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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年轻的时候

红玫瑰与白玫瑰

潘汝良读书,有个坏脾气,手里握着铅笔,不肯闲着,老是在书头上画小人。他对于图画没有研究过,也不甚感兴趣,可是铅笔一着纸,一弯一弯的,不由自主就勾出一个人脸的侧影,永远是那一个脸,而且永远是向左。从小画惯了,熟极而流,闭着眼能画,左手也能画,唯一的区别是,右手画得圆溜些,左手画得比较生涩,凸凹的角度较大,显得瘦,是同一个人生了场大病之后的侧影。

没有头发,没有眉毛眼睛,从额角到下巴,极简单的一条线,但是看得出不是中国人——鼻子太出来了一点。汝良是个爱国的好孩子,可是他对于中国人没有多少好感。他所认识的外国人是电影明星与香烟广告肥皂广告俊俏大方的模特儿,他所认识的中国人是他父母兄弟姊妹。他父亲不是坏人,而且整天在外做生意,很少见到,其实也还不至于讨厌。可是他父亲晚餐后每每独坐在客堂里喝酒,吃油炸花生,把脸喝得红红的,油光腻亮,就像任何小店的老板。他父亲开着酱园,也是个店老板,然而……既做了他的父亲,就应当是个例外。

汝良并不反对喝酒,一个人,受了极大的打击,不拘是爱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踉踉跄跄扶墙摸壁走进酒排间,爬上高凳子,沙嗄地叫一声:“威士忌,不搁苏打,”然后用手托住头发起怔来,头发颓然垂下一绺子,扫在眼睛里,然而眼睛一瞬也不瞬,直瞪瞪,空洞洞——那是理所当然的,可同情的。虽然喝得太多也不好,究竟不失为一种高尚的下流。

像他父亲,却是猥琐地从锡壶里倒点暖酒在打掉了柄的茶杯中,一面喝一面与坐在旁边算账的母亲聊天,他说他的,她说她的,各不相犯。看见孩子们露出馋相了,有时还分两颗花生米给他们吃。

至于母亲,母亲自然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在旧礼教压迫下牺牲了一生幸福的可怜人,充满了爱子之心,可是不能够了解他,只懂得为他弄点吃的,逼着他吃下去,然后泫然送他出门,风吹着她的飘萧的白头发。可恶的就是:汝良的母亲头发还没白,偶然有一两根白的,她也喜欢拔去。有了不遂心的事,并不见她哭。只见她寻孩子的不是,把他们呕哭了。闲下来她听绍兴戏,叉麻将。

汝良上面的两个姊姊和他一般地在大学里读书,涂脂抹粉,长得不怎么美而不肯安分。汝良不要他姊姊那样的女人。

他最看不上眼的还是底下那一大群弟妹,脏、惫赖、不懂事,非常孩子气的孩子。都是因为他们的存在,父母和姊姊每每忘了汝良已经大了,一来便把他们混作一谈,这是第一件使他痛心疾首的事。

他在家里向来不开口说话。他是一个孤零零的旁观者。他冷眼看着他们,过度的鄙夷与淡漠使他的眼睛变为淡蓝色的了,石子的青色,晨霜上的人影的青色。

然而谁都不觉得。从来没有谁因为他的批评的态度而感到不安。他不是什么要紧的人。

汝良一天到晚很少在家。下课后他进语言专修学校念德文,一半因为他读的是医科,德文于他很有帮助,一半却是因为他有心要避免同家里人一桌吃饭——夜校的上课时间是七点到八点半。像现在,还不到六点半,他已经坐在学生休息室里,烤着火,温习功课。

休息室的长台上散置着几份报纸与杂志,对过坐着个人,报纸挡住了脸,不会是学生——即使是程度高的学生也不见得看得懂德文报纸。报纸上的手指甲,红蔻丹裂痕斑驳。汝良知道那一定是校长室里的女打字员。她放下报纸,翻到另一页上,将报纸摺叠了一下,伏在台上看。头上吊下一嘟噜黄色的鬈发,细格子呢外衣。口袋里的绿手绢与衬衫的绿押韵。

