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后世的评论者眼中,这两句诗到底是好是坏,却各有说辞。宋代苏轼认为柳公权的这两句诗“美而无箴”,言下之意是说,诗句本身也许称得上一个“好”字,但全无一点身为人臣讽谏劝谕的自觉。为此,苏轼续了四句:一为居所移,苦乐永相忘。愿言均此施,清阴分四方。
的确,在唐文宗享受薰风徐来的时候,无数百姓还在烈日下辛苦劳作,忍受着太阳的暴晒。身为皇帝不关心百姓,别人酷热难当,你却在阴凉地里“我爱夏日长”,岂有一丝半毫的同情之心?而作为臣子,只是在旁一味附和取悦皇上,并无一颗忧天下百姓之心,不去体恤百姓。难怪苏轼会责怪柳公权身份地位变了,便忘却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
别人处于苦热中,你偏说凉快;别人正辛勤劳作,你却吟诗享受,如此不负责的冷言冷语,难怪乎称为“风凉话”了。
报社趣改“他妈的”
国民党将领何应钦在任湖南省代省长时,某年清明节,他去岳麓山给母亲扫墓。根据官方指令,湖南省及长沙市各报均要刊登这一“新闻”,并按规定,这则“新闻”的标题为《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其母之墓》。
第二天,湖南省及长沙市各家报纸均刊登了这一“新闻”。不过,有十家报纸在刊登这则“新闻”时,将标题中的“其母之”改为“他妈的”,于是这则“新闻”的标题便变成了《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他妈的墓》。
何应钦看到这则新闻标题时气急败坏,差一点封了报馆。
“破天荒”是怎么回事
天荒,本是指亘古混沌未开化的原始状态。人们形容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或者第一次出现的事物时,总会用到一个词:破天荒。
据五代王定保《摭言》和宋朝孙光宪《北梦琐言》等载:唐朝年间,湖北的荆州南部地区,虽然文士书生很多,但是约有四五十年的时间,每次进京应考的举人不少,却从没有一个中过进士。因此,人们称荆南地区为“天荒”,把那里选送的考生称作“天荒解”,用以讥笑那里几十年却没人能考中进士。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送考的举人中,有一个叫刘蜕的考中了进士,这才终于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铉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给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所赐之钱,回书谢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此事流传开后,“破天荒”一语逐渐成为民间流行的口头语,现在要形容头一次出现的新鲜事或创举,我们常说成“破天荒第一次”。
历史上的“破天荒”
宋代曾敏行在《独醒杂志》有一段类似的记载:宋初,江西士人没有考中过状元。直到宋哲宗圣绍年间,江西何昌言赴京应考,得了第一。有个名叫谢民师的,写了一首诗寄给何昌言,向他祝贺,其中有两句道:“万里一时开骥足,百年今始破天荒。”
苏轼也有诗道:“沧海何曾断地狱,宋崖从此破天荒。”周必大诗:“绛帷幸得天荒破,日日当为问道人。”元人柳贯诗:“会见天荒破,端令士气粗。”都含有突然得志扬名的意思。
“翘辫子”意思是“死翘翘”
人们对于“死”这个词比较讳饰。“死”是一般的说法,稍稍尊敬些、礼貌些便不会直接说“死”,人们常说逝世、去世、与世长辞、作古、永别等等,在一些方言里还有说“老”“翘辫子”。“老”好理解,在鲁迅的小说中我们也见到过,但为什么还有“翘辫子”一说呢?清朝留辫子时代,人活着的时候辫子是下垂的,而人死后在入殓时则要把辫子编结起来,置于头部上方,末端竖起。所以“翘辫子”就成了死亡的代称。
