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书有三种体例:
一是编年体,比如《左传》《资治通鉴》,内容是按着时间顺序排,前年有什么事,去年有什么事,今年有什么事,明年有什么事,后年有什么事,这样一年一年地把事儿都写上。
二是纪传体,比如《史记》等二十四史,都是这种体例,每个皇帝一个传记,每个名臣、名将,还有各种代表性的人物,甚至包括著名的贞洁烈妇,都有个单独的传。
三是纪事本末体,专门把重要的事件挑出来讲,一个事件,再一个事件。
这三种体例,各有侧重,各有优缺点。
比如,《资治通鉴》是编年体,它重在讲某年发生了某事。这个事儿要涉及很多人物,其中主要的人物,《资治通鉴》会简略地追述一下他之前的生平;次要人物往往只交待一下他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的某个人物的儿子或者兄弟之类的人物关系,也就完了。总之,编年体对人讲得不细。
纪事本末体更是只重事,不重人。
将人讲得细的是纪传体,以人为中心,生平故事、性格言行,都讲得比较细。但它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传记与传记之间,有很多交叉重复的内容。比如《史记》,项羽的本纪里有很多地方都讲到刘邦,刘邦的本纪里也有很多内容讲到项羽,还讲到韩信、萧何。讲到谁的传,都得从头往下再捋一遍。
所以,我的讲述,单独参照哪种体例都不行,必须结合起来。整体上,要把历史全景呈现出来,就得是《资治通鉴》这种编年体,按着时间排。具体到某一回,要突出人、突出事,就得找纪传体或纪事本末体的感觉。
上一回讲陈胜,一下子就讲到了秦朝灭亡,这就是纪传体的感觉。
接下来,讲刘邦、项羽,还得返回去,从秦朝还没灭亡时,甚至从秦始皇那会开讲。这一层您得理解,这还是纪传体的感觉。
前面讲过,秦始皇五次东巡,巡游天下,为的是让原来东方六国的那些遗民们,都见识一下天子的威仪,让老百姓们知道:如今这个皇帝多么威武,这么多人保着,神圣不可侵犯,简直是在天上的,是天子;咱小老百姓是在地底下的,跟人家差着一天一地,咱就老实巴交地当顺民吧,别有什么想法啦。
秦始皇是这么想的,貌似不错。
可看的人并没这样想。秦始皇最后一次东游,到了会稽山。当时,围观群众里有叔侄二人,都长得高大威猛,气宇不凡,在人群中一站,如鹤立鸡群,很打眼。这位叔叔不过三四十岁,侄子不过二十二三。他们是谁呢?正是后世大名鼎鼎的项梁和项羽。
当时,项羽远远瞅着秦始皇的车队,看着那个场面,脱口而出:
彼可取而代也。
——《史记·项羽本纪》
他可以被取代,咱能拿下他,他那位置咱也能坐坐。
吓得项梁伸手把他嘴给捂上:小兔崽子,你说这个,是灭门之罪。
项羽梗梗脖子,不说话了,可还是不服气。
项梁呢,别看他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对这个侄子却暗挑大拇指:好小子,有志气,真是我们老项家的种。
他们老项家确实了不得,世代都是楚国名将。上回说,陈胜刚起义的时候,为了造声势,是打着扶苏和项燕的旗号的。扶苏那是秦始皇的长子,这个名头就不用说了,绝对是牌子够亮。项燕比扶苏的名头一点也不小,他是楚国最后的名将,是跟王翦对阵的,是楚国的中流砥柱。虽然最后没能顶住,那也不能怪项燕,一个人再能耐,也扭转不了天下大势。最终,兵败自杀。
项梁就是项燕的儿子,在国破家亡之际,带着侄子项羽,还有几个兄弟子侄,一起逃到了吴中,也就是会稽郡的治所。
会稽郡本来都是原来楚国的地盘,项家又有崇高的威望,项梁又极有才华,所以他很快就成为吴中的民间领袖。
项羽刚到吴中时,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但是,一长就不一样,基因好、壮实,十六七岁就力能扛鼎,高大威猛。而且才气过人,十分聪明。
不过,人太聪明,心就高,学什么就不那么踏实。项梁教他读书、习剑,他都没兴趣:读书有什么用啊,能认点字,会签个名,日常所用就足够了。学剑学得再好,能打几个人啊,没劲!要学,我就学万人敌——能打成千上万人的。
项梁一听,挺高兴:有志气!那就教你兵法吧,将来带兵,万人敌。
可是,项羽还是不好好学。他就不是那种能坐得住的人,生就了是打天下的主。
只是,暂时没到打天下的时候,怎么办呢?没事就拿当地的小伙伴们练手,在吴中是打遍天下,街头霸王,吴中子弟没有不怕他的。
公元前209年7月,陈胜在大泽乡起义,9月,消息便传到会稽。会稽郡的郡守想起兵响应陈胜。他虽然是秦朝的官,可是,他能让项梁、项羽在他地盘上混,足以说明,他本来就不是秦朝的忠臣,有反秦思想。
他要起兵的话,得有能人带兵,得找帮手,就把项梁叫来了:老项啊,我知道,你早就憋着劲呢,现在机会来了。我打算请你和桓楚一起做我的将军,帮着我,一块起兵,打秦朝,怎么样?
