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images/waiting.gif)
同类推荐
落魄千金:凌少宠妻入骨
一觉醒来,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忘了个干净。紧接来的车祸,她“意外”的成了冉氏大小姐,并且,收货了个帅气多金的老公。可是,她怎么觉得他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阿勒,虽然你是我老公,但是,我现在不认识你耶!你干什么?公司的事你帮我?好累啊,这么大一个公司你还是帮我保管着吧……情节虚构,请勿模仿阴佞少爷的禁爱
"怎么,你以为自己跑到这里就可以永远消失吗?真是单纯。"熟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募地抬起头,一道刺眼的光线晃痛了我的双眼。定睛之后,我看到那张俊雅的容颜正以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神色冷漠地看着我。他左耳处的那颗黑色宝石在电灯的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泽,当头微偏的时候,掠闪而过一丝淡淡妖娆的模糊光雾。他是来救我的吗?我的心,曾经短暂地奢望过一小片刻。······俊毅深刻的五官,架着一副金属镶边的眼睛。削薄短发,细碎刘海微微倾斜,自然地搭放在眼镜边上,遮去他的一只琥珀色俊眸。他的身上,从来都是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及无法阻挡的高贵气质。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俊雅而亲切。可是我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他的假象。因为,他是一只鹰,一只优雅却残佞的鹰。······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都没有遇到过他。可是他说"冷亦安,不论你逃到哪里,我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你找到,把你禁锢在地狱的囚笼里,然后,生不如死。"手腕处流溢出的是鲜红的血液,它们是生命的根源,让我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抬起双脚,我微微晃动,便听到金属碰撞出的叮咚声音,清脆而沉重。于是,我轻轻笑了。地狱吗?下就下吧,可是至少,我也要把他一同拉下。因为他,从来都不是属于阳光的。因为,我恨他。推荐我的完结作品:《邪戾少爷的女佣》《血戾监护人》此生共城池
三年后,他带着耀边眼的光环回到她的身,她却开口说:我们离婚吧!没有你,我照样能够过的很好。最初,他不肯,一直到那一天,他把离婚协议书放在她的面前:签字吧!我们离婚。两个人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分开却不是因为不相爱,只是因为……再相遇的时候,他是杭城赫赫有名的“黄金单身汉”,是她的新老板,身边美人如云,而她却是公司的得力干将,追求她的男人令他嫉妒的发狂。一场蓄意已久的阴谋,淹没了原本她燃起的所有希望,友谊和爱情她该如何让去选?爱情和责任他又该如何是选择?桑榆:“不如一直欠下去吧!等我们都两鬓斑白的时候,也许你还会想起我,而我也会记得你,记得你欠我一场盛大的婚礼。”迟暮:“阿榆,我后悔了,三年前我不应该离开的……”他想给她全世界最好的,而她要的不过是相濡以沫的守候。有人说浓烈的爱情终归是会输给岁月,那些相爱的人也总有一天会老去,唯一不变的就是残留在脑海里的记忆。婚然心动:总裁离婚请签字
被绿了不可笑,可笑的是他一同绿了自己的亲大哥,竟然嫌自己的头上草长得不够茂盛,那她也来为绿化做点贡献,一纸毁约,她成了他的大嫂,新婚夜,她却......:“你个残废,想干什么?”“老婆,我身残志坚,要个宝宝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情节虚构,请勿模仿步步惊情:总裁的复仇妻
第一次见面时,两个人剑拔弩张,她为了完成任务,他逼供套取信息;第二次见面时,她应聘他的助理,一是为了任务刻意接近,二是为了自己深藏的目的;”对你,我一直很认真,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不喜欢她,因为我爱她,至始至终都只爱她。”他的温柔体贴,让她动了情,动了心,原以为找回了自己失去的身份,亲人和爱人,想要过回普通人的生活,事情却远没有她所想的这么简单.....
热门推荐
幸福的秘诀是学会珍惜
《幸福的秘诀是学会珍惜》遇到你真的爱的人时,要努力争取和他相伴一生的机会,因为当他离去时,一切都来不及了。遇到曾经爱过的人时,要用微笑向他感激,因为他是让你更懂爱的人。遇到曾经偷偷喜欢的人时,要祝他幸福,因为你喜欢他时,不,是希望他幸福快乐吗?遇到匆匆离开你生活的人时,要谢谢他曾经陪你走过的路,因为他将是你回忆中精彩的一部分。遇到现在和相伴一生的人,要百分百感谢他爱你。幸福是一种感觉,你感觉到了,便是拥有。因为抓住了,所以拥有着;因为拥有了,所以幸福着;因为幸福了,所以珍惜着。你是我大神
新书《长夜漫漫在寻你》(他的血可以救她心里那个少年的命!)结婚前,顾千浅总是会想傅流辰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结婚后,各种名牌包包,衣服,鞋子,首饰一个一个的往她的面前送,最后出现那张精致的脸,“老婆大人,我喜欢你。”顾千浅白了他一眼,“你的喜欢就值这么点东西?”第二次,傅流辰又是花费巨额打造一枚钻戒,通体粉色,晶莹剔透,“老婆大人,我喜欢你。”“哦,你的喜欢现在已经值得上一颗钻石了?”傅流辰悲催,下了血本,壕置十亿天山别墅,“老婆大人……”话还没有说完,顾千浅扑通上前抱着别墅门口的一只白虎一阵狂吻,“老公,你的喜欢我收到了,好喜欢,嗷~”傅流辰,“……”敢情他连带着这么多东西还不如一只虎?来到纽约的第一天
本书是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的散文集。辛克莱·刘易斯是美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创造了地地道道的美国风格。二十世纪上半叶,正是美国的所谓“黄金时代”。像处于青春期一样,人们充满希望的同时,又十分焦躁不安。辛克莱·刘易斯用他稳健的笔,对这个健康向上的新大陆社会的各个阶层做了丰富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