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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时间旅行(1)

记忆与创造:五十观景

人上了年纪以后,最让人困惑的一面是,人们常常会让你想到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一些事情。当然,年轻的时候也有这样的事情,但是,只有经历过时间的流逝,人才会确信谎言。几年以前的一天,我跟父母一起开车去阿姆赫斯特接受一项荣誉学位,母亲很是激动,话特别多,她说:“我早知道你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我对自己说:不,你不知道。你总说我会当一名医生的。

父亲说:“可不是嘛,你的鼻子总挖在书页里。”

我对自己说,不,我没有。

到了阿姆赫斯特之后,其中一位官员说:“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游行示威的时候我们逮捕过你?”说完大笑。“那可真是了不起啊!”

我对自己说:那是极可怕的一件事。整个校园里只有约14个人在抗议可以称为是越南战争开始阶段的活动,别的所有人都称我们是共产分子。所谓的左派学生都是一些颓废分子、胆小鬼、不人流者、戴眼镜留怪发型的小伙子、抽大麻者、爵士乐钢琴手还有一些教友派信徒。我就是戴眼镜和留怪发型的人。决不是开玩笑的。我在波士顿的叔叔在收音机里听说我被逮捕了,就给父母打电话,有人说:“这事会影响你一生的。”我的全部未来!

在那个周末,也有人说:“嗯,你当学生报的编辑时……”

我对自己说,我从来都没有当过学生报纸的编辑,因为学生报的编辑是相当有地位的一个职位,比我愿意选择或得到的任何东西都更值得尊敬。

我觉得,也许我已经把自己的意思说明白了,我不想拉拉杂杂地说得太多。但是,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我一直在考虑这件事情:我已经过了50岁了。下面这段话是谁写的?

50岁:这是一个危险的年龄——对所有男人来说,尤其是对像我这样一类容易踏上沉船的男人。中年人是在忙碌的街道上走到一半的人,人生的惊吓领略过了一半,他陷在车流中,找不到自己的方向,也有人在楼上一间黑房里胡乱摸索,那里面满是家具,他害怕开灯,因为那样会看到自己嗅出来的蟑螂。五十岁的人想说的话太多,但是,没有人愿意听他说话。他的担心听起来极有道理,因为那些担惊受怕之事都是那么新鲜的事——因此有可能那些事情是杜撰出来的。他的身体在向他发出警报,身体也不断向他发出错误的警报,他的牙齿在警告他,他的胃牢骚满腹,他还终于开始秃顶了。一个丘疹可能是癌症,消化不良可能是一场心脏病,他感到身心疲惫,但又没有明显的理由,他想做点年轻人的事情,但他明白自己应该当个老人。他既不属于年轻人,也不属于老年人。他担惊受怕。他的朋友都跟他一样,因此,没有任何获救的希望。人到了这把年纪,到了离出发点极远的地方,不可能出现任何奇迹使他得到安慰——这可真是太糟糕了。抬头往前看,计数剩余的空空荡荡的日月,这就足以让人犯下很容易找到一个合适名字的罪行,要么就只有祈祷度日了。成功的人说,成功令人讨厌,让你心绪不宁,只有失败的人才会听你说话,他们知道成功是如何一个讨厌法,而不会被金钱的绞盘活活绞死。之后,一切就清楚明白了:大船深深地陷入了沼泽,50岁的男人游到岸上,困在一处小小的荒岛上,没有任何援救的希望,只有各式各样的失败在等着你。

我还只有29岁的时候,就在我的小说《圣者杰克》里面写下了上面的话,但我觉得那段应用在我自己身上的时候反而不妥——我无法与这样一种人认同,也不能够跟那样一种人到中年和身心疲惫的心态产生任何联系。菲律普·拉尔金在他50岁所做的诗“观景”中表达出一种失落感,但我跟这样的失落感风马牛不相及:

五十观景果真是好,

这是有经验的攀登者说的;

所以说,我身体肥重,站立不稳,

回头去看引我走到今天的来路。

没有田野风光,没有雪山之巅,

没有鲜花铺就的蜿蜒曲径,

脚下的路在鞋头上破碎,

化作一团迷雾悄悄散去。

景色其实并不存在。

去哪里了,那一辈子的光阴?

