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描述了一只狗,它历经磨难,一步步蜕变成为纵横荒野的狼王。小说既是写狗,也是写人,印证了“适者生存”、“强者生存”的铁律。
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中短篇小说选荒野的呼唤00
(第一章)从天堂跌落
(第一节)拐卖
十分遗憾的一件事情是,布克从来都不会读报纸,哪怕一次也好。那样的话,它也不会麻烦缠身了。
近几年,有人在北极地区发现了一种贵金属,那就是黄金。最先的发现者是探险家。黄金的发现,振奋人心。船运和货运公司的人无所顾忌,把这个消息在报纸上大幅刊登出来。一时间,整个欧洲都沸腾了。
怀揣发财梦的人不计其数。他们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纷纷向北极地区进发,来了一批又一批。
北极冰天雪地,那里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撬。而拉雪橇却需要狗,而且是身体强壮的狗,因为只有身体强壮,才能承受住繁重的体力劳动,同时还能不被冰寒所累。
这下,狗可就遭殃了。整个太平洋沿岸,从布吉德湾到圣地亚哥港的所有地区。所有的狗,只要身体强壮,同时具有抗寒的长毛,就都身处险境。而这场危险是它们从未曾经历过的。
布克是一条狼狗,它住在米乐法官的家中。米乐法官的家是一个庄园,十分漂亮,坐落于圣塔克拉拉山谷。
庄园紧挨着大马路,里面种植着绿树。这些树既高大又茂盛,就连树荫也如层云叠雾般。在它们的遮蔽下,米乐法官家的大宅若隐若现。走廊环绕围墙四周,不仅宽敞,而且凉爽。宽阔的草坪上,几条小石子铺就的车道蜿蜒而过,然后从树荫下穿出。
和前宅相比,宅子的后面更宽阔,超出了目力所及的范围。
右边是马厩,不仅面积大,而且为数众多。马厩里的马健壮无比,有专职的人员负责照料。光马夫就有十几个,而且都很忙碌。左边是佣人住的房间和仓库。佣人房成排分布着,整整齐齐,房屋的外面满是紫藤。仓库一眼看不到头,排列的也很整齐。而中间是牧场和葡萄棚草莓地。牧场绿油油的,看不到尽头。在后宅的角落,有一口深井和喷水机,游泳池就在旁边。大大的游泳池,由水泥铺就,里面的水总是清澈如初。它是孩子们的乐园,米乐法官的孩子们可以在此跳水、乘凉。
这片地方的首领是布克,布克已经在此生活了四年,这四年的时光,对他来说,都是美好的回忆。
毋庸置疑的是,别的狗也生活在此,布克只是其中的一员而已。话又说回来,那些狗根本就不能和布克相提并论。因为它们一天到晚,它们什么事情也不做。不是在狗窝里挤成一团,就是在小角落里躲避身形。
这儿还有一群狐狸狗,因为专门捉狐狸而得名,它们的数量有二十条之多。
土茨是条日本狗,伊莎贝尔是墨西哥狗,它们天天都在屋里躲着。不过有时,它们也会趴在窗口上向四周偷偷地看,在它们的身后,有很多女仆手持扫把和拖布为它们提供掩护。一看到它们露出头来,那群狐狸狗就会跑过来,对着它们狂吼神态凶狠。对此,它们俩很害怕,汪汪地发出叫声。直到这时,那群狐狸狗才离开趾高气扬。
布克是混血儿,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身体强壮,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布克的身体则同时具有两方面的特征。它的体重仅一百四十磅,这方面来源于母亲,而容貌端正,这方面继承自父亲。
它深具贵族特质,这不仅因为它的血统优良、反应敏捷,还由于它的威风凛凛。这威严是由尊重而生的。在庄园内,对它的尊重,是得到了一致认可的。
