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54800000002

第2章 时光是个旧情人

萧嘉懿在曼哈顿住了下来。

两年前,清水胡同拆迁重建,一栋栋高楼大厦整齐地取代了原有的红砖绿瓦,取代了那些历经时光磨损的古老记忆,胡同里的居民也因此感受到政策的照顾,欢天喜地地搬了补偿给自己的新家,住进了窗明几净的楼房。

萧嘉懿现在就住在那套房子里。他告诉我说,他的父亲曾回来办理了这套房子的各种手续,原本是打算卖掉这套房子的,可是后来,萧嘉懿拦住了他的父亲。那是因为,他听他爸爸说,这套房子的对门就是江采文的家。

“你知道吗,江蕙,我真希望我每天早上推开门的时候就能看见你,还能像以前那样跟你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他的眼神里一直闪烁着对过往岁月的怀念,仿佛,那些逝去的时光就在眼前,只要我们伸出手来,依旧能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只是,萧嘉懿不知道,我早就不住在清水胡同了。

从上大学的那一天,我就把自己所有的物什都从江采文的房子里搬了出来。那天上午,我拉着两个黑色的行李箱往学校走,夏末的阳光依旧炙热地灼烧着城市的角角落落,汗水肆无忌惮地在我的周身蔓延、浸染,但是我却觉得欢喜,像只逃脱牢笼的囚鸟,从此以后,蔚蓝的天空任由我飞驰。我觉得我自由了,我再也不会看江采文的脸色了,再也不用听江采文无休止的责骂了,我所有的悲伤都会在此画上一个句号,等待我的会是崭新的明天。

时间的过渡和交替,不只是钟表上一圈又一圈的旋转,更多的是失望和希望的交替。

所以,我一直坚信我的明天会更好。虽然,那个时候,我身上所有的钱还不够交一学年的学费,而我所仅有的这些钱是我用一个暑假的早出晚归、一个暑假的汗水换来的。

江采文并非不想为我交学费。恰恰相反,在我准备离开的那天,她将一个厚重的土色信封仍在了我面前的玻璃桌子上,然后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喋喋不休地说:“别以为老娘的钱是那么好要的,这里面是两万块,我都用账本给你记下来了,你以后是要还我的!”

“还是留着你自己养老吧!”我干裂地笑笑,提起旅行箱就往门外走,我关门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在门阀锁上的那一刻,门板之间的撞击声在空荡的楼梯里来回地荡漾着。

这是我第一次忤逆她。

我不知道屋子里的江采文是否面如土色,其实,我也用不着知道。我心里明白,那些被她辱骂、被她斥责的日子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些日日夜夜折磨我的噩梦终究走到了尽头。

而这些,都是因为……因为,江采文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这绝非我的臆想,而是她一次又一次灌输给我的思想:“如果不是老娘在孤儿院门口把你抱回来,也不知道你现在会死到哪里!”

我想不明白我亲生父母是出于什么原因把我抛弃,我只是知道我没有亲生父母,我没有人疼没人爱。所以,也不会有人把我捧在手心视我如掌上明珠。就算我考试拿了全校第一,也不会有人背着我去吃刚上市的必胜客新品。所以,从我念小学的时候起,我就忍受着同学对我的笑话,忍受着江采文对我的辱骂。那时候,我总是低着头走路,我总会把打着满分的卷子整整齐齐地叠好,然后像捧着自己将来的人生那样捧着我每一次的成绩,每一次我都会在心里告诉自己:再忍忍就好了,等我长大了一切都好了。

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每一天的时光都充满了恐惧和胆怯。我那么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那么迫切地希望自己能脱离这些疼痛的日子,而这一天,在我日复一日的盼望中终于来临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把她所有的脾气都一股脑地撒在我的身上,我稚嫩的肩膀终于挑起了生活的担子,终于可以学着自己养活自己,终于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小心翼翼地过日子……

住在寝室的第一个晚上,来自天南海北的六个女孩,兴致勃勃地讲述着自己过五关斩六将挤进大学的生活,唯独只有我伏在被窝里一言不发,直到她们渐渐说累了、睡着了,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在漆黑的世界里泪流满面,那个时候,我忽然发觉自己很想念萧嘉懿,撕心裂肺地想念他。

