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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歌唱就是我的生命(1)

一、父母赐予的金嗓子

当年朱之文家实在太寒酸,太贫穷了,只有一座土房子,一片菜园,几亩薄地,却有一堆债务。

这就是父母留给他的,他挑着这副人生重担,行走了几十年。

在大多数人看来,他的确很苦命,而且很难改变。当年在老家,几个婶子、大姨提起他来,都伤心落泪:“三儿这孩子实在是太苦了,这么些年,他撑着这个家,活得不容易啊。”

现在从成才的角度看,苦命其实是一种促进力量——逆境使人成才。最重要的是,父母给了他一副得天独厚的金嗓子。

他的音域宽厚,嗓音洪亮,演唱时而磅礴雄浑,时而婉转悠扬,有一副令人惊叹的多声部美声的金嗓子。

从这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嘹亮、激昂、雄浑,给人强烈的震撼感觉。从嗓音条件看,音色好,有质感,真声多,好听,让人容易接受。在低中高音部都有一定的实力:低音雄浑而不乏圆润,好似水墨渲染于纸,氤氲出祥和;中声部发音扎实,有完美的共鸣与强悍的穿透力;在高音区也具备很强的爆发力与进一步提升的潜能。也就是说,他在发声特点上,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浑厚清澈。

声音频谱可以简单地分为次声波、可听声波、超声波。他除了能发出频谱广泛的可听声波外,还能同时发出让人震撼的“次声波”和极具穿透力的“超声波”。好的次声和超声是健康的频率,这种频率,能够带给人美感、高尚、向上的力量,对人的身心大有益处。

人体五脏的振动频率是次声波,因为强悍的次声波能振动人体的五脏。所以,他的歌声容易打动人的感情。

超声波给人的感觉是高频和高能,所以人们又喜欢说“大衣哥”的歌声“秒杀”谁谁,其实这是种感觉而已。

为此,他得感谢父母无形中对自己的厚爱!大哥朱之训嗓音略带沙哑,二哥朱之芳嗓音温和低沉,其他几个姊妹,都没有这个嗓音,连同他的两个孩子也不具备这个优势。据说是携带基因的染色体在遗传中产生的变异,真是很奇妙的事情。

总之,这个苦命农民的嗓子是父母赐予他的最大财富,真可谓天生唱歌的料。

嗓子是歌者的天分。周围的人却说,正是这亮堂嗓子,奠定了以后红遍大江南北的“大衣哥”事业的基础。

但是有了天分未必就能成功。是什么促使他从一个苦命的农民成长为一位令人瞩目的农民歌手的呢?

二、很想做只小百灵

朱之文六七岁就开始喜欢唱歌,当他从广播、收音机里听到各种悦耳的歌曲后,音乐的种子就植进了小小的生命。他感觉好的歌曲让人震撼,是一种听觉享受。

从此,音乐成了他一生的知己。回忆起朱楼村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堂,有歌唱,这是他的最爱,老师也最喜欢他。

老师:“下面请同学们合唱《大海航行靠舵手》,一二,开始!”

“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同学们齐声合唱起来。

老师很快从这群孩子的歌唱声中听出一个洪亮的声音,说道:“请朱之文同学单唱这首歌。”

他腾地站起来,放开嗓门,大大方方地唱起来。干脆、清亮的声音飘放出来,同学们情不自禁地鼓掌。

老师高兴地表扬道:“朱之文同学学得最认真,唱得很好,就像小百灵鸟那样动听,同学们要向他学习。”

在语文课上,同学们按照老师的要求朗读课文,老师再次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说道:“朱之文同学,你来朗读这篇课文。”

他声音亮堂,有板有眼地朗读起来。老师再次表扬,同学们多次鼓掌。下课后,很多同学都众星捧月地围着他,羡慕地说:“朱之文,你的声音真好听,我们如果有你这副好嗓子该多好呀。”

他心里甜丝丝的,心想如果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人生该有多美好。

这是环境对天赋的正反馈。有才干的人,对自己的天赋,总是能够从别人对自己的连续评价中感知和强化起来,并且善于利用,使之最大化发扬。

朱之文入学第一次唱歌,就受到老师表扬,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从外界得到的正反馈,印象非常深刻,三十多年后都没有忘怀。

