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节气说,“大雪”。
没有雪,阳光稀薄得像清寒日子里兑水的牛奶,白翳般飘浮在空气里。
正在网上闲泡着,电话响了。
他说,知道我是谁吗?我正点击开一则桃色新闻,他说我是吕行,我回来了。
我的声音忽然顿住,真的,我怎么把他的声音忘掉了呢?也许,我从没想过他的声音还会出现在听筒那端。
十年。我们没有见面。
十年,是怎样一个概念?十年速成林可以成为纸浆板材,十年沙尘可以掩埋掉一座湖,十年可以泯灭一个女人的腰肢与性别,十年诞生可以成为永夜。
浴室,我打开所有的灯,包括浴霸。辉煌的灯光里,我隔着十年的时光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眼睛,嘴唇,皮肤,焦虑感从每个细小的神经末梢传递到全身。
我老了吗,当然,十年,时间就是最仁慈地对待一个女人,她也不可能发毫未损。我记不起十年前我是怎么一副模样,或许,是忧郁的?而此刻镜中的女人无动于衷的表情,一种乏味生活带来的惯性的漠然。
他看见我会是怎么感觉?我无法揣度他的眼睛,一个37岁的男人的眼睛。
我的手凉得吓人,像这个季节的水管那么冰冷。我选了一件尽可能使自己看上去年轻的灰色牛仔衣,玫瑰色高领毛衣,这样的衣着对于外面的寒风来说显然单薄了,但没关系。如果你经历过和某个曾有微妙情感的人隔了十年的相逢,会明白:寒冷和血液的温度相比算不了什么。
走在大风里,我浑身颤栗着,像疟疾发作,冷与热在身体内交汇碰撞,交织成一股奇特的气流冲击着喉管。平淡的日子忽然因为一个电话被激活,我想到“大雪”,天空没有雪,但将要有些什么覆盖我旧有的生活——或许是预感,或许,只是渴望。
他是我十年前的老师。他那时年轻,高瘦,他的瘦并不让人为他的健康感到担心,而是恰好凸现出一个男人的洒脱与身形。并且,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这使他有别于旁的高瘦男人,令人印象深刻。
那是所我不情愿上的学校,迫于父母意志,我去考试了。半路上,我忽然想起忘带准考证(我总是这样神思恍惚丢三落四),于是跑回家去拿。在路上,我被水窖的铁盖绊了下,狠狠撞伤了脚趾。我感到热的血涌出来。排队体检时,后面那个头发自来卷的活泼女孩转身,捏了下我的胳膊,她说,你怎么这么瘦?你的脚……她惊呼了起来,看见了我从凉鞋露出的紫黑色趾甲和流血的脚。
我抬头,见一个穿浅蓝衬衫的男人被家长围着问询什么,他回答得既客气又淡然。风吹拂着他的额发,他抬头四望,目光恰巧经过我,眼神忧郁——忽然,我就觉得脚上的血与痛顿时得到洞察,这一刹,我想法变了,我希望考上这所学校。为了树下这个穿浅蓝衬衫的男人的眼神。几年来压抑的考试生活仿佛突然间有了某种回应。无来由地,我觉得他是懂我的,而我也懂他,虽然我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仿佛一个夜晚跋涉的人远远望见灯火,就把它奉为指路星。我需要一个人懂我,不然就要发疯了!父母不懂我,亲戚不懂我,荒凉的十六岁,总得有一个人来懂我,这比上什么学校都重要。而他正好站在春天的树下,正好向我望来,我想他一定是懂我的。
西餐厅门口,他架着副紫色太阳镜。
我们潦草而又惊心动魄地对望了一眼。他老了,而且胖了些,不再是忧郁青年,而像位标准的穿着讲究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不过和十年时光的长度比,他依然保持着当年轮廓,尤其他的额发还像从前那样披拂着,像随时等风吹来,这使我一下想起他站在树下的样子。
暖气与音乐中,我的身体一点点复苏,我不知该说些什么,王菲的歌声回荡着:“我爱上一个人,爱上一道疤痕……”,这句歌词忽然把我的心震荡得四分五裂。潮湿的液体像海浪一波又一波鼓荡到周身。我满腹委屈,像重遇失散多年的亲人。真的,我爱上的难道不是一道疤痕吗?
