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进一家兰州拉面的小店铺里,要了两碗热腾腾香喷喷的拉面吃起来。我对他说,今天去杂志社是赶编稿子,是深圳一个作者写的,很有分量,想搁在头条上发。李兵说,急什么,不就编篇稿嘛,用得了一天时间嘛。我说,你今天有什么重要活动?他说,吃完饭你跟我上故宫溜达去。我说没劲,不去。我是一个不想被历史重压的人,故宫就曾给我造成过那样的感受,况且我活得本身就挺辛苦了。李兵吃得热汗淋漓,他把筷子停下,说我有个大学同学,也是好哥们,跟你是老乡,从安徽来的,还带了新婚妻子,昨天到的北京,今天让我陪着去故宫,我一个人陪着也单薄了点儿,你就跟我作个伴儿,四个人凑在一块儿,吃饭也是一桌嘛。李兵这么一说,我就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我那是第一次见到芳。苍白,清秀,拘谨,文静。芳的丈夫肥头大耳,腆着圆圆的肚子,油光光的脸上架着小眼镜,说话伴着夸张的手势,一看就是官场上混的,有点拿腔捏调的做派。他跟芳是新婚,他出差,把芳顺便捎带来北京算是度蜜月。打一见面,我就对这个男人感到有点腻歪,因此走进故宫我便故意挪后半步,让李兵跟他走在前面;这样,芳便跟我同步了。
故宫的阳光很好。那些雄伟壮观的建筑一下子便把每个投身其中的人变得渺小起来。芳是一个不会主动跟陌生人说话的人。我和她相距一步,跟在李兵和她的丈夫后面,李兵不无炫耀地在叙说着故宫的历史。芳的丈夫像个首长似的双手背后,摇头晃脑,而芳和我像是两个随从。我想我不能太没有绅士风度了,至少也应该在这个漂亮女人面前卖弄一下学识才是。于是,我开始主动跟芳说话,我说的当然也是故宫,但我说的都是有关故宫的“野史”。渐渐的,芳不仅在点着头,而且脸色也红润了,荡漾在脸颊的笑意使她的面容像桃花般诱人。我记得,就是从那一刻起,我突然对芳产生了特别的好感。
李兵可能不及我的口才,或者说,他的讲解不及我精彩,他跟芳的丈夫很快就转过头来听我的。
阿贵,别瞎扯了!李兵终于明了,也笑起来。你小子可不要把故宫糟践了,说得跟你们家土地庙似的!
李兵可能意识到我这么说故宫只是为了博身边美人一笑而已,完全属于瞎说。但是我注意到,芳是笑得越来越可爱了。
那天中午我们在景山公园附近一家小饭店里吃饭。芳的丈夫说什么也要请客,李兵则一百个不答应,饭还没吃起来两人就拉扯不休。看得出,芳丈夫是想摆摆谱。拉扯当中我知道了,芳的丈夫是银行里的一个科长,在这等小饭店里吃顿饭对他来说真是小意思。李兵则坚持认为,他们大老远来趟北京,自己说什么也要尽地主之谊。我注意到芳的表情由开始的难为情而渐渐变得有些厌倦:她似乎跟我一样,对她丈夫如此做派感到腻歪。其实,在这等小饭店里吃饭,也不会花太多的钱,根本犯不着如此谦让。
菜终于端上来了,我们喝啤酒,芳则要了一瓶果汁,碰杯的当儿,芳跟我对视了一眼。这一眼很特别,含着微笑,神情里既有对我的感激(可能是我讲解得有趣),也有一种默契的欣赏,我心里特别受用,顿时莫名激动,甚至有股热流涌动。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沉闷。李兵跟他的老同学从大学里的故事一直聊到社会上,又把如今天南地北的同学说了一遍后,似乎话题也说得差不多了,这会儿仿佛才想起我跟他的老同学原来是同乡,都是来自安徽的。于是他话头一转,芳的眼睛则顿时一亮,说,你也是安徽的?我点头。安徽哪里的?芳接着问,她很兴奋的样子。我马上就说出了我那个皖南小县城,不曾想,芳居然高兴得叫了起来。天哪,我们是在一个县城里长大的!我当即注意到,芳的丈夫,李兵叫他大伟的那个男人,脸色就有点阴了。叫大伟的男人是大学毕业后才分配到我们那个小县城去的,他对于我跟他妻子的关系旋即变得亲近亲热而感到有些不快,但我似乎就想用这种亲切亲热来挫挫他的拿腔捏调的做派……
说起来你根本不信,芳不仅跟我是一个县城里长大的,而且芳的二哥还是我的中学同学,她小时候还来过我家,并且在我家吃过饭,是她二哥带她来的。她小名叫丫儿。当然,那时我根本不会想到,扎着两个羊角辫儿的丫儿如今会出落得如此美丽可人啊……
这个时候,芳的双颊像染上了胭脂,红云朵朵,而她的眼神里既含有柔情也有淡淡的羞涩。
李兵当场就乐坏了,把杯子举起来,说什么也要敬正宗老乡一杯酒。他大发感慨,这个世界原来真他妈的小啊!
