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艺的传承
近体诗(绝句和律诗)大兴于唐,“近体”这一说法本也出自唐人,相对于唐以前的古体诗而言。自那时以来,一直在诗歌国度中盛行。将来《全宋诗》《全元诗》《全明诗》和《全清诗》出齐以后,加上《全唐诗》一并作统计,我想近体的数量一定超过古体。自唐到清,一千多年,语言和字读有所变化,但写近体诗的人,不仅一直遵守着近体的格律,同时又一直遵守或者基本遵守着唐人写诗的语言习惯,也就是遵守通常说的“平水韵”的声韵标准。当然,唐人不可能有“平水韵”一说,因为所谓“平水韵”指的是南宋时期平水人刘渊所编的《礼部韵略》;但它和唐人所据的隋代《切韵》(已佚)实是同一系统。唐人曾据《切韵》刊定“唐韵”。后来北宋人编的《广韵》,一直到清人编的《佩文诗韵》,都属同一系统。
据王力教授研究,唐代开元、天宝以后,诗歌用韵已不再是按照语音实际纯任天然,而是以韵书为准绳。这个判断是有根据的。大致是在四百年以后,金代大诗人元好问嘲笑琵琶娘(民间艺人)说唱时“人”“魂”通押,也说明了这一点,因为金元时代的北方话中“人”“魂”本已同韵,这从元人周德清《中原音韵》中把“人”字和“魂”字归属同一韵部(真文部),即可窥知。“琵琶娘”用韵倒是纯任天然,元好问却是死守韵书。但这里又须见分别,《中原音韵》是曲韵,周德清本人和明清时代奉《中原音韵》为圭臬的曲家们,他们写作近体诗,决不会采用曲韵,他们依旧遵守那个“平水韵”系。《中原音韵》中早已把入声字派入平上去三声,所谓“一声化三声”,说明当时北方话中已无入声的发音,但明清时代多如牛毛的近体诗中,依旧讲究用入声字,如果有人把“雪”“席”和“一”这类字按照北方口语,以平声入诗,就会贻笑大方,如果在科举考试时,“人”“魂”通押,入声作平声,那么即使应考者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等待他的决不是榜上有名,而是名落孙山。所以,人们常说写近体诗以落后于语言发展实际的韵书为准绳,是科举功名所使然。但这个说法并不全面,清代赫赫有名的康熙皇帝和乾隆皇帝,他们又为什么在写诗时一概依据“平水韵”来押韵调平仄呢?这种发问或许有“抬杠”之嫌。可在清末以来,科举早废,为什么很多人写近体诗还离不开“平水韵”呢?我长期在文学研究所工作,曾向前辈专家请教,吴世昌先生毫无商量地说:“写近体诗就得用平水韵。”俞平伯先生似乎“开明”些,他对年轻人写诗把“闭口韵”(如“针”“金”和“心”等字)和“开口韵”通押持通达态度,但他自己是“家法俨然”的。还有一位王芸荪老先生,他认为用韵可宽些,不仅江和阳、庚和青可通押,他自己写的一首诗还是萧肴豪三部通押,但他同时又认为,不讲究入声,就不是近体。钱钟书先生是严格的,有一次我们几个青年人(现在都已白头)奉命凑一首歌谣体诗歌,他见我们按“新诗韵”把“闻”字和“春”“心”等字通押,在一旁直摇头。何其芳所长是“五四”以来著名的写新诗的诗人,他提倡的“现代格律诗”遵依现代汉语的语言规律,但他晚年写的不少近体诗也是不越“平水”一步。有一位土生土长的北京青年学写近体诗,何所长还嘱咐他死背入声字哩!
我想,这就是诗艺的一种“惰性”,这里用“惰性”一词是中性的,无所谓好与不好,只是一种客观现象,也是一种客观规律。
所以,对当今诗坛诸公旗帜鲜明地提出写近体诗要按平水韵,我并不感到奇怪。既然是一种古典诗艺,用“古典”习惯写作,内容变异变新,形式古色古香,未尝不是一条道路,而且早已存在着这条道路。
但话又得说回来,不改变近体诗的格律,却依现代普通话的音读来押韵调平仄,尽可尝试,尽可实践。谁也不排斥谁。科举功名的势力早已消失。依“平水韵”为准的诗家也不必嘲笑人家不懂古典诗艺,尝试着做创造和发展终属可贵。说到底,还是百花齐放好。
(原名《近体诗艺的惰性》,载《博导晚谈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增文添记
近体格律诗是由南朝齐梁时期的永明体诗歌发展而来的,永明体的出现是诗歌史上的一件大事,其代表人物是沈约,他在发现、认识汉字的四声(平上去入)的基础上,着力于推进诗歌中四声的运用。写诗讲究四声,也就是讲究平仄的运用,所以后世诗家十分推崇沈约,有些三家村学究还以为“平水韵”的韵书也是沈约编撰的。虽是误说误传,却也表现出对沈约的推崇。
唐代孙愐根据隋人陆法言等所编《切韵》刊定《唐韵》,成为官定韵书,但《切韵》当年缘何产生,其间经过详情已难考明,或许它的创编目的不纯为作诗押韵用的,它是综合古今读音和南北读音而成,它的语音系统和当时任何一个地区的实际读音都难以完全相合。宋代陈彭年等人奉诏编修《广韵》,基本上根据《唐韵》。相沿《广韵》,后来平水人刘渊增修《壬子新刊礼部韵略》,被称为“平水韵”。宋末元初阴时夫依据并考订平水韵,编成《韵府群玉》,一直到清代的佩文韵,韵部数量虽有异同,但系统归一,都属“平水韵”,而“平水韵”和任何一个地区的实际读音也不能完全吻合。但南北东西各地的人写诗用韵都要遵照平水韵,实际上则是以官定韵书为准绳,约定俗成,长期流行。这是中国主流文化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却又是名副其实的国粹。
写作近体诗既要遵从“平水韵”,又有调平仄和对仗的问题,这方面的严格规定和实践被今人视作“戴着脚镣跳舞”。但也不妨持严格主张,你若视近体格律为“脚镣”,就请“戴着脚镣跳舞”吧!长期的历史实践告诉我们,按律赋诗,何碍芝兰空谷;填词依谱,无妨烟水迷离。至于“一三五不论”“孤平”“孤仄”“拗句”“拗救”“衬韵”之类,那是局部问题,不影响严格坚持格律这个全部。还不妨这么看,局部的补济正是为了有助于全局格律的施行。既然是一种古典诗艺,用“古典”习惯写作,内容变异变新,形式古色古香,不正是黄绢幼妇之属吗?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说,保存古典诗艺,维护近体格律,不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吗?
人们谈论中华民族的伟大凝聚力时,总要追溯到“车同轨”和“书同文”。千年以来,实际上还存在着一个依托近体诗、平水韵构成的“诗同体”现象。时至今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华人社会依然保留着采用早已与“普通话”不合的“平水韵”的写诗习惯,保留着这个“诗同体”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实际上还在不同的程度上起着中华民族认同、凝聚的巨大作用。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