除此之外,它还有着远大的理想,那就是子承父业。它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父亲一样,在法官的身边随时待命,成为他的伙伴。
在法官家的这四年,布克出生、长大。这四年的生活,对布克来说,都是贵族式的,不仅从容自得,而且衣食无忧。
尽管生活环境很优越,但是,布克并没有好吃懒做,与此相反,它反而时刻忙碌着。运动是它最大的爱好,尤其是一些户外运动,比如打猎和游戏。这些运动都很好玩,它们不仅使布克身上的脂肪一直处于饱和状态,而且还让它的筋骨得到锻炼。这样一来,布克的精神时刻都保持在最佳状态。奔跑起来,不仅敏捷得像只猫,而且速度飞快,如豹子一般。
身体强壮、反应敏捷,这些都成了布克骄傲的资本。在这个庄园内,它自封为首领,掌握着整个庄园的统治权。不时地,它会四处巡视,这儿看看,那儿嗅嗅,十分得意。
那些狐狸狗,虽然时常倚仗数量的优势,无理取闹,但是在布克面前,它们谁也却不敢放肆。至于土茨和伊莎贝尔,那就更不值一提了。在布克面前,它们就算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就连法官家的日常生活,也少不了布克的参与,而且它在其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对待法官的儿子们,布克把他们当作伙伴。因为很多时候,布克不是陪他们游泳,就是跟随他们去打猎。
对法官的女儿,布克就像是白马王子。不论早晚,当她们外出散步时,它一定都会在身边陪护。
布克和法官之间就像是一对老朋友。冬天,晚上升起了炉火,火势旺盛。如果法官看书,它就会伏卧在脚边相伴。
对法官的孙子们来说,布克就是忠实的看护。夏日午后,它会让法官的小孙子把自己当马骑,驮着他们四处爬行。当他们在草地上拿着皮球摸爬滚打时,它会从旁照看,一步也不离开。如果他们想要靠近马房边的喷水井,做不切实际的事情时,布克就会适时阻止,以防任何意外情况的发生。
布克的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一八九七年秋天。
这时,金矿被柯勒大克发现,淘金很受关注,无数人为之疯狂。北极随即成了人们向往的地方,尽管那儿是一片冰天雪地。
为法官递送报纸,是布克经常干的事。即便如此,它却一次也没有看过,再说就算它想看,也看不懂啊。
园丁的助手莫纽尔,虽然也在法官庄园里干活,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可信度,这一点,布克就算是做梦也想象不到。所以,莫纽尔和它逗乐说“来,我们去散步”的时候,它摇动了一下尾巴就去了,心里非常高兴,更别提什么怀疑了。
赌博不是什么好事,可莫纽尔不仅深陷其中,还深信一个法则——赌久必胜。那么他的赌运不佳就在所难免了。于是,他输了一次又一次,还欠下很多债务。而作为园丁助手,他的工资少得可怜。他有老婆和几个孩子,以他的这点工资收入,就算是养家糊口都不容易,更别说偿还债务了。恶从胆边生,他想到了布克,并准备拿它来换钱。
事情发生的那个晚上,大家都非常忙碌。那是个葡萄种植业协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法官要出席,而孩子们呢,他们正在筹建自己的运动俱乐部。
莫纽尔很狡诈,他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为防被人察觉,他就带布克从牧场走向校园公园火车站。他们出去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注意到。
他们一走到车站,就有个男人迎了上来,好像是专门等候他们似的。不过,布克从来没有见过他。然后,莫纽尔就和这个陌生人低声地交谈起来,不时地,他们之间还会传来铜板的碰触声,叮当作响。