桓楚是什么人呢?史书没交代清楚,估计也是个老炮级的反秦人物。
项梁一听这个:太好了,大人啊,您太深明大义了。没问题,我干!可是桓楚这个人行踪不定,不好找啊。
郡守:怎么办呢?
项梁:您别着急,我侄子项羽可能知道他在哪儿。
郡守:好吧,有劳您把贤侄请来,让他帮忙给找找桓楚。
项梁回去找项羽,冲着项羽耳语几句,爷俩就回来了。
郡守一看项羽,这小伙子太精神了,豹头环眼,虎背熊腰。《史记》中还提到,项羽是“重瞳子”,两个“瞳孔”,据说大舜也这样,很神奇的感觉。其实,这是一种畸形,一种病,不过,古人不懂,以为神奇。
神奇,那就得好好瞅两眼呗。这个郡守光顾着打量项羽了。结果,冷不丁,项羽拔剑就把他给扎死了,然后,连杀郡守府中数十人。
项家爷俩一下子控制了整个会稽郡。这太突然了,出人意料,不按常理出牌啊,好好的,项梁为什么要让项羽杀郡守呢?他们能在吴中安身,肯定得到了这位郡守的庇护,郡守要起兵反秦,也跟他们的意志是一致的。为什么还要杀郡守呢?
史书里没给分析。我的理解是,项梁不想受制于人,不想上面有个郡守婆婆,旁边还有个桓楚牵制,那样施展不开,还可能有后患,索性就下了狠手了。不厚道、不仁义,可这就是战争。就像上一部里讲过的“挟诈杀降”,白起杀降、曾国荃杀降、李鸿章杀降,李鸿章杀降还大受曾国藩的激赏,称其“殊为眼明手辣”。总之,战争中的事情不能以常理来评价。
书说简短,接下来,项梁组织了吴中八千子弟兵逐鹿中原。从会稽出发,向西北,先是越过长江,又过了淮河,到了下邳,进入了中原战场。
因为,项家的名望在那,跟陈胜不一样,他是货真价实的项燕家的部队,所以他也用不着装神弄鬼地去给自己造声势,不造势而势就已经很大了,这正是贵族做事的优势,草根比不了。这一路上,各路英雄豪杰,很多小股的起义军,都来投奔,比如陈婴、黥布等,都带兵加入到项梁麾下。这支队伍很快便壮大到六七万人。
下邳的西边不远处就是彭城,也就是现在的徐州。上次讲了,当时陈胜已死,景驹接替他被拥立为王,这会儿就正在彭城。因为是群雄逐鹿,很多支反秦起义军都各自称王,彼此之间经常互相掐。结果,项梁跟景驹开打,把景驹给打死,将其部队收编。
大致就在这时候,刘邦带着百十来号骑兵来投项梁。此时刘邦手下已经有五千多人,可是,他凭自己的力量还是站不住脚。他老家丰县正让别人给占着,他靠自己的实力根本夺不回来。投奔项梁,为的就是来抱粗腿,借力、借势、借兵。项梁很欣赏刘邦,真就给了刘邦五千兵马,还给配了十员大将。
一下子,刘邦就抖起来了,回去就把丰县给夺了回来。
注意,这时的刘邦虽然也算创业黑马,但势力还是在他老家这一片打转转的。
刚才说刘邦老家是丰县,沛县人民听了可能不高兴。丰县、沛县,现在都是江苏徐州下辖的县,都自称是刘邦故里,以此发展旅游。
到底刘邦老家是哪儿呢?《史记》上是这么说的: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
——《史记·高祖本纪》
汉高祖刘邦是沛、丰邑、中阳里人,这是三级行政,是按汉朝时的行政区划讲的:沛是沛郡,不是沛县,相当于市级;丰邑,就是丰县;中阳里就是丰县的一个村。
《史记》中还提到,刘邦打下天下之后,曾回到老家,跟父老乡亲们欢聚,当时说过一句话:
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
——《史记·高祖本纪》
丰县是我生长的地方,永远不能忘记的。
《汉书》里也讲,刘邦家的坟地都是在丰县的。总之,刘邦老家在丰县,这是肯定的。
不过,刘邦成年之后,主要是在沛县生活混事的,沛县比丰县要大,就跟黄骅比海兴大似的。他后来当亭长,带兵起义都是在沛县。所以,说沛县是刘邦故里,也没问题。
丰县、沛县都是刘邦故里,都没问题,抓这个旅游资源,都名正言顺。
刘邦本来只是一个村里的孩子。中阳里,古代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五二十五,二十五户,每户十多个人——古代多是几世同堂,一户不少人,这样一算,一个里,差不多就是一个几百人的小村。
就这么个小村里的小屁孩,祖上多少代都是种地的,最多也就是个富农,最后竟然做了皇帝。靠什么?靠拼爹?靠聪明?靠勤奋?靠奋斗?
