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年底,我生了场大病,差点儿死去。
插队回沪后,我被分进上海铁锅厂当翻砂工。农村生活八年半,做梦都想回上海,进工厂,可真回了上海,进了工厂,我开始怀疑:这上海、这工厂,是我梦寐以求的?
翻砂车间是个黑色世界。三四千平方,地上到天花板,没一寸不黑,没一寸不粘上厚厚黑粉。铁锅厂生产炒菜用的乌黑铁锅。铁锅制作靠翻砂,将熔化的铁水,浇进模具,然后冷却成形。为防止铁水和模具粘连,浇铸前,需在模具上抹一层矽粉。矽粉,是种有毒金属粉。抹上模具的矽粉,碰到滚烫铁水,会腾起浓烈烟雾,带着黑色粉末以模具中冒出,染得到处乌黑。整个车间,男女老少,没一张不黑的脸。下班洗澡,得洗好一阵,就这,鼻孔、耳朵转弯抹角处的黑,都难真正洗净。
铁锅厂,原先是劳改厂,翻砂的活儿,原先是劳改犯的活儿。
活儿很重,不是我能胜任的,但这还不是重要的。
几月后,一天发烧,医务室请了两天假,回家睡觉。睡得晕晕乎乎,起床上厕所,忽然,眼前一片黑,失去知觉,摔倒在地。
醒来,只听耳边风声、人声、车声,昏昏沉沉地睁眼,发现自己躺在一辆残疾人用的推车上,小哥推着我,正往地段医院赶。
急救室中,迷迷糊糊听医生、护士对话:“血压多少?”
“没了,到零了。”
“一点都没了?”
“一点都没了!”
“赶快发病危通知书,通知家属。”
没血压了,病危通知书都已发出,注定要死的,然而,奇迹般,我又活了过来。
查不出任何病,医生说,唯一可能是吸入太多矽粉,是矽粉中毒。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知是否有理?有的话,这理是上帝安排的。背运背到头了,却鬼门关里溜一圈,峰回路转,老天开始露出了宽容、友好、慈祥的笑,对我表现了格外的爱。
病房所有病人中,探望我的人最多,一批批不断,亲戚、朋友、邻居、同事,都有。但是,所有人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
她也来了。
那时她刚进复旦,周末回家听她家人一说,立刻赶来了医院。
她哥是我中学同届不同班的同学,后来插队,一起分到凤阳大溪河。因和她哥来往很多,常去她家,和她一家人都熟。
第一次见她,她还是个孩子。我们一群“插兄”去找她哥,她开的门,说她哥不在家。见她,大家愣住了,话最多的人也不说话了。离去路上,半晌,终于有人开口,是感叹:他妹妹真漂亮。然后,一个个跟着说:漂亮,真漂亮。
那时我多大?17?她呢?12?17岁的我,没将对女人的审美落到12岁女孩身上的习惯,甚至觉得,谈论同学妹妹漂亮与否,是件很不适合的事。
记不得当时有无骂人,依我年轻时的脾气,那是想骂就会骂的。
1977年高考恢复第一年,她报考复旦英国文学系,考分很高,早已过线,但因出身资本家,复旦没进成,进了上师大英文系。1977年的中国,还在被成分论控制。隔年,全国招收研究生,却因十年荒废,招到数量有限。到1979年,为广罗人才,教育部决定扩大招生面,允许在校大学生报考,于是,她跳级考研,再次报考复旦,考的是世界经济系。那时,成分论也已不再主导一切。她考取了。当时的研究生,是全国最高学历。1979年她21岁,是全国最年轻的研究生。
那时,她是个大家仰望的人。
那时,她已不是孩子。
医院见她,很开心,有种特别的安慰感。
我身边所有朋友,都是自命不凡的人。称之“不凡”,确也个个当之无愧。高考一恢复,不是考上大学,就是考上研究生,非常出挑,且后来,都是大有成就的人。所有朋友中,只有我没去考,既没考大学,也没考研。一来,觉得自己没学过数理化,不容易考上;二来,没切实特长,文学,不过喜欢而已;三则,那时大学毕业明说要全国分配,我在外地呆够了,不想因读书,毕业后再分去他乡;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怕出丑,怕考不上丢人。然而,没上大学的我,多少有些压抑,尤其看见昔日朋友在我面前表现出不凡,表现出春风得意时。
她是个天生懂得照顾人感受的人,是个天生没贵贱观念的人。
她来看我时,正值吃饭。因刚开始吃一点半流质,护士送来的是一碗炖蛋。她伸出手去,对护士说:“让我来吧。”
——她的意思是要喂我?