上半身的影子恰巧落在报纸上。她皱皱眉毛,扭过身去凑那灯光。她的脸这一偏过去,汝良突然吃了一惊,她的侧面就是他从小东涂西抹画到现在的唯一的侧面,错不了,从额角到下巴那条线。怪不得他报名的时候看见这俄国女人就觉得有点眼熟。他再没想到过,他画的原来是个女人的侧影,而且是个美丽的女人。口鼻间的距离太短了,据说那是短命的象征。汝良从未考虑过短命的女人可爱之点,他不过直觉地感到,人中短了,有一种稚嫩之美。她的头发黄得没有劲道,大约要借点太阳光才是纯正的、圣母像里的金黄。唯其因为这似有如无的眼眉鬓发,分外显出侧面那条线。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份。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他朝她发怔,她似乎有点觉得了。汝良连忙垂下眼去看书。书头上左一个右一个画的全是侧面,可不能让她看见了,她还以为画的是她呢!汝良性急慌忙抓起铅笔来一阵涂,那沙沙的声音倒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探过身来向他书上望了一望,笑道:“很像,像极了。”汝良嗫嚅着不知说了点什么,手里的笔疾如风雨地只管涂下去,涂黑了半张书。她伸手将书往那边拉,笑道:“让我瞧瞧。本来我也不认识自己的侧面——新近拍了照,有一张是半边脸的,所以一看见就知道是我。画得真不错,为什么不把眼睛嘴给补上去呢?”

汝良没法子解释说他不会画眼睛同嘴,除了这侧面他什么都不会画。她看了他一眼,见他满脸为难的样子,以为他说不惯英文,对答不上来,便搭讪道:“今天真冷。你是骑自行车来的么?”汝良点头道:“是的。晚上回去还要冷。”她道:“可不是,真不方便。你们是哪个先生教?”汝良道:“施密德。”她道:“教得还好么?”汝良又点点头,道:“就是太慢,叫人不耐烦。”她道:“那他也是没法子。学生程度不齐,有些人赶不上。”汝良道:“随班上课,就是这点不好,不比私人教授。”她将手支着头,随意翻着书,问道:“你们念到哪儿了?”掀到第一页,她读出他的名字道:“潘汝良。……我叫沁西亚·劳甫沙维支。”她提起笔来待要写在空白上,可是一点空白也没有剩下了,全书画满了侧面,她的侧面。汝良眼睁睁看着,又不能把书给抢过来,自己兜脸彻腮胀得通红。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地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汝良问道:“你一直住在上海?”沁西亚道:“小时候在哈尔滨。从前我说得一口的中国话呢,全给忘了。”汝良道:“那多可惜!”沁西亚道:“我还想从头再学起来呢。你要是愿意教我的话,我们倒可以交换一下,我教你德文。”汝良笑道:“那敢情好!”正说着,上课铃朗朗响起来了,汝良站起身来拿书,沁西亚将手按在书上,朝他这面推过来,笑道:“这样:明天晌午你要是有空,我们就可以上一课试试。你到苏生大厦九楼怡通洋行来找我。我白天在那儿做事。吃中饭的时候那儿没人。”汝良点头道:“苏生大厦,怡通洋行。我一定来。”

当下两人别过了。汝良那天晚上到很晚方才入睡。这沁西亚……她误会了,以为他悄悄地爱上了她,背地里画来画去只是她的脸庞。她以为他爱她,而她这么明显地给了他一个机会与她接近,为什么呢?难道她……

她是个干练的女孩子,白天在洋行里工作,夜校里还有兼职——至多也不过他姊姊的年纪罢?人家可不像他姊姊。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在中国是如此,在外国也是如此。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她的人来往么?沁西亚也许并没有旁的意思。他别误会了,像她一样地误会了。不能一误再误……

果真是误会么?