我想,如果我的年幼生涯没有那么多的苦痛和自卑,我肯定不会把对萧嘉懿的感情压抑在心底,我肯定不会忍着心里的疼痛却依旧强颜欢笑地对他说:“其实,陶婉怡跟你挺配的……”

陶婉怡跟萧嘉懿的确是郎才女貌、天照地设的一对。

她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气质女王,每周一的升旗仪式都会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她的普通话讲的极好,语句圆润,掷地有声,每次听她的发言都是一种享受。所以在她发言完毕走下主席台的时候,台下总会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总能把校长的讲话掩埋掉。

我想,上天肯定是太宠爱她了,不然,他怎么会毫不吝啬地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赏赐给陶婉怡呢?她漂亮,夏天的时候穿着缀着格子花的白裙子走在人群里简直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她温柔,说话的时候连眼角里都带着笑;她做的数学卷子,步骤完整,整整齐齐,每次都会被别班的老师拿去做展览、做样品;她真的是太优秀了,也只有她配得上萧嘉懿。

陶婉怡真正开始接触萧嘉懿是在初三的下半学期。那时候她和萧嘉懿就坐在我的身后,我经常会听见他们为了某一道数学题而争论不休。我不敢朝后看,只是心不在焉地转着圆珠笔。笔杆在我食指和中指的力度下来回旋转,一圈又一圈。

不仅如此,陶婉怡还加入了我和萧嘉懿回家的大军。虽然她住的地方离清水胡同相隔很长的一段距离,但是每一次,她都神采飞扬地跟我们一起走到清水胡同,然后再坐公交车辗转回家。一路上,她总会找各种问题与萧嘉懿讨论,他们讨论问题的时候极其认真,全然忘记了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一个叫江蕙的女孩子。

谁都可以看得出来,陶婉怡是喜欢萧嘉懿的。

但是,谁也猜不到,江蕙也是喜欢萧嘉懿的。

我胆怯,我懦弱,我自卑,我配不上萧嘉懿。所以,我只有小心翼翼地把他藏在我的心底,小心翼翼地包裹着我年幼的暗恋。

萧嘉懿是在中考结束之后离开郑州的。

中考之后,我们坐在空荡的教室里讨论着今年的试题,讨论着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那时候的中考不像现在——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才公布个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那时候,从考试成绩到录取分数线都是靠学生自己来估摸的,然后报考学校。估摸的准确,说不定就能进入一所好的学校,估摸的不准,那么自然有点后悔莫及的纠结。

我成绩估摸的很好,尤其是英语,几乎和标准答案没有太多的差距。于是,萧嘉懿一个劲地怂恿我报考省实验中学,我握着黑色水笔犹豫不决,那是因为,萧嘉懿几乎没有谈论自己估摸的成绩,我无法得知他考的好或者不好,直到我看见他在志愿栏里坚毅地写下省实验高中之后,我才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握紧笔,将头埋在了志愿表里,沙沙作响地写下和萧嘉懿相同的志愿。

我想,我还会和萧嘉懿一起上课一起回家,来来回回的路途,我们谁也丢不掉谁。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萧嘉懿还是丢掉了我。在我们填报志愿的第二天早上,他敲开了我家的门,笔直地站在门口,他说:“江蕙,我要走了!”

我没听明白他的意思,我还以为他是要去书店。因为每个休息日的早上,他都会准时来叫我一起去。于是,我一边往屋子里跑一边说:“你等我一下,我把碗刷洗一下就好了……”

他在我身后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来冲他笑,我说:“就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他忽然就低下了头,他说:“江蕙,我们要搬走了,我爸爸被单位调遣到广州了。”

听到“广州”两个字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萧嘉懿是要离开我了,我才如梦初醒地发觉,从此以后,我跟萧嘉懿的距离越来越越远了。

萧嘉懿离开的那天上午,郑州炎热的厉害,我不敢走进日光里,我怕这灼热的日光会把我融化掉,像融化掉一只冰激凌那样。

我一直伏在被窝里抽泣,我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床单,我把我全身所有的力量都倾注在双手上,仿佛这样就能抓住萧嘉懿,抓住那些将我们抛弃的岁月。