“翘辫子”这个词的来历,还有一种说法是跟旧上海的电车有关。当时,上海有一种交通工具叫有轨电车,当它行驶时,下面有铁轨,上面有电线,行车的动力全靠电车头上的接着电缆的导电杆,这个导电杆被人形象地称为“辫子”。这种电车在新上海很长一个时期里还保留着。电车出轨的事不常见,但是电车头上的小辫子脱落却是常见之事。车行途中,小辫子突然脱落,电车戛然而止,电车因为失去动力而瘫痪在马路中央,不能运行了。于是,上海人就用“翘辫子”来比喻人的死亡。
清朝“辫子”诗
清朝时候,朝廷严格规定人人都要留辫子,辫子被视为“忠”与“孝”的象征。清末有人作过一首辫子诗:
当其未生时,本来无辫子;
及其呱呱时,有发无辫子。
迄夫免襁褓,忽然有辫子;
并诸小辫子,为一大辫子。
偶然到日本,忽然无辫子;
一朝想作官,忽然有辫子。
不论真与假,但呼为辫子;
忠君与爱国,全视此辫子。
国粹宜保存,保存此辫子;
但愿遍地球,人人有辫子。
若问尔祖父,也曾有辫子;
只怕尔利子,渐渐无辫子。
辫子复辫子,终归翘辫子;
作诗以告哀,我亦有辫子。
何为“眼中钉”
看到标题中的这个词,可以想象一下眼睛中如果有钉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恐怕不只是眼睛疼痛无比,心里的难受劲儿也不是用言语能表达的吧?可见,人们用“眼中钉”来比喻心目中极为痛恨仇视的人是多么的形象与生动!
据《新五代史·赵在礼传》记载,五代后唐有一个官吏,名叫赵在礼,在宋州(今河南商丘南)任节度使。他在任期间,依仗自己的权势搜刮民财、鱼肉百姓,使得当地百姓吃尽苦头,民不聊生。人们怨声载道,民愤滔天,对赵极其痛恨,视他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俗语说“恶有恶报”,赵在礼最终被朝廷罢了官。消息传来,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眼中拔钉,岂不乐哉!”(意思是“拔掉我们眼中的钉子,多么高兴呀!”)从此,“眼中钉”的说法就一直流传下来。
关于“眼中钉”的由来,还有一个说法。据传,北宋真宗时,宰相丁谓把持朝政,朝纲不正、吏治腐败。他也同赵在礼一样,被百姓痛恨。当时老宰相寇准尚在朝中,丁谓深知寇准刚正不阿,处事公正,生怕自己所做的坏事被他抓住把柄,便千方百计在皇上面前说寇准的坏话,慢慢把寇准排挤出了京城。
丁谓的无耻行径遭到百姓的唾骂,不久,一首民谣慢慢流传开来,歌中唱道:“欲得天下宁,须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歌中的“丁”,即指丁谓。于是,“眼中丁”的说法逐渐流传开来,到后来,“丁”又慢慢演变成了“钉”。
巧妙的逐客令
相传,北宋大臣、史学家薛居正,早年清苦、穷困潦倒。他有位姓娄的同窗,花巨资在江南买了一个七品县令。薛居正听说后,便跋山涉水来到江南姓娄的同窗那里,希望他能念在昔日同窗的面子上予以一定的资助。可姓娄的同窗一听说薛居正衣衫破烂,前来求助自己,怕有损自己的面子和身份,就避而不见。只写了一句话,让人转交给薛居正。薛居正打开一看,心中十分气恼,便沿路乞讨而回。原来,那句话是:
江南春暖难存雪(薛)
意思是这位同窗不愿相见,请别再来找他。
薛居正自此更加努力读书,文才精进,后来赴考,竟连续三次考得第一,中了进士及第,在北方做了大官。而那位姓娄的同窗因为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被当地百姓视为“眼中钉”,最后被革职抄家,变成了乞丐。此人一听薛居正当了大官,便来投奔。薛居正早听说了姓娄的事,又想起当年的事来,心中很是气恼,但又不好不见,只得一日三顿好酒好菜来招待姓娄的,准备给点路资,让他离开。可是姓娄的贪心不足,居然向薛居正求官。面对如此贪心的人,薛居正只是笑而不语,在一张纸上写了七个字:
塞北风高不住楼(娄)
这位姓娄的同窗一看,便想起当年之事。面对这似曾相识的“逐客令”,羞愧难当,只得起身离开了薛府。
“安乐窝”本不是贬义词
