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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当你喜欢上某个人时,心甘情愿的为之付出所有。

夜色下的纽约。

灯火辉煌,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穿着红衬衣蓝色牛仔裤的少女庄曼,依着街边的栏杆,双眼迷茫地望着街心来来往往的车,可以看得出,她已经疲累到了极点。

过了很久,少女对着车流大声喊了起来:“雷宇!你这个混蛋!你究竟在哪里?!”

“雷宇!你这个混蛋!你就是躲在天涯海角,我庄曼也能挖地三尺将你挖出来!”庄曼几乎耗尽了自己全身的力气,大喊出声。

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中蓄积已久的愤怒。她此次来纽约,是来找雷宇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已经找了三天,三天里,她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却没有一丝结果。

她拿着沈心怡给她的地址,找到雷宇就读的学校,可是学校学籍科的人说他早已经退学了,她又根据从学校雷宇同学处问到的线索,找到雷宇打工的酒店,可是酒店管理人员说他早已辞职了,她能找到雷宇的线索,都用了,可是,根本就找不到他,他如同人间蒸发掉了一般,真的是任她庄曼撅地三尺也找不到了!

雷宇是谁?雷宇是那个六年前在她耳边说爱她的男孩子。雷宇是她的高中同班同学沈心怡的孩子的爸爸!

沈心怡的孩子丢丢病了,得了急性白血病,医生的治疗方案很清晰,必须丢丢的母亲再次怀孕,采用新生胎儿的脐血输入到丢丢的体内,尚有希望救活一岁的丢丢。庄曼便是来纽约寻找丢丢的亲身父亲——雷宇,让他回去救他的亲生儿子丢丢。

可是,她身上的钱已经快用尽了,已经在这座城市森林中穿梭了整整三天,仍然没有任何关于雷宇的消息,她不可以放弃任何可以拯救丢丢的希望,所有,她还要继续找下去。

庄曼蹲在地下,双手抱着头,闭上眼,丢丢苍白的笑脸,沈心怡担忧憔悴的容颜,雷宁阳光般灿烂的俊脸,一张一张,在她眼前重叠起来……

时光倒流——

2001年12月30日夜

G市。

新世纪乐园。

艳丽的灯火,嚣张的音乐,卖力的表演,以及衣着各色新年时装的人们,将乐园的欢乐气氛抬升到了顶点。

舞台上,身着西部牛仔造型的主持人,透过麦克风,快乐的喊道:“朋友们,还有十秒钟,我们就要与旧的一年告别,迎来新的一年,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倒数,迎接新年的到来吧!十——!”

“九——!”站在台下人群中的庄曼紧紧握着身边雷宇的手,心情非常的激动,也跟着人群一起大喊起来,等待着新年钟声的敲响,等待着烟花将整个黑吁吁的夜空点燃的那一刻。

雷宇受到庄曼情绪的影响,也大声的喊着,不过不忘时不时回头看看身侧的庄曼。

“八——!”

“七——!”感觉到雷宇的目光在自己脸上停留,庄曼及时调转头,回视着雷宇那双比夜幕还黑的,黑得发亮地眼珠,从那里,她看到了自己红透的脸带着喜悦与羞涩,她将这个“七”字轻轻吐出,在雷宇的面前,她是如此的快乐,快乐得如同一只轻舞飞扬的蝴蝶。

两两相望。

他们灿烂的笑脸映在彼此的眼中,这一刻即将成为永恒。

“三——!”

“二——!”

“一——!”

“喔!”人群欢呼声顿起,天亮了起来,漫天的焰火,将乐园广场所有的人的脸,都印亮了,如同白昼。

在这满天绚烂的烟火点缀下,雷宇轻轻吻上了庄曼的唇。

那是他们的初吻。

十六岁的庄曼,十八岁的雷宇。

那一年,庄曼高一,雷宇高三。

只是轻轻的一吻,让两颗相互吸引了许久的心,如饮了大量陈年的芬芳老酒,两颗心都醉了,在漫天的烟花中,在新年的钟声中,在冬夜寒冷的风中……

“庄曼,我爱你!”雷宇紧紧拥着庄曼,在她耳际轻轻说着:“我会好好爱你一辈子!”

在雷宇如同誓言般轻语声中,庄曼笑得比天上的烟花还灿烂,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得过你爱的人向你宣读爱的誓言?