恐怕都很难有说服力。
只有一种解释,在中国文化中,在中国老百姓心中有说服力:他有这个命!这是天命。
你可能反对这种说法,甚至很反感,因为你有一个现代人的理性精神,对这种天命的说法不以为然。那么,我得尊重你。
但是,多数的现代人恐怕依然相信:那种巨大的成功,涉及太多偶然性的因素,绝非人力所能把握。
所以,当我们看到史书里很多荒诞不经却言之凿凿的传说时,也不要太嗤之以鼻。它里面有阳谋,有阴谋,有牛人对大众心理的操控玩弄,更包涵着人性和社会文化中深层的意义。
不管你怎样理解,那些传说还是挺有意思的。
刘邦堪称一位“传说哥”。
头一个传说是说他不是他爹的种。
他爹,史称刘太公,只是一个老实的农民,怎么可能生出个皇帝来呢?皇帝,必须是龙种。于是,就有传说了。有一天,刘太公小两口在地里干活,中间刘太公回家弄饭去,他老婆——也就是刘邦的妈在地头上睡着了,“梦与神遇”,梦里跟神仙玩了一次外遇。就在这时,刘太公从家里回来了,挺晴的天忽然黑了下来,雷电交加,远远地就见一条龙正伏在老婆的身上。伏在身上干什么呢?没看清,不敢想,不能说。随后,他妈就怀上了刘邦。真是重口味。
不过,这传说一点也不新鲜。
刘邦之前的夏、商、周、秦的开国君主们,除了夏朝的根正苗红之外,都有一个类似的段子。
夏朝的国君怎么根正苗红呢?初中历史课里都讲过,夏朝第一个君主是夏启,他爸就是大禹治水的大禹。大禹再往上推四代,曾祖父就是黄帝。黄帝往上呢?前面讲过,中国人有尚贤的传统,黄帝贤于其父,所以他就到头了,被尊奉为中华民族的祖先。
商朝国君的先祖叫殷契,他母亲叫简狄,简狄本来是帝喾的妃子。帝喾的爷爷的爷爷也是黄帝。这么一说,商朝国君的祖先跟夏朝国君的祖先就同宗同源了。不行,那样还是盖不过夏朝。于是就传说,这位简狄有一次在河里洗澡,天上飞来一只大黑鸟,噗嗤,下了一个蛋,落在水里了,简狄把这个蛋捞起来,给含在嘴里,可能是好玩吧,结果一下子咽到肚子里。然后回家就怀孕了,生了殷契。然后,子子孙孙传了若干代,传到商汤,征伐诸侯,革了夏朝的命建了商朝。
周朝国君的先祖叫后稷,他母亲叫姜原,也是帝喾的妃子。可是,姜原生后稷跟帝喾也没啥关系,她这个更邪乎。有一次姜原出去郊游,在山林里玩,忽然看到路上有一排巨人的大脚印,很神奇的感觉。她很好奇,撇开腿去踩着大脚印走,结果走了两步就觉得肚子里面有动静,有了胎气,怀上了。随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了后稷。
秦朝的先祖——别说先祖了,直接说先祖奶奶吧,这个祖奶奶叫女脩,有天正在院子里织布,忽听头顶上面有鸟叫,一仰头——仰得比较大,嘴自然张开。结果,头顶也是一个大黑鸟正下了一个蛋,直接砸在女脩嘴里,一咽到底。然后,怀胎生子,就是秦朝先祖。
这可能也反映了母系社会的一个情况吧。主要还是强调天赋君权,都是天子。
好了,接着讲刘邦。这个龙种的刘邦长大成人之后,果然就有龙相、龙颜。
隆准而龙颜,美须髯。
——《史记·高祖本纪》
“龙颜”这个词有点模糊,到底什么样子叫龙颜?龙长什么样,没人见过。网上搜索到刘邦很多不同版本的画像,应当都是后人凭想象瞎画的,还不如咱们自己想象一下。隆准,高鼻梁;美须髯,大胡子,漂亮!再加上“龙颜”,大致得是个长方脸。你想去吧,哪个男明星,鼻子好,胡子好,瘦长脸有棱有角的。是吴彦祖?还是张震?我的男神啊,哈。
绝对是魅力男人。
男人的魅力,怎么才能表现出来呢?怎么才叫有魅力、有男人味呢?主要还是三方面:
一是颜值,刘邦的颜值没问题。
二是才情。放在今天,刘邦上个《中国好声音》或者《中国好歌曲》什么的,肯定没问题。没准就红了,成为一个巨星。什么意思呢?刘邦歌唱得好,自编自唱。他打下天下后,回老家,跟父老乡亲们一起欢聚,一边喝酒,一边听乐队演唱。什么乐队呢?他亲自成立并培训的一个120人的乐队,亲自指导演出,亲自“击筑,自为歌诗”,自编自唱。唱什么?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史记·高祖本纪》
这是什么感觉?这是摇滚的感觉!