躁动的校园。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通往郊区的大桥边,只有这所学校。
池塘是孤独疯狂的,实验室是孤独疯狂的,食堂和图书馆也是孤独疯狂的,还有瓦蓝的天空,校园后墙的麦田与围墙外的铁轨,夜色中的校舍,一切都是孤独疯狂的。在这条尘土飞扬的郊外公路上,挂着白底黑字校牌的学校像一座集中营或者公墓,睡着睡着,我常常觉得明天就醒不来了。
青春的骨骼与灵魂正在焦灼发育,夜晚到处是粘在一块儿的身影,肉体的摩擦发出粘腻的声音。老实说,我厌恶这所学校!它带给我莫大的压迫感,走在校园哪个角落都是潮乎乎的,一股冲鼻子的青春体味绵延如缕。只有吕行,是我在这儿的唯一寄托,只要看见他的身影,我的心就干燥,踏实,我坚信他是我的同类,坚信我们内心的质地一样。
吕行在学校似乎也很失意,他带两个班,课也比别的老师多,但并未因此获得校领导的器重。有同学说,这与他没什么背景有关。我们从没有过更近的接触,但那又怎样呢,他的体温反正不为我而准备。他的脸虽然常常出现在我夜晚的辗转中,却并不照亮未来。
第二年的秋天,吕行恋爱了。是个身材瘦削面目普通的女人,打扮得很精致,穿着白色高跟皮鞋来学校找吕行,听说是他同学一位有些权势的亲戚为他介绍的。不久后,吕行提拔了年级副组长。我不愿联想这与他的恋爱有什么更多关系,我想,他也到男大当婚的年龄了,恋爱是正常的,找个打扮精致的女人也是正常的。我这么告诉自己,而且,他孤独,他家在挺远的一个县里,找一个家在本地的女朋友当然是合情合理的。
我毕业那年,他结婚了,很快办好了去G城一个机关宣传部门的调动手续。
我们用掉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壶蓝山咖啡,咖啡没加糖,有些苦。吕行热情地诉说着,他的话好像比十年前跟我说的总和还要多,他说拐了好几个弯好容易才问到我的电话,他说一直想告诉我,他是喜欢我的,他甚至也感觉出我喜欢他。他说,我总记得你穿白裙子走过来的样子,你的眼睛里像藏着本日记。有几次我很想约你出来,但……你知道校规里有禁止师生恋这条。像我这样家不在本地的,学校特别注意。他的脸上现出遗憾的表情,“如果,如果当初……我们会有可能吗?”
不知道。不过,吕行笑了,我们又在一起了,他的手忽然握住了我的。我喜欢你。还来得及吗?他的热气呵在我的脸颊,令人窒息的慌乱。
杯里咖啡冷了。
……我们坐在去宾馆的车里,他明晚就要回C城,这次回来他是来谈一项业务的。他现在经营着一家地产策划公司,业务不错,买了不错的房和车。他太太还是那个女人,替他兼管儿子与公司的财务。总的来说,他勾勒出的是一个中产阶级男人的幸福现状,但是,吕行好像并没表现出相应的志得意满,他甚至有些失落,当我(内心充满复杂地)问到他家庭生活时,他蹙了下眉,说,她挺贤慧,但我……谈不上爱情。当初原因……很复杂,我太年轻了……算了,说点别的吧。他没再说下去。
他重新谈起感情,关于我们的。在车上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事实上,我并不习惯和男人握手坐着,这个姿势使我感到有点生硬。但我没有拒绝,他不是别的男人,他是我十年前没做完的一个梦,虽然变了些,人还是那个人。他的眼光从我脸上掠过,尔后贴在我耳边,你没变,还是以前的样子。这话虽不十分可信,但毕竟是令人安慰的。我甚至得到某种鼓励,某种把十年的光阴补回来的鼓励。
车里空气令人心慌意乱,粘湿的,稠密的,空调热气使人晕晕乎乎,车子不像往前开去,而像热气球般向上升去。对于吕行去他住的宾馆吃晚饭的提议,我默认了。这种默认在这样的场景中,对于两个成年男女意味着什么?他说那家宾馆的潮州菜不错,当然,应该会配上红酒,之后呢?当然是去他房间坐坐。之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