下午,芳和她的丈夫要回酒店休息,我和李兵跟他们道别。李兵问他们以后几天怎么安排,需不需要他奉陪。芳的丈夫情绪已经有些低落了,他摆摆手说,他在北京还要办点事情,办完了就回,不用麻烦老同学和老乡了。
在回去的路上,李兵问我对他的大学同学大伟印象如何,我实话实说,不怎么样,挺酸的一个小官僚!
李兵说,人家也不容易了,毕竟是个小县城,能当上银行里的科长,尽管只是个正股级,但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李兵话锋一转又问道,大伟的妻子,那个叫丫儿的怎么样?
我没说什么,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我并不想把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和想法告诉他。
由于我工作的勤勉和认真,我编发的稿件连续三次获得社里好稿评选一等奖,社里领导和编辑部同事对我都有些刮目相看。我自己也希望社里领导认为,当初许定明推荐我来是没有错的。不久,杂志社决定派两名记者去南方,主要是去珠江三角洲采写一组综合性的连续报道,反映那里国企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目的是给全行业国企改革提供经验和启迪。社里决定派李兵去,另一个人选由李兵挑选,而李兵向社里推荐了我,社里也真的就同意了。
这趟去南方采访,对我来说,是故地重游。毕竟在那里摸爬滚打了近两年,体味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只有我自己心知肚明。我们乘飞机从北京到了广州,由广州出发,先后去了番禺、顺德、江门、中山、珠海,最后一站是深圳,历时一个多月。所要采访的单位事先都接到了社里的通知,因此接待得很好,吃住行都事先安排好。一路上,我跟李兵的关系随着采访的深入也日益加深。采访尚未结束,我们先期寄回的稿子就已经编发了。社里非常重视这次采访活动,不仅让出了头版头条的位置,而且社长亲自撰写了编者按,发表出来后,果然影响相当好。从社里安排上看,李兵跟我似乎都是社里的大记者,顶梁柱,而写出来的文章也确实见功力,非同凡响,因此越到后来,被采访单位的接待规格就越高,不仅好酒好菜招待,馈赠的礼品也随之越来越贵重了:从服装到领带,从洋酒到中华香烟,从香水到随身听,总之大旅行包是装得满满当当了。李兵说,阿贵,咱们这样回到报社,是不是要惊动纪检部门了。他的意思是不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北京去。于是,我给他出主意,让他跟社领导说一下,我们想在深圳多待两天,算是放两天假,处理一些个人的事。李兵给社领导打了电话,社领导也同意了。这样我跟李兵很是疯玩了两天。李兵深圳的同学和朋友也有不少是混得有头有脸的,两天时间被吃喝玩乐安排得满满的;我把老同学老八也叫上一块儿玩,他现在已经是部门经理了,而且正准备购置一辆捷达私家车。两天时间里,那些被采访单位馈赠的东西,我们作为礼品向朋友和同学做了馈赠,也算是就地处理掉了。两天时间里,我跟李兵在山珍海味里,在酒精中,在KTV包房里……
回到北京令我吃惊的是,我的办公桌上居然放着三封来自我家乡那个皖南小县城的信。我吃惊,是因为我来到北京以后,除了我父母,还不曾告诉过家乡的其他人:而父母除了打电话,一般是不写信来的。那么,是谁写的信呢?
是芳。这太让我惊讶了!