“安乐窝”,是指安乐的生活环境。提及此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乐不思蜀”的刘禅,说的是蜀后主刘禅投降被送到洛阳后,司马昭问曰:“颇思蜀否?”刘禅答道:“此间乐,不思蜀也。”
“安乐窝”一词的来源是:北宋时期,河南有个叫邵雍的文人,自幼勤奋,苦读经史,年轻时便享有盛名。邵雍不愿做官,离家出走、云游四方。他参观了齐、鲁、宋、郑等古国遗迹,凭古吊今,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思想更加深邃了。邵雍回到家乡后,便闭门不出,潜心研究“理学”,钻研阴阳八卦,写出了一本十多万字的书,他的品行、思想为世人所敬仰。
后来,邵雍迁居洛阳,与司马光、富弼、吕公著等意气相投,来往密切。在司马光等人的帮助下,邵雍在洛阳置买了一处田园,修建了住宅,插花种柳、怡然自得。闲暇之余,邵雍便饮酒吟诗,自得其乐,并自称“安乐先生”,他的住宅取名“安乐窝”。
邵雍平时安居家中,每当春秋时节,天气晴好时,他便漫游城中,自在逍遥。一些士大夫竞相迎候他,把他奉为上宾,并把他临时下塌的地方称作“行窝”。
从此以后,人们就把舒适的生活环境,优裕的生活条件称为“安乐窝”。如今“安乐窝”却含有爱享受、不求长进的讽刺意味了。
邵雍劝官留任
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正在推行新法,州县之间都骚动起来。邵雍隐居山林间,一些做官的门生旧友,都想自举罪状辞官回乡,因而写信问邵雍的看法。邵雍写信回答他们说:“现在正是你们尽力的时候,新法固然严厉,能宽松一分,人民就能得到一分实惠,自举罪状辞职有什么好处呢?”
他的这些门生旧友听后,又都欣然留任。
鬼谷子创造“狗腿子”
狗是人类忠实的奴仆,常有“看家狗”一说,不过,人们也借用狗的这一秉性,用“狗”字组词来骂人,比如狗急跳墙、鸡飞狗跳、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腿子”也不例外。
这个词来源于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县太爷右腿上长了一个毒瘤,遍访名医,始终没能治愈。一天,一个叫鬼谷子的人来到此地。此人精通医术,为老百姓治愈了许多奇难病症,百姓们甚是感激,称其为“活神仙”。
这个消息传到了县太爷的耳里,他便立即派两个衙役前去找鬼谷子为他治病,并规定时间为三天,逾期将重重处罚。两人四方打听,一路苦寻,第三天傍晚终于找到了鬼谷子。
两衙役连水都没顾得上喝,就连推带打,一路又叫又骂地把鬼谷子带到了县衙。高个子衙役对鬼谷子更是百般虐待。县太爷也不等鬼谷子休息片刻,要求马上给他治病。
鬼谷子看了看县太爷的腿,问了下情况后,面带难色地对县太爷说:“要治好这条腿,已经不可能了,除非……”县太爷急忙问:“除非什么?”鬼谷子说道:“除非用他人之腿接上。”县太爷喜出望外,说:“能治就好,换谁的腿都行。”鬼谷子没有回答,只是斜瞟了一下那个高个子衙役,县太爷顿时明白了鬼谷子的意思,立刻命人将高个子捆绑拿下。高个子衙役脸色一下白了,苦苦哀求,县太爷哪还理会,他请鬼谷子立即动手。
于是鬼谷子先把县太爷的烂腿割掉,又把高个子的右腿割下来给县太爷接上,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县太爷的腿就完好如初,行动自如。只是苦了那高个子衙役,白白断送了一条腿,便哀求鬼谷子救救他,并骂自己有眼无珠,狗眼不识泰山。
这时,恰好有一条公狗嗅到了血腥气,从外边跑了进来。鬼谷子先生见高个子可怜,便将公狗一下抓到手里,对高个子说:“好,我也给你接上一条腿,不过接上后会长短不一,行走起来有些一高一低的。”高个子哪里还能顾得上这些,只要能接上一条腿就行了。于是鬼谷子把公狗的右腿割了下来,给高个子接上。
公狗本想进来找点好吃的,谁知却倒了大霉,白白送掉了一条腿,便汪汪地叫个不停。鬼谷子先生对公狗说:“你也不要伤心,我也弄条腿给你接上吧。”说完,他让衙役从外边弄了一些泥土,用水调湿,按着狗腿原样,搓了一条泥腿给公狗接上。后来,狗在撒尿时,总是把后腿翘起来,是怕尿水湿了那条泥腿。