人总是这样,越是想拼命地抓住幸福和快乐,越是抓不住。

所以,后来,等待我们的只有一场又一场漫无休止的流浪,从一个陌生的环境颠簸到另一片陌生的土地,不管,我们看穿了多少风景,终究是遇不见那个最熟悉的人。

在我哭泣得最无力的时候,是杨姗姗掀开了我的被褥。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在那个被眼泪和路灯斑驳了的夜晚,她从相邻的床铺爬到了我的床上,一边擦掉我脸上的泪痕一边把我揽在怀里,她的声音透着沙哑,她说:“可不可以坚强点!”

第二天,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杨姗姗,或者说,六人间的寝室里只剩下杨姗姗和我了,她穿着蓝布条衬衫,墨绿色的牛仔裤。她的头发扎成了一个高高的马尾,她一边帮我倒热水一边把对我说:“你醒了啊?!快起床吃点东西吧,我刚在食堂给你买的热粥。”

我的眼眶在她话音落下的那一刻瞬间就湿润了,除了萧嘉懿,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就连江采文,也不曾。

我只在寝室住了两个月。

当然,这并非是因为我不喜欢寝室的生活,恰恰相反,寝室给足了我生活中缺失的温暖。杨姗姗总会开着台灯等我做完晚上的家教,她给我打足了热水让我泡脚,有的时候保温杯里还有温热的粥当宵夜。偶尔,我也会因为晚归撞上锁住了的寝室楼大门,每每此时,都是杨姗姗穿着睡衣跑到值班室拿钥匙帮我开门。

我之所以从寝室搬出去,很大的原因是内心有愧。

是的,我需要早出晚归地做兼职,需要挣钱养活自己,但是,这绝不能成为我扰乱室友正常作息的借口。

所以,两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教职工家属院里租到了一套廉价的两居室的房子。如果不是因为那位老师因为急着出国“镀金”才低价把房子租出去,我想,我不会如此顺利地把房子租到手,我更也不会因此遇见唐齐铭。

那是我搬进“新窝”的第二天下午,我一边匍匐着用抹布擦地板,一边寻思着要不要去学校的BBS发一个招租启示,把这套房子的其中一间卧室给租出去,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地省掉一笔开支。

唐齐铭就是在这个时候敲响了我屋子的门。起初,我还以为是房东把贵重的东西遗忘在屋子里了,于是抓着脏兮兮的抹布就拉开了门,接着,我就看见了穿着棕色风衣的男生,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他对我说的第一句就是:“房主,你好!我在家属院小区的公告栏里看到了你的招租启示,请问,这房子租出去了吗?”

同类推荐
  • 绝宠坏丫头:全明星恶魔殿下

    绝宠坏丫头:全明星恶魔殿下

    倔强的痞女、嗜血的魔鬼、顽昧的冥王、温暖的天使...恶魔、骑士、天使、修罗、吸血鬼、激情、邪恶、冷笑、全明星、风云校园、黑街、叫呛、干架、泡吧...华丽的词汇,导演盛世的全偶像剧。
  • 流离火

    流离火

    毕业前夕,左手因对爱情绝望,与苦恋他的许小坏有了一夜情。他与十八未能成形的爱情,在所有人的混乱与仓皇中诀别。
  • 校草大人,丫头袭来请接招

    校草大人,丫头袭来请接招

    “言时枫,你再欺负我,我就回娘家。”某腹黑面不改色道,“嗯,回吧。”某雪不依了,“你都不挽留我,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某腹黑直接合上电脑,把小媳妇圈入怀里,低沉的嗓音尽是诱惑,“看来我得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爱你!”某雪,“……”臭流氓!校园爆笑宠文,欢迎入坑!
  • 校草大人求别撩!

    校草大人求别撩!