也许他爱着她而自己没有疑心到此。她先就知道了——女人据说是比较敏感。这事可真有点奇怪——他从来不信缘分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奇怪……

次日,汝良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又觉得这么焕然一新地去赴约有些傻气,特意要显得潦草,不在乎,临时加上了一条泛了色的旧围巾。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他面迎太阳骑着自行车,车头上吊着书包,车尾的夹板上拴着一根药水炼制过的丁字式的枯骨。从前有过一个时候,这是一个人的腿,会骑脚踏车也说不定。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把手按在疾驰的电车上,跟着电车飕飕跑。车窗里望进去,里头坐着两个女人,脸对脸嘁嘁喳喳说话,说两句,点一点头,黑眼睫毛在阳光里晒成了白色。脸对脸不知说些什么有趣的故事,在太阳里煽着白眼睫毛。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饭,心里充满了快乐,这样无端端的快乐,在他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今天他想,一定是为了沁西亚。

野地里的狗汪汪吠叫。学校里摇起铃来了。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一个鬈就是一只铃。可爱的沁西亚。

午前最后一课也没有去上,赶回家去换围巾,因为想来想去到底是那条簇新的白羊毛围巾比较得体。

路上经过落荒地带新建的一座华美的洋房,想不到这里的无线电里也唱着绍兴戏。从妃红蕾丝窗帘里透出来,宽亮的无表情的嗓子唱着“十八只抽斗”。……文化的末日!这么优美的环境里的女主人也和他母亲一般无二。汝良不要他母亲那样的女人。沁西亚至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里的。汝良把她和洁净可爱的一切归在一起,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

汝良虽然读的是医科,对于文艺是极度爱好的。他相信,如果不那么忙,如果多喝点咖啡,他一定能够写出动人的文章。他对于咖啡的信仰,倒不是因为咖啡的香味,而是因为那构造复杂的,科学化的银色的壶,那晶亮的玻璃盖。同样地,他献身于医学,一半也是因为医生的器械一概都是崭新灿亮,一件一件从皮包里拿出来,冰凉的金属品,小巧的,全能的。最伟大的是那架电疗器,精致的齿轮孜孜辗动,飞出火星乱迸的爵士乐,轻快、明朗、健康。现代科学是这十不全的世界上唯一的无可訾议的好东西。做医生的穿上了那件洁无纤尘的白外套,油炸花生下酒的父亲,听绍兴戏的母亲,庸脂俗粉的姊姊,全都无法近身了。

这是汝良期待着的未来。现在这未来里添了个沁西亚。汝良未尝不知道,要实现他的理想,非经过一番奋斗不可。医科要读七年才毕业,时候还长着呢,半路上先同个俄国女孩子拉扯上了,怎么看着也不大合适。

自行车又经过一家开唱绍兴戏的公馆,无线电悠悠唱下去,在那宽而平的嗓门里没有白天与黑夜,仿佛在白昼的房间点上了电灯,眩晕、热闹、不真实。

绍兴姑娘唱的是:“越思越想越啦懊啊悔啊啊!”稳妥的拍子。汝良突然省悟了:绍兴戏听众的世界是一个稳妥的世界——不稳的是他自己。

汝良心里很乱。来到外滩苏生大厦的时候,还有点惴惴不宁,愁的却是另一类的事了。来得太早,她办公室里的人如果还没有走光,岂不是窘的慌?人走了,一样也窘的慌。他延挨了好一会,方才乘电梯上楼。一推门,就看见沁西亚单独坐在靠窗的一张写字台前面。他怔了一怔——她仿佛和他记忆中的人有点两样,其实,统共昨天才认识她,也谈不上回忆的话。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他想得太多了,就失了真。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份是油腻的栗色。大约她刚吃完了简便的午餐,看见他来,便将一个纸口袋团成一团,向字纸篓里一抛。她一面和他说话,一面老是不放心嘴唇膏上有没有黏面包屑,不住的用手帕在嘴角揩抹。小心翼翼,又怕把嘴唇膏擦到界线之外去。她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双脚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汝良坐在她对面,不是踢着她的鞋就是踢着了她的脚,仿佛她一个人长着几双脚似的。

他觉得烦恼,但是立刻就责备自己:为什么对她感到不满呢?因为她当着人脱鞋?一天到晚坐在打字机跟前,脚也该坐麻了,不怪她要苏散苏散。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他决定从今以后不用英文同她谈话。他的发音不够好的!——不能给她一个恶劣的印象。等他学会了德文,她学会了中文,那时候再畅谈罢。目前只能借重教科书上的对白:“马是比牛贵么?羊比狗有用,新的比旧的好看。老鼠是比较小的。苍蝇还要小。鸟和苍蝇是飞的。鸟比人快。光线比什么都快。比光线再快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太阳比什么都热。比太阳再热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十二月是最冷的一月。”都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就可惜不能曲曲达出他的意思。

