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是自内而外的流露,是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是恰到好处的体面与从容,唯有得体的礼仪才能让你散发出优雅的气质。礼仪如同风骨一般,成为构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其力量和价值都无可比拟,这无法包装的心灵魅力,即便说其价值百万美元也不为过。事实上,一个优雅的淑女或绅士,在任何地方都是受人欢迎的。
许多对礼仪类书籍颇有微词的人认为,礼仪这个词就是一种骚扰,这些尽职尽责的反对者向我们保证,它意味着关于琐碎小事的无尽喧闹,而琐事是无关紧要的。确实琐事不重要,但生活就是由琐事构成的。对厌恶这个词的人来说,它就代表着所有的礼节都是过分讲究、华而不实,是生活的规划图中过于艳丽的装饰,是坚强勇敢的国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对这些人而言,礼仪和礼貌是软弱和胆怯的同义词,他们所谓的真正礼貌的人是一个舞蹈大师或贩卖女帽的男性商人,他们一直认为法国是欧洲最礼貌的国家,同时也是最软弱的国家,直到战争爆发让他们大开眼界,惊诧万分。
美国也有自己古老的美德来纪念与尊崇,然而随着许多其他种族的人们快速融入到她经济和社会的有机体中,许多急需人们关注的问题一直层出不穷。一些人认为,加强良好品位的提升以完善自身的行为是对道德学家们最大的帮助,他们一直警告人们年轻一代道德素质的下降。良好的品位可能不会让人们拥有高尚的美德,但它会帮助人们远离神学家所谓的“偶尔的罪孽”。我们也清楚,粗俗的行为是狂热的改革家们疯狂推崇的无礼的一部分。除了粗俗,还有低劣的自私,在旧时的学校里,自私是与世间美德最不相容的品质。
作为一项美国礼节中所有值得推崇的礼仪研究,作为生活中出现的最简单以及最繁杂的情况下所要求的正确行为的指导,没有比这本书更好的选择。艾米莉·博斯特坚信礼仪的广泛含义是生活中任何情况下人类行为的技巧,所有正确的行为都包含其中,她告诉我们,“不是在技巧上有失误或犯错误的人,也不是被阻隔在良好的社交圈以外的人,而是那些用羞耻和虚伪来镶饰粗俗行为的人每一步都在践踏着礼仪花园中的花儿们”。在她看来,礼仪的养成如同建造房屋,以伦理道德为基石,用良好的品位、正确的言语、安静的姿态、谦逊的行为和适当的自尊自重搭建而成。
本书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当之无愧的礼仪规范的权威读本,还需要指出的是,它是美国文学史上社会文献的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有教养的人的行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作者以写实的方式引入了真实的人物和地点。这些人物和场景皆来自于作者生活的地方,而不管我们是否能够洞察化名为Worldlys, the Gildings, the Kindharts, the Oldnames和其他人都不重要。他们杜撰得很真实,足以引起我们的兴趣和对他们生活方式的解读。作者以旁观者的身份站在当事者的旁边,像导游一样为他解答每一个疑虑、回答每一个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他能够确信礼仪不是装腔作势者的恭维话,“模仿那些举止良好的人”也不是势利小人媚上欺下的秘诀,而是建立在尊重自我和他人基础之上的一整套行为准则。同时,为了避免人们因为新的知识而骄傲自大,可以抽出时间回想一下本·琼森的诗句:
不要过分依赖你的高贵出身,它只是像阵清风一样,仅仅是借来的东西,来自那死人的骨灰、骨骼:没有一样属于你除非你自己去获得,或掌握它。
理查德·杜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