“你怎么没有捆上它?”那个男人对莫纽尔说,他的脸紧绷着,声音很沙哑。
莫纽尔听后并未答话,而是随手拿出一根粗绳,紧接着就套在了布克的脖子上,绳子正好拴在了项圈的下面,然后,为防松懈,他又紧紧地缠绕了两圈。“只要把这个绳拽住,你想让它向西,它就不敢向东。”莫纽尔一边套绳子,一边说道。
对于莫纽尔的这种做法,那个人不屑一顾,冷哼一声算是回答。不过,他还是接过了绳子。
被粗绳套住脖子,这种经历对布克来说,还是第一次。所以,刚开始它感到十分新鲜,一点也没有挣扎,接受的时候反而有点拘谨。
布克的道德标准是贵族式的,这一标准让它不要随便怀疑人,尤其是熟悉的人。不仅如此,对人类的智慧,它也要绝对服从,因为那是自己无法企及的。
但是,那条绳子,莫纽尔为什么交给那个陌生人呢?对此,布克很疑惑,也很不高兴。那张脸对布克来说,不仅很陌生,而且非常凶狠。此时,那副面孔竟对着自己笑,笑容异常可怕。而握在他手上的绳子,猛地一下拉紧了,布克的脖子在这一拉之下,简直无法呼吸了。
布克惊讶万分,同时怒火中烧。于是,它直直地扑向那个陌生的男人。可回应它的是,绳子更紧了,一点也没有手下留情。
布克不停地挣扎着,就像疯了似的。它的长舌头耷拉了出来,它那宽厚的胸脯,正在上下起伏着。它几乎无法正常呼吸了。
那个陌生人的举动是如此的凶残、没有礼貌,像这样的情况,布克还是第一次遇到,就连法官都没有打骂过它一次。对布克来说,这是一种耻辱,虽然是第一次遭遇,但是它无法忍受,于是,它有生以来地愤怒了。可是,慢慢地,它的力气消失了,黑暗袭来,它失去了知觉。
就在知觉全无下,它被莫纽尔和那个陌生人扔进了驶来火车的行李车厢内。
火车向前行驶,传出哐当哐当的声响。时间慢慢流逝,布克的知觉也一点一点地恢复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它不清楚。浑身酸痛无力,其中喉咙最甚,它感觉如果再喝不到水的话,自己就要渴死了。
直到此时,它才发现自己躺在木板上,而木板正在来回颠动着,向左一下,又向右一下。这时,火车头的汽笛声响起,这嘶哑的鸣叫,让它确定自己身处何地——这是行李厢内。从前,他常和法官外出旅行,因此,对这种坐行李厢的感觉,它并不陌生。
可让它疑惑的是,自己为什么在火车上呢?记忆中,自己并没有和法官在一起啊。
它睁开眼睛,那副凶狠的面孔映入眼帘。就在这个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浮现在它的眼前。于是,它愤怒地吼叫了起来。
一看布克的这种表现,那个人马上跳了起来,想要再次把布克的脖子勒住。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布克已经冲了上来,并死死地咬住了自己的手。他们僵持着,直到布克再次昏迷。
在布克的撕咬下,那个人的手已经血肉模糊了。列车员一听到呼喊,就立刻跑了过来。那个人一边拿手帕包裹着流血的手,一边对列车员说:“这条狗发疯了!我的老板让我把它送到旧金山,那儿有个狗医,听说医术很高,可以治愈这种病。”
(第二节)遭遇棒打
旧金山海滩的一家小饭店里,那个陌生人在和饭店老板谈话,他的样子非常窘迫。
即使在手帕的包裹下,他手上的血也还在不停地渗出,把外面的手帕都染上了斑斑血迹。右边的裤腿,在布克的撕咬下,膝盖以下的部分都破碎了。
“五十块钱,这就是我所得到的!”
他愤恨不平,向饭店老板不停地抱怨:“如果再有同样的活,就是给我一千块现金,我也不干了。我这次,真是太倒霉了!”
“那个家伙呢?他拿到多少?”饭店老板问。
“一百块整,一分也不少。我对天发誓!”男人回答。
“那就是一百五十块。”盘算了一下,饭店老板接着说,“看起来,这笔钱没白花。这条狗值这个价!”
