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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第四卷:李信与红娘子
明末,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崇祯三年(1630),李自成辍业,于米脂号召饥民起义。后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等合兵,在河南林县(今林州)击败明总兵邓玘,杀其部将杨遇春,随后转战山西、陕西各地。七年,连克陕西澄城、甘肃乾州(今乾县)等地,后于高陵、富平间为明总兵左光先击败。假若不问归期
向晚在介绍下认识了林煜,不曾想自己竟是年少时便被对方盯上的。——某次,向晚与林煜赌气后,便去找了前男友喝了一宿的酒,林煜便找了她一宿。回到家后就狠狠地把她按在了沙发上,“还去不去见他了?”林煜咬牙道。向晚醉醺醺的,小脸通红,哭兮兮的对他摆摆手,“我乖我乖,不去了不去了……”——都说林总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且不言苟笑,和向晚呆在一起时却毫无下限。“太太又去见前男友了。”林煜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又是咬牙切齿。把向晚接回来后凶了她几句,向晚便哭兮兮的好不可怜,还把眼泪全擦在他的西装上。这是一点都凶不得,还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没办法,自己执意要娶的人,只能宠着,“我的错,不该凶你。不哭了,怪~”——“老公,我想要那家的庄园。”向晚软着声跟他说着。林煜却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向晚不禁质疑他:“林煜你不会是破产了没钱了吧……”带着调笑。向晚一脸欠揍的看着他,林煜低头在向晚耳边说道:“我的钱都上交在了太太那里,我哪有钱买庄园。”——小清新文风,有甜有刀子,剧情不枯燥。别笑,这是大清正史2:鏖兵天下
本书描画了自混世魔王张献忠出世(公元1606年)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岳钟琪入藏击败准噶尔兵105年间的历史。作者以其犀利的笔锋,麻辣的文字,漫画式地再现了郑成功的愈挫愈奋、忠贞不改,顺治帝的为爱痴狂、沮丧抗争,康熙的擒鳌拜、平三藩、灭准葛尔的“呵呵”武功。在这本书中,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形象被彻底颠覆,“大汉奸”吴三桂仁爱与忠诚的英雄形象更加伟岸,千古一帝,广为后世称颂的明君康熙却是个心理扭曲、性格乖戾、下流无耻的变态狂。乍一读,似乎感到如雷轰顶,让人毛发俱立,难以接受,但细细思量,就能发现其中的无限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