在以后的学习、劳动中,他唱歌感到快活,也使别人快活。在大家的快乐中,他总是特别高兴。正是这种正反馈的不断激励,使生活在困苦中的他萌发了把歌曲唱好的决心。

三、看电影,学唱歌

父亲去世后,他更加懂得要努力。村里偶尔会有人来放英雄电影,他从电影中学会了坚强、坚忍不拔、笑对苦难人生。

乡村的文化生活比较贫乏,看电影就成了乡村人最大的享受。朱之文成长的年代,电影对年轻人的梦想起了启发作用。

“今晚村里来了放电影的!”村民们最喜欢听到这样的消息,纷纷奔走相告。

他和一群小伙伴急三火四地吃完饭,带着小板凳,早早地去放映场地占座位。

他特别喜欢看战斗影片,《南征北战》《地道战》《平原游击队》《小兵张嘎》等,看得他如痴如醉,更喜欢每部电影的配乐,心中暗暗记住吟唱。

他和小伙伴们看完电影后,经常模仿电影中正派角色的言行举止,大家都学得形象逼真,但是有一项他们都模仿不了——唱主题歌,这是他的专长。

那晚公社电影放映队来村里放映《闪闪的红星》,他和小伙伴们被剧情深深吸引住了,对恶霸深恶痛绝,对少年英雄潘冬子佩服得五体投地。

电影结束了,村民们恋恋不舍地离去。

乡间的小路笼罩着如水的月光,小河静静地流淌,河边的树林在微风吹拂下沙沙作响。

他还陶醉在剧情中,那精彩的战斗场面,那优美的江景,那动听的歌曲,使他大脑细胞高度兴奋!

他无师自通,不由自主地信口唱道:“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

清脆嘹亮,有板有眼,酷似电影重放。歌声在寂静的夜空中飘出很远,惊飞树上的小鸟。

和他一起回家的村民们纷纷叫好!一长辈村民开玩笑地说:“小三(外号),长大了当歌星吧,挣了钱别忘了你大爷啊。”

他嘿嘿地笑着,拍着胸脯保证说:“您老放心吧,俺绝对忘不了。”

其他村民也跟着起哄道:“你能不能忘记你大叔?”“你能不能记着你大姨?”

他大声回答道:“各位长辈们放心,我谁也忘不了,都铭记在心!”

他心里像吃了蜜一样高兴,盘算着怎样才能再听到这首歌,到时一定要争取把歌词全背下来。

从此,看电影、听广播、唱歌就成了他最大的爱好。无论哪个村子放电影,无论十里八乡,他都邀上小伙伴徒步前往,在回来的路上反复吟唱学来的几句歌词。

通过看电影,他学会了《红星照我去战斗》《牡丹之歌》《驼铃》《知音》《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送别》等经典歌曲,勤加演练,做到了熟能生巧。后来他通过听收音机又学会了《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军港之夜》《小白杨》……后来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渴望》《篱笆、女人和狗》,他看了一遍又一遍,跟着唱片头片尾曲,比任何人都投入。

他痴迷于学电影里的歌,并利用一切机会练习。于是,屋里院里、田间地头、树林、小河旁总是飘荡着他稚嫩悦耳的歌声,这成为朱楼村的一道风景。

朱之文不仅学习歌唱英雄的歌曲,而且还学习英雄人物,像英雄那样去战斗、去生活。

四、母亲最喜欢听他唱的歌

朱之文的成功与心灵教育是和一位伟大的母亲分不开的。从幼年、少年,一直到青年、成年,她始终影响着他。

父亲的过早离世,粉碎了他的求学梦。他只得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别的同龄小朋友背着书包,成群结队地去上学,一边像听天书一样,听他们讲述学校里的事情。

旭日东升,孩子们披着一身朝阳,系着红领巾,欢蹦乱跳,喊着口号,兴高采烈地往学校奔去。大人们带着农具,三三两两,陆续去地里干活了。村子很快安静下来,偶尔只有几声鸡鸣犬吠。

可怜的他独自踩着露珠,拔来一大捆青草,背回家,拌好饲料,喂猪、喂羊、喂鸡。

妈妈很忙,没时间照料他。童年的他经常和院子里的小鸡、白鹅等小动物做伴,对着小鸡们唱歌: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啊,牡丹,众香国里最壮观。