“明天会晴吗?——也许会晴的。”

“今天晚上会下雨吗?——也许会下雨的。”

会话书的作者没有一个不是上了年纪的人,郑重而噜苏。

“您抽烟吗?——不大抽。”

“您喝酒吗?——不天天喝。”

“您不爱打牌吗?——不爱。我最不爱赌钱。”

“您爱打猎吗?——喜欢,我最喜欢运动。”

“念。念书。小说是不念。”

“看。看报。戏是不看。”

“听。听话。坏话是不听。”

汝良整日价把这些话颠来倒去,东拼西凑,只是无法造成一点柔情的暗示。沁西亚却不像他一般地为教科书圈住了。她的中文虽然不行,抱定宗旨,不怕难为情,只管信着嘴说去。缺乏谈话的资料,她便告诉他关于她家里的情形。她母亲是再醮的寡妇,劳甫沙维支是她继父的姓。她还有个妹妹,叫丽蒂亚。她继父也在洋行里做事,薪水不够养活一家人,所以境况很窘。她的辞汇有限,造句直拙,因此她的话往往是最生硬的,不加润色的现实。有一天,她提起她妹妹来:“丽蒂亚是很发愁。”汝良问道:“为什么呢?”沁西亚道:“因为结婚。”汝良愕然道:“丽蒂亚已经结婚了?”沁西亚道:“不,因为她还没有。在上海,有很少的好俄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也少。现在没有了。德国人只能结婚德国人。”汝良默然,半晌方道:“可是丽蒂亚还小呢。她用不着发愁。”沁西亚微微耸了耸肩道:“是的。她还小。”

汝良现在比较懂得沁西亚了。他并不愿意懂得她,因为懂得她之后,他的梦做不成了。

有时候,他们上完了课还有多余的时间,他邀她出去吃午饭。和她一同进餐是很平淡的事,最紧张的一刹那还是付账的时候,因为他不大确实知道该给多少小账。有时候他买一盒点心带来,她把书摊开了当碟子,碎糖与胡桃屑撒在书上,她毫不介意地就那样合上了书。他不喜欢她这种邋遢脾气,可是他竭力地使自己视若无睹。他单拣她身上较诗意的部份去注意,去回味。他知道他爱的不是沁西亚。他是为恋爱而恋爱。

他在德文字典查到了“爱”与“结婚”,他背地里学会了说:“沁西亚,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么?”他没有说出口来,可是那两句话永远在他舌头尖上。一个不留神,难保不吐露那致命的话——致命,致的是他自己的命,这个他也明白。冒失的婚姻很可以毁了他的一生。然而……仅仅想着也是够兴奋的。她听到了这话,无论她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一样的也要感到兴奋。若是她答应了,他家里必定要掀起惊天动地的大风潮,虽然他一向是无足重轻的一个人。

春天来了。就连教科书上也说:“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

有一天傍晚,因为微雨,他没有骑自行车,搭电车从学校里回家。在车上他又翻阅那本成日不离身的德文教科书。书上说:

“我每天早上五点钟起来。

然后穿衣洗脸。

洗完了脸之后散一会儿步。

散步回来就吃饭。

然后看报。

然后工作。

午后四点钟停止工作,去运动。

每天大概六点钟洗澡,七点钟吃晚饭。

晚上去看朋友。

顶晚是十点钟睡觉。好好的休息,第二天好好的工作。”

最标准的一天。穿衣服洗脸是为了个人的体面。看报,吸收政府的宣传,是为国家尽责任。工作,是为家庭尽责任。看朋友是“课外活动”,也是算分数的。吃饭、散步、运动、睡觉,是为了要维持工作效率。洗澡似乎是多余的——有太太的人,大约是看在太太的面上罢?这张时间表,看似理想化,其实呢,大多数成家立业的人,虽不能照办,也都还不离谱儿。汝良知道,他对于他父亲的谴责,就也是因为他老人家对于体面方面不甚注意。儿子就有权利干涉他,上头自然还有太太,还有社会。教科书上就有这样的话:“怎么这样慢呢?怎么这样急促呢?叫你去,为什么不去?叫你来,为什么不就来?你为什么打人家?你为什么骂人家?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为什么不照我们的样子做?为了什么缘故,这么不规矩?为了什么缘故,这么不正当?”于是教科书上又有微弱的申请:“我想现在出去两个钟头儿,成吗?我想今天早回去一会儿,成吗?”于是教科书又怆然告诫自己:“不论什么事,总不可以大意。不论什么事,总不能称自己的心意的。”汝良将手按在书上,一抬头,正看见细雨的车窗外,电影广告牌上偌大的三个字:“自由魂”。