这当然只是个传说,不过倒也是对那些为坏人奔走的帮凶和忠实奴仆的辛辣讽刺。
对联谜骂巴县走狗
古时,四川巴县有个衙吏,敲诈勒索,搜刮民财,盖了一豪华公馆。公馆落成之日,鞭炮齐鸣,远近乡绅、名流前来庆贺恭维。有个秀才,写了一副对联送上,联曰:
邑悬起敬
口心己文
主人十分高兴,当下让人把对联挂了起来。客人们对这副对联赞赏不已,都说秀才的联表达了县民对衙吏的无限敬意。
有个老儒生揣摩半天,认为这是个对联谜。单看上联“邑悬起敬”倒没问题,但联系下联,如果把上联各字的部首“口心己文”去掉,岂不成了“巴县走苟(狗)”!
从此,衙吏是“巴县走狗”之说,便不胫而走。
管用的“抱佛脚”
“抱佛脚”亦作“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这样,比如要考试了,饭也顾不上吃,开夜车复习功课。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在平日里下工夫。
“抱佛脚”本指旧时某些人平时吝啬,不肯花钱物去庙堂进香上供,等有了危难才去祈求佛祖保佑的做法。据明朝张世南撰《宦游纪闻》载,古时,在中国云南边境,官兵都崇尚佛教,犯了死罪的人,只要前往寺中抱佛脚悔过,官府便可赦免他的罪。有一次,一个罪犯砸断枷锁,逃出死牢,被官府派出公差追捕。罪犯东躲西藏,官兵追捕甚紧,他自知难以逃脱,情急之下,一头撞进一座古庙,抱着一尊大佛的脚,号啕大哭起来,并且不断地磕头忏悔。前来追捕的公差,看到这种情形,被罪犯的虔诚信佛和诚心悔改感动,便派人去向国王禀告,国王也信佛祖,便赦免了罪犯。
投老欲依僧,急来抱佛脚
一次,宋朝政治家王安石和几个客人闲谈。谈到佛经,王安石很有感触,想到自己年事已高,官场生涯屡经坎坷,不由有些心灰意冷,便随口念了一句诗:“投老欲依僧!”不料,一位客人紧跟了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颇为不快,说:“我这‘投老欲依僧’是一句古诗!”客人笑答:“我这‘急来抱佛脚’是一句谚语。如果你上一句去‘投’(头),我下一句去‘脚’,即‘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岂非妙对!”大家听罢,哈哈大笑起来,赞叹不已。
“红得发紫”有多红
人们常用走红、很红、红极一时来称颂一个人事业一帆风顺,成功之极。汉语里,还有“红得发紫”这一说法,意即红到不能再红,简直登上了巅峰。为什么说“红得发紫”呢?这跟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紫”的地位开始并不高。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色。
“紫”的地位上升与君主的喜好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上载:“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服紫,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可止之。’于是三日境内莫衣紫者。”
至隋唐“品色衣”制度形成后,紫色同黄色一样,象征着高贵和权势。就唐代而言,官分九品,三品以上穿紫色,四品深红,五品浅红,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着紫穿红者便是身居高位者,而穿青色衣服者,官卑职微。唐代诗人白居易有“江州司马青衫湿”的诗句,其中就有遭贬后的官职低微之意。那些穿红着紫的达官贵人经常出入朝廷。于是,人们便以红色作为发达的标志,而达到紫色则是位居皇帝之下的高官了。故而,人们常说这些官运亨通、仕途畅达的人“红得发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