搜遍我的一生,剩下的只有阴沉。

我没有孩子,没有妻子,

因此把一切看得如此透彻:

这就是一曲终了。一切如此亲近。

这样的一些情绪让我深感不安。拉尔金在50岁的时候看来就觉得一辈子到头了。我并不那么看,我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那样。至少在生理上,我一直觉得自己处在粉红的色调里,无论自己的年龄在如何长进。《圣者杰克》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小说给了我们第二次机会,这第二次机会是生活本身剥夺走的。”而这样一句话,我觉得自己说出来的时候真有先见之明,它就是我今天出门远足的主题之一。

1970年我开始写《圣人杰克》的时候,在新加坡的一位朋友到了50岁,在我看来,观察那样的更年期对我是有所益处的,因为正如我所说的,人老了,最奇怪的一面就是人们时常提醒你注意到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更糟糕的是,他们忽略实际发生的事情。有人发明了这样一种嘲笑记忆力的话:“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老……什么来着?”这样的奇特之处有令人安详的一面,看来完全无害,但是,里面所含的自我欺骗的因素极可能让你迷失方向。

最近,我一直在考虑记忆与创造之间的关系,记忆与感知之间的关系,还有与行为的关系。这一切似乎都混杂在一处。我说“最近”,一部分是因为50是世纪的一半,另一部分是因为我的生活当中发生了多种戏剧性的变化:跟妻子分别,在太平洋上旅行,又在美国的家里恢复居住者身份。我的生活充满了变化,而且所有的变化都是未曾预料到的。我年轻的时候感觉受压迫,当时我想,我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跟现在一样,因为人们总在做预言,说他们准确知道我身上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哪怕我自己都看不出来。这是另外一个例子,说明一些人在拿他们的谎言吓唬我。

我常常想,我之所以当了作家,就是因为我有很好的记忆。当我说“很好的记忆”,并不是指那是一种精确的记忆力,而只是说那是一个完整和容易追溯出来的记忆能力,里面有形象,有语言。蒙田在《论谎言》一文中谈过记忆的问题,他说,他自己的记忆很不好。他说,记性不好也有记性不好的益处(比如,受过伤的人较少迷恋于世俗事务,较少有雄心,较少满腹牢骚),他还强调说,“极好的记忆经常与判断力较差相关”。极容易忘事的人还有别的一些益处可以数落出来:“我看过的书和到过的地方,总是以新鲜面孔对着我微笑。”

蒙田的意思是说,他一点办法也没有。虽然说,记忆力取决于习惯,这一点不假,但是,记忆也取决于有意的方法培养。我在总体上同意约翰逊博士的观察论点,根据鲍斯韦尔的说法,约翰逊博士认为“爱忘事是人自身的错误。”

但是,一些事件的实质性内容往往是自动烙印在我们脑海里的。

两岁的时候,我在自己的婴儿床上引着了火。我把火柴点到了一些报纸上,正如我几天以前看见自己的哥哥们也这么做过的一样。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我成了家里一场混乱的看客,燃烧的垫子呼呼响着从后窗飞出,落到了草坪上。

之后不久,我从一道篱笆墙松动的木桩之间钻过,头皮在顶层的锈钉子上割伤了,结果留下新月形的一道白色的伤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管什么时候留下短头发,都会有人来问:“你头上那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一定是非常年轻——不然的话,我怎么可能会从那道篱笆墙的缝里钻得过去?

我妹妹安·玛丽是1944年生的,当时我才3岁,她出生几天之后,有一位邻居来照看我,那时母亲还在住院。因为心里惦记着父亲,因此我发现父亲不在家。我相信他是去了教堂,当时是星期天,我就从看管孩子的人那里悄悄溜掉了,走去教堂,大概有四分之一英里的样子。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叫作费尔斯韦的一条四车道的公路,上面有很长的一节横跨路口。我当时非常之小,根本看不到路脊对面的东西。我坐在教堂的台阶上大喊“爸爸”,我那吓得半死的父亲就是在那里找到我的。已经派人到附近的河边去打捞,他们相信我已经给淹死了。我假定那是我进行的第一次独立旅行尝试。

有人读给我听的第一本书是《为小鸭让路》(背景在波士顿),第二本是苏斯医生写的《巴塞洛缪·卡宾斯的500顶帽子》。刚一会自己看书,我便想当英雄了。

我记得住读一年级的时候班上的所有同学,是梅德福德县华盛顿小学帕塞尔老师的那个班。我们用极大极粗的笔写字。到三年级的时候,库克老师教我们用墨水笔,我们有墨水池,还用极尖的钢笔尖。那种笔很容易喷墨水出来,写起字来极困难,那情景到今天我都历历在目。我知道《赞美诗》第23章,是因为那是库克老师最喜欢的一段,当时我只有8岁。我熟悉每个人家的特别味道,记得朋友和亲戚家的气味,而当时,别人却都拿我当孩子看。那是挥之不去,时常让人烦心的煮饭味和不同人发出的体气。

我有很多这一类的记忆,统归于“艾比特记忆”(间歇记忆)名下,而且我对这样的记忆有着相当确切的把握。弗里德里克·巴特莱特在《记记忆》一书中说:“记忆并不是无以数计的、固定的、无生命和片断式痕迹的再次激发。它是想像性的重构,或建设,记忆源自一种关系,就是我们对于过往的反应或经验等的全部积极的、有组织的内容的姿态,与极少数突出的细节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记忆细节一般出现于形象或语言当中。因此,记忆很少是非常准确的,哪怕是在死记硬背的摘要这样最极端的例子当中都是如此,而且,记忆准确不准确也并不是那么重要。”