以后汝良就一直发着楞。电车摇耸噹答从马霍路驶到爱文义路。爱文义路有两棵杨柳正抽着胶质的金丝叶。灰色粉墙湿着半截子。雨停了。黄昏的天淹润寥廓,年轻人的天是没有边的,年轻人的心飞到远处去。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世界这么大,他们必得找点网罗牵绊。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沼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汝良第一次见到这一层。他立刻把向沁西亚求婚的念头来断了。他愿意再年轻几年。

他不能再跟她学德文了,那太危险。他预备了一席话向她解释。那天中午,他照例到她办公室里去,门一开,她恰巧戴着帽子夹着皮包走出来,险些与他撞个满怀。沁西亚喔了一声,将手按在嘴上道:“你瞧我这记性!要打电话告诉你别来的,心里乱乱的,就给忘了!今儿我打算趁吃中饭的时候出去买点东西,我们休息一天罢。”

汝良陪她走了出来,她到附近服装店看了几件睡衣、晨衣、拖鞋,打听打听价格。咖啡馆橱窗里陈设着一只三层结婚蛋糕,标价一千五。她停住脚看看,咬了一会指甲,又往前走去。走了一段路,向汝良笑道:“你知道,我要结婚了。”汝良只是望着她,说不出话来。沁西亚笑道:“说‘恭喜你。’”汝良只是望着她,心里也不知道是如释重负还是单纯的惶骇。

沁西亚笑道:“‘恭喜’。书上明明有的,忘了么?”汝良微笑道:“恭喜恭喜。”沁西亚道:“洋行里的事,夜校里的事,我都辞掉了。我们的书,也只好搁一搁,以后——”汝良忙道:“那当然。以后再说罢。”沁西亚道:“反正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汝良道:“那是你母亲家里。你们结婚之后住在什么地方?”沁西亚很迅速地道:“他搬到我们家里来住。暂时的,现在房子真不容易找。”汝良点头道是。他们走过一家商店,橱窗上涂了大半截绿漆。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汝良道:“告诉我,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沁西亚的清浅的大眼睛里藏不住一点心事。她带着自卫的、戒备的神气,答道:“他在工部局警察所里做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汝良道:“他是俄国人?”沁西亚点点头。汝良笑道:“他一定很漂亮?”沁西亚微笑道:“很漂亮。结婚那天你可以看见他。你一定要来的。”

仿佛那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一个年轻漂亮的俄国下级巡官,从小和她在一起的。可是汝良知道:如果她有较好的机会的话,她决不会嫁给他。汝良自己已经是够傻的,为恋爱而恋爱。难道他所爱的女人竟做下了更为不可挽回的事么——为结婚而结婚?

他久久没有收到请帖,以为她准是忘了给他寄来。然而毕竟是寄来了——在六月底。为什么耽搁了这些时?是经济上的困难还是她拿不定主意?

他决定去吃她的喜酒,吃得酩酊大醉。他没有想到没有酒吃。

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浮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得睁不开眼来。

站在神甫身边的唱诗班领袖,长相与打扮都跟神甫相仿佛,只是身材矮小,喉咙却大,激烈地连唱带叫,脑门子挣得长汗直流,热得头发都脱光了。

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袍下露出白竹布袴子,赤脚趿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长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冢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

他先送了两杯酒出来,又送出两只皇冕。亲友中预先选定了两个长大的男子高高擎住了皇冕,与新郎新娘的头维持着寸许的距离。在那阴暗,有气味的礼拜堂里,神甫继续诵经,唱诗班继续唱歌。新郎似乎侷促不安。他是个浮躁的黄头发的小伙子,虽然有个古典型的直鼻子,看上去没有多大出息。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新娘却穿着隆重的白缎子礼服。汝良身旁的两个老太太,一个说新娘的礼服是租来的,一个坚持说是借来的,交头接耳辩了半日。