    《错过时光拥抱你》连载中~~~~遇见他以前,二小没想过谈恋爱。遇见他以后,只想跟他一辈子。【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你的愿望是什么?】她说:“愿将来有一天,穿亲手设计的婚纱,咬着唇边,手挽心爱之人,说着余生请多指教!”他说:“她在身边,在她身边。”
  • 绝世仙罗

    绝世仙罗

    大道无情,仙者有意。佛魔隐现,诡计无边……地球商人风扬斩断尘缘,被师尊接引至荧惑星,开启了闯荡仙佛大干世界的传奇人生,走上了一条追逐永生的大道。风扬一路结识朋友,凭借自身机缘闯过各种险境,最终站在宇宙金字塔的巅峰。无尽的宇宙无奇不有,为了逍遥长生,纵死无悔的逐仙者们和天地斗,历无边劫难,于茫茫人世之中找寻逆天改命的机缘。绝世大能虚空遨游星际,穿梭于六界之中,恐怖的仙法可以焚烧星球,上古仙宝可以摧毁虚空。强大的圣兽可以掀起星河谁能续接仙路,演绎一卷壮丽的逐仙史诗,一切尽在石子狂徒著的《绝世仙罗》……
热门推荐
  • 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增订版)

    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增订版)

    汉语史上有两本天书,《易经》和《红楼梦》。重新发现“红楼”,重新发现“中国”……《红楼梦》的问世,既标记着对以往历史的颠覆,又标记着一种人文精神的崛起。中国历史文化的全息性,得以在《红楼梦》里获得淋漓尽致的呈现。李劼此著问世已有二十年,仅在大陆就出过好几版,本版今扩至十六章,增订内容是近年在美国西部伯克利大学所作的一次演讲长文,即《红楼梦》与西方文艺复兴经典之间的对称性,从而补足了此前未曾充分展开的想法。从一定意义上说,既解读了《红楼梦》,又解读了中国文化及其作为参照的西方文化之背景。
  • 佛说长寿王经

    佛说长寿王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全职猎人之最强猎团

    全职猎人之最强猎团

    信念与信念的碰撞,信仰与信仰的交锋,千奇百怪的念能力,各种各样的无法理解的信念,如繁星般不断涌现的强者,无边无际的世界,光明与黑暗的抉择,是随波逐流还是追寻自我?是选择光明还是投身黑暗?猎人,猎寻的究竟是什么?ps:听说简介字多比较好
  • 重生之逆天复仇

    重生之逆天复仇

    见过重生的,见过两次重生的吗?没错,这就是她。第一世,上神之神,杀神弑仙,驭妖降魔不在话下,什么神兽什么巨怪,统统给我安分守己。扔块石头就是仙山,摸过云朵便是祥云,天上地下膜顶崇拜。结果……死了!想我死,恐怕没那么容易,大不了重生陪你们再玩玩。重生后,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上神之神,却成了一个软萌香甜小可爱。算了,可爱就可爱吧,反正美男罩着帅哥护着,整个门派疼着,不惹事不生非,安心做个个自带香味的熏屋子‘小宠物’,活的倒也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结果……被害死了。------------------------------------------一次重生不行,那就再来一次。第二次重生,自带三世记忆,炼丹画符、破坏结界、好事坏事,信手拈来。满心热血,誓在复仇。可是,却重生了个低配版的身子。第一世的无上功力和低配版的身子似乎不搭,没办法那就先修身吧。低配升级,踏上漫漫修身路。看我重走太荒太虚两世界,穿越上古,跨越虚幻,披荆斩棘打造不死之身!路途漫漫,不过倒也不寂寞,没事逗逗呆帅哥,撩撩美圣主,顺便再解决几个渣男小贱人什么的,当然该出手的时候也绝不手软。
  • 狂后驾到之邪帝有请

    狂后驾到之邪帝有请

    安柒,服装设计师,一朝穿越成为赫连柒,虽然爹不疼娘早亡的。可是,她有一个极度妹控的哥哥赫连城啊!看皇子争夺那个无上至尊的位置时,她挑眉不屑。他们怎么争夺都行,只要别影响我生意就行。不过,跟在自己身后的傻王,是为嘛啊!赫连柒打掉百里云宸要拥抱上来的手,无奈的说“我真的不是你王妃,把爪子收回去。”百里云宸可怜兮兮收回要抱抱的手。晚上,楚煜殇坐在赫连柒的床榻上。赫连柒在睡梦中被灼灼的眼神盯的发毛,装不下去了。一把掀开被子,“百里云宸,你搞什么鬼。大晚上吓死谁啊!”楚煜殇抓着她的肩膀,“记住本尊的名字,楚煜殇!”神马,明明就长得一模一样啊!不管了,继续睡觉。
  • 尸巫夜话:叫兽的墓地情人