……

有人说你富贵,

哪知道你曾历尽贫寒,

啊,牡丹,啊,牡丹,

哪知道你曾历尽贫寒。

……

老山羊一边欣赏他的歌声,一边慢条斯理地嚼着青草。小公鸡、老母鸡乖乖地蹲在他面前,出神地听小主人唱歌。

他回忆、模仿着昨晚电影中的插曲,尽情演唱。开始找不到感觉,不是忘词就是上不去高音。于是他一遍遍地模仿、演练,不厌其烦。

但毕竟文化有限,识字不多,发不准音,它们像拦路虎一样,挡着他歌唱,让他无法流畅地唱下去。

他心急如焚,望穿秋水,盼望着黄昏到来。

夕阳西下,他那一群好伙伴迎着晚霞,背着书包,装载着一天的收获,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一路唱回家。

他赶紧迎上前,虚心地向他们请教,小朋友们自然热心地教他。

根据伙伴们的传授,他再静心练习。克服困难的方法除了问伙伴,还有查字典,反复模仿电影中的主题曲和插曲,如《冰山上的来客》《戴手铐的旅客》等,都是看了几遍电影学会的。

他邻居上过高中,在村外一个涵洞中教他学唱《十五的月亮》,由于涵洞中有回音,唱得很好听。他有空就学,经常跑到涵洞中来唱歌。

他母亲从田里做完农活回来,简单洗了把脸,就开始做晚饭。饭后,闲不住的妈妈又在昏暗的油灯下为孩子们织布、缝补衣裳。她像一只辛勤的蜜蜂,不停劳作,这一辈子真是很辛苦。

他兴高采烈地来到母亲身边说:“娘,我学会一首新歌了,您想不想听听?”

母亲高兴地笑道:“是吗?快唱给娘听。”

于是,他亮出大嗓门,慷慨激昂地演唱起来:“军港的夜啊,静悄悄,海浪把战舰轻轻地摇,年轻的水兵,头枕着波涛,睡梦中露出甜美的微笑……”

演唱完毕,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娘,您听我唱得怎么样?”

母亲伸出大拇指,夸赞道:“小三儿唱得真好,娘最喜欢听了,好好唱,将来当个歌唱家,多露露脸,为咱老朱家争光。唉,你爹爹要是活着,不知有多高兴……”

那晚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华丽服装,站在豪华舞台上,引吭高歌,台下掌声雷动。

这朵梦想之花经过三十多年的汗水浇灌后,终于鲜艳地怒放了。

五、到邻居家听收音机播放歌

童年时候,他学歌的主要途径是到各村看电影学唱歌,练习电影主题歌和插曲,而且唱得有板有眼,很像是原声。

但乡村放电影的机会不太多,文化生活比较枯燥。怎样才能接触到更多的歌曲呢?

有一天,他在院子逗小鸡,邻居院子里传来悦耳的歌声。

他眼前一亮,心头一震,马上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发现歌声里从一个砖头大小的匣子里发出来的。

“大大,这是什么高级玩意?”他好奇地问。

邻居大伯神秘地说:“之文,这东西的名字叫收音机,能听新闻,能听评书,还能听歌。”

“它老是说啊唱的,不累吗?”他不解地问。

大伯笑着说:“傻孩子,它是跑电池的。”

真神奇!这比放电影高级多了,电影只能放一遍,而这个匣子却可以长时间播放。

他蹲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听歌。逐渐地,从收音机里学歌成为他练唱歌的又一个主要途径。

每天起来,他三下五除二地做完零活,然后就急三火四地跑到邻居家听收音机里的歌。邻居对他特好,有时没开收音机,见他去后马上打开。

有时人家在听别的节目,如刘兰芳讲的评书《杨家将》等,他不好意思开口,只得陪着人家听完,然后央求拨到唱歌的频道。

很多时候,他心急火燎地跑过去,抬头一看,心凉半截,邻居家里锁着门!他想停会儿再来,但是又不知道邻居什么时候回来,生怕错过听歌的好机会,就一直在邻居门口等着,直到人家回来。

从收音机里听歌成了他最大的爱好,听完就跟着唱,神魂颠倒的样子,与平时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唱歌时如何咬字、吐字,他都是跟着收音机学的。越唱越感兴趣,他经常对着镜子练。如何省劲,如何舒服,就如何唱,气息、音准,他都把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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