汝良不能不钦佩沁西亚,因而钦佩一切的女人。整个的结婚典礼中,只有沁西亚一个人是美丽的。她仿佛是下了决心,要为她自己制造一点美丽的回忆。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她自己为自己制造了新嫁娘应有的神秘与尊严的空气,虽然神甫无精打采,虽然香伙出奇地肮脏,虽然新郎不耐烦,虽然她的礼服是租来的借来的。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汝良一阵心酸,眼睛潮了。

礼仪完毕之后,男女老少一拥上前,挨次和新郎新娘接吻,然后就散了。只有少数的亲族被邀到他们家里去参加茶会。汝良远远站着,怔了一会。他不能够吻她,握手也不行——他怕他会掉下泪来。他就这样溜走了。

两个月以后,沁西亚打电话给他,托他替她找个小事,教英文,德文,俄文,或是打字,因为家里待着闷得慌。他知道她是钱不够用。

再隔了些时,他有个同学要补习英文,他打电话通知沁西亚,可是她病了,病得很厉害。

他踌躇了一天一夜,还是决定冒昧地上门去看她一次,明知道他们不会让一个生人进她的卧房去的,不过尽他这点心罢了。凑巧那天只有她妹妹丽蒂亚在家,一个浪漫随便的姑娘,长得像跟她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就是发酵粉放多了,发得东倒西歪,不及她齐整。丽蒂亚领他到她房里去,道:“是伤寒症。医生昨天说难关已经过去了,险是险的。”

她床头的小橱上放着她和她丈夫的双人照。因为拍的是正面,看不出她丈夫那古典美的直鼻子。屋子里有俄国人的气味。沁西亚在枕上两眼似睁非睁濛濛地看过来。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可是她的侧影还在,没大改——汝良画得熟极而流的,从额角到下颔那条线。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一九四四年一月

*初载一九四四年二月《杂志》第十二卷第五期,收入《传奇》,原题《年青的时候》,《张爱玲全集》中改为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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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心也有自己的圈子空间了有事的不妨留言http://m.wkkk.net/244251/myBoxIn?url=/home/msgcenter/m.wkkk.net新开文文《迷情吸血鬼伯爵》喜欢吸血鬼故事的亲不要错过。第一部总裁的无心情人“妈妈.“小女孩哭喊着躺在病床上的美丽女人,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是芸芸不乖吗,妈妈.快回来,芸芸一定会乖乖的,不会惹妈妈生气。”持续的哭喊声并没有叫醒病床上脸色已经毫无血色的年轻妈妈。站在一旁疼爱自己的爸爸和阿姨眼中带着心疼和愧疚看着雨芸那趴在病床上那小小的身子。无论怎样床上的女子不死,他们就不能够在一起。玩耍中的雨芸躲在爸爸的壁柜内,听到了害死妈妈的真凶——她最爱的爸爸和阿姨!从此她便失了心。“哥哥.不要离开我.。”雨芸再次哭喊着那个离她而去的少年。那是让她唯一敞开心扉的人,只有跟他在一起自己才是个快乐的小女孩。多年后的归来,当初的小女孩已经不在认识他了,眼神空洞的冰冷,为了复仇献出了她的躯体。他该拿她怎么办,如何找回以前那个小女孩,如何保护她一生。第二部总裁的睡睡情人她是一个爱睡的小女人,甚至迷糊,路痴,记性差,当街睡她样样在行,但是落薇雪却立志成为一个美美的花瓶小姐。但是事与愿违,白痴爱睡小女人睡在台阶上并且遇到了命中白马王子......虾米?结婚?也太快了吧?什么!她竟然跟那个大野狼结婚了?还被吃的全没了,就差连骨头也吃掉!算了,这她认了!可是为什么会无缘无故闯入一个狐狸精,勾引她的老公,害得她包袱款款,在一个恋慕她的人帮助下逃离了!回到家,她才知道,她总以为的亲生父母不是她的,她的弟弟不是她的,全家人除了总管伯伯,和弟弟,其他的人都排斥他,甚至想将她卖给那个助她逃离的人?那她?是该接受命运嫁给他,还是回到前老公的怀里呢?小说是源于生活,不避免的会夸张一些,如果不喜欢的请绕道,没有人逼你看,如果真有不好可以接受,但是请把名字留下,你用游客算什么?捣乱?如有诽谤必删!清魅惑君原名安娜贝儿刚写不久可以来踩踩。【穿越之天使印记】(完结)【总裁的无心情人】V文(完结)芸芸的故事已经完结V文全文不到6快。【冷情堡主睡睡色妻】新书上架,喜欢亲请去踩踩吧潇湘妃,正剧类型,发展比较慢,喜欢的不要忘记收藏
  • 三朝圣谕录

