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项链出现在他掌心,唐以沫漂亮的紫色眼睛里露出惊喜的光芒,那是失而复得的喜悦,立刻去抓,他手掌一收,她怒瞪着他:“这是我的!”
小媳妇脾气见涨啊!
他含笑,声音也不由自主的放柔,带着几分轻松:“现在它是我的了!”
“这是我的!”
他不理,又问:“能告诉我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吗?”
“与你无关,把东西还给我!”声音里带着隐忍的怒气。
“你已经第二次说这四个字了。”
他扬眉,真与他无关吗?
“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她抬头,扬起一抹嘲讽的笑:“先生,这是我第108次听到这句话,它不新鲜了,请换一句。”
“好的。”他扬唇,看着她小脸上的怒气,微笑:“小沫,是我!”
他们之前都是用法语交流,突然听到这么一句标准的中文,唐以沫顿时僵住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再也挪不动。
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怎么会在这里有人叫她“小沫”?!
“你刚刚说什么?”她用中文问出这句话。
他用中文再说了一次,字正腔圆,怕她不信,还叫出她的名字:“小沫,我是程曦。”
“程曦?”她反问,听不出异常。
他点头:“嗯,是我。”他心里也有些忐忑,十年了,她是否还记得云心岛的程曦?
“程曦?!”她再次确认,声音里有一丝颤抖。
“程曦,晨曦,早晨的阳光,云心岛的程曦。”
她静静的站着,程曦都怀疑她是不是不记得自己了,怎么那么久没反应,不由得有些失落,可他还没来得及表现失落,鼻腔里迅速充斥着一股好闻的香味。
呆愣时,一双柔软的手攀上他的脖子,带着怒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这个混蛋,你跑哪里去了,害我担心死了,我,我咬死你!”
然后,脖子上传来一阵痛意,某女在啃咬他的脖子。
震惊,错鄂!
小丫头反应太大了,出乎他的意料!
“……”回过神来的程曦十分无奈的扶住她的腰身,双手环上她的纤细的腰,搂紧,任由某女发泄她的不满,淡淡的血腥漫延。
唉,好几年没见血了,再一次出血,居然是她的杰作。
十年没见,她怎么变得爱咬人了,难不成还能改属狗?
口腔里充斥着血腥的味道,唐以沫猛然惊醒,她在干嘛?一见面就咬了程曦哥哥一口?不会吧,她又不是属狗的。
可是,他脖子上的血红口子还在往外冒血,刚刚只是下意识的想要确认是不是真的他而已,一咬就出血了。
唐以沫大囧,懊恼的赶紧退出他的怀抱,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低垂着头,不敢看他。
“对不起啊,曦哥哥,我,我只是想确定,是不是真的。”此时的唐以沫,就是一个做错事,等着受罚的小学生,战战兢兢的站在一边。
“……”原来如此,程曦伸手,摸上痛的部位,粘粘的,果然咬出血了,无奈的扬眉,轻笑,“那么多年不见,小沫,一见就给我作记号么?别担心,以后我再也不会走丢了。”
“……很痛吧?”她有些懊恼,干嘛那么用力咬,看伤口都好深,即使好了也要留一个伤疤了,这么好看的脖子留一个伤疤简直就是败笔!
“不痛。”程曦帮她擦掉嘴角的血,放进自己嘴里,笑着安抚,“还有点甜。”
这个见面礼,真是让他印象深刻,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把脖子往她面前一送:“你咬的,你要负责。”
唐以沫认命的点头:“知道了,回酒店我给你包扎。”
拎着那小贼回来的风脸上表情变幻莫测,是幻觉吧?一定是幻觉。
琰怎么可能让一个女人近身,还被她咬出了血?
风承认,她很漂亮,非常的漂亮,五官精致,但他们的琰不是非常厌恶女人靠近么?
曾经有一个漂亮妖娆的女人想要诱惑他,只是摸了一下他的脸,结果,他生生的断了女人的一只手,那可怕的一幕现在还萦绕在他脑海里。
可是,他现在不仅看到有个女孩扑到他怀里咬他,而且,他还看到他笑了,琰笑了,笑得那么温柔,宠溺。
所以,一定是幻觉,假的!
风闭上眼睛,自我催眠着,可是,睁开眼睛,那女孩还在他前面,亲昵的挽着琰的手臂,跟琰说着什么,琰脸上也挂满笑容,他们看起来那么和谐,画面美丽极了。
风回来,程曦自然也看到了。
“风!”