我以所有人常见的方式更改了自己的记忆,简化它们,改进它们,使其更有秩序。记忆的工作原理大概如此:盯着一个方形看,然后闭上眼睛。之后的残留图像一般会变成一个圆形,比现实对称得多,容易记住得多。哥德是第一位提到这种现象的人。

约翰逊博士在《闲人》一文中说:“如果没有记忆的天赋,不会有任何人抱怨大自然的无情。记忆的真正艺术就是注意力的艺术。”这个观察结论在意大利耶稣会士马修·里齐的生活当中表现得相当完美。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期,里奇旅行到了中国,并在中国传教。对汉学家来说,他是为中国人画出了第一张世界地图的人,同时,他也传递了很多让明朝皇帝感到烦心的事实:中国也许不在万国之中央,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生活在这颗星球上,而且地球是圆的。

里奇开发出了极其复杂的一个记忆系统,这在当时为他作为一个传教士帮上了极大的忙(他的脑袋里装着基督教神学的全部内容),作为一位语言学家也受益匪浅(他在语言方面造诣极深,竟以中文写了不少著作)。他的记忆力还让他成为中国人眼中很亲近的人物,并使他得到很多转信基督的信徒。乔纳森·斯宾塞研究过里奇本人和他的时代,他在《马修·里奇的记忆之宫》一书中描述说:“里奇在1595年轻松地写出四到五百个随机摆出来的汉字,然后以相反的顺序将它们重写出来。”

里奇倡导的记忆之宫是一个想像中的精神结构,可以建立在真实的建筑物上。这样的建构无论大小都是知识的宝库。可以很大,布满各式各样的房间和走道,大厅和亭子,每个室内还可以放上我们希望回忆起来的一些事物的形象。里奇写道:“我们可以赋予自己想记住的一切一个形象,我们可以把每一个形象都安排一个位置,使其在那里得到安静的休息,直到我们准备好通过回忆的动作予以调取。”

学者弗兰西斯科·帕尼加罗拉是里奇的老师,在意大利教过他。帕尼加罗拉曾就记忆术写过一些文章,他一次可以记住多达10万个形象。作为耶稣会士,里奇非常清楚罗约拉的依格纳修士所说的重要性,在《心智锻炼》一书中,罗约拉说,记忆是沉思的一种方式。里奇本人也说,他的记忆宫方法也归功于公元前六世纪到五世纪之间的一位希腊诗人齐奥的西蒙里德。但是,记忆术是古典学习法当中的一部分,普利尼在他的《自然史》一书中列出了古代的记忆专家,给了里奇以极大的鼓舞,正如对四百年后的博尔赫斯也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一样。结果就有了博尔赫斯极漂亮的故事“记忆专家富恩斯”。

主人公爱林纳·富恩斯有惊人的记忆力。有一天,讲故事的人借给他一本普利尼的书。后来,他去看富恩斯,见面就背诵书里的内容,就在他黑暗的房间里。

……用拉丁文和西班牙文列举《自然史》里记录下来的奇才记忆术的例子:波斯国王赛勒斯,他叫得出军队里的每一个士兵的名字;米特里戴迪斯·尤帕塔,他用帝国所属的22种语言起草了法律;发明记忆术的西蒙尼迪斯·梅特罗多拉斯,他一生坚持不懈地练习把只听过一次的话一字不漏地背诵下来的艺术。

但是,富恩斯不为所动。他自己的记忆力同样好,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自从骑马坠地而瘫痪,并从跌落之后的创伤苏醒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具有差不多魔术一样的记忆力。

他在心里记下了1882年4月30日黎明时分南边云彩的形状,并可以在记忆里拿这些云彩的形状与他仅仅见过一次的一本西班牙包装风格的书籍里面带斑点的条纹进行比较……有两次或三次,他把一整天所有的事情全部重构出来。他从不犹豫,但每一个重构都要求一整天的时间。他告诉我说:“我一个人所具备的记忆内容比世界开始以来所有人类具备的记忆内容还要多……我的记忆是一个肥堆。”

博尔赫斯描述了富恩斯奇特的事迹,描述他如何发明一种创新的排数法,给每一个数字“一个特别的符号,一种标记”。数字1可能是气体,数字2可能是大锅炉,如此等等。

他也许以(比如说)马克西姆·佩雷斯代表7013;用铁路代表7014;另外一些数字可能变成了刘易斯·梅尼安、奥利玛、硫、感情、鲸鱼……他可能用9代表500。

富恩斯给一个词赋予一个形象,可以达到24,000这个数。讲述者花费极大力气指出,富恩斯差不多没有能力进行持久的思考或概念化。富恩斯不明白为什么“狗”这个词代表如此之多的外形和动物种类,不仅如此, “以314(从侧面看)形式出现的狗竟然跟315形式出现(从正面看)的狗具有同样的名字,这可真是让他费脑筋”。

博尔赫斯间接地描述了爱林纳·富恩斯的记忆之宫的故事,最终指明了记忆与创造之间明显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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