    尸巫夜话:叫兽的墓地情人

    江流,女,D大历史系古代史专业二年级生。她来自坟墓,身份不明,人不人鬼不鬼,她究竟是什么?又有着怎样的灵力?风城接二连三离奇死亡事件?都跟她有关?所有矛头都指向她。大帅哥亲自出马查案,没想到他竟是驱鬼世家,好吧,为了盯着她,白天他成了她的老师,晚上……查案就查案呗,为嘛夜夜都要查到床上去呢?!
  • 我不是猪才怪:不倒过来念的是猪(淘乐猪系列)

    我不是猪才怪:不倒过来念的是猪(淘乐猪系列)

    做一个有态度的非主流猥琐猪,猪练得不是贱,是寂寞!脑残人士、寂寞党;雷神,腐女、肥猪流、起床失败爱好者、湿身大师、御宅族、梨花体愤青、菊花教、吼叫小生、衫寨狂人……不要迷恋我,我只是只猪。人人都说我丑,我只是美得不明显!谁说我是猪八姐,人家是纯爷们儿!
  • 夫君太坏不是错

    夫君太坏不是错

    初相见:她是一个被捡回将军府里混吃混喝的傻丫头,装疯卖傻是她的绝活,却一不小心惹来了桃花一朵朵。某皇宫中,被四名千娇百媚的美男当众表白逼婚?无暇傻乎乎的笑着,然后:“你们,我都喜欢,不如你们都嫁给我吧!”语出惊人,现场所有人完全石化了。再相见:她竟然是邻国的七皇女……原本以为她装疯卖傻厉害,逐渐才发现,原来自己一不小心惹到的男人更厉害,他们简直都是姓赖的,当他们都赖着要做自己夫君的时候,她发现,原来他们个个都很坏。***某男主:今晚月黑风高,正是杀人灭口的好机会……女主兴致勃勃的打断他:可是,我的刀子还没有磨好,今晚没办法杀你。不然我们一起去晒月光吧,走吧,走吧,我们一起走吧!看着热情挽着自己手腕的女人,某男主无语!***某男主:你在地上放了什么?女主扬了扬手中的袋子:钉子啊!某男主苦笑:丫头,你怎么随身把钉子放在身上,很危险的。女主笑眯眯:因为你说喜欢我呀,喜欢上我有惊喜,带上它我可以随时给你制造惊喜呀。某男主失声,心里弱弱的说了句:这不是惊喜,是惊吓!***某男主:我就不信你不是在装傻!女主:关于这个问题,我昨天和狗狗认真研究过了,它哼了一声呢!某男主似乎看到了怪物:什么,你能听懂狗说的话?某女得意:呵~~狗狗遇到它不嫌弃的人就会说话了,你别那么大声说话,不然整个将军府的人都会知道连狗都在嫌弃你了……本文没有历史根据,没有华丽丽的动人爱情,有的,是我用心写的字,只为博你们一笑,轻松一下,如果喜欢,请记得收藏哦!推荐另一篇文文——(纵宠千金宝贝)
  • 狄公案

    狄公案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爱在百花深处

    爱在百花深处

    男主人公老二,深爱着胡同里的一个女孩——他的同班同学吴蔷,但老二的邻居,同样也是同班同学的大玲,更是对老二一往情深。而后,由于生活的百般捉弄,老二高考落榜,心爱的女孩吴蔷被同班同学样小宁抢走,大玲却一步步摸爬滚打,蜕变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老二过着窘迫的生活,跟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结婚又离婚之后,才逐渐明白大玲才是他的真爱,两人最终走到一起。但随着老二要去香港继承遗产,生活又起了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