    三朝圣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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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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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耽美,入坑请谨慎,不喜请绕行,谢谢!初见,他调理分明的分析,让慕斯意外。再见,他温暖开朗的笑容,让慕斯心动。仅仅是两次见面,便让慕斯对这个人起了兴致。可他有喜欢的女人,有奋斗的目标,更对慕斯躲之不及。对于慕斯而言,只要他喜欢必须要得到。他不懂得如何去爱,伤他遍体鳞伤。他懂得如何去爱,却又失去了他。慕斯宁可莫尘的话成真,此生你我缘尽,再见亦是路人。也不愿再见天人永别,只留他独自伤感。
  • 心理罪:城市之光

    心理罪:城市之光

    这个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热与满足感中。这里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成为“城市之光”的下一个目标。每个人又都变得肆无忌惮--“城市之光”是我们的!而他们自己,则希望成为那柄屠刀上的一段利刃。
  • 羞羞涩涩故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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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好像是一本自传又或者为他人传,这里有羞涩的小心里,也有很多想要跟大家分享的体会,趣事。大家可以当作是在看日记
  • 鸿蒙战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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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当在流血!人族在死亡!!鸿蒙在崩溃!!!“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智慧尊者“可,我没得选择”封火朱雀顾希夷,执刀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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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宫贵妃】穿越了,不可思议了,准备离宫了……却不幸落入皇帝手中,挣扎后,却堕落情网。既然爱了,那就勇敢的爱吧!后宫算什么?我还是千年之后的人呢!自由,爱情,友情,亲情统统显出,才知道,原来……【带罪皇后】莫名失忆,来到另一国度,嫁与另一个帝王。洞房花烛夜才知道新郎竟然就是旧识……好吧,既然已经事先知道要被利用,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利用我的就要付出代价但是,事情再次出现的逆转,因为爱,再次……【贱民王妃】再次魂归大韵,才知大家已经四处分散,为了和大家从新见面,陈菱晰我终于摆脱皇宫开始了江湖的冒险旅程。也开始结识新的朋友,只是,命运始终是改变不了的……陈菱晰死前才真正的领悟这个道理。一切的一切,难道又是一场戏,倘若真是如此,那陈菱晰我用意舍弃一切权势,包括朋友和亲人,只愿有一颗完整的心离开人间!
  • 柔牙(中)

    柔牙(中)

    四雷村不过是种植香料的御供豪农而已,为什么会用武官家的标志呢?虽然看不见,栉叶却能感觉出两位异国人的疑惑:“那是因为我们的先祖盘瓠是最骁勇的武士。”直到目前为止,栉叶讲述的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传说,甚至连兰波对此都有所听闻——据说中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就有不少奉犬神“龙期”“盘王”为祖先,并为自身是剿灭叛贼的勇猛神兽与坚守诺言的可敬公主的后人而骄傲。“如果你们是畲人或瑶民的一支,那就不必再费力讲述这么著名的图腾传说了。”所罗门凝视着栉叶家主低声说道,这一瞬间兰波不禁有些迷惑——这位除了美人和美食之外诸事不问的友人,是什么时候留心过神话传说的?自己对此好像完全没有印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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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世她是后宅贤良淑德的典范,上孝公婆,恭顺夫君,下慈子侄。主持中馈,开源节流。却不想全为他人做嫁衣,最后红颜薄命。重来一世,她不再兢兢业业,教夫婿觅封侯。只想找个农夫,过桑田李下的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