观念的政治文化特性及历史价值。当然,学术视线所及,未必能够全方位考察。但是就所讨论的内容而言,已经基本做到了大致全面,比较深入。现在面世的这一成果,可以丰富我们对于汉代风俗史、汉代意识史、汉代行政史的知识。对于汉代社会史和汉代文化史较宽广层面有学术兴趣的读者,也可以通过这部书拓展视野,或者受到有益的启示。
祝贺党超的《两汉风俗观念与社会软控制研究》出版。也希望党超今后继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合理安排时间,立志创新,积极进取,奋力工作,取得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
王子今
2018年1月1日
于北京大有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