芳的第一封信写得很谨慎:她述说了在北京我们见面时的情形,接着就提到我们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最后说到她二哥现在的一些情况。她在信上说,她告诉二哥在北京见到了我,二哥非常高兴,说让她在信中向我问好,并祝我在北京好运。信的末尾说了一句希望能跟我保持联系。坦率地说,这是封没话找话说的信,无非是跟我打个招呼而已。
而第二封信,芳说的话似乎渐渐明晰了,特别是在信的最后部分,她写道:不知怎的,给你写信就想多说点什么,但又怕你介意。在北京时我从你的目光里看得出,你可能是个比较冷漠的人,但骨子里又是硬的,这跟你小时候给我的印象完全不同;说到这一点,连我二哥都说不太可能。我想,一定是你的人生经历过于坎坷了吧,或者说,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影响了你吧?倘若你要是能信任我,信任小时候你就认识的丫儿的话,不妨跟我说说好吗?我希望能跟你作心灵上的交流,我可能并不能帮你什么,但我就是这样想的。
而第三封信,语气和措辞都发生了变化。她首先追问我为什么至今一封信也没有回,接着说是不是在上两封信里的措辞欠妥让我不屑一顾,还问是不是完全不值得我给她回信,云云。言辞之中不乏自责和埋怨的意味。我看完信,头就大了,这不是没事找事嘛!我觉得给芳回封信是必要的。
当天晚上我就决定写回信。本以为写封信对我来说易如反掌,但坐到台灯下铺开稿纸,却不知如何下笔了。烟是一支接一支地吸,稿纸也撕扯好几张了,可就是写不出一句像样儿的话来。或者说,在我的心理上根本就没有打算过要给一位我中学同学的妹妹,如今已嫁为人妻的女人写信的准备。眼看着案头的闹钟快到凌晨了,我也真有些困倦了,我想无论如何先写几个字再说吧。于是我就写道:丫儿,三封信都收到了,没有及时回信是因为我去广东那边采访去了,回到北京才看到你的信,请原谅。老实说,我是经历过一些坎坷,但也不算严重,可能对我的性格有些影响,但这也属于正常。我的生活过得并不好,算是漂在外面讨生活的。谢谢你的关心和来信,代我向你二哥问好,希望他有机会来北京。写完了,回头念了一遍觉得还不错,似乎意思都到了。我不禁慨叹,真是作茧自缚,耽误了许多时间,放开手写十分钟不到不就一气呵成了嘛!
转眼秋天了。
有一天许定明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是要请我去一个“神秘的地方”。他刚去欧洲转了一圈回来,按他的话说,他这是N次逛欧洲了。还是回到自己的祖国滋润啊!有一次他对我谈出国观感:老外们太抠门儿,从来也没有正儿八经地大方一回(他指的是在吃喝招待方面)。我总算明白了,人家再好再有钱,也都是人家的,回到国内,那才叫回到自个儿家了!我在电话里对他说,定明啊,你要是赏脸儿,就让我给你接个风吧!以往每次他出国考察回来,总是有人给他接风洗尘;他曾约我参加,按他的话说,那是给我打打牙祭。记得给他接风洗尘的那些酒宴,场面都相当铺张,除了极尽奢侈的美味佳肴,就是一些完全陌生的油头粉面的面孔:他们都是什么李总张总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叫李总张总的其实才是买单的主儿,而其中个别总儿还是赶飞机从外地飞过来的。据说,那些总儿们能够给许定明接风洗尘且得到他的笑纳,算是许定明抬举给他面子了。我曾在酒桌上听他们亲口说,想给许定明接风的人还排着长队呢!许定明在电话里就笑开了,说,就你——给我——接风?你准备了多少银子?你以为你当了记者,腰包就真的硬了?他的话里一点也不掩饰蔑视我的意味。还是让我请你吧,阿贵!我今天就请你一个人,知道吗?跟谁都别说!下班的时候,我开车去接你。
许定明开的车还是那辆黑色本田。我初到北京时,许定明就是开着它到车站接我的。许定明到哪儿都开着它,我曾问过他是不是自己的私驾?许定明说,是从一个好哥们手里借的,这个好哥们是谁、干啥的?他没说,反正车长期交在他手里。我走出杂志社大院,看到许定明刚刚把车泊在道边上。我径直走过去,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关上车门,他就开车。他戴着墨镜,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上身穿着深色的法国鳄鱼牌T恤(想必是在欧洲买的),显得很是超凡脱俗。他说他太太到哈尔滨公差去了,他下了飞机赶回家洗了个澡,然后开着车就来接我了。我问他咱这是奔什么地方?其实我心里已经猜到,许定明说的“神秘地方”一定是非同寻常的。就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轻易放过太太不在家的机会,况且他刚刚从国外回来。
许定明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从T恤衫口袋里掏出一张镀金卡,扔到我怀里,说,咱就凭它去乐一乐。我原以为是银行信用卡,仔细一看,是一张××度假酒店俱乐部的会员卡。许定明告诉我,这张卡还是去年春天的时候一家内地公司来北京送给他的。他当时根本就没有当回事儿,以为这张卡只够买几件衣服,他出国前那家公司老总打电话问他是否用过那张卡,并告诉他那张卡的有效期只有两年,让他尽快把它消费掉。我反复看着这张制作精美的会员卡,真的想不出这张卡究竟该如何去消费。许定明说,阿贵你猜猜看,这张卡的含金量是多少?我说,我搞不清楚。许定明说,阿贵,我告诉你,这张卡——值十万元——你信吗?
许定明没有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