我说:“喔,不用,我自己行。”
可我手上还插着两个吊针。
她抿嘴一笑,随势接过碗,端着,拿起勺,开始一勺勺喂我。
一切发生得突然,却又那么自然。或许为避免毕竟有的一点尴尬,我做出副坦然的样,表现得习以为常;她则不断和我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其实也是分散她自己的注意。
护士怎么看?同病房的人怎么看?没留意。但不用留意,我也知道人人都在看,都在想。
一个研究生,天之骄女,一个翻砂工,差点死去;一个美女,一个丑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画面,众人眼中该是极不协调。可协不协调,谁说都不算,只有老天说的才算。想必那刻,老天在这画面中读到了融洽,感到了温馨。老天的感受方法与众不同,用的不是眼,是心。
和她的认识是因她哥,但事实上,她哥1978年考取“文革”后第一届研究生,去了辽宁大学,他走后,该是没机会再和他妹接触的。但一切大概都是老天安排,那时我刚回上海,在家待分配,她姐之前在浙江农村投亲插队,也病退回沪,也在家待分配。因早就认识,住得又近,彼此又都在家没事,继她哥之后,我和她姐经常往来。严格地说,和她的来往,是因为她姐,不是因为她哥。
正式往来在我出院后。
那时,大多周末,她从学校回来,我们都会在一起,但一起玩的有四人,除了她姐、她与我,还有一个女生,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和她哥同班,和她哥还曾有过段恋爱。
至今,我还存有一张照片,是我拍的,照片上是她们三个,背景是海。
那次,我们四个一人一辆自行车,骑了一两小时,去上海郊区的川沙海边。
三个美女,三个真正的美女。是张黑白照,照片上的她们,衣着朴素,不施粉黛,却美丽惊人,即使今天,放在那么多配上假睫毛的整过容的脸中,也绝对一流。
她和她姐的漂亮不同,一个可亲、可爱、可近;一个高傲、冷艳、“目中无人”。那时,她姐有很多追求者,家里常坐一屋。
变化发生在那一次。
我们四人一起去南京路,玩了一下午,她姐和那女同学累了,想回去,可我和她还想再玩一会儿,商量半天,她姐说:“那我俩先回去,你俩再玩一会儿。”
我没说话,不知该怎么说。
是她接的口:“那好,你们先回去,我们再去看场电影。”
于是,分手了。四人成了两人。
这结果,是两人下意识中的等待?是冥冥中老天的安排?
单独相处,彼此有种特别的轻松感、愉悦感,好像早该到来的一天终于到来了。
先去“红旗”电影院看了场电影——《拿破仑在奥茨特罗茨战役的胜利》。电影中,有个细节我特别喜欢:拿破仑举着望远镜,观察敌方阵地,一旁,一个将领喋喋不休地对他说着自己的见解,突然,聚精会神的拿破仑转过身来,轻藐地看他一眼,说:“我什么时候请教过你?”我被这话迷住了,被这话的气势,话中透出的自信、骄傲乃至傲慢迷住了。我一向认为,有本事的人,骨子里都骄傲。他们身上看到的一些谦虚,大多是假的,是因碰壁,因社会无形的要求,装出来的。
我这人有个与众不同的特点,主观上认真对待的人或事,非但不装,且会格外自然地让自己进入一种干净得没丝毫杂念的状态。
那天,我们彼此把对方当作一个朋友,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朋友。
看完电影,我们去国际饭店旁的一家餐馆吃了“两面黄”。那餐馆,她姐带我去过,那里的“两面黄”特别好吃。那天前,我和她的所有交往,要么和她姐有关,要么和她哥有关。那天后,变化了,微妙的变化。我们开始单独约会,自然而然从一群人中游离出来,而且,自然而然,谁也没把我们的单独约会告诉他人,没告诉她姐,也没告诉那位女同学。
那天开始,我们有了永远说不完的话。我们间的对话,彼此有种超凡的相互理解,任何话,只要半句,另半句不用说,对方就已明白。
我们谈思想,谈电影,谈文学,谈小说和诗歌,谈一切存在于精神领域的内容。当然,我们更多谈的是“情”,但不是我俩间的情,那时还没到那份儿上,而是存在于电影、小说、诗歌,发生在周围生活中的“情”。我们都那么看重“情”,对“情”的理解又那么相同。正是在这些具体的、切实的、细微的谈论中,彼此的感情、思想,达到了深层沟通,并因此而越发相互欣赏,相互吸引。