程曦扬声,唇角还残留着浅浅的笑意,看着呆愣的风。
“啊?”风惊讶的抬头,“什么事?”
程曦知道风在想什么,也不去多作解释:“你先回酒店,有事我找你。”
“你一个人?可以吗?”风的目光落在唐以沫身上,丝毫不掩饰对她的怀疑,这个女人出现得太过突然了,不能不让他心生警惕。
“放心吧。”
“帅哥,你放心吧,我绝对会把他的骨头还给你。”唐以沫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笑容坏得那么坦荡灿烂,反而使风不好意思了。
“那这个人要怎么处置?”风把那小贼往前面一推。
唐以沫一看又是那个抢她包的小贼,紫眸划过一丝趣味,轻笑道:“曦哥哥,他也抢了你的包吗?”
程曦心里冷哼一声,他敢抢他的包?除非他不想活了。
侧过头,看向唐以沫,含笑的说道:“本来想抓他回来问问这个东西的来历,现在不需要了!”
“是吗?”
原本有心放他一码,他竟然又被程曦给抓住了,想起来要不是遇到程曦哥哥,她的链子就真的要丢了,对这个小贼充满了怒气。
程曦却没有她那么大的怒意,如果不是这个人,他可能要错过小沫了。
不感激,也不想过分为难他。
给她把链子戴回脖子上,挥挥手:“算了,你走吧!记住,不是什么人你都能招惹的!”
那小贼哪敢说不,像得了特赦令一样,很快的就溜走了。
风的记忆里,除了对墨惜少爷,Yann从来没有这么温柔的对谁说过话,对眼前这个女孩,他竟然可以温柔成那样?!
风从呆愣中回神来,才发现眼前已经没有了小混混的身影,而他们的琰和那个女人相携离开,消失在夜色里。
一个能影响琰的女人,这是好,还是不好呢?风不知道。
他只知道,以后,琰有弱点了。
…
…
酒店里,唐以沫向服务员要来了药,细心的给程曦包扎。
“注意洗澡的时候不要沾到水,如果感染了,以后会留疤的。”
程曦似笑非笑的说道:“小沫送给我的见面礼,我会一直珍藏着。”
唐以沫大囧,再次鄙视自己,怎么就当了一回狗了?她当时是怎么咬下去的呀?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要不要也送给小沫一个见面礼呢?”
程曦的目光落在她光洁漂亮的脖子上,一副也要咬一口的表情,唐以沫立刻捂着自己的脖子,狠狠的瞪着他:“不许咬我!”
程曦大笑,笑过后又直勾勾的看着她,唐以沫被他看得有些莫名,讪讪的问,“怎么了?”
“小沫长大了,漂亮了。”
小的时候,她就像一个精致的芭比娃娃,美丽,乖巧,长大后,精致的五官更加精致了,混血儿天生的美丽,在她身上完美的展现着。
第一眼见她,就很惊艳,看到她对小混混的态度,有些意外,知道是她时,就在意料之中了,她做事,总是让人惊叹无奈。
“曦哥哥也长大了,更帅气了,英武不凡,更有男子气概了。”
“成语学得不错。”程曦唇角上扬,眼睛微微眯起,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突然她搂上他的脖子,避开他的伤处,靠在他肩膀,像一个撒娇的小女孩一般,软软的说道:“程曦哥哥,你还活着,真好!”
她和她的家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幸好,幸好!
“你一直在找我吗?”搂着这小丫头,防止她掉下去,心软成一片,声音里也有些动容的哽咽,她一直记着自己。
“没有。”
程曦是有些失落的,但他没有表露出来:“……小沫,你还是这么的诚实。”
“因为我知道爹地一直在找你。”她一个人力量,哪抵得上一群人的力量。
“……”好吧,都是一家人,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伯父和宇哥,他们还好吗?”
“宇哥哥去年结婚了,嫂子怀了小宝宝,快要生产了,爹地他很好。”
“这些年,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去唐家?”
“妈妈过世后,我一直在英国,之后又在欧洲各国游走,这其间发生了很多事,你爹地找不到我,是有原因的,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这其中的艰辛,哪是一句话能说得清楚的。
唐家,是独特的存在,据传有几百年的传家历史,行事低调神秘,到现在,最为人所知的,便是梧桐(woton)财团,旗下所拥有的资产遍布全球,涉及各行各业,几乎各国的主经济企业都有投资,财富根本无法计算,据传,这个家族所拥有的资产,能买下半个地球,是各国首脑都不敢轻易得罪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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