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次沈元杰鼓动常凯轩和黎莉的台湾男朋友竞争的时候,他都有一些蠢蠢欲动,但是一想到如果因为这么做和黎莉朋友都可能做不了,就立刻打消念头。他对黎莉非常了解,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她即便心里是有一些不舍,一旦决定,也会决绝的和他划清界限。
这还不如安安稳稳的维持这种亲密的现状。
常凯轩给黎莉发了一个短信:和朋友吃饭提到你,又想你了,怎么办。
黎莉很快回复:凉拌!去死去死去死!
三个人吃完聊完已经快九点,沈元杰和方怡走路回家,常凯轩打的回家。
坐在出租车上,看着灯红酒绿的大街两旁,常凯轩感觉到些许孤单。每天被沈元杰的这些美女骚扰,除了头疼对方怡的欺骗,也有对美女的艳羡,常凯轩从口袋里拿出那根轻薄却坚硬异常的羽毛,在昏暗的出租车后座,打量这个奇怪的羽毛。
羽毛仔细看是一根根细小到几乎看不到的羽刺交错组成,形成一片整体,但是你看上去很细的羽刺,不知道是什么材料,肯定不是真的羽毛,应该是一种非常坚硬的材料,因为细小羽刺组合的高密度,似乎已经完全成为一片完整的材料,根本不能用手掰动任何一根比汗毛还细的羽刺。
这么薄的一片羽毛,即便再坚硬的钛金,都不应该是这样,看上去似乎一用力就能掰断,却恰恰根本不能哪怕掰弯一点点,用尽全身气力也无法做到。
常凯轩把羽毛放起来,心想:难道是外太空的陨石里地球上没有的材料做的?
到了小区门口,常凯轩一边琢磨着羽毛的来历,一边走进小区。小区的马路正好两车道,常凯轩走在马路右边,一辆打着大灯的红色马6在他前面几米停了下来。常凯轩一看,是他妈妈林曼的车,急忙叫着“妈”走上去。
林曼已经放下右边的车窗,用带着开心的略显妩媚的声音叫他:“轩轩,你回来了啊。回来都不告诉我。”
常凯轩打开副驾车门,坐进车里。
车里除了车里一直有的那种好闻的香水味,和林曼身上的香味,还有一点酒味。
常凯轩就着灯光一看,林曼脸上微微有点红。虽然林曼已经五十出头,但是说实话,看上去也就40不到的样子,皮肤保养的非常好,除了眼角有一点几乎看不见的细细的眼尾纹。
常凯轩顿时心里就不高兴起来。
常凯轩说:“你怎么又喝酒了开车,说了多少次了,老是不听。”
林曼一看他脸色不好,连忙吐了下舌头,说:“轩轩,我就喝了一小杯葡萄酒,你放心吧。”
常凯轩没好气地说:“一小口都不行,警察才不管你,而且,喝酒随时都控制不住会多喝的。你就不能打的回来,或者叫我去接你也行。”
林曼说:“知道你关心,以后我万一喝酒就叫你来做我的护花使者。”
常凯轩往椅背上一靠,郁闷的说:“烦死了,你老是这么说。你说你不好好呆在家里陪陪老爸,去喝什么酒啊,真是。”
说话间已经到了大楼的地下车库,林曼顾不上说话,小心翼翼的停好车子。车位边上就是电梯的入口。
林曼身材也维持的非常好,穿着黑色柔软的长裙,露出雪白的颈部和锁骨,皮肤特白,反而衬托脸颊微红很明显,微微有点波浪的秀发到肩部那么长,既干练又妩媚。
常凯轩一起往电梯走。
林曼身材看上去算很高挑,穿了高跟鞋和常凯轩几乎一样高。
林曼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要是知道你回来了,我就不去和那几个姐妹应酬了。”
常凯轩说:“中午回来的,看你们上班去了,就忘记告诉你了。”
林曼说:“根本就没想要告诉妈妈吧。那你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
常凯轩说:“和沈元杰吃饭去了。”
林曼靠着常凯轩盯着他说:“儿子,你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去吃饭,老是和沈元杰黏在一起。”
常凯轩扶着林曼一起进入电梯,按到28楼。