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的时候,我们选修了法律课。法律老师有个癖好,那就是喜欢提问,而且提问之前必定高声重复一遍问题。
有一次我们正在上《民法通则》,突然老师又提高声音开始提问。所有同学都恐惧地盯着老师,心里默默祈祷自己不会被他在名册里点中。“25号!”老师点道。教室里一片沉默。张三正在发呆。
“25号——张三!来了没有?”老师重复道。刷!整个教室的人都看着张三。
“没来!”张三大叫。同学们都愣了,不过很快又开始佩服张三的勇气。
“为什么没来?”老师又问。
“他病了!”张三无奈,只得撒谎。全班一阵哄堂大笑。
“太不像话了,回去告诉他,让他下午到办公室来找我!”全班同学又是一场大笑。
张三正在为逃过一个问题而庆幸时,老师又补充道:“那这个问题你替他回答吧!”
“啊?”张三极不情愿地站起来,郁闷之情可想而知。教室里已经有人笑痛肚子了。
“报告老师,这个问题我不会回答。”张三心想反正也不会答,于是理直气壮起来。
“那好,下午两点和张三一起到我办公室来!”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道。所有同学都笑个不停。
从此,法律课无一人敢说某某没来。
谎言终究会被拆穿,正如纸包不住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