我们从不谈钱,从不谈利,从不谈社会流行的庸俗价值观,甚至很少指责。于我们,指责也是廉价行为,浪费时间。
每个周末都见面。已再不能不见。
那次她说这个周末可能见不了,她家来客人,她妈要她晚饭后再回学校。我说,返校时你可往我家绕一绕。她说,也许太晚了,会惊动你家人,再说,你也要休息。我说,没关系,晚,我也等你。她犹豫一下,说,那这样,你不用等,要是不太晚,我就来敲门,如果太晚了,我就直接去学校,我们下星期再见。我说,好。——说了吗?说不说其实都一样。
是冬天。整个晚上,我一直坐在靠后门的厨房。浑身感觉哪去了?都没了,只剩听觉。那一晚的听觉万分集中,万分灵敏,分分秒秒都在那一片寒风吹拂的寂静中,期待那一声敲门。大概过了十点,一个非常细微的声音,轻得像在门上碰了碰,谁也不会听到的,就算上天,也不会听到的,但我听到了,是她,她来了,知道她一定会来。打开门,黑暗中,一张微笑的脸,几分羞涩,几分惊讶。是的,是惊讶。她惊讶的是,我竟听到这一声“敲门”。这敲门真不能算敲门。冬天,过了十点,太晚了,她不想影响我,可为我为她,她都不能不来。这一下轻轻的碰门,为的是给我也给她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我们有心灵感应。我感觉她一定会来,她感觉我一定会等她。
那天起,我们间的感应从没消失,彼此的等待,从不失望。
到底,我给她写了那封信。
她家在山阴路,离我家很近,她在读的复旦大学,离我家她家都不远。但她住校的日子,我们一直保持通信,一星期一两封。
因那场差点死去的病,厂里给了我照顾,把我调去软水房做水处理。很轻松,管几个开关,去车间取一次水样,做一次简单的化验。这活儿三班倒。早、中班时,两人当班,晚班时一人。这时期的早、中班,是我看书看得最多的,主要是看古文;晚班时,旁边没人,我常练笔作文。软水房中,写过几篇短文,厂广播站播出后,效果不错。每次,我都会把文章附在信中寄她,而她,每次都会认真回信,谈文章的读后感。那时我还不懂写作,写得很一般,有点时代年轻人的通病,矫情、模式化。但她是个从不伤人的人,回信总说好。那时我还跟她学一点英文。通信中,我会寄上我的英文作业让她改。
可那封信不同。
频繁的交往,无间的通信,自然而然,“仅是朋友”的关系有了变化。那封信,我是用散文诗的形式写的,写得含蓄、隐晦,其中引用了雪莱对美的看法。雪莱曾说,什么是美?当你看到时,你的心就会喊出来——就是她(大意)。我将美引申到爱情,说我的心告诉我,我看见了这个她。
信发出后,开始分分钟钟的焦急等待。终于,回信来了。她一如既往的婉转,只字不提爱情。本该是个模棱两可的回答。但信的结尾,她说最近她太忙,很多书要读,这几个星期大概都不会回家。
我将她说的“太忙”理解为婉转拒绝。
心,掉到了地上。觉得她会接受的,我们已如此接近,如此无间。
我是个不会追求人的人。我一直不懂,为什么男女间要“追”,为什么那么多人津津乐道“追”的技巧,并将之当作浪漫?我一向认为,爱情,来不得半点别扭,是双方不由自主向对方的靠拢,是心的呼唤心的感应,是心和心在磁的引力下的自然贴近。
似乎醒了。或许就像大家看到的,我们间差距太大?这想法让我受伤。我的心实在太骄傲;我也不能这样世俗地想她。
总觉哪里出了错。什么错?不知道。该是气恼的,但是没有,眼中出现的,依然是她甜美的笑,听到的,依然是我们一起创造的那一阵阵没丝毫杂音的发自深心的欢笑声。这一切,都和“拒绝”完全合不拢。
往下怎么办?按我的个性,有了这样的尴尬,她不回避,我也会回避。我是个自尊并知耻的人,是个拒绝死皮赖脸的人。可是,就此再不相见?算怎么回事?就因一封表白的信?曾经那么富有的开心,那一阵阵的笑声,全都作废,再无后续?这正常吗?应该吗?办得到吗?可不正常,不应该,办不到,又能怎样!
还是觉得哪里出了错。
没有杜康,只有香烟。那时我抽烟,一根接一根地抽。
那个周末刚过,碰到她姐,我问:你妹回来过吗?她姐说:很奇怪,她每星期都回来,就上星期没有,都没来个电话通知一声。
心很痛。
两星期后,就在我将所有的苦闷全都死死塞在心窝,塞到几乎再难承受,没想到的是,她出现了。
熟悉的敲门声,轻轻的。开门。见她,非常惊讶。却这惊讶,又并不惊讶,似是件该发生,早晚会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