庄曼只觉得那一刻,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因为,在某种形式上来说,一个“爱”字,让她和雷宇联系在一起了,无法分开了,她将与他,走过今后的岁月,那岁月将如歌声般美丽动人。

“雷宇,我也爱你!”庄曼将头埋在雷宇的胸前,感受他强有力的心跳,一切如同在梦中,却又如此真实的呈现在眼前。

庄曼想,那一夜的烟火,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当然,如果雷宇是她这一辈子的爱人的话。

只是这段爱恋,却比那夜的烟火还要短暂,短暂到她还没来得及体味爱情的味道,便早已烟消云散。

这个人生中第一个跟她说爱的男子,这个在她耳边说一辈子好好爱她的男子,很快就忘记了他在高中时期的小女友,到了大学便接二连三的换女朋友,最后一个女友是低他两届的沈心怡,而沈心怡,竟是庄曼的高中同班同学。

当沈心怡将与高中时期的校园大众情人恋爱的消息告诉庄曼时,庄曼悄悄地将自己与雷宇之间的这一段情缘埋在了心底,任谁都不曾知晓,她在高一那年,有一个校园大众情人的男友,那个女孩子们心中的白马王子——雷宇。

如果,沈心怡不出现在她面前,她的这段初恋将可能像收集一张泛黄的旧照片一样,被她藏在箱底。

如今,沈心怡来了,带着她与雷宇的孩子一起,闯入了她庄曼的生活中,让这张尘封的旧照片,连出来见见阳光的机会都没有了。

有时,在夜阑人静的时候,庄曼会将这段尘封多年的往事,不经意间翻了出来,以及那烟火下的誓言——我会好好爱你一辈子!

原来,烟火灿烂一瞬间有时候是比一辈子还要长的时间!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的女主人公:庄曼。

她今年二十二岁,确切的说是二十一岁零十个月,很快就要满二十二岁了,她是科迈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

她十八岁就出来工作了,原因是,雷宇。

十六岁,高中一年级的她与雷宇相恋了,为了能尽快与雷宇在一起,她拼命学习,跳过高二,直接读了高三。高考的时候,终于因为根基不牢,没能考上本科,但是考入了雷宇所在的Z大专科,学销售管理。当她高高兴兴的跑到Z大报道的时候,才知道此时的雷宇,也是Z大的风云人物,身边的女友换了一拨又一拨。

她不是纠缠于儿女情长的女孩子,知道雷宇移情别恋之后,她埋头学习,用了一年的时间,将专科的学业完成了,所以,当她的同班同学还在听教授们讲授营销理念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翘课出来打工了,她第一次打工进入的公司,便是科迈的售楼部,她帮忙派送宣传资料帮忙为销售小姐给顾客端茶倒水,尽管如此,她坚持下来了,毕业后,因为她工作勤力,也因为她思维活跃,社交能力强,科迈直接与她签订了聘用合同,而且将她在科迈打工的两年算作她在科迈的工龄,所以,实际上才专科毕业一年的她,已经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就是这么来的。

有时候,她躺在自己榻榻米的床垫上,望着自己DIY的漫天星星的房顶,心中还是感谢雷宇的,如果不是雷宇,她也许不会这么早就发现自己的能力,也许,她现在还像许多大学女生一样,窝在细心呵护着自己的男友的羽翼之下,细细体会着爱情的甜蜜。

只是,物不是,人已非。

如果不是沈心怡,如果不是为了丢丢,她这辈子绝对不会再见雷宇,那个负心的男子,那个她早已尘封在记忆中的男子,她不会去想。

因为,忘记他,整整花了她五年的时光。五年,她一点一点将他从记忆中抹去,却在某一天,沈心怡的突然来访,让她再次与这个人联系上了。

而且现在,她有着非找到他不可的理由。

泪不知不觉间滑落,湿了胸前的衣衫。

将头埋在双手间的庄曼,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早已流泪,若不是手机在背包中响个不停,她还想在地上蹲久一会儿,她实在是太累了。

庄曼抹掉脸上的泪迹,从背包中翻出手机,是沈心怡发来的短信:“曼,找到雷宇了吗?”

沈心怡一定开始担忧了,早一天找到雷宇,救活丢丢的希望就多一分,她能理解沈心怡的焦虑。

庄曼想了想,按着手机健盘,输入道:“心怡,已经有线索了,很快就可以找到雷宇了,不必担心!”

信息发送出去了。

庄曼狠狠的骂了一句:“雷宇!你小子滚到哪里风流去了!如果让我找到你,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不过骂归骂,人还得继续找。

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庄曼才意识到自己一天滴水未进,她背着包,往最近的餐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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