三是性格,得是那种亦正亦邪的性格,才最有男人魅力。正的方面得有担当,能包容,大度大气,能依靠。邪的方面呢?有句话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得有点幽默感,有种放荡不羁,有种生猛粗野。这种“坏”男人,据说招女人喜欢。
总之,刘邦在正邪两方面,他都占全了。《史记》称他:
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
——《史记·高祖本纪》
这是他正的方面:厚道,乐善好施,能结交朋友。江湖上的口碑不错。
邪的方面怎么说呢?有三句话。头一句是:
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史记·高祖本纪》
这句话有意思,后面还要讲到很多英雄豪杰,都是这样的。他不是那种老实本分的,往贬义了讲,他是那种好高骛远的,想法都很大,平常老百姓种个地、做点小买卖养家糊口什么的,这些他根本看不上,不干。每天就是混,混社会,十天半月不回家,哪天回来了,准是惹了什么事了,弄得挺不招家里人待见的。有一次,他带几个小弟兄回来,直奔大嫂家,想蹭顿饭吃。大嫂早就被他吃烦了:哎呀,他三叔啊,咱家今天没饭吃了,吃干锅了,一边说,一边在屋里拿个勺子刮锅,嘎嘎嘎的,那意思,刮点饭根子都费劲了。小弟兄们一听这个,散了吧,回吧。扭头都走了。刘邦无可奈何,扭头也要走,又感觉不对,进屋一掀锅盖,还有半锅饭呢。一下子气坏了,从此他就跟大嫂不来往了。到后来,他当了皇帝,他家的侄子们都封王封侯的,唯独不封大嫂家的那个侄子。还记恨着呢。最后,他爹给说情,他才勉强同意给这个侄子封了个“羹颉侯”,“羹颉”大致就是饭没了的意思。
你说这刘邦邪性不?邪脾气。
说他的邪,第二句是:
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
——《史记·高祖本纪》
及壮,就是壮年了,三十多岁的时候,刘邦不知怎么抓住一个机会,考公务员!咱也不知道当时都考什么啊,反正他就考上了。当了“泗水亭长”。亭长是怎么个官呢?大致相当于一个乡长。沛县下面的一个乡长,或者类似副乡长,副科级的这么个官。
前面讲了,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一个里相当于一个小村。然后,十里设一亭,十个小村都归刘亭长管。
这下子,成公务员了,大小也是个干部了,得端着点了,是吧?他没有,还是老一套,跟谁都没大没小,“廷中吏无所不狎侮”,不管是比他官大的,还是他手下的,年长的,年纪小的,他逮住机会就跟人家开顿玩笑。“狎侮”这个词我专门研究了,绝对不是欺负人的意思,主要就是不庄重、恶作剧、恶搞的意思。谁还都拿他没辙。
第三句是:
好酒及色。
——《史记·高祖本纪》
革命小酒天天喝,有钱花钱喝,没钱喝了先欠着,喝完就在小酒馆里睡,估计还有什么一条龙之类的服务,这得麻烦史学家们给考证一下了。欠的钱,什么时候还呢?不还了,不用还。为啥呢?不是因为刘亭长霸气,酒馆怕他,而是因为什么呢?两个原因:一是,刘邦每次睡在酒馆里,酒馆老板娘都会隐隐约约看到有龙盘桓在屋顶,很神奇;二是,只要是刘邦哪天来了酒馆喝酒,酒馆的生意就会出奇得好,财气就旺,比平常多挣好几倍的钱。刘邦后面是跟着财神的,所以,就抵了,他欠的酒债就当广告费了。
这也算是刘邦的第二个传说,他带给人一种神秘感。神秘感也是一种魅力。
另外,《史记》里还讲,刘邦的左边大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据说这个“七十二”是赤帝之数,也是神奇数字——孙悟空有七十二变,为什么不说七十三变呢?七十二是个有讲究的数字。一年三百六十天,配五行,分开就是七十二天配五行之一。
总之,刘邦是个神秘的魅力男神。
那么,刘邦早年到底如何好色呢?咱们下回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