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一个文件上署上自己的名字,我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或某种意外方式的惩罚。而名字是一个符号,除了工资卡、乘飞机、熟人打招呼或向陌生人介绍、写作发表文章等,我的名字用处并不多却也不彼此相同。而名字终究只是一个符号。也许名字在不同的场所意义并不同,或不相重叠。且不说名字与我的自我意识之间的无意识的间距,现在,没有签署自己的名字这一缺失的行为让我觉察到“我”与“我”之间的间距、根本的错位或压根就是张冠李戴。这么说吧,在文件上签字的我是一个纯粹理念性的我,是思维方式的我,而这个纯理念的我之所以愿意在某个文件上署名是因为这个纯理念的我认同于这个文本所体现的理念。如此而已。然而,接着的可能性就是,或几乎必然性是,一个身体性的、一个脆弱而充满复杂感受的我将为之付出代价,或接受由于理念的人所签署的同一个名字而接受难以忍受的身体惩罚。即使那个署名的理念的我从不会认为其理念是错误的,肉身的我也会因为经受不住身体的折磨、哪怕仅仅是需要自由的活动、充足的不受干扰的睡眠而低头认罪,这是可能的。我的身体从来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脆弱、娇气而无比可怜的家伙。况且,如果考虑到事件对我在世界上亲人们的无辜株连,它牵动着世俗之我的情感与感受,尽管这一切、签名及其伴随的事件都只是与一个纯粹的理念的我相关,可是,最终的结果是理念的我像一个幽灵,一个肉身的我替代他接受处罚,并且将一个幽灵一样的我与我在世的一切有形的人与事粗暴地牵连起来。那么,一个纯粹的理念的人的所作所为,为何要由一个肉体的人接受其惩罚呢?他们二者不是一个主体。理念的主体、道德的主体与肉身并不是重合一致的法律主体。况且,理念总是得自文化、来自书本与阅读,这些理念并非我所创造,甚至也不是已经勇毅地签署了名字的人们所创造,甚至,作为一种理念本源的调查,不需要动用知识考古学也知道,比如说,这些理念来自洛克、孟德斯鸠和联邦党人,当然也来自联合国集体署名或许多成员国共同署名的《世界人权宣言》。不用说我,连那些最初的署名者也不是首创者,他们只是重新希望这些人类文明史中已经被普遍认同的理念进入我们的生活世界,促进社会的改善。现在问题是,如果理念的我要接受审讯的话,事实上我清楚得很,并不是我在接受审判,而是孟德斯鸠、论启蒙的康德、联邦党人这样一群人的精神在接受审讯。作为理念的人,我的内里是一个空位,作为一种思想的主体的“我”事实上总是永远虚席以待,总是许多的其他人处在思想的我、理念的我的主体位置上,这个主体位置上依然还有许多人,许多杰出的幽灵,我的理念中甚至包含着马克思,理念的我不是一个单一的主体,而是一个“集合”,是一个复数的存在者。作为理念的人,“我”是一个多样的集合,甚至不是一个统一性的集合,或许还是一种矛盾的集合。有时,理念的我、理性的我,还是一个暂时的主体的集合,一个临时f生的主体。如果我今天读孟子或章学诚,而在某种程度上作为读者的我认同他的一些思想,理念的我的要素就有了改变,有了没有读孟子时的新的主体构成要素。但是,现实却是,惩罚(奖赏也一样)者只能惩罚我的非主体性,只能惩罚我的身体、至多是惩罚拥有脆弱的情绪与感受的“我”。虽然历史中被如此处决的理念的人、思想性的主体他、她们的身体一点点也不比我们的特殊,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道成肉身”,她们却忍受着一切伤害的极限。尽管理念的主体并不是一种与个人的身体存在等同的主体,尽管她的梦里存在着更真实一些的自我,依然有许多的人在为主体的自由与权利而抗争。惩罚最终施加于一个不思想的我,不运用理性能力的、一个只知道温饱淫欲、舒适自在的肉体的我。如果“犯罪”的是一个我,接受处罚的是另一个我,如何能够起到“法律”处罚所要的效果呢?肉体的我终会扛不住,可理念的我却毫发无损。也就是说,“犯罪主体”与“受罚主体”是如此错位?除非惩罚者能够证明,理念的我是错误的,洛克、孟德斯鸠和联邦党人们以及经历一次次人类社会危机、战争与暴政之后在联合国的框架下达成共识的人们的思想统统都是错误的,那等于说人类文明史中的一切优秀的东西全部是错误的。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是的,过去一些暴君曾经企图这么说这么做,现在不会有人企图如此徒劳无功的费口舌了。
——我,能否声明:身体的我与我的理性主体无关,就像恐惧株连而宣布断绝关系的一个亲戚?要想改变一个人的理念只能用别的理念与之对话,对其提出质疑与批评,然而理性主体的反驳也是平等进行的,理念、理性主体只能被其他更好的理念说服而不能被压服,更不能靠惩罚与之无关的肉身迫使理性主体屈从。在现代社会,仅仅是理念、理性主体对某种人类普遍理念的认同而致使其身体受害,其野蛮不下于株连九族的野蛮司法。
——但是,错位的惩罚对于只懂得权力秘密的权力阶级似乎依然是必要的,这种统治权对一个民族的孩子们长期实施错位惩罚的一个后果就是:理念的我(复数)纷纷放弃对理念的坚守,放弃一切理性的思考,或者这一切理念视为虚幻的诱惑,只以肉体的我的福利为生活的全部依据,只寻求满足肉体之人的温饱淫欲,做一个纯粹物质的人,肉身的人,一个极其低级趣味的人,这样也就不会让一个思想性的主体所遭遇的惩罚最终落到脆弱的肉身之人的身上了。如果“理念”有罪,“良心”有罪,甚至是“道德感”有罪并遭受权威统治的惩罚,那么我们的社会也就不会有良心、有理性或道德感了,我们的民族也就不会有鲁迅所说的“民族的脊梁”了,我的祖国就会到处都是极其标准化的行尸走肉。最好,如果威权统治自以为自古以来就正确,最好改写整个人类文明史,最好,从宇宙大爆炸开始实施控制,从水、泥土、草木、昆虫时期开始简化行动,防止这个世界演化到第七天再创造出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