那个拐骗布克的人解开手帕,指着手指说:“可我呢,说不定被传染上狂犬病呢!”他的手指实在是惨不忍睹啊。
“你这可是自作自受。”饭店老板大笑着对他说,“来,再帮我个忙。”
说完,他们俩就合力把布克拉进笼子。
在绳子的紧拉下,布克几乎喘不过气了,它的喉咙和舌头都很疼痛。布克虽然不是很清醒,但是在满腔怒火的燃烧下,它奋力抵抗着。可是,抵抗过后,换来的却是同样的结果。反抗,打晕,再反抗,再次被打晕。最后,双方都耗尽了气力。在布克又一次昏迷之后,他们挫开它脖子上的铜质项圈,解下系在上面的绳子,趁机把它给塞进了一个笼子里。这个笼子是木制的,窗户很小。
于是,布克只好躺在了笼子里,在饥饿和饥渴的双重折磨下,它可怜极了。整整一个晚上,它都在笼子里饱受煎熬。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为什么被关在这里?这些问题,布克说什么也搞不清楚。它的心中,除了耻辱就是愤怒。它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原委,但是心中却又一种不祥的预感,好像自己就要大难临头了。
夜晚,它睡得很不踏实,听到过好几次屋门打开的声响。起初它以为推开房门的是法官,来解救自己,于是就腾地一下,跳了起来。此时,它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法官。可令它失望的是,每次出现在眼前的都是饭店老板的那张脸——那张胖到肿胀的脸,一次例外也没有。饭店老板每次来的时候,都手持一根小蜡烛,而且都是偷偷地观察布克的举动。布克原本满怀兴奋之情,刚想欢叫出声,可一看到是他,那欢叫就被硬生生地卡在了嗓子眼,转而变成了疯狂地咆哮,一副想要吃了他的样子。
这一夜就这样过去了。天亮之后,又来了四个男人。不过,一看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们不仅衣着破烂,而且神情鬼鬼祟祟,说起话来,粗声大气,一点礼貌也没有。布克此时依然被关在了木笼里,可是,看到他们走近,它就不停地狂叫了起来。
对于布克的表现,这四个男人却一点也不害怕。不仅不害怕,他们还大笑着拿棍子向布克戳去。布克非常生气,就一口咬住棍子,怎么也不放松。但是很快,它就发现,他们只不过是在戏弄自己而已。它羞恼成怒,就躺了下来,对他们不理不睬。就连他们把木笼子连同自己一起抬上了一辆货车,布克也不闻不问。
接下来的几天,在不同的人之间,木笼不停地转换着位置。最终,木笼被抬到了一列快车上,放进了其中的一节车厢里。在这个过程中,布克只能眼看着自己被抬来抬去,却无能为力。经过这一番倒腾,布克已经辨别不出正确的方向了,但是,它的内心是清醒的,它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家乡,而且越走越远。
这列快车的汽笛发出尖锐的叫声,声音长长地延伸开来。两天两夜过去了,火车一刻也没有停歇。在此期间,布克得不到一点食物,也喝不到一滴水。它愤怒到了极点,于是,对所有的送货人,它都发出大声的吼叫。为了报复布克的大叫,那些人则用取笑相对。有的人学野狗的叫声,口中发出汪汪的低叫,十分可恶。有的人则像猫一样,咪咪地叫唤出声。还有人如公鸡般,一边伸出胳膊扑腾着,一边喔喔的乱叫。自己的大声吼叫没有任何意义,这一点,布克非常清楚。但是,让它生气、伤心的还是那些人的取笑,因为他们使它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布克不停地吼叫着,可吼叫过后,布克的喉咙愈发地干了,就连舌头也肿胀了起来,疼痛难忍。和饥饿相比,干渴更让它难以忍受。它感觉自己快要疯狂了。不过,那根原本系在脖子上的粗绳没有了,这一点,让它的内心好受了许多。
于是,它心中暗想,那根绳子是那些人用来控制自己的工具,既然现在已经不在了,自己一定要让他们也吃点苦头。再想用绳子套住它的脖子,不可能了,而且,自己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了。这两天两夜以来,布克忍受着折磨,心中满是愤怒,这些愤怒和仇恨聚集在一起,它只是在等待着一个爆发点。布克在等待着,准备伺机而动。
它现在的样子,彻彻底底地改变了,眼睛里满是血丝,而每一根血丝都暴露了它的愤怒。它就像是一个魔鬼,凶残无比。此时,就算法官真的来到它的跟前,估计也认不出它来了。它给人以危险的感觉,在西雅图车站,当那些人把它从火车上抬下之